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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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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方债是日本战后实行的“中央集权地方分散体制下”地方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重要的补充形式,也是中央调控地方财政的一种方法。地方政府享有发债权,对广泛筹集资金促进地方事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同时中央政府很重视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对地方债的规模、方向、用途实施调控。日本地方债的做法对实行分税分级财政体制的我国有一定的借鉴  相似文献   

2.
中央与地方关系,一直以来是困扰我国法治进程的重大课题。近30年以来,我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以"放权"为基本特征,逐步改变了传统的中央权力高度集权的关系格局,却依然无法有效应对实践中的诸多困难和挑战。在现有体制框架内,从强化中央政府的权威,实现中央与地方权责的科学定位,完善程序制度建设等途径来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治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出台后,中国地方政府获得了自行发行地方债权利。由于多数省份地方政府财政赤字规模较大,地方债蕴含的信用违约风险不可忽视。基于各省份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历史数据,以及2015—2016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的发行规模,通过精确计算各省份财政担保比例,利用改进的信用风险评估KMV模型,评估了各省份地方债的预期违约率。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地方债的信用违约风险随时间推移将逐渐显性化。地方债的信用违约风险呈现区域差异化分布状态,中西部地区违约的省份数量会逐渐增多。地方债的预期违约率与其发行规模以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并不直接相关,与其财政担保比例高度相关;地方债的预期违约率与其期限关联性较强,与其发行利率相关性较弱。因此,监管部门应制定针对各省份债务情况的差异性地方债监管政策;应通过发行久期较长的地方债,对地方债违约风险进行分散化处理。  相似文献   

4.
目前 ,尽管我国有关法规只允许中央政府举债 ,即国债 ,但事实上各级地方政府不管是来自正规渠道 ,还是非正规渠道 ,普遍存在大量债务。地方政府公债是国家公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举债权是各级政府应有的财权 ,我国建立地方公债制度已有可行性。设计地方公债制度 ,包括地方公债监管制度 ,地方公债发行和偿还制度 ,地方债款投资项目和风险防范制度。  相似文献   

5.
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简称地方债)是地方政府依据当地经济发展及资金需求状况,在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的前提下,向社会筹措资金的债务凭证。在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不对称,从而依赖举债投资,债务规模随之不断扩大。四川作为全国发行地方债规模最大的省份,2013和2014年为其集中偿还期。本文运用KMV模型对四川省地方债是否存在违约风险进行评估,并对地方政府适度举债规模进行实证分析。分析结果指出,四川省地方政府债券在2014年不存在违约风险,且四川省发行三年期债券额在财政收入的20%以下时,不会出现违约风险;发行五年期债券金额在财政收入的45%以下时,不会出现违约风险。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中的行政合同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方政府债务指地方政府以直接获得资金为目的而实施的积极行为所引发的债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要控制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为政府投资进行融资,但效果并不明显;融资平台是地方政府设立的独资公司或者其实际控制的公司;融资公司在向银行进行贷款时产生了外部行政合同,政府对这一贷款的“担保”承诺并不构成外部行政合同。控制这类行政合同主要首先需要明确融资平台的性质,强制其信息披露,其次完善行政决策过程和人大监督,最后放开地方政府债券的发放。从根本上说,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须从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和国企改制退出市场两个方面解决。  相似文献   

7.
财政共治是建立在分税制基础上的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特殊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其中,中央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财政共治以支出责任与财政共治力匹配为原则,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其基础在于民族自治地方税权的完善,方式是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相似文献   

8.
国债和公债的职能有重大区别,地方政府发行公债还必须具有体制和机制条件,这一条件的核心是规范化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以及宏观经济结构基础条件。从中央和地方的财力财权关系、宏观经济结构和公债发行效应等方面分析,可以说明地方政府发行公债目前尚不具有现实可行性。  相似文献   

9.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法治化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农村建设内涵丰富,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和生§环境、公共事业、基本法律制度等公共产品层面,而乡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融资、实施与监督过程,则涉及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事权和财权分配关系。我国现行地方组织法和预算法存在的缺陷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目标,因此,新农村建设必然进一步促进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法治化。  相似文献   

