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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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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明辉 《老年人》2003,(11):41-41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退休工人,在农村老家有一栋祖遗房产,我想将老房子改建后回乡居住,但村干部却要我购买宅基地后才能对祖屋加以改建。请问:改建祖传房屋还要出钱购买宅基地吗?黄可红黄可红同志: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民对其合法拥有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其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因此,你对祖上遗留下来的房屋可以继承并居住,但对房屋所占的土地没有使用权,更没有所有权。我国土地管理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作为农村建设用地同样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且只能安排给本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使用。你祖上作为村…  相似文献   

2.
《老年人》2005,(7)
问:我和几个好友合伙建了一栋房屋。请问,我们应怎样办理这栋房屋的产权证?刘新答:国家实行房地产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依法获得房屋所有权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产权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  相似文献   

3.
正问:鲍勤和肖艳均为某油田的职工,8年前经人介绍成婚,二人均为再婚。最近二人欲办理离婚,就房产发生纠纷。他们共同居住的这套房屋8年前作价30万元,由鲍勤交了10万元首付按揭贷款购得,房产登记在鲍勤名下。婚后贷款20万元,办理离婚时该房子已涨价到60万元。鲍勤以首付是他婚前用自己的钱款所付,房屋登记在他名下为由主张房屋的所有权。因婚后偿还贷款20万有女方肖艳的部分,他  相似文献   

4.
正问:2010年10月我父亲立下一份遗嘱,说去世后房产由我弟弟一人继承。2011年1月父亲去世,但房产还没有过户到弟弟的名下,直到今年4月才到房产局办理了过户手续。今年2月,弟弟登记结婚。后来因夫妻感情不和,弟媳于6月初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弟弟继承父亲的那套房产。请问:弟媳是否有权分割弟弟继承的房产?  相似文献   

5.
《伴侣(A版)》2013,(7):33
问:我个人婚前有一套房屋,婚后几年因政府原因需要拆迁,给予安置房屋作为补偿。请问: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答: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换取的规定,新取得的安置房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是前一物  相似文献   

6.
《伴侣(A版)》2008,(1):32-32
正薇薇:2004年初,我按揭了一套商品房。同年底,我和王某结婚,婚后我们共同偿还银行贷款。2007年10月,王某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并要求平均分割这套房屋(此时房产已升值到27万元)。而我则认为,该房产是我婚前个人所购,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升值部分与她无关,坚决不同意分割。请问:王某是否有权与我平均分割房产?  相似文献   

7.
正问:2003年,我与丈夫登记结婚,婚姻期间没有财产约定。2007年,我们共同购置了一套商品房,但房屋产权只登记在丈夫名下。最近我与丈夫感情不和,担心他未经我同意擅自处理该房产。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答: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虽然该房屋只登记在丈夫名下,但也属夫妻共同财产。  相似文献   

8.
解晖 《现代妇女》2010,(6):44-44
马女士与王先生2004年登记结婚。婚前.王先生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二人用共同收入偿还贷款。今年初,双方因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是在协议时,双方就该套房产发生了争执。王先生认为,该房产是自己婚前购买的,自己婚前付的房屋首付款,产权证也是婚前办下来的,婚后虽然夫妻二人共同偿还银行贷款。但是马女士不应当拥有产权。马女士认为。该房产是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的.离婚时该房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至少自己对婚后还贷部分的增值财产应当拥有相应的权利。那么,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马女士能否要求分割房产呢?  相似文献   

9.
杨峥 《城市》2011,(12):55-57
建国初期,我国实行土地无偿使用制度,1979年开始对中外合营企业的用地征收土地使用费。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建立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土地流转制度,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土地出让方式仍以划拨为主,没有发挥出土地对市场资源的配置作用。  相似文献   

10.
法律咨询     
《当代老年》2008,(9):13-13
房屋赠给儿子后还能要回来吗?问:去年8月,我和老伴经商量后把我们的一处房产赠与了儿子,签订有房产赠与合同,并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还约定:我们夫妇对所赠与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直至去世。此后,我们和儿子一起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将房屋产权人变更为儿子。今年年初的一天,儿媳刘某因琐事与我发生争吵,  相似文献   

11.
李拉  李文增 《城市》2009,(9):60-62
何谓物业税?“物业”一词,起源于我国香港,意指房地产。物业税,一般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在向地产或房产的占用者征收税款时,是按照市值比例“从价计征”。  相似文献   

