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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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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区议事协商是在当前新的时代背景下城市社区开展自治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然而在历史与现实等条件影响下,科学合理的社区议事协商存在社区治理机制发生转变、主动治理的方式与效果存在矛盾、利益主体参与议事协商的成效不足等诸多约束性条件。可通过建强党组织核心、拓展各个组织渠道、统筹多方社会力量的方式深入推进社区议事协商,实现社区自治模式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
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事业发展的同时,农村自治组织支配的资源大幅增长,村干部权力也随之扩张,村干部权力虽“小”“微”却渗透广泛。农村小微权力行使单位对信息的垄断,逐渐演化出隐蔽决策并加剧权力失范风险。规范小微权力运行,须在法治乡村框架内重塑权利保障机制和权力制约机制,以应对自治单元内部和外部因素介入村务后衍生的复杂问题。村务信息的顺畅沟通有助于明晰村务权力的边界和程序,有利于提升村民行使自治权利参与村治的积极性,进而破除村民“不在场”的自治怪象。村民的有效参与促使村治不再是村干部的单向管理,而是在“权利-权力”“权力-权力”的结构优化调整中实现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相似文献   

3.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具备经济职能,还具有一定的治理职能。山东烟台市W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村民自治提供了组织化平台和治理有效的抓手,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通过治理目标的融合、治理结构的互嵌和治理技术的统合,合作社嵌入村级组织,实现村集体再造。合作社与村集体的互嵌形成了以集体治权为依托的村庄治理样态。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依托集体治权,实现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权和分配权,通过“统分结合”的治理机制实现村集体对村庄的治理有效。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使得集体治权复归,再造村集体和重塑村级组织与村民互动关系,成为后税费时期“悬浮型”政权落地的一种路径。  相似文献   

4.
基于对苏南Q村基层民主自治实践情况的实证研究,通过访谈、观察和对相关制度性文件的整理,发现Q村在村级治理行政化的背景下,自治与行政之间并未产生冲突,行政也未消解自治。其民主自治实践具有运行实体化、参与平等化、决策协商化的特征。Q村的协商式民主自治实践能够有效促进民主参与,促进意见协商。通过研究表明,协商式民主自治的萌发源于行政治理的瓶颈与集体土地经济的发展。协商式民主自治的制度化经过了行政发现和培育的过程。Q村的经验不止具有个案意义,随着行政治理手段瓶颈的加深和新《土地管理法》对集体土地经济的激活,村民和国家将从内外两方面对民主自治产生需求。村级治理需要回归自治,发挥协商民主自治的功能。  相似文献   

5.
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础任务是乡村治理制度、执行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乡村议事协商制度是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构成,以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作为历史范畴观察,我国乡村议事协商经历了制度更替、渐进转型和适应再生三个重要的制度变迁阶段;伴随着乡村议事协商主体关系的变化出现了传统精英主导型协商、民主动员型协商、公社集权型协商、村民自治型协商和多方共治型协商不同制度类型。虽然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兴起带动了国内相关话语转变,但我国乡村议事协商制度有其内在的变迁主线。国家与农民共同构成乡村议事协商制度形式与结果变迁的行动主体,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则影响着我国乡村议事协商制度变迁的秩序基础,制度摩擦出现与制度自身模糊性凸显是乡村议事协商制度变迁的结构动因。进而,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背景,可从加强乡村议事协商制度建设的体系性、提高乡村议事协商制度实践的适配性、明确乡村议事协商制度功能的边界性、坚持乡村议事协商制度创新的灵活性等方面,进一步思考新时代乡村议事协商制度建构。  相似文献   

6.
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建设是我国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在划定协商程序、确定协商行为、生成协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回归当前制度哲学基本分析框架来看,制度话语“不精准性”、主体“缺位”及“差异性”、区域历史发展“不平衡性”,是影响当前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建设的难点。现阶段必须着力破除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建设中的工具主义倾向,厘清破题思路,促进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回归其应有的功能定位,保障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相似文献   

