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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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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拍假与假拍     
王纪仪 《北京纪事》2014,(5):103-106
先简单介绍一下拍卖公司。1993年5月18日,中国嘉德文化珍品拍卖有限公司成立,这是迄今为止国家工商局批准的唯一带“中国”字头的拍卖有限公司。中国嘉德几乎把所有的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都聘为了艺术顾问和鉴定顾问。为了向世界先进的拍卖公司学习,嘉德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拍卖师曾到香港观摩佳士得和苏富比的拍卖会。同年11月,公司改名为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相似文献   

2.
在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中,各种议论的中心,是如何对待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正是在这个问题上,林彪、“四人帮”造成了严重混乱。因此,解放思想,首先要敢于打破他们在这个问题上设置的“禁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我们行动的指南,我们要永远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但是,一定要真高举,而不能假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科学,而任何科学都是老老实实的学问,都是来源于实践并且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理论。真正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旗帜,就要以老老实实的科学的态度去对待它,坚持理论和实际的统一,在实践中去丰富它发展它。象林彪、“四人帮”打着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旗帜  相似文献   

3.
假证词     
《阅读与作文》2009,(3):56-56
乔治、罗斯和尼克三个珠宝合伙人,一同去别墅(shu)度假。  相似文献   

4.
月假     
评语:这篇文章,将妈妈秀丽工整的字体与“我”的作业“歪歪扭扭”“一塌糊涂”、妈妈的严肃认真与我的懈怠涣散进行了对比描写,表现了妈妈对“我”的爱和希望,揭示出“我”的思想得以改变的原因。另外,文章还将二姨与妈妈的相貌对比着来写,衬托出妈妈善良、慈祥与勤劳的品质。文章从生活中选取材料,语言质朴,内容充实,感情真挚,有丰富的思想内涵,是一篇不错的作文。  相似文献   

5.
假文盲     
在车站的母子上车处,站着的不是怀抱婴儿的年轻妈妈,而是四个身材魁梧的年轻人。他们有的眯着眼睛,头向后仰着;有的戴着眼睛,衣着考究;还有的身穿大衣,木然地望着前方。而那个瘦弱的、怀抱婴儿的母亲却被人群挤出了车站。这些人果真是文盲吗?为了贪图方便、一己  相似文献   

6.
假新娘     
《阅读与作文》2009,(5):33-33
德国珠宝商在美国被杀,按遗嘱,财产会留给刚结婚的新娘。  相似文献   

7.
假雪碧     
曲小艺 《新少年》2014,(9):20-20
我平时最爱喝雪碧了。有一次,我一口气喝下三碗雪碧,不一会儿我该“放水”了。回来的时候,看见又有一碗雪碧放在了桌上,雪碧那么好喝,我怎么忍得住呢?于是我端起碗来就咕咚一大口,太辣了!我喷了一地,连雪碧都是假的,没天理呀!后来才知道,原来那是一碗酒。这个尴尬的事儿我只好藏在了心里。  相似文献   

8.
假日记     
这几天,我发现妈妈经常偷看我的日记,这使我非常苦恼。怎么办呢?就这样让妈妈看吗?不行,这是我的隐私。和妈妈讲理?不行,一定会弄得不欢而散的。怎么办……有了!我有办法了!我装糊涂,来个“请君入瓮”。这天,我照常写日记,不过日记的内容有了一些特殊,是这样写的:2004年12月7日星期二晴今天上课之前,我们在班里又谈论了家长看孩子日记的事。对此,我的一些同学非常无奈,说给家长讲理吧,家长不听,还说这是为我们好,弄得双方都尴尬。现在,我的一些同学的日记本每天都不放在家里,害怕父母的“检查”,有时连真心话都不敢写。我的父母就不是这样,…  相似文献   

9.
10.
我国证据法学理论并没有关于客观性证据与主观性证据的分类,但根据内容的稳定性与可靠性程度的不同对我国刑诉法中的8种证据进行划分,不仅具备理论上的可行性,也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区分客观性证据与主观性证据,能够指导办案机关扭转“口供中心主义”的做法,有利于刑事冤假错案的防范与纠正。在证据新分类的指引下,公安机关要转变口供至上的理念,客观性证据与主观性证据并重;检察机关要合理引导、深入挖掘,把紧客观性证据审查关口;审判机关要综合全案进行审查判断,发挥审判的终局作用。  相似文献   

11.
无论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证据概念的界定,还是传统证据法理论的"证据三性说",均难以对证据与定案根据作出明确的区分,故而无法为实践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引,应实现由概念研究向规则研究、由静态研究向动态研究的转化.证据资格是某案件材料作为证据进入庭审程序所需要满足的法律条件,具有动态化、层次化的特点,旨在以诉讼程序为依托,并通过证据规则体系的构建,实现对证据的筛选和把关.作为我国刑事证据的新的理论模型和分析工具,证据资格的提出有助于推动"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证据制度转型.  相似文献   

12.
13.
在我国,依照法律授权,检察机关是侦查职务犯罪的唯一主体,其他任何机关、团体都无权行使对职务犯罪的侦查权。纪检机关在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中发现有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也应移交检察机关。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纪检监察证据证据能力的判断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言词证据并不能作为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使用,只能作为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的一种线索;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实物证据,由于具有不可重复性,可以根据诉讼的特点进行审查、转换作为有证据能力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使用。  相似文献   

14.
分析电子网络证据的证据价值应当以其特点为基础 ,并从可采性与关联性为两个立足点入手。其可采性要求电子网络证据最终应被赋予独立的诉讼证据法律地位 ;其关联性则需要在合法性的基础上从传闻证据规则和最佳证据规则两方面规制电子网络证据的证据能力 ,并就信息内容的确定性和信息记录与传输的可靠性两方面通过网络系统展示来规制其证明力  相似文献   

15.
陷阱证据是一种特殊的证据,其证据能力的有无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案件的正确处理。陷阱证据的运用能够实现民事证据制度发现真实、提高诉讼效率和解决纠纷的目的,不过有时会不利于程序公正目的的实现。因此,要把陷阱证据区分为机会提供型和犯意诱发型,并在此基础上赋予它们不同的证据能力。  相似文献   

16.
诉讼上的证据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这种法律规定性就是证据的合法性,合法性已经成为诉讼证据的本质属性。相对而言,非法证据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或方法而获得的证据,应适用排除法则,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例外不排除的情形,这涉及到非法证据的可采性问题。对此,应借鉴国外有关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建立起“原则排除,特殊例外”的证据制度。  相似文献   

17.
当前,我国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逐年增多。最高人民法院1月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言语假信息     
0.1.语言交际活动(口头、书面)中释放、接受的非真实信息,叫言语假信息。这种言语假信息是大量出现的。它的存在是客观的、普遍的。 1.1.言语假信息分两类。第一类言语假信息(以下简称“假信息”)是为了蒙蔽、欺骗接受方面(听者和读者)。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1.2.第二类假信息用“蒙蔽、欺骗接受方面”来解释,显然不通。请看例①——④:  相似文献   

19.
鼠假须威     
大家只听说过狐假虎威,从没听说过鼠假须威吧?我这就讲给你们听了。 一天,老鼠家族在黑暗潮湿的地洞里开会,大家大发牢骚。有的说:“我们白天躲在洞里,只有黑夜才能偷偷溜出去活动,这样的日子怎么过呀!”  相似文献   

20.
假土豪驾到     
前不久参加表侄的婚礼,是在一个五星级大酒店举办的。那酒店开业十多年了,我只去过一次,还是蹭吃蹭喝,一盘拍黄瓜就要价不菲,更别说一桌结婚酒席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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