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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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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的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纠错制度。50年代我国已有了行政复议制度,但没有专门的立法。在60年代至70年代,50年代初步建立起来的行政复议制度遭到极大破坏。进入80年代,行政复议制度得到恢复并进一步发展。1990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行政复议条例》。该条例实施8年之后,九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复议法》,于1999年10月1日施行。谊法对我国的现行行政复议制度有许多新的发展,充分体现了行政复议及时、合法、便民的原则,将有利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行政复议法》的颁布与施行至今已有十余年,在这十多年的时间里,行政复议制度有效发挥了化解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功能,但与此同时,行政复议制度还有诸多不足。当前,对《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所取得成就的回顾以及对其不足的反思,是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取得更大成就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3.
从《行政复议条例》到《行政复议法》 ,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突出了行政复议的民主性 ,强化了行政复议的权威性 ,体现了行政复议的特色性。它必将对我国依法行政产生深远影响 :行政机关必须强化公仆意识 ,规范具体行政行为 ,正确行使抽象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4.
英国行政裁判所制度在对日趋扩大的行政权力进行有效监督 ,提高行政工作部门的工作效率 ,保障公民权利和利益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 ,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可借鉴其有益的经验 ,在各级人民政府建立起以相对独立的专门的行政复议院为依托、在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内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监督和指导的经常性机构。  相似文献   

5.
现代社会,行政事务细密繁杂,而执行行政职务者又非全智全能之人,于执行职务之际,难免有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以致损害人民的权利或利益。尽管这可以通过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加以纠正,但上级机关的监督亦难期周全。因此,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人民的权利,从而达到法治的目的,各国宪法或法律无不直接或间接订有行政复议制度。在我国,大陆和台湾亦均订有行政复议制度。在台湾,行政复议制度称为诉愿制度,其《诉愿法》自1930年颁布以来,迄今已逾半个世纪,其间历经了1937年、1970年和1979年的三度修正。大陆的《行政复议条例》是于1990年12月24日颁布的,并于1991年1月1日正式施行。二者内容不同之处颇多,现本着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科学分析的方法,仅就其要者作初步的比较。  相似文献   

6.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首次明确确立了行政复议"不利变更禁止"原则,这一原则也是当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行政救济制度中所确立的一项原则,他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过程中,行政机关不得作出或者要求其他行政主体作出对复议申请人较原具体行政行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既不能加重对复议申请人的处罚或者科以更多的义务,也不能减损行政复议申请人既得利益或者权利。正确理解和适用这一原则,将对我国行政复议理论和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行政复议实则是一个类司法的裁决制度,需要裁决者以中立、审慎的态度去衡量纠纷行为的事实,决定适用的程序和法律依据。由于目前行政复议机关在组织和职权行使等方面受到了其他行政机关过多的干扰,因此,有必要在行政复议机关的独立性方面加强建设,以保证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增强公众对行政复议的信任度。  相似文献   

8.
行政复议制度是现代法治社会中解决行政争议的方法之一,它与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同属于行政救济,在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现行的行政复议制度存在许多制度上的缺陷,使得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无法全面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甚至出现功能萎缩的状态。因此,对这一重要制度的内容进行研究并对其进行改革已势在必行.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行政复议法性质、现状和缺陷的分析,同时对比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行政复议制度,对我国现行行政复议制度的司法化改革进行粗略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一、行政复议的意义 行政争议和纠纷由法院通过司法程序、经过诉讼后解决,是我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种司法手段。但是,仅靠法院并不能够解决所有的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争议纠纷。事实上,我国通过法院审判解决的行政争议纠纷,只是所有行政争议纠纷数目中的少数,大量的具体而复杂的行政争议纠纷是由行政机关自己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的。这种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而向该机关的上级机关请求复议,由上级机关审查处理的法律制度,称为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10.
行政复议制度的建立,对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发挥重实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行政复议法制不断完善,行政复议确立的制度和原则有必要加以论述。本文重点阐述行政复议所必须确立的制度和便民原则。一、行政复议存在的问题一由于行政诉讼法对行政复议的规定,使行政复议案件不断增加,为了与行政诉讼法相衔接,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国务院先行制定了(行政复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引年1月1日起实施,94年10月9日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对条例作了修改。条例的实施对监督和…  相似文献   

