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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电子消费合同的特殊性决定了直接适用的法原则的大量运用。由于各国关于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存在差异等原因,直接适用的法原则在不同国家电子消费合同领域的应用也各具特色,比如美国侧重于电子商务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而欧盟更侧重于对消费者进行保护。直接适用的法原则在我国电子消费合同领域的应用中,应尽量避免对电子消费合同的不合理限制;在侧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兼顾经营商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并积极参与全球合作,与国际接轨。  相似文献   

2.
网络消费者合同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网络消费者合同多属格式合同 ,且多具有跨境性质。如何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对网络消费者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法律适用和管辖等问题进行规制 ,对于树立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心 ,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认为 ,网络环境并没有改变消费者保护的社会经济基础 ,因此 ,对上述问题进行规制时应遵循使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得到与其它交易条件下同等、有效的保护的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 ,现行有关对消费者合同的格式条款、法律适用和管辖问题进行规制的法律原则仍应适用于网络环境  相似文献   

3.
论表面联系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国际合同有效性 (缔约能力、形式有效性和实质有效性等 )问题发生法律冲突时 ,目前一般是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为指导进行法律选择和适用。但是 ,最密切联系原则无法满足合同关系所特有的对“有效性”的强烈需求。解决国际合同有效性的法律冲突需要一种不同于以往规则的崭新指导原则。为此 ,本文提出“表面联系原则” ,并从合同有效性需求的正当性、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局限、法域选择与规则选择之区别、最密切联系原则与表面联系原则的区别、有效性理论、表面联系原则的功能、表面联系原则的具体适用和例外等方面详细论证了这个原则  相似文献   

4.
网络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网络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既要考虑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也要考虑冲突规范的主观连接点在网络空间的重要功能以及如何有利于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在利益平衡的基础上,主要通过意思自治原则和特征履行学说解决网络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5.
目前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发展趋向上出现了二维走向:一方面其适用范围呈现出不断扩张的趋势:在法律适用方面从传统的合同领域不断向侵权、物权、婚姻家庭、扶养、继承等领域渗透;而且从法律适用领域向管辖权领域发展。另一方面则体现为对该原则的限制,并出现了新的限制性方面:保护弱者原则与"直接适用的法"。我国立法应当对意思自治原则的上述发展趋势给予关注,并在立法中加以肯定。  相似文献   

6.
合同准据法论纲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合同准据法是一个有着特定含义的概念,它是指适用于合同的成立和效力问题的法律,其功能在于确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准据法的选择是国际私法领域最复杂、最混乱的问题。在这方面,通过学说与实践的长期探索,已经形成了一些为世界各国所普遍接受的原则,诸如: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客观标志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及特征履行方法等。这些原则和方法都有其形成、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并都有着丰富深邃的内涵。合同准据法主要用来解决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和消灭等与当事人权利义务直接有关的问题,但在合同形式与缔约能力等方面并不绝对排除合同准据法的适用。  相似文献   

7.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也在发展和完善着。现阶段,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应当包含两个方面内容:其一,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于他们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其二,当事人这种选择法律的权利要受到某种限制。这样来理解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符合学说与实践的历史状况,符合“原则”这种法律范畴的内在规定性,符合“自由”与“限制”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样来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符合合同关系的木质要求,符合社会经济生活的客观需要,符合法定权利的基本属性。完整准确地理解和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有助于兼顾各方的正当权益,有助于建立正常的经济秩序,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8.
申婷婷 《理论界》2011,(8):51-53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出台为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解决涉外合同争议问题规定了两个基本原则——意思自治和最密切联系原则,为司法审判提供了立法性的宏观指导。法官在具体处理涉外合同争议时还有许多细节问题尚需明确,因此,裁决时需要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为使二者结合适用时更符合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立法机关还须尽快赋予该"司法解释"与"法律"同等的法律位阶和司法效力。  相似文献   

9.
“绿色原则”具有司法可适用性,能够扮演裁判依据角色对案件判决结果起到实质性作用。内容上反映出较高的要件事实可还原性、方法上对法律论证涵摄模式的适应以及功能上对法律规则局限性之弥补成为“绿色原则”作为裁判依据的正当性基础。但仍需认识到,作为一项法律原则,“绿色原则”的司法适用存在着较高的失范风险,一旦适用不当会危及私人自治的践行和破坏法的安定性。“绿色原则”的司法适用应当以谦抑性为基本理念,以“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逸”为情境要求,以干预情形类型化为程度参照,以排除认定合同效力、判断合同解除权和推导公法责任为后果约束。  相似文献   

10.
殷武 《社会科学家》2005,(1):109-111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艰难情形规则"是为了解决国际商事交易中,因经济环境异常变动所造成合同履行结果对一方显失公平而设计的旨在平衡、协调双方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关系中的具体运用.该制度在大陆法系被称为"情事(势)变更原则"或"情势变迁原则",而我国立法上尚处于空白,因此,它对我国合同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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