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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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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地流转制度创新的逻辑与步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地规模经营需克服土地细碎化,这以农地流转制度创新为前提。自发土地流转难以克服土地细碎化,“行政干预市场”又损害了弱势农民自主交易权利,这启示制度创新需在满足保障农户自主交易前提下供给低成本整合细碎化土地产权的机制。皖中宣州县经验表明可行的制度创新步骤是:首先建立农地所有权、承包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离”新制度,重构土地集体所有制;其次建立自下而上的农地流转组织和规范体系,形成“农户主体、村社中介”的农地流转新模式。我国完全可以利用集体所有制优势,创新农地流转制度,克服东亚小农国家共同面临的土地细碎化问题。  相似文献   

2.
“三权分置”政策的推行为农地权利入股公司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性。在农地权利入股公司问题上,标的与路径的选择应首先考察入股公司与入股合作社对投资标的的不同要求,并在区分可流转农地权利与不可流转农地权利、原生型农地权利与衍生型农地权利、物权性农地权利与债权性农地权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农地权利入股公司的标的和路径的探讨应主要针对可流转的原生型物权性质的农地权利展开,从土地经营权出资入股的要件、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合法性依据等方面可以认定土地经营权为适格的股权对价。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法律规则调适应在综合考察公司的宗旨和目的、公司资本制度的限制、土地经营权的评估作价程序要求以及公司投资退出机制的限制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  相似文献   

3.
三权分置、农地流转及其风险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创新,旨在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制、稳定农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除退出和互换外,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流转仅限于承包地的经营权,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随着流转的全面展开,法律滞后将导致诸如非农化、非粮化与确权不确地、合同违约、农地过度集中等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风险。由此应当对农地三权分置政策予以法律规范化的三权分设,健全经营权主体准入制度,建立流入方农业生产经营资质审查制度,配套农地经营权主体经营内容监管制度,构建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并对具体法律条文的修改作出立法选择。  相似文献   

4.
中国的农村土地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制度安排上长期存在着效率优先于公平的价值取向。以“两权分离”为代表的既往农地法律制度建构,着重“分”而忽略“统”,在发展中与宪法预设的轨道出现了偏差。在此背景下,旨在回应现实需求、推进农地流转的“三权分置”改革应时而出。“三权分置”的制度设计中,其最重要的核心功能是将原来并不具有经济属性的农地承包权价值化,将具有强烈身份色彩的农地承包权转化为个体所占有集体所有权份额的权利。农地“三权分置”的试点实践中,出现了诸多现实难题。未来的制度设计中,应警惕“日本陷阱”,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在法律、法规以及实施办法上进一步做出细化,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以化解“三权分置”在现实实践中所遭遇的诸多难题。  相似文献   

5.
“三权分置”是指农地权利分化为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种权利,其核心在于土地经营权的分离.现有土地制度规范过多置重于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而忽略了其财产性流转功能.基于实践需求和改革精神,“三权分置”进行权利分离是权利变迁的必然结果.分离出的土地经营权不宜作为一项财产权和债权,应是一项独立的物权.土地经营权的物权塑造不仅具有规范解释的合法性,也能破解禁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困境.土地经营权尚且只是一种政策性权利,立法须将其创设为新型物权,释放“抵押”权能.土地经营权的物权构造有采取授权立法形式暂时制定行政法规和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两种可能路径.  相似文献   

6.
《民法典》编纂中,农地“三权”分置既不应分解、架空或舍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宜将其准所有权化或认定为自物权,而应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而非“土地承包权”的称谓并充实其权能,使其回归本来的用益物权属性。《民法典(草案)》《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二审稿、一审稿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制度设计存在一定缺陷。《民法典》中的农地“三权”分置应采用“农地集体所有权(自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土地经营权(债权)”,而非“农地集体所有权(自物权)、土地承包权(用益物权)、土地经营权(用益物权)”之结构。在农地法制改革中,应坚持和落实农地集体所有权,而不能将其虚置;不能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认定为扮演所有权的角色,而应坚持其为派生自农地集体所有权的用益物权定位,并以充实其用益物权权能为基点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造;土地经营权应定位为分离自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债权性权利。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权利定性和权利称谓,不应受土地经营权生成和定性的影响,也不应被“土地承包权”所替代。在充实土地承包经营权之用益物权权能前提下,经由债权定性的土地经营权的生成和流转,助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乡村振兴的实现。  相似文献   

7.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在不断强化农户对于其承包地权利的同时,亦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中央适时提出"三权分置"的政策指引,为重塑我国农地权利制度提供了契机。当前学界对于"三权"的权利属性尚存较大争议,不利于地方实践的推进及最终立法的制定。"三权"之间是内在统一的整体,应当以整体性思维解析"三权"的权利属性界定,确定"三权"由政策向法律转化之后的权利性质。由此,达到放活并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之目的。  相似文献   