12.
根据年龄划分,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两代城市外来工。第一代生于50、60年代,他们于80年代或90年代初进入城市;第二代生于80年代,于90年代末或新世纪初进入城市,生于70年代的农民,则属于其中的过渡一代。如今,第一代外来工大都已经返回农村,而构成今天外来工主体的是“新生代外来工”,除了户口簿上的“农业”二字,他们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职业已经基本无关。他们不再如父辈一样能吃苦节俭,不愿再回农村——然而,他们的根也不在城市里。  相似文献   

13.
第七章台湾的土地登记申请一、申请人台湾土地登记的申请,依"土地登记规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计有"双方申请"、"单方申请"、"迳为登记"、"嘱托登记"、"代位申请"及"部分人申请";此外,为简政便民,如有简单的土地登记案件,如住所变更登记等,实施"通讯申请"。兹依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略述如下:(一)双方申请1.土地登记,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之,应由权利人及义务人会同申请。(第26条)2.权利人:因登记完毕取得权利之人,例如承买人、抵押权人等。3.义务人:因登记完毕丧失权利之人,例如出卖人,或原权利发生负担之人,例如所有权设定他项权利之所有权人。  相似文献   

14.
《当代老年》2014,(7):14-14
问:我是一名退体工人,两子一女都在外地工作。我和老伴有一套95平米的的房子,老伴去世后,我一直独居此房。因年事已高,独居生活孤苦,我准备续弦,找人陪我度过残年。再婚前,我和子女们协商对我独居的房产进行了处理:属于我前妻的一半房产归我大儿子继承。属于我的另一半房产赠与我的小儿子。不知依法如何履行手续?答:根据《继承法》第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相似文献   

15.
问:10年前,我与丈夫梁某签订离婚协议,约定我们共有的、登记在他名下的一套房产归女儿所有,女儿随我生活,房子由我居住.当时,我们认为女儿只有8岁,不能办过户手续,所以约定等10年后女儿成年时再过户.女儿最近满了18周岁,我就要求梁某配合将房屋过户到女儿名下.梁某却说自己现在改变主意了,准备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赠予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予"之规定撤销赠予.请问:梁某可以反悔吗?  相似文献   

16.
《伴侣(A版)》2013,(5):33
问:我在婚前以全额付款的方式买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我个人的名下。我与妻子结婚生活了10年,不久前两人因感情不和闹起了离婚。其间,我将房子以80万元出售。请问:房子升值部分女方有份吗?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之间有约定的除外。再  相似文献   

17.
问: 我与赵某于2015年1月登记结婚.结婚登记前,我们签署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主要条款为:我自愿将婚前个人财产:位于某小区价值39万元的两居室房屋的50%所有权赠予赵某以表诚意,即该房产为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但事后我们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该房一直由我管理并对外出租.今年5月,因性格不合,我向赵某提出离婚.赵某同意离婚,但要求分割我赠予的共有房屋,并要求我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我认为,该房产并未办理过户手续,我有权反悔撤销.请问我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相似文献   

18.
正问:我丈夫2011年去世,今年我公公也去世了。之前公公、婆婆、我和老公、我儿子一直共同生活在登记在公公名下的房子里。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婆婆有权赶我出去吗?我和我儿子是否有公公房屋的继承权?答:你的情况涉及的是代位继承以及丧偶儿媳的继承问题。你丈夫先去世,公公后去世,因此,你的儿子作为代位继承人,有权利继承爷爷的房产。另外,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  相似文献   

19.
问: 我和老李属于再婚家庭,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我们住在老李单位的公房.2012年,老李单位进行房改,我和老李决定共同购买位于市区的一套房改房,并办理了房产证,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老李名下.因为是老李的房改房,所以我和老李书面约定,此房产所有权归老李,但我有永久居住权,任何人不得干预,并在相关机构进行了登记.今年我和老李因感情不和离婚,老李要求我搬出该房.我是否还享有在该房屋居住的权利? 答: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你和老李采用书面约定的方式来设立居住权,并作了相关登记,该约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即使离婚后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老李,但你依约定对该房屋拥有合法居住权,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20.
西方的荒诞派文学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但是荒诞手法在文学作品中的运用却有着悠久的历史。英国著名剧作家萧伯纳就在他的代表作《鳏夫的房产》中运用了这一手法。因此,回顾荒诞派文学的发展历程、思想基础以及荒诞派戏剧特点,有助于对《鳏夫的房产》中的荒诞性特征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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