7.
我国实行村民自治以来,村级治理采取村-社分工基础上的协作,实现行政-自治二元治理体系下的联动。行政村承担行政职能并发挥村庄内部的统筹功能,社队具有土地分配、公共品供给及公共规则生产等能力,进而能够承担自治职能。村-社两级既相互分工,又需要彼此协作完成本级组织无法单独完成的工作。随着行政力量的不断介入,行政村的自主空间被压缩且无力回应治理诉求,社队因土地分配权力的丧失、公共品供给能力不足以及治理主体缺失等问题导致治理能力不断弱化,村级治理失效。村级治理的困境不在于基层治理单元的调整,而在于构建良性的村社关系。川西平原一直贯彻着村社传统,并形塑了较为有效的治理效果,对于其他地方的村级治理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村级有效治理需要重塑村社关系,在再生产社治理能力的基础上,同时给予村社一定的自主治理空间,并充分依靠村社内生治理资源。  相似文献   

8.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提高农村社会的自治能力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路径。浙江宋村的治理实践表明,基层政府以改善村民自治运作条件为核心的行政介入是提高农村社会自治能力的有效路径之一。随着农村社会的持续快速变迁,保障村民自治顺利开展的基础条件正在逐渐瓦解,其结果是农村社会的自治能力快速弱化。通过选择性治理事务下沉、民主性议事规则供给、发展性经济资源输入,基层政府可以将行政力量有效嵌入村级治理。生活性治理事务下沉可以重建农民与村级治理间的利益关联,从而增强村级组织对农民的动员能力;规范性协商规则供给可以为农民之间的理性协商提供空间与指导,从而引导农民围绕治理事务达成共识;发展性经济资源嵌入可以壮大集体经济,从而为自治活动提供灵活、持续的资源保障。由此,基层政府的行政介入能够重塑村民自治的实践基础,进而再造农村社会的自治能力。  相似文献   

9.
村民参与村务治理的积极性不高,经济滞后是深层次的原因,也有文化、利益和制度方面的原因。在农村自治中村民参与村务治理的成熟程度是伴随着农村经济发展而发展的。应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重塑公民资格,明晰角色定位,处理好党支部与村委会间的关系,强化制度建设,增加政治透明度。  相似文献   

10.
简约治理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特性,而村民小组是实现乡村简约治理的重要切入点。通过对比两个村庄的村组关系模式,发现“村组联动”的模式更契合乡村的简约治理目标。“村组联动”指的是村级组织负责统筹村庄工作及资源分配,村民小组承担自我治理的职能,村组之间形成有效联动的一种合作机制模式。这一模式以村级统筹、小组自治、双轨治理等作为实践表征,并通过激发村民的参与意识、促进村庄内部整合、构建弹性治理机制等实现了低成本的有效治理。近年来,由于村级治理行政化、乡村社会原子化,村民自治的基础受到削弱。在此背景下,“村组联动”可以是当前体制约束下的一种机制调整路径。有鉴于此,基层应通过小组重建农民与村集体的内在关联,促进村级组织与村民小组协同治理,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11.
村级组织负责人“一肩挑”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一项有力制度安排,能够对村庄组织、利益、价值进行有效整合,继而推进以党为中心的村域治理共同体构建。首先,在组织层面,能够在党的领导下理顺纵横向治理体系,使之有效运转起来,为村域治理共同体构筑坚实组织基础;其次,在利益层面,能够将民主协商贯穿村级治理全过程,在利益诉求收集、协商和落实的过程中,提供公共利益基础;最后,在价值层面,可将宣传教育与行动示范等举措与村级日常治理予以深度融合,不断凝聚各主体对村庄公共生活的集体意识,铸牢价值基础。因此,必须进一步探索村级组织负责人“一肩挑”与村域治理共同体的深度耦合机制,以期实现乡村善治及其全面振兴。  相似文献   

12.
“威权式协商结构”既推动了村级协商的开展,又限制了村级协商的持续发展。以恩施州将律师顾问团纳入村级协商治理的实践为研究对象,发现“专家调和式协商结构”可以显著提升治理绩效。协商结构的变迁,一方面促进了协商行动策略的制度化,从而提升结构的稳定水平;另一方面实现了主体间关系的有序调整,从而提升结构的统合水平。因此,“专家调和式协商结构”较“威权式协商结构”更易提升治理绩效。对比两种协商结构可知,两者的规范设定和资源调节方式不同,权力关系配置的差异是造成此现象的根本原因。构建“专家调和式协商结构”要在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引入“独立第三方”、重新配置权力关系以及运用法治手段四个方面不断发力。  相似文献   

