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措施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由国企改制而成的上市公司为数众多,这些上市公司中国家股、法人股所占比重颇大,不但导致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导致上市公司无法建立起真正的“法人治理”模式,这对国企改革是不利的。应对《公司法》进行必要的修改,从增强中小股东的权力、限制大股东表决权、改善监事会结构和诉讼救济等方面着手,来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表决权集合: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有效途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蒋铁柱  陈强 《社会科学》2004,(12):17-23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是证券监管机构的首要任务。由于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独特的股权结构,造成了大股东操纵上市公司、采取各种方式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的违规现象。中小股东因持股分散而难以“千手对一手”,造成“无作为”、“用脚投票”的消极状况。有鉴于此,本文运用数学“集合”概念,对上市公司现行的股东会表决机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将分散的个体进行“集合”的科学设想,通过中小股东表决权集合抗拒大股东操纵上市公司,以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作者还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以推进表决权集合工作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为弥补公司治理结构缺陷,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而设置的。我国《公司法》对此虽有原则性规定,但因没有相应的诉讼程序加以配套而形同虚设,公司控股股东以及董事、经理等高管人员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我国亟待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本文从分析我国的立法现状着手,针对公司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借鉴国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一些成功的立法经验,来探讨我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构架。  相似文献   

4.
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这集中表现在控股股东通过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法中解决控股股东关联交易的法律对策可以一分为二,我们分别将其称之为"规制型策略"与"治理型策略".我国目前规制控制股东交易的公司法规范在这两方面尚存在诸多的不足,本文将从立法论与解释论两个角度分析、检讨公司法规范对控制股东交易的规制与救济.  相似文献   

5.
论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入世以后,我国公司必须增强对各类投资主体的凝聚力,并坚持公平与效益兼顾的价值原则。这需要解决好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小股东的诉权、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回避制、类别股东大会议决制、中小股东的召集权和提案权等问题应进行立法研究。这将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公司法和证券法,从而增强我国公司竞争力,并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  相似文献   

6.
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是当前公司治理须解决的关键问题。利用博弈论、公共选择理论对大股东侵害的根源进行分析发现,国有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根本原因在于公司没有对其监督服务提供必要的补偿。因而,完善大股东侵害治理的措施主要有:转变对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传统观念;我国司法部门加大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责任制度的执行力度;降低大股东持股比例和增加公司价值;中小股东加强维权意识;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严格执法,在市场监管中加大对大股东侵害的处罚力度等。  相似文献   

7.
股份制改组中片面强调公有制主体地位以及股票发行制度的行政审批和额度控制,造成了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控制问题严重.特别是上市公司在控制权转移后,控股股东控制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研究控制权转移后控股股东与大股东利益侵占之间的关系,我们发现:(1)控制权转移后的董事变更比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比例和控股股东在目标公司董事会中所占的席位比例与大股东利益侵占都显著正相关;(2)控制权转移后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大股东利益侵占呈明显的倒U型关系;(3)在公司终极控制人性质中,地方政府和家族企业控制与大股东利益侵占都显著正相关,而中央政府和其他性质企业控制与大股东利益侵占负相关,但不明显.这为我国今后的产权改革和投资者保护研究提供了很好的经验证据.  相似文献   

8.
民营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优于上市公司总体 ,具有更高的公司治理效率 ,但其存在“一股独大”、非良性派现、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民营上市公司治理最关键的问题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9.
控股股东滥用权利,实施侵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导致中小股东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今后公司立法和司法实践应进一步完善保护中小股东诉权的法律机制,制衡控股股东滥用权利的行为,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李清宇 《兰州学刊》2002,3(4):72-73
公司法的重要作用之一是为公司法上的各种主体提供法律上的保护。《中华人民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 1条明确了其宗旨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根据宪法 ,制定本法。”其中 ,没有明确“股东”的含义。从立法精神上来看 ,这个股东应该包括大股东和小股东。但是 ,《公司法》中却处处体现的是对大股东权益的保护 ,小股东的权益受到了忽视。本文试图通过对现行《公司法》在小股东权益保护方面的欠缺甚至空白现状的…  相似文献   

