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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历史与现实的平衡:晚清水权纠纷的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运用法社会学方法,依据档案资料,研究晚清水权纠纷民事审理的概况.晚清水权纠纷的审理具有制度转型时期的司法特征:一方面,适用清代水权法律制度,维护原水权人的利益;另一方面,运用新的水权观念,对水权变化作出符合时代要求的安排.晚清水权审理的主角是州县衙门,方式以调解为主,审理原则兼顾历史与现实的平衡;判决因法官个人修养、水权观念不同,结果差异较大;判决执行分为水权秩序的重建与勒石刻碑对判决内容的确认.研究晚清水权纠纷的民事审理,对于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水权纠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构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思考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为了达到民事案件审理集中化的目标,美国和德国作为两大法系中具有代表性的国家,依据新的司法理念对审前程序进行了审理结构上的调整或改革。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理前的准备",但尚未形成独立的审前程序。当前我们构建中国审前程序,应在比较中、美、德民事审前程序的基础上,借鉴美、德立法经验,对民事诉讼失权制度、诉答程序、初步审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法官释明权等,进行相应的改革。  相似文献   

3.
战时军法,是宋代军法体系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其内容涉及行军与作战的方方面面,十分丰富、具体.在<武经总要>中,保存着现在所能看到的一部最为完备的宋代战时军法--"罚条".除此之外,根据军政形势,宋代政府不仅重申旧法,而且适时增添新法.宋代战时军法的基本精神是战时量刑严于平时,这也体现了军事法规与一般行政法规的不同特点.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法》第291~295条未区分案件类型对境外型缺席审判程序适用统一的送达标准,并在裁判生效后一律给予重新审理机会。这种一体化设计易导致程序虚置的风险。比较法经验显示,境外型缺席审判程序可包含被告人主动放弃出庭权和未主动放弃出庭权两种类型,不同类型程序的适用条件不同,对送达要求及裁判生效后是否允许重新审理的态度存在差异。我国境外型缺席审判程序欲走出当前的实践困境,须进行再类型化改革:国家机关在送达方面应足够勤勉,但是否允许缺席审判不再“唯送达结果论”,而是通过送达结果识别程序类型;重新审理亦非普惠性救济,应根据不同类型给予分殊化的救济保障。  相似文献   

5.
刑事案件分案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对以一份起诉书(自诉状)指控的没有关联性的数个被告人犯罪的案件,或者数个被告人的犯罪虽有关联性但不宜进行合并审理的案件,将其中部分被告人的犯罪运用另外一个或者数个审理程序分别进行审理的一项刑事审判制度。由于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分案审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对一份起诉书(自诉状)指控没有关联性的数个被告人的案件进行并案审理,导致出现功能障碍、程序牵连、诉权制约等弊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分案审理的条件,对提起公诉的没有关联性的数个被告人间的若干犯罪行为,采取制作数份判决的方式实现分案审理。对自诉案件,可说服自诉人按照法院建议提起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相似文献   

6.
各级审判厅是清末司法改良的产物,其成立之后,在设立审判厅的通商口岸乃至内地,以洋人为原告的华洋诉讼案,尤其是民商诉讼,呈现出了一些新的变化:首先,许多外人迳自把纠纷案件提交审判厅审理;其次,新式审判厅在审理华洋讼案时,其适用的法源某种程度上汲取了清末大规模修律的改革成果。理案过程中亦极力把不平等条约所规定的西方领事的观审权局限于旁听,从而有力地冲击了当时的领事裁判权制度。  相似文献   

7.
配偶权在我国是一项存有争议的权利,立法上尚未完全确立配偶权保护制度,但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却提出了保护配偶权的问题,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和婚姻法中确立了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但这显然不足以抚平无过错一方的精神创伤,更不能有效地制裁破坏他人婚姻家庭关系的“第三者”。为此,法律或司法解释应尽快确认“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责任,通过立法和司法保护,使婚姻家庭关系不受非法干涉。  相似文献   

8.
"杀士"一词见于<尉缭子>等传世兵书中,银雀山汉简<兵令>也见"杀士 ",<孙膑兵法>更有<杀士>残篇.学者们对它有多种解释,包括"杀死士卒"、"减少 士卒"等.这些解释比较符合"杀士"的字面词义,但是如果仔细分析,它们与兵法著作者 的本意和当时的战争实际相去甚远.将"杀士"理解为"牺牲士卒"也有违军法"亡士卒多 者,斩"这条军法.结合军法原理和有关条款,应该把"杀士"这个概念理解为:通过赏信罚必,使兵卒成为敢于拼死杀敌之士.  相似文献   

9.
我国简易程序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但由于设置简易程序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尚属首次,存在一定的缺陷:被告人无权决定简易程序的启动,完全由法院或检察机关决定;简易程序为控审不分留下隐患,并且容易导致法官先人为主,对案件形成预断;被告人审判过程中律师帮助权得不到保证;适用范围不当;简易程序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完善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建议:放宽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增加简易程序的适用形式,进一步实行和完善“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赋于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的选择权;对被告人可判处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可进行书面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必须有辩护律师的参与;加强对简易程序的法律监督。  相似文献   