13.
社区治理是在政府主导下,由政府、社会组织和社区成员共同参与,通过管理、协商、合作或自治等方式处理社区公共事务或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的过程。社区治理参与主体包括社区成员、社区党组织、社区政府机构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它们在社区治理中扮演着不同角色,有着不同的利益追求和功能定位。应建立和改进有关社区治理合作机制,丰富社区治理规范内容和优化社区治理规范结构,对社区治理参与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加以规制以更好地实现社区治理目标。  相似文献   

14.
乡村治理精英转型问题探讨——以苏村党支部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形势下,作为农村正式权威结构核心的村党支部正面临传统精英向法理型精英的转换。在这一过程中,村民对体制精英原有的信任关系破裂,村支书权威受到质疑,甚至被颠覆,乡村治理由此陷入困境。突破村级党组织治理困局的出路在于建立协商型治理秩序,通过规范治理主体行为,完善治理规则和制度,使村级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及村民在互动协商中重构信任关系,恢复治理秩序,实现乡村“善治”。  相似文献   

15.
农村社会管理从传统社会到转型期社会,其管理主体、性质和功能都发生了变化;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后,村民自治使村级组织不再是政权组织,而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霍山县落儿岭村为例分析得出,农村社会管理有两方面途径:一个是切实贯彻村民自治制度,强化农村正式组织印村党委和村委会的管理;另一个是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即村民自治对农村社会管理的作用.一个强有力的农村正式组织需要从几个方面建立,即发展村级经济重塑农村正式组织的权威,村级社会管理需要精英治理,村级社会管理需要制度化.  相似文献   

16.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民主政治的四项制度之一。村民自治的普遍推行对村党支部等村级党组织的核心地位、工作内容和领导方式带来很大影响。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作用,必须大胆创新制度、完善决策机制、改进选举办法、转变领导方式、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实现“两委”关系的协调与和谐。  相似文献   

17.
村干部职业化的生成机制及路径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沿海发达地区村干部呈职业化发展趋势。职业化村干部表现为层级制的职能分工、理性的选拔机制、稳定的职业预期及流动性任职。基层行政变迁是村干部职业化的充分必要条件。密集的输入性资源既是村干部职业化的经济基础,又加速村级组织行政化的形成。村干部职业化是在村庄自主性力量不足以支撑起村民自治运转的情况下,国家行政权力下沉到村一级,向基层输入资源及公共规则的过程。它重塑了正式激励系统,再造了公共性的治理主体。然而,它也造成村庄内部动员体系解体、村务与政务的选择性执行以及自下而上信息传达渠道阻塞等问题,导致国家与乡村社会的疏离。以自然村(村民小组)为单元实行村民自治,是村干部职业化趋势下有效平衡自治与行政关系的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1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确立起来的“乡政村治”治理格局逐渐变成了“乡政”主导“村治”的一元化治理.在探索实现“乡政”与“村治”良性互动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村民自治和基层政府管理相结合的民主协商、良性互动的乡村协商治理形态,推动了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由于固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相关法律制度规范的失效或缺失以及民主传统相对缺乏等原因,现阶段我国乡村协商治理的发展仍然面临诸多困境.勃兴于西方社会的协商民主为我国乡村治理提供了一种新视角,并对于克服乡村协商治理的发展困境,推进并完善我国乡村多元主体协商合作、共同治理的形式具有一定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9.
当前村民自治面临着行政权与自治权冲突,村两委矛盾较突出,村民自治制度整体绩效欠佳等问题,为此,需要改变乡政村治的治理格局,推动乡村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具体做法是在理顺乡镇与村一级关系的基础上,实行行政权与自治权分开,将村级组织行政化;村民自治的重心则下移到由村民小组重组而成的社区,实行农村社区自治。  相似文献   

20.
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治理有效对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村级组织是否能够有效协调和处理多重治理任务关乎基层治理成效。其中,分类式治理提供一个新的分析视角和实践路径。以治理任务为导向而调整治理单元是分类式治理的核心逻辑,其价值理念是一种有效性机制的理性表达,符合当前治理有效对基层治理成效的进一步要求。基层村级组织将多重治理事务细化分类,并将其分配到建制村和村民小组两个不同的治理单元,形成单元分化下的“村组分治”。在“村组分治”的治理过程中,围绕着事务类型,建制村和村民小组单元形成一定的架构分层、职能分设、手段分疏、主体分途的分治格局。实践表明,分类式治理有效促进了村庄行政任务和自治事务的平衡,进而实现治理效率和治理效能的协调。同时,以“村组分治”为主导的分类式治理将重塑村庄治理任务的边界,形成一种新的协调统筹的治理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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