11.
宋永政 《理论界》2008,(8):65-66
我国相关法律对中小股东利益保护都有相应的规定,特别是新《公司法》,更突出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基于现状,仍有进一步探讨和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12.
多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上母公司钻公司法立法的空子,侵占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财产的行径层出不穷,不仅损害了子公司的债权人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还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完善和健全形成直接挑战。鉴于此,我国公司立法的有关规定应从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状况出发,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对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民事责任立法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3.
《江西社会科学》2015,(5):197-202
由于不同股权结构下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能力存在着差异性,大股东以及被大股东所控制的管理层会对上市公司交易安排作出不同选择。股权的相对集中会造成股权制衡的困境,中小投资者虽然数量庞大,但是在实际的控股能力和对公司的经营影响力方面完全无法与大股东相抗衡,从而造成股权制衡机制无法发挥作用。在上市企业治理结构中,股东的控制权通过建立有效的股东内部控制机制和竞争的法人控制权市场来实施。要治理我国国有企业大股东利益侵占问题,应通过改变"一股独大"的现状,并重点关注终极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形成的复杂的控制链。  相似文献   

14.
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是指,上市公司中处于投票权劣势的中小股东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利。法律制度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不仅体现了保护弱势群体这一现代法治的价值取向,更关系到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与健康发展。在我国目前已经形成的法律保护制度中,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但是,我国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在"话语权"、"退出权"方面仍显不足,降低了中小股东监督管理层经营业绩的能力和通过卖出股票实现自我救济的能力。  相似文献   

15.
《江西社会科学》2016,(6):185-191
公司僵局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失灵而引发的表决程序瘫痪状态,其危害性不限于对公司与股东利益的侵害,对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亦具有重大威胁。现行《公司法》第183条规定了适格股东解散公司的司法请求权,但在司法实务中一直面临着"适法困难"的局面。我国应通过立法修订同步建构符合国情的强制股权置换制度及除名权制度两种可替代性破解机制,以期与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一同构成公司僵局的多元化救济路径。  相似文献   

16.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是公司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于加强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和约束,维护中小股东及公司的利益意义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中首次规定了该制度.根据我国实践的发展,结合国外的相关立法例,在今后的立法中进一步规范并不断完善该制度,是促进公司制度日臻完善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17.
股份回购法律制度探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股份回购是国外成熟资本市场上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但在我国还仅仅属于一种金融创新行为。股份回购对调整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推行员工持股计划,保护少数异议股东和推动上市公司实质重组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在股份回购时,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最易受到侵害。因此,在进行股份回购立法中,应坚持股东实质平等和保护债权人利益两项原则。此外,在如何完善股份回购制度方面,提出了放宽回购事由、限制回购数量、限制回购财源等六项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8.
在新修订的公司法中,最大亮点就是引入了最能保护少数股东利益的制度——派生诉讼制度,这是我国公司法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但是,法律的应然并不等于实然,在实际诉讼中股东诉权的行使是有困难的。因此,应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真正保护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相似文献   

19.
《江西社会科学》2016,(10):73-80
股权分置改革后全流通的市场环境为我们从非控股大股东减持的视角来考察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问题以及大股东与中小投资者之间的代理问题提供了机会。以2005—2014年沪深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实证检验后发现:非控股大股东"用脚投票"有助于降低控股股东代理成本和管理者代理成本;控股股东在持股比较低时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更严重,但国有企业控股股东持股比越大,对上市公司的利益侵占越严重,同时,国有企业的管理者代理成本更高;非国有企业控股股东同样存在严重的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相似文献   

20.
以往的研究忽略了对民营与国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私有收益及影响因素差异的探讨.本文以2004~2008年的大宗股权交易数据进行回归得出的结果表明,民营上市公司控制权私有收益的关键在于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由控制权垄断性、控制层级及家族控制构成的控制权强化机制是影响私有收益的主要因素.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减弱控制权垄断性、降低控制者的私有收益,然而实证研究发现民营上市公司控制权私有收益水平随时间推移先降后升呈现"U"型趋势,终级控制者的利益取向在短期回归公司价值本身后又开始出现偏离,其原因在于大股东依然能通过对公司和二级市场的双重控制攫取私有收益.为纠正民营上市公司中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必须就控制权强化机制进行全面的治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