8.
土地经营权作为纯粹的土地使用他项权利,是一项财产性权利,本质上是债权。但可经过登记公示等方法受到物权保护。入股一词本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的概念,其法律后果会使所有权主体发生改变,因此入股是一个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基于破解农地原子化僵局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者的双重需要,是故允许土地经营入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正当性和现实必要性。但现下土地经营权入股面临着评估作价缺乏具体操作细则、采用登记对抗主义不利于农地入股交易、再流转须经承包方同意抑制入股公司自主经营、土地经营权入股面临失地风险四大问题,打消了农户入股公司的积极性,因此需从以下三方面对土地经营权入股有限责任公司行为进一步精细化:明确土地经营权的属性,完善权利入股配套制度;破除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壁垒,采用登记生效主义;建立土地回购制度,构建"优先购买权+入股保险+入股风险基金"三位一体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9.
农地“三权分置”制度是继土地承包改革以来我国农地制度的第二次重大变革契机。但从法律的规范分析角度看,以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为标志的制度改革成果乏善可陈,此次修法未能全面达成农地“三权分置”政策所设定的目标。其核心问题是土地经营权可转让、可抵押的始定目标未能实现。而此制度效果的实证研究也支持上述结论。造成农地“三权分置”立法困局的原因主要包括农地“三权分置”制度的核心目标出现变化且多目标之间具有紧张关系、农地“三权分置”政策与法律的范式转换障碍及现行农地制度的功能超载问题。尽管存在上述问题,但农地“三权分置”制度本身具有合价值性和合规律性,应继续保持对农地“三权分置”制度的研究,并通过创造性改造实现农地“三权分置”制度的初心。  相似文献   

10.
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以马克思产权理论为指导,围绕不同时期的历史任务和改革目标,先后形成了土地产权高度集中的土地农民所有制与土地集体所有制、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初步分离的土地承包经营制以及进一步放活经营权的土地“三权分置”制。在不同阶段土地制度的嬗变过程中,交织了党对不同时期社会、政治、民生问题的现实考量与党在改革实践中对于马克思产权理论的创新运用和丰富发展,也蕴含了党带领人民群众解决中国农民土地问题的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基于马克思产权理论分析我国农地制度的历史变迁,有助于深化对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思考。汲取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中的精神力量,探寻中国土地制度改革中的实践规律,为新时代农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提供经验指导,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土地制度改革的发展逻辑。  相似文献   

11.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要旨是要求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负载了“社会本位”权利观的价值,在民法上成为一般条款。基于法律基本原则的不确定性(模糊性)特征,故设立权利失效原则实乃必要。文章以权利的本质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为分析出发点,阐述权利失效的构成及功能。  相似文献   

12.
自由主义的权利理论虽然受到严厉的批评 ,权利或自然权利不能直接从经验事实中得来 ,但就它作为人类和平实践的前提而言 ,它依然具有合理性。因此 ,自然权利论才有了存在的理由。  相似文献   

13.
人权理论和人权保障运动的冲击,是劳动权得以兴起和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劳动权入宪在一定意义上是对人权理论的落实。劳动权是现代法治国家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受国际社会保护的一项基本人权。但是从劳动权形成来看,劳动权与人权所行使的轨迹在漫长的历史中是平行的,甚至在权利概念出现以后,劳动权也长期无人提起。劳动权具有人权属性应是在资本主义早期的工人运动和国际劳工组织的推动下提出的,国际立法和国内立法为劳动权的确立和保障创造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14.
人权理论和人权保障运动的冲击,是劳动权得以兴起和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劳动权入宪在一定意义上是对人权理论的落实。劳动权是现代法治国家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国际社会保护的一项基本人权。但是从劳动权形成来看,劳动权与人权所行使的轨迹在漫长的历史中是平行的甚至很少相遇,甚至在权利概念出现以后,劳动权也长期无人提起。劳动权具有人权属性应是资本主义早期的工人运动和国际劳工组织的推动下,国际立法和国内立法为劳动权的确立和保障创造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15.
权利内在逻辑上交叉重叠,使得在义务不确定、权利边界模糊之处易发生权利冲突,集中表现为社会主体应有权利与国家政治权力的冲突、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的冲突。因此,要以不危及政治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不损害社会公正、不影响社会协调等导向确定权利边界,并将权利冲突控制并衡平在合法、合理、适当的边界内。  相似文献   

16.
为了有效维护社会治安,扩大乃至强化警察的权力是必需的,但是更应该防范警察权侵犯人权。警察权在行使过程中应受程序规制和监督。公民权利受到警察权力的威胁乃至侵害,应有救济的途径和必要的措施。警察权行使的价值理念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其具有特定的价值内涵。  相似文献   

17.
因特网的普及使网络侵权,特别是对名誉权、隐私权的侵犯成为可能且呈日益增多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认定不当信息发布者以及ISP的责任从而实现IT中名誉权、隐私权的保护,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集体林权制度前后经过五次大的调整,相应的林权流转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当前进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以家庭承包制为主要特征,其主要内容是以产权安排为基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高了林地资源的配置效率,但也存在缺陷和不足。林权市场化流转是解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深层缺陷的必然选择。林地是林区群众安身立命之本,妥善解决林权流转引发的问题,对于维护林区的社会稳定和林区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9.
产权是人权的现实实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权是人类对自身本质的一种确认,而产权是基于财产的权利;人权是产权的终极根源,而产权则是人权的现实实现.现代社会通过文明规则对产权进行界定,本质上就是对人权的一种具体化,体现了人类自我驾驭能力的提高.正是人的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人的社会权利与经济权利的不断现实化,才使得以自由交换和自由竞争为特征的市场规则成为配置资源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20.
产权是一个历史范畴,产权制度经历了从古典产权制度向现代产权制度的演进.目前,产权理论研究存在若干误区.这些误区在一些方面误导了我国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需要通过对产权中各项经济权利的合理配置,建立有效的产权制度;民营企业则需要从古典产权制度向现代产权制度转变.这种产权制度的改革既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也有利于宏观经济均衡、稳定和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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