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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的重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余永贵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3,(6):30-36
上诉审程序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程序。一个案件经过上诉审之后就具有了终审效力,判决就具有了可执行的效力。上诉审程序的公正,是程序公正的重要环节。研究和设计好上诉审程序,对司法公正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上诉审程序尚存在不少缺憾。本文通过反省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的现状,针对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的重构,提出改革和完善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的设想,以期建立一个相对合理的上诉审程序,即以二审终审为主体的复合型的上诉审程序。 相似文献
2.
马继红 《陇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
审级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长期实行的两审终审制度存在着许多自身无法克服的弊端,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现行民事两审终审制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本文介绍了国外德国、日本、法国、美国民事审级制度的主要内容,检讨了我国两审终审制,进而提出了改革民事两审终审制的几点构想。 相似文献
3.
关于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贤宏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8,(1)
行政附带民事诉应当以行政诉讼为前提,并与行政诉讼有内在联系和关联性;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是发生在行政确权、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引发的民事争议;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应两案一并审理、一并判决;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4.
蓝冰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9(4):113-117
法定听审请求权是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一项基本程序权利,是宪法上的人权保障观在民事诉讼中的体现。法定听审请求权保障贯穿于整个诉讼程序和各审级,其救济应当具有全面性、层级化和至高性。为此,在我国三审终审制度改革的主流观点下,民事诉讼法应当把侵害法定听审请求权规定为上诉理由和再审事由;只要符合有关上诉条件和上诉许可的规定,对侵害法定听审请求权的裁判都可以提起的上诉;构建本审级内部的听审异议制度;建立当事人申请再审之诉;确定最高人民法院为侵害法定听审请求权案件的再审法院。 相似文献
5.
论完善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目前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人民检察院应对民事诉讼进行全面法律监督,而不是仅仅监督人民法院的判决行为和裁定行为,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和法院的其他行为,也应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就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来看,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包括: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参与民事诉讼、抗诉( 包括审判监督程序上的抗诉和上诉程序上的抗诉) 。 相似文献
6.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3):95-103
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研究存在去精神化的现象,而精神是民事诉讼价值的源头,民事诉讼研究应从制度转向精神。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精神为集权主义和实用主义,应将其转换为程序自由、程序民主、程序人性化,同时构筑民事诉讼法律人精神。 相似文献
7.
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灵魂。要想改革民事审判方式,必须对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加以改革和完善。改革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应从改革和完善构成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三方面即举证制度、质证制度、认证制度入手。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民事诉讼结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荣晓红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48-55
我国民事诉讼结构理论研究存在一些不足,我们要正确认识。民事诉讼社会性的增强、民事诉讼模式论研究的启示和我国民事司法环境现状存在的缺陷都表明,我国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诉讼结构,应当是以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作互动为基础、以检察院专门监督为保障的放射状诉讼结构。这种诉讼结构为我们正确认识我国民事诉讼基本法律关系,推动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和我国民事检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 相似文献
9.
田海鑫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1(3)
我国在2012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相比之下,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中有较为成熟的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理念和规定,将两者相关方面进行比较,能够发现我国民事诉讼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同时也为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借鉴,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10.
马永梅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32(5):82-86
既判力是大陆法系各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理论,与诸多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问题相关。从既判力与其他民事诉讼理论的关系来看,在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理论中,诉权、诉讼标的、起诉、一事不再理原则、辩论主义、处分权主义、上诉等都与既判力相联系。我国生效判决的既判力在区级司法协助中受到很大质疑,既判力具有维护法的安定性的功能,应该通过再审制度的完善建立我国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制度,包括辩论主义的确立、处分原则的强化、再审制度的改进及其与审判制度的协调。 相似文献
11.
2012年民事申诉制度改革对当事人、检察院、法院三者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调整,从立法上对检察院办理当事人民事申诉案件进行了程序化设计,实现了申诉权利义务法定化、检察办案程序化、再审分权制约科学化。同时,此次改革也使民事检察监督面临诸多困境和挑战,检察机关只有树立民事监督新理念,拓宽案件来源新渠道,探索民事监督新途径,创新息诉服判新方法,提高检务保障新水平,才能适应新制度、新要求。 相似文献
12.
论民事检察权及其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检察制度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来分析,它的存在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我国的民事检察制度存在的问题却很多,需要进一步的改革。要完善民事抗诉制度,建立民事公诉制度,确立检察院的民事公诉权。 相似文献
13.
荣晓红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9(4):33-38
我国学术界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提起主体和再审程序中举证时限问题的论争很多。当事人申请再审诉权、申诉权的特性及其与检察院、法院审判监督权的对立统一关系说明,有必要保留检察院、法院提起民事再审程序的权力。我国民事再审程序中当事人举证时限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至此,我国民事再审程序需要重构。 相似文献
14.
环保行政机关具有提起环境民事公诉的正当性基础,应该赋予其环境公益诉权。环保行政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诉应当满足一定的要件:以公益代表人的身份提起;管辖范围内环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运用环保管理行政权力不足以或不能保护环境公共利益;在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前已履行诉前通知义务。在环境民事公诉起诉主体的序列里,环保行政机关优于检察机关。环保行政机关的环境公益诉权和公众的环境公益诉权因一方行使而阻断另一方行使,但可通过诉讼参加制度保证环保行政机关和公众在通过诉讼手段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时的沟通。 相似文献
15.
16.
荣晓红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3):17-20
建构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仅应从证据制度本身的完善来论及,更应将它放在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完善、民事诉讼结构理论和民事诉权理论中去理解和把握。基于此,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程序上应当这样建立:依当事人申请排除为主、法官依职权排除为辅;合法性发生争议时的证明责任,应由对证据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的当事人或法院负担;排除的时间应坚持在审前准备程序阶段和庭审阶段为主,以二审和再审阶段为辅。 相似文献
17.
孙亮亮 《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0(1):42-47
法治作为中国发展进程中的政治诉求,其核心是对权力的规范与制约和对权利的尊重与保护,这个核心恰好切中了中国传统的权力本位、权利缺位的硬伤。但要真正建成法治国家,认真探索法治赖以生成的社会基础实属必然,故而近年来从社会结构等对市民社会与法治的关系的讨论渐趋入。拟探讨市民社会的培育与成熟对法治的深层作用,进而对中国走向法治的过程中型构作为法治的深层社会基础的中国市民社会的路径选择作一浅析。 相似文献
18.
再审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既要有效地强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又要有效地维护法院的司法最终裁决权,建立当事人再审之诉是其关键。民事再审之诉与起诉和上诉不同,有独特的内涵和价值。我国民事再审之诉的制度构建应从提起主体、管辖法院、再审理由、立案受理、审理程序、再审期间等多方面考虑。 相似文献
19.
高翔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2(3):151-158
规制行政介入司法尤其是民事司法,除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体制规制路径,将行政机关意见表达纳入民事诉讼程序是其另一程序规制路径.程序规制具有公正审判权请求权、论辩式民事诉讼对话逻辑、诉权制约行政权、民事审判实质公开的“武器支撑”.“法庭之友”制度对民事诉讼行政介入具有程序规制作用,中国行政机关可以“法庭之友”身份参与民事诉讼、进行意见表达.行政机关担当“法庭之友”不会损害独立审判,相反有利于司法公正公开.行政机关担当“法庭之友”以维护公共利益为限,是新型诉讼参与人,应明确其诉讼权利义务,构建行政机关作为“法庭之友”参诉的具体程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