10.
李唐王朝同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一样,为了保证国家刑罚权的统一实现,建立了一整套的国家审判机关,并且确定了各级审判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即刑事管辖制度。研究唐代刑事审判机关及其管辖制度的历史,对于我们今天的法制建设和法学繁荣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相似文献   

11.
喻红粉 《南都学坛》2002,22(6):110-111
在我国立法与实践中 ,权力机关与审判机关之间的关系均不同于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法院被确定为独立的审判机关 ,但法院及其组成人员的产生 ,又受制于人大。人大行使对审判的监督的同时 ,既要保障法院的独立审判权 ,又要切实起到监督作用。但目前在有的地方 ,这种监督要么变成了干涉审判权 ,要么只徒有虚名。因此 ,必须加强监督立法 ,提高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法律意识和自身素质 ,进而实现人大对审判工作的有效监督  相似文献   

12.
罗马征服给埃及司法工作带来新的变化。罗马统治者根据其统治需要,在古罗马已有法律实践的基础上吸收、借鉴以往埃及法律惯例,造就了罗马埃及独特的司法制度。在不断地交流互鉴过程中,罗马埃及地方的审判管辖逐渐形成四级审级制度,各审级间的审判管辖权限层次分明,并且审判管辖亦形成了新的特征,即罗马埃及地方审级设置过多、军人参与司法事务和总督拥有最高司法权等特点。埃及地方审判管辖的发展无疑体现其渐趋罗马化的特征。  相似文献   

13.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司法的生命,是司法的基本价值追求和最终价值目标。绝对司法公正是理想,司法公正只能是相对的。相对司法公正的成因有内因和外因之分。立法的不合目的性、保守性等缺陷是因哲学、逻辑学、语言学等因素所致,此类因素谓之内因,外因则主要是指司法制度的缺陷性和执法者的人为性。  相似文献   

14.
在级别管辖中涉及牵连管辖时上级法院吸收下级法院管辖权可能导致那些本不应受到重刑处罚的被告受到重刑的威胁。级别管辖中的管辖权在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转移导致司法权行使的行政化,违背了司法权的行使规律,并且由于管辖权行使的行政化使得诉讼当事人被排除在管辖权决定的程序之外,不利于诉讼当事人权益的保障。  相似文献   

15.
司法公正需要审判独立和对审判权实施监督两方面的共同支撑。根据我国的政治体制和司法现状,检察权对审判权的监督必不可少,检察监督与审判独立之间既相互冲突又相互统一。在改造抗诉监督制度时,必须坚持“不损害独立审判权”的底线,把抗诉理由的标准由“确有错误”修改为“认为有错误”,把抗诉范围限定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案件和“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并对抗诉期间和抗诉次数作出严格限制以维护审判结果的终局性和权威性。  相似文献   

16.
侵占罪是修订后的刑法新设的罪名,对于侵占的行为在刑法修订之前一般类推为不作为犯罪而通过民事途径处理;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直接以盗窃罪、诈骗罪等论处。新刑法实施后,中国刑法学界对侵占罪的认识还不统一,诸学者有着不同的观点,司法适用中认定此罪时也遇到了困难,笔者在此将对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最后时限以及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分两个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通过对许霆案的案情和诉讼过程的介绍以及有罪和无罪中诸观点的评析,虽然法院最后以盗窃罪定罪量刑,但是最合理的罪名应当是侵占罪。我国刑法对侵占罪侵占对象的规定存在立法缺陷,通过对侵占罪侵占对象存在立法缺陷的分析,对我国刑法270条侵占罪进行了重新设计。从而解决了刑法理论界对侵占罪侵占对象的争议以及对于今后再出现类似的许霆案能够合理定罪与量刑,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相似文献   

18.
论废除我国贪污贿赂型犯罪中的死刑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死刑由于与现代刑罚旨趣格格不入,因而废除的呼声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响应。贪污贿赂罪中的死刑同样在四个方面显示了其不合理性:不能从根本上遏制犯罪、不符合谦抑性思想、违背罪刑均衡原则、不利于国际司法协助。相较于国事犯罪、军事犯罪和暴力犯罪,贪污贿赂罪的社会危害性无疑是较小的,因而在这一领域率先废除死刑无疑是阻力最小且最符合国际趋势的。应当承认的是,在贪污贿赂罪中废止死刑是较为敏感和棘手的,因而我们可以由易到难,从犯罪主体入手,先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再过渡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配备相应的自由型和财产刑。  相似文献   

19.
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是将原来分散由不同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交由若干特定的法院集中管辖和审理,以解决目前司法环境不佳、案件数量不足、法官队伍不稳定等困扰行政审判工作的现实问题。行政诉讼相对集中管辖制度的试行实践表明,该制度具有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改善司法环境、促进司法公正、培育行政审判队伍、提高行政审判水平的积极意义。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既是一种改革探索方法,也是一种新的司法管辖模式,应该通过立法将其确立为新的管辖制度。  相似文献   

20.
刑事诉讼管辖制度是刑事诉讼活动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能够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确保诉讼程序合法正当。当前我国配套的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尚未形成,制约了刑事诉讼管辖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些发达国家的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相对完善,其中以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为两大流派。美国、日本分别是这两大法系国家的代表,两者虽然在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问题的处理方式上存在不同,但其设立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初衷则是相同的。我国可以在刑事诉讼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内,结合司法实践,有选择性地借鉴域外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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