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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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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2021年8月在全国四级法院审判职能改革,强化高级法院再审审判职能的背景下,实证考察高级法院再审程序的运作,无疑对高级法院再审案件的品质提升与新时期审判监督的改革,将兼具理论与实践双重意义。本文通过对A高院民事申请再审审查程序运行的实证调查发现,立法规定作为开启再审程序大门钥匙的再审事由,既没有得到当事人的普遍适用,也没有得到审查法院的严格适用。这种状况,一方面,导致法院按照再审之诉路径受理的再审之诉缺乏合法性及合理性的核心要件,造成再审之诉的“空洞化”;另一方面,诉讼程序内的“诉源治理”原则要求,造成再审之诉的诉讼与信访(简称诉与访)混合不分,诉访分离的效果不佳,诉讼程序难以终结。查其主要原因有:在再审程序内,由于申请再审案件数量与申请再审率逐年增加上升的态势与审判资源投入不足的供需矛盾,以及负责审查案件的人员之审查作业对再审事由的把握“模糊”所致;在再审程序之外,因法院须承担诸如对涉诉信访等社会治理职能,以及保障审判独立制度与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容量”仍然不足。通过进一步的改革,再审事由的适用规范化,再审审查程序的运作效果将得以逐步提升。  相似文献   

2.
政府数据开放中,行政机关兼任数据处理者、数据开放者和数据监督者的多重角色,与数据提供者和数据使用人形成了多元行政法律关系。《数据安全法》第52条第1款“造成损害只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难以实现解决行政争议和救济公法权利的目的,因此需要从保护主观权利和维护客观法秩序两个维度来构建行政诉讼制度。行政私益诉讼中,遭受损害的数据提供者享有主观公权利,符合《行政诉讼法》第25条确定的“利害关系”标准,具有原告资格。人民法院可以职权法定、比例原则作为合法性审查的标准,并适当参照技术标准。行政公益诉讼中,应当明确公益诉讼的启动要件,充分发挥诉前程序的功能,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3.
我国民事诉讼法较为粗疏,对当事人转移涉诉标的没有单独的程序规定。从学理上及域外法律规定来看,当事人恒定主义与诉讼承继主义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以诉讼承继主义为基础处理涉诉标的转移有现实的意义,具体应用时应注意诉讼承继的适用范围,处理好与诉讼第三人制度、保全制度的关系。在民诉法中也应当明确增加处理涉诉标的转移问题的规定。  相似文献   

4.
再审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既要有效地强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又要有效地维护法院的司法最终裁决权,建立当事人再审之诉是其关键。民事再审之诉与起诉和上诉不同,有独特的内涵和价值。我国民事再审之诉的制度构建应从提起主体、管辖法院、再审理由、立案受理、审理程序、再审期间等多方面考虑。  相似文献   

5.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主体申请执行的案件,采取书面审查的程序,其公正性令人怀疑。它不利于体现法律的公正原则,也不利于进一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文认为,我国应当设立执行诉讼程序,将现有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分离为两部分。对于其中执行前的审查行政决定合法性的部分变更为执行诉讼程序,并对执行诉讼的内容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具有维护公共利益及法律秩序等显著客观诉讼特点,明显不同于传统行政诉讼的主观特征,其程序条理主要体现在起诉条件的实体审查、受案范围的扩大、违法性审查范围的扩大、诉前程序的结果导向等方面。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之内在行政法理与其客观属性互为表里,内在行政特性及其制度功能决定了该制度的客观诉讼特征。由于实践中仍存在生态环境责任归因错位、公益诉讼利益获得主体有争议、诉前程序忽略了行政提前介入、司法程序中忽略了行政监管等制度罅隙,因此,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应遵循环境治理的客观规律,建立以行政为主导、多元参与共治的综合治理体系;检察机关应防止司法越位,注重诉前程序检察建议功能的充分发挥;细化秩序维护的裁判类型,在程序完善方面还原与强化该制度的客观属性。  相似文献   

7.
抽象行政行为是国家实施行政权、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它的特殊性质决定了需要对其加强监督制约。司法审查固有的公正性与正义性,较之其他监督有更多的优势,而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目前仅停留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间接审查”上,在“直接审查”上却是缺位的。从国外相关经验来看,司法审查更应重点放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直接审查”上。应借鉴这一经验,从管辖法院及审查范围、具体诉讼程序及违法抽象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等角度来完善我国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8.
从当前形势看,迫切需要区分林地确权行政案件中复议前置的情形。鉴于此,必须 正确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和法释[2003]5号批复的内容,其中 颇具争议的“确认 具体行政行为”应理解为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已经依法取得”应理解为公民、法人或者 其 他组织主观上认为“已经依法取得"权属即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应理解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法》等法律的规定。因此,由行政机关依当事人申请直接确权的行为属于复议前置;因发生 争议由行政机关处理而发生的确权行为,仍应按《森林法》第17条的规定, 由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9.
强调法律全球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关注法律移植问题。但是法律移植必须与本土资源有机地结合。诉辩交易和ADR对于建立中国特色的行政协商制度具有重大借鉴价值。行政协商的基本特征是在救济程序中的自主性。它在主体上排除了审查机关的居中调解。这样是为了体现行政协商的真实内涵,避免审查机关调解的弊端。行政协商可以贯穿于审查程序的整个过程。但是行政协商的内容不得涉及行政行为的性质。审查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商意见,直接终结审查程序。终结决定具有终局性。  相似文献   