11.
法院和行政复议机关的专业性、独立性不强,从而导致行政案件难以应付日益增多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案件,因而案件的公正性、效率性受到质疑,有必要建立行政裁判制度。行政裁判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外解决行政争议的第三条路径。制度上不存在障碍、行政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西方国家成功的经验以及政策上的依据使我国设立行政裁判成为可能。我国在设立行政裁判制度时严格恪守公务分权原则、专业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司法最终性原则。按照专业性、独立性的要求,我国行政裁判制度可考虑设立英国式的行政裁判所,但需借鉴法国的行政法官招录制度和美国的行政法官集中使用制度。行政裁判所的体制可考虑将行政裁判所定性为社会团体,业务上受中国法学会指导。  相似文献   

12.
行政复议是WTO法律框架中有关法律救济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总体上看 ,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与WTO规则是相适应的 ,但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它与WTO的要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为确保WTO规则在国内统一、公正、合理的实施 ,我们应该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机关的独立性 ,树立行政复议的公正形象 ,同时修改《行政复议法》 ,赋予相对人对行政终局裁决的司法审查请求权。  相似文献   

13.
行政主体调处一定范围的民事纠纷,在世界各国已成通例.在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调处的法律依据,已包括在现行许多法律、法规之中.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复议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应以行政复议案件的成立为前提;两个不同性质的请求之间具有内在关联性;有关联的民事请求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提起.对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进行司法审查不仅有客观现实性,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主要途径是由人民法院行政庭作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处理;此外,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受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决定的申请,在执行前对相关行为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在各国具有普遍性,并形成了共同特点.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不衔接表现在诸多方面,行政系统内部监督的定位、行政复议地位渐趋独立的意识增强、行政主导地位的体制影响、解决行政纠纷的需要是其主要原因.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的构建应凸显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特色,确立司法最终裁决原则.  相似文献   

15.
由于我国目前的村民自治在一定程度上是依靠行政力量建立发展起来的,所以,在村民自治权的救济方面,通过行政机关采取行政救济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仍存在较大的空间。其中,行政复议是对村民自治权进行行政救济的主要方式;同时,还应当发挥行政机关的监察作用;制定基层行政机关在村民自治发展中的程序性制度;拓宽现有行政诉讼的渠道。  相似文献   

16.
在传统权力制约理论无法满足制度和实践需要的情况下,法权制约理论作为一种更为全面和完善的权力(利)制约理论应运而生.在法权制约理论的分析框架下,行政复议的内部结构存在三种法权制约关系,分别是复议申请人权利对复议机关上级行政权力的外部直接制约关系、复议申请人对被申请复议机关下级行政权力的外部问接制约关系以及复议机关上级行政权力对被申请复议机关下级行政权力的内部直接制约关系,其中对行政复议的性质起决定和主导作用的是上级行政权力对下级行政权力的内部层级制约关系,这种制约关系的实质表现就是一种行政性质的监督.因此,在法权制约理论视野下行政复议在本质上具有行政监督的属性,是一种带有一定监督性的行政行为,体现的是行政权力的实施和运用.  相似文献   

17.
浅析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救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对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主体正确行使行政职权,维护社会公正与安定有着重要意义。实践中,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还存在着一些缺陷,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设立独立的复议机构,逐步推进行政复议审查中立,取消行政复议终局,加强对行政复议的司法监督,这将有助于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定位是有争论的,而本文是站在一个全新的角度—纠纷解决来看问题,通过解读,分析出我国行政复议制度本身的优势,存在的缺陷;在此基础上指出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结合以上分析,探讨如何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从解决行政纠纷的角度来重新认识行政复议制度,必然会引起对行政复议的重新评价,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行政复议决定是行政复议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从统一的行政复议制度构建到现如今一直争议不断的法律属性,专家学者试图从不同方面论证行政复议决定是行政行为、司法行为、准司法行为等法律属性,但是并没有达成共识,进而影响到与行政复议相关制度之间的协调统一性.以我国当前的法律体系为根本,通过对行政复议决定构成要件中行政复议决定的目的、行政复议权的权力属性和行政复议程序的属性进行规范分析,行政复议决定应该是行政行为的一种类型.从行政诉讼法对行政复议决定的相关规定来看,具体细化到受案范围、被告资格、审查内容和判决结果4个方面,尽管在某些制度设计上把行政复议决定是否改变原行政行为进行区别对待,但是总体上来看依旧是把行政复议决定作为行政行为来设置相关制度的.  相似文献   

20.
行政主体调处一定范围的民事纠纷,在世界各国已成通例。在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调处的法律依据,已包括在现行许多法律,法规之中。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复议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应以行政复议案件的成立为前提;两个不同性质的请求之间具有内在关联性;有关联的民事请求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提起。对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进行司法审查不仅有客观现实性,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主要途径是由人民法院行政庭作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处理;此外,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受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决定的申请,在执行前对相关行为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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