10.
打破融资平台背后的政府隐性担保是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促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的关键。基于对债券交易利差月度数据的研究,本文发现违规举债问责政策使得城投债利差相对普通地方国有企业债券的利差上升了0.082%,这相当于改革前两者利差差距的16.0%。上述影响集中在债务置换规模较大、财政实力较弱的地区和财务状况较差的融资平台,表明违规举债问责有效降低了上级救助预期所产生的“隐性担保”。进一步分析发现,违规举债问责的影响集中在地方政府发展压力更大的地区,表明举债问责作用的机制很可能是加强了地方领导干部的举债约束,降低了其依赖上级救助预期举债推动经济增长的激励。本文的研究表明,为有效约束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违规举借隐性债务的行为,强化对违规举债行为的问责是必要的。本文的结论对建立与现代财政制度匹配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构建权责清晰的央地财政关系有重要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11.
政府间关系主要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的界定与划分,以及由事权划分而产生的财权划分、财政转移支付、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而其中最主要的则是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的界定和划分问题。众所周知,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调整离不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划分,政府职能的有效行使和转变以及各级政府间的税收结构包括税制改革和调整都离不开政府间职能的界定,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建立同样要依赖于政府间职能的科学界定。显然,政府间职能界定与划分是财税理论研究和财税管理中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政府间财权配置的科学依据,也是科学建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前提条件,更是有效制定财政政策和预算管理体制的关键问题。在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中,激励问题十分重要。在我国,中央政府为了管理全国事务而制定全国性法律、法规和政策,但中央政府缺乏执行自己政策的工具,执行工作则几乎全部依靠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与执行相分离的体制下,从中央政府到基层政府漫长的执行控制与监督链条,可能使执行效率不断衰减。因此,必须有一套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政府的法律与政令。中央应该怎样对地方政府进行激励,使地方政府的效用达到Pareto最优,是众多经济学家一直关注的论题。基于政府间职能关系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本文认为,有必要根据我国政府间财政体制结构的特点,用机制设计理论对政府间职能关系进行研究。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莱昂尼德.赫维奇、埃里克.马斯金和罗杰.迈尔森等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在创立和发展"机制设计理论"方面作出了开创性贡献。该理论研究成果的现实意义在于,将高度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之解决大为简化。因此,将机制设计理论引入政府间关系的研究是一个新的研究思路。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中央政府面对的是一个由各级地方政府组成的行政体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着非对称信息的博弈行为以及动态调整的关系。中央政府是委托人,将一部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执行;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代理人,比中央政府拥有更多的信息,两者的行为相互影响。所以政府间最优关系问题也是一个激励机制的设计问题,它关系到如何诱使地方政府揭示私人信息和在非对称信息的情况下如何设计最优职能关系。职能分配的核心是利益分配问题,也即各方主体能否达成协议的问题。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从理论上为解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多主体利益协调问题提供了技术可行性。近百年来,我国在现代公共财政建设过程中于划分政府间财政关系方面时常遇到难以破解的"困境"问题。不过,按照"机制设计理论"的基本原理,摆脱这种困境,从而实现可持续的财政分权体制目标是可能的。为此,南开大学张志超教授组织一些青年学人围绕这个问题发表书面见解,以期对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优化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宏观调控下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政府至今仍然在资源配置中居于举足轻重的位置。放权让利和分灶吃饭财政的改革,使地方政府具有了与中央政府不同的效用函数。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发展目标和政绩需要,与当地企业形成利益集团,在宏观调控中与中央政府进行利益博弈。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应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确定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划分规则,规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行为,构建中央与地方的新型关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确保宏观调控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13.
政府间关系主要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的界定与划分,以及由事权划分而产生的财权划分、财政转移支付、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而其中最主要的则是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的界定和划分问题。众所周知,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调整离不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划分,政府职能的有效行使和转变以及各级政府间的税收结构包括税制改革和调整都离不开政府间职能的界定,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建立同样要依赖于政府间职能的科学界定。显然,政府间职能界定与划分是财税理论研究和财税管理中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政府间财权配置的科学依据,也是科学建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前提条件,更是有效制定财政政策和预算管理体制的关键问题。在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中,激励问题十分重要。在我国,中央政府为了管理全国事务而制定全国性法律、法规和政策,但中央政府缺乏执行自己政策的工具,执行工作则几乎全部依靠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与执行相分离的体制下,从中央政府到基层政府漫长的执行控制与监督链条,可能使执行效率不断衰减。因此,必须有一套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政府的法律与政令。中央应该怎样对地方政府进行激励,使地方政府的效用达到Pareto最优,是众多经济学家一直关注的论题。基于政府间职能关系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本文认为,有必要根据我国政府间财政体制结构的特点,用机制设计理论对政府间职能关系进行研究。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莱昂尼德.