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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习惯法是早期游牧民族法律文化的缩影,也是元朝法制建设的特殊起点。元朝法制同蒙古法文化有着重要的渊源关系,蒙古族习惯法对元朝法律的影响是深刻的,这使得元朝法制始终表现出封建法和民族习惯法的二元特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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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习惯法源于习俗 ,进而演变成习惯法 ,作为调整壮族地区壮族人的行为规范的习惯法经历了由不成文法到成文法的变化。其内容与国家法不同 ,侧重于聚居区内部的稳定 ,一般不涉及国家事务 ,壮族习惯法不论从历史的角度考察 ,从边疆少数民族与中央政权的关系全面研究 ,从民族融合的深度分析 ,其在中国法律史上的地位应予肯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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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黎族习惯法价值的法理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黎族习惯法形成于黎族在干百年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从黎族习惯法中不仅可以看到黎族人民对本民族社会内部、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和谐稳定的秩序价值的追求,其对待非婚生子女的态度以及“赔命价”制度凸显了其对效益价值的重视。同时,黎族习惯法中所蕴含的正义、民主价值从执行者的公正无私以及人民群众对审判活动的民主参与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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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3):43-50
蒙古族刑事习惯法中很多传统的刑事习惯如私立救济、刑事和解、生态刑事惯习、"长老"参与刑事调解机制等至今仍然在蒙古族聚居地方调解和化解有关社会矛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说明蒙古族刑事习惯法的存在符合蒙古族特定文化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蒙古族聚居区和谐社会的建设,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秩序,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贯彻实施提供了助力。但是,传统蒙古族刑事习惯法在当下同样存在着严重的滞后性,无法应对新型的犯罪类型,部分内容与国家制订的刑法存在矛盾和冲突。因此,必须在遵照并执行国家刑法的前提下,合理运用蒙古族刑事习惯法的积极因素,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处理好社会生活、生产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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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斌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0(3):70-73
少数民族习惯法有四大美德:克服国家法局限、发现民族主体自我、暗合数民族地域社会心理、作为补充法源而遗世存在。国家法因其制定原则之统一性、实际国情之复杂性而不可避免地存有局限,少数民族习惯法予以补充和矫正,并对国家法局限性予以克服;一个民族只有通过自己的民族历史才能洞悉自我,藉由少数民族习惯法发现中华民族主体自己的价值,并通过她实现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少数民族习惯法暗合了一定地域范围内民众的社会心理,并满足了其对法律的公正期待和需求;其填补法律漏洞,作为补充法源而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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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以前封建政府推行的“列树表道”、“广植蚕桑”、保护“禅林”和“永业田”等政令,对保护临安森林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驰禁山泽”、砍伐缓坡丘陵地区的森林以种茶的作法则破坏了森林。天目山的僧侣护林制度使临安至今仍享有“大树华盖闻九州”的美誉。明清的禁碑显示临安地区林业中存在长期稳定的私人或团体对林木的私业权。民国时期的苗圃制度顺应了林木需求大大增长的要求。新中国成立以后,天目山地区的联防委员会与突击队制度有效地满足了防火护林的需要;30余种林业管理规章,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临安地区林业规章制度的成熟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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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华英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2(4):56-60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随着民族习惯法研究的深入,习惯法的理论逐步完善,司法实践也从民商事领域跨步到刑事领域。从可诉性、无害性和合理性角度分析少数民族习惯法,并在分析“互补型”和“冲突型”两种少数民族习惯法相关案例的基础上,通过合理采纳、变通适用、坚决取缔等方式为少数民族习惯法在司法领域寻求可操作性和合法性,进而提升法官在审判实践中的民族法意识,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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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昌族习惯法的传承与社会功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根据云南大学跨世纪民族调查——阿昌族社会调查资料,探讨了阿昌族习惯法的传承形式,分析了阿昌族习惯法的现实社会功能及其存在并产生作用的根源。文章指出,正确处理处于现代社会转型期的阿昌族社会秩序问题,一是要正确认识和对待阿昌族习惯法,二是要正确处理国家制定法与阿昌族习惯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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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凤鸣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4(3):87-89
对族群习惯法文化的研究可跳出以往法学的视角,转而从文化人类学的语境出发,研究习惯法文化与教育的关系。习惯法文化的教育功能是在人的可教育性原则基础上促进人的生长与发展。研究族群习惯法文化的教育功能是提醒我们应当将教育学的视野延伸到人类生存的各个层面,将那些在教育方面有意义的关系范围得到更广阔的开拓,这种开拓要超越以往把教育仅仅视为一种孤立的现象,使我们从人类生存环境与秩序保障的整体来看待教育,来看待人的生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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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箐丰村彝族习惯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樊纪兰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10,(4):96-98