10.
在单向诉讼结构下,行政非诉执行成为行政机关诉请行政相对人按照协议履行约定的唯一救济方式。但行政协议非诉执行司法审查过程中却存在非诉执行主体与行政协议主体不对应、执行对象与审查标的不同一、各地审查强度参差不齐和制度的控权功能与司法实效耦合度低四大问题。究其原因,主要集中于法律进程滞后于社会治理发展的客观窒碍、行政协议自愿性与非诉执行强制性的正面对撞及现有具体规则无法满足行政协议非诉执行审查需求三个方面。为此,建议围绕启动要件、审查程序和裁判规则三个审查节点,构建区别于一般非诉执行、适合行政协议非诉执行案件的司法审查规则。  相似文献   

11.
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将行政协议纳入行政复议审查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当前,《行政复议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关于行政协议的审查规则没有体现行政复议化解行政协议争议的制度优势,也难以体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解决行政协议纠纷上的合理分工。相比一般行政行为的复议审查以及行政协议的司法审查,行政协议的复议审查应当根据“协议性”内容以及行政复议的治理优势作出特殊安排。行政协议复议审查应坚持合法性审查、合约性审查以及实质性审查的标准;行政协议复议审查的程序要强化程序的参与性和合意性,灵活运用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程序;行政协议复议审查的构造应包括行政协议效力审查规则与行政协议行为审查规则;行政协议复议审查的决定应优先适用以变更决定和履职决定为主的复议决定体系。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对不动产登记的行政行为性质及其法律效力的研究显得粗疏而简略。文章对行政行为公定力在权利推定力实现过程中的内在机制和作用范围进行分析和描述。归纳出“行政行为公定力说”和“行政行为公定力——程序保障”二元说这两种关于权利推定力的内在机制学说,以及“独立的”和“附带的”行政行为公定力拘束效果这两种行政行为公定力的作用方式。并总结认为,体现在权利推定力中的行政行为公定力具有实体法层面和程序法层面两个方面的作用方式。  相似文献   

13.
案件范围的拓展是我国检察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来看,在规范层面,案件范围的拓展呈多路并进之势,但存在部分规范于法无据、拓展无序的问题;在实践层面,案件范围的拓展集中于诉前程序,导致诉讼审查程序搁置虚化,且社会公众仅能为拓展案件范围提供线索,参与拓展的渠道过于狭窄。对此,在拓展案件范围时应当从检察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目的出发,以“公益”和“诉讼”为关键词,强调拓展的案件必须具备起诉必要性,强调诉讼审查程序的重要性,同时把公众体悟公益的敏感度纳入考量范畴,扩大公众参与案件范围拓展的渠道。  相似文献   

14.
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处理,关系到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的维护,也关系到司法为民工作方针的落实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性,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文章指出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立法现状及不足,并对当事人申请再审制度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5.
与被诉行政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行政诉讼的重要启动要件及确定原告资格问题的核心意涵。在“宝鸡市恒信永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宝鸡市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案”中,根据宝鸡市恒信永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其与被诉强制拆除行为不具有利害关系,作出驳回起诉和上诉的裁定结论。然而,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再审程序重申和确立了行政诉讼“利害关系”的证明责任标准:即起诉人在起诉阶段仅仅需要对“利害关系”的客观存在承担初步的、表面成立的证明责任,并且在起诉阶段法院不能以当事人诉争的权益可能不合法等实体理由否定起诉人的诉讼权利,应当在全面审查案件的实体内容之后再行作出判断。此种裁判思路不失为一种具有权利保障性且有利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裁判路径。  相似文献   

16.
我国非诉行政执行制度现有的立法模式可以概括为“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主,行政机关自行行政强制执行为辅”。其主要价值是确立和强化了司法权对行政强制执行的介入程度。在对我国非诉行政执行制度的规范性和正当性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通过分散行政强制执行设定权、分离审查主体和执行主体、增强对间接强制执行的监督等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17.
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剖析了“诉调对接”的内涵和正当性基础,从理论上寻求“诉调对接”的存在价值,指出“诉调对接”是实现司法救济与社会救济互补的最佳途径和有效平台。同时结合司法实践,就“诉调对接”的原则确定、流程设置、平台搭建、核心保障等问题提出具体设想,并对构建“诉调对接”的司法审查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就司法审查的程序启动、审查原则、结果判断、强制执行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新观点。  相似文献   

18.
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剖析了“诉调对接”的内涵和正当性基础,从理论上寻求“诉调对接”的存在价值,指出“诉调对接”是实现司法救济与社会救济互补的最佳途径和有效平台。同时结合司法实践,就“诉调对接”的原则确定、流程设置、平台搭建、核心保障等问题提出具体设想,并对构建“诉调对接”的司法审查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就司法审查的程序启动、审查原则、结果判断、强制执行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新观点。  相似文献   

19.
《行政强制法》第44条为违法建筑行政强制拆除设定了特别程序,但其规定存在很大的解释性空间.该法没有为所有涉及违法建筑管理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给予普遍性授权.对于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来说,有关行政机关则不能选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理论和实践中,公告程序的操作存在多种模式.公告的对象应当是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先公告后催告的程序最具有合理性.“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的排除适用系针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其目的是防止对当事人造成难以恢复的损害,但是它将严重影响违法建筑行政管理的效率,其立法的理论基础值得检讨.  相似文献   

20.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增加了第三人撤销之诉,以维护案外人民事权益.以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作为案外人权利救济的程序保障是正确的选择,但是,综合考察案外人权利救济制度的全部内容,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案外人权利救济制度,应完善第三人撤销之诉、完善执行异议之诉、取消案外人再审之诉、规制滥用案外人权利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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