彝族习惯法是某一特定社区内人们在长期生产、生活过程中约定俗成的习惯、习俗、礼节、仪式、舆论、禁忌、村规民约等,用以划分人们的权利义务和调解各类纠纷,并且具有一定的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它包括:村规民约、家法族规、宗教法规、行业规章等。起到了国家制定法律难以起到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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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力·阿尤甫 《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38-41
在我国,民族法是国家制定法的一部分,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习惯法具有区域性特征,少数民族习惯法效力上不仅具有区域性,而且还具有民族性特征。国家法与习惯法的关系表现在多层次的国家法与维吾尔族继承习惯法在继承人范围、顺序、遗嘱自由等具体制度方面,既具有共同点,又存在显著差别。 相似文献
13.
藏族与周边民族习惯法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华双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8)
藏民族有着独特的习惯法文化,其形成与周边民族传统法文化的影响有一定的联系.本文通过比较藏族、汉族、蒙古族、羌族、彝族等民族习惯法的主要内容,分析我国各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的异同,研究其内在价值以为现代法治之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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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族习惯法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白廷举 《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8(3):44-47
土族习惯法是指用来调节土族社会关系的某些社会规范,主要体现在土族氏众的各种仪式、节庆等社会生活之中。土族习惯法具有独自的法文化渊源,并在长期的民族融合中,不断吸收其他民族优秀的文化成份,最终形成多元的规范合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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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价值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少数民族习惯法作为习惯法的一种 ,在广大少数民族地区普遍存在 ,是“活的法律”。少数民族习惯法在维持社会秩序、培养社会角色、传承民族文化等方面都有重要价值。本文首先讨论了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存在及特点 ,继而分析了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价值 ,最后论述了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未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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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拉族习惯法及其特征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本文阐述了撒拉族传统社会中的社区组织、政治、宗教、经济、婚姻与军事方面习惯法的基本内容,并对其文化根源和基本特征作了概括。这是国内首次对撒拉族习惯法的研究文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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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克·则伙·史伙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8,(3)
彝族尔比中反映了丰富的习惯法内容,从彝族一般的道德原则到伤害事故、偷盗赔偿以及债务、侵权等具体习惯法条例都有详细的反映。通过对彝族尔比的分析,可以了解彝族先辈制定习惯法的历史背景和心理愿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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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身份、功能与价值分析——以中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卯轩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31(7)
既有法治理论无法面对当下法律生活中少数民族习惯法复苏与活跃的事实.本文认为,应在法、司法和法治三个层面重新解释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身份、功能与价值,通过合法化、司法化、资源化路径,实现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整合.在法主体资格方面,拓展现代性法治之法的概念,赋予少数民族习惯法以法的身份;在司法管辖环节,借助司法制度的发展,使少数民族习惯法通过司法化的平台从而展示其正功能;在法治治理效力层面,推动少数民族习惯法在社会权力平台参与塑造法治秩序建构而提升其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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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军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5):39-42
习惯法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我国现行立法确立了习惯法的法源地位.由于习惯法具有行业性、地域性、非明示性的特点,司法实践中易造成适用习惯法的混乱状况,因此,必须确立习惯法适用的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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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及其现代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侯斌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31(7)
西南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在历史上具有完整的体系和极高的效力.虽然被制定法排斥,但在当下民族地区司法实践中仍有一定影响和突出表现.究其原因,在于刑事习惯法中具有服务于法治的现代价值.发掘并传承刑事习惯法的现代价值,对于加强民族地区刑事法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