赫维奇、埃里克.马斯金和罗杰.迈尔森等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在创立和发展"机制设计理论"方面作出了开创性贡献。该理论研究成果的现实意义在于,将高度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之解决大为简化。因此,将机制设计理论引入政府间关系的研究是一个新的研究思路。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中央政府面对的是一个由各级地方政府组成的行政体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着非对称信息的博弈行为以及动态调整的关系。中央政府是委托人,将一部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执行;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代理人,比中央政府拥有更多的信息,两者的行为相互影响。所以政府间最优关系问题也是一个激励机制的设计问题,它关系到如何诱使地方政府揭示私人信息和在非对称信息的情况下如何设计最优职能关系。职能分配的核心是利益分配问题,也即各方主体能否达成协议的问题。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从理论上为解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多主体利益协调问题提供了技术可行性。近百年来,我国在现代公共财政建设过程中于划分政府间财政关系方面时常遇到难以破解的"困境"问题。不过,按照"机制设计理论"的基本原理,摆脱这种困境,从而实现可持续的财政分权体制目标是可能的。为此,南开大学张志超教授组织一些青年学人围绕这个问题发表书面见解,以期对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优化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政府间关系主要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的界定与划分,以及由事权划分而产生的财权划分、财政转移支付、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而其中最主要的则是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的界定和划分问题。众所周知,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调整离不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划分,政府职能的有效行使和转变以及各级政府间的税收结构包括税制改革和调整都离不开政府间职能的界定,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建立同样要依赖于政府间职能的科学界定。显然,政府间职能界定与划分是财税理论研究和财税管理中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政府间财权配置的科学依据,也是科学建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前提条件,更是有效制定财政政策和预算管理体制的关键问题。在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中,激励问题十分重要。在我国,中央政府为了管理全国事务而制定全国性法律、法规和政策,但中央政府缺乏执行自己政策的工具,执行工作则几乎全部依靠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与执行相分离的体制下,从中央政府到基层政府漫长的执行控制与监督链条,可能使执行效率不断衰减。因此,必须有一套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政府的法律与政令。中央应该怎样对地方政府进行激励,使地方政府的效用达到Pareto最优,是众多经济学家一直关注的论题。基于政府间职能关系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本文认为,有必要根据我国政府间财政体制结构的特点,用机制设计理论对政府间职能关系进行研究。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莱昂尼德.赫维奇、埃里克.马斯金和罗杰.迈尔森等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在创立和发展"机制设计理论"方面作出了开创性贡献。该理论研究成果的现实意义在于,将高度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之解决大为简化。因此,将机制设计理论引入政府间关系的研究是一个新的研究思路。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中央政府面对的是一个由各级地方政府组成的行政体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存在着非对称信息的博弈行为以及动态调整的关系。中央政府是委托人,将一部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执行;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代理人,比中央政府拥有更多的信息,两者的行为相互影响。所以政府间最优关系问题也是一个激励机制的设计问题,它关系到如何诱使地方政府揭示私人信息和在非对称信息的情况下如何设计最优职能关系。职能分配的核心是利益分配问题,也即各方主体能否达成协议的问题。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从理论上为解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多主体利益协调问题提供了技术可行性。近百年来,我国在现代公共财政建设过程中于划分政府间财政关系方面时常遇到难以破解的"困境"问题。不过,按照"机制设计理论"的基本原理,摆脱这种困境,从而实现可持续的财政分权体制目标是可能的。为此,南开大学张志超教授组织一些青年学人围绕这个问题发表书面见解,以期对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优化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税权法治:地方自主的财政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方自主制度起源并发展于欧陆诸国商业的复兴和商人精神的兴起与传播.中国的历史发展中虽不乏地方自主意识的履痕,但至今仍处于变迁的阵痛之中.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纵向分权,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则需要在了解中国国情的前提下,以地方自主的本质特征为理论基础.以税权--征税权、收税权和用税权--的法律控制为切入点,实现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法治化的税权控制.  相似文献   

16.
在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举债是一种十分普遍的行为。但如何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在一个安全、稳健、适度的范围内,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治理需要从两个层面进行:一个层面是对地方政府债务存量进行积极稳妥处理,地方债置换是现在正在推行的一种方式;另一个层面是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首先要合理控制地方政府债务增长的速度和规模;其次要解决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融资问题,即推动PPP模式的有序发展;第三是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预算管理、进一步增加透明度,提升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市场化程度,推动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的发展,加强外部监督,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相似文献   

17.
美国地方公债管理与我国地方政府举债预研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举债权是分税制财政体制中地方政府财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赋予我国地方政府举债权,既是财政体制改革的必然方向,也是解决地方政府财政困难的必然选择,具有理论和现实的双重意义。美国地方公债信用管理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使我们可以在我国地方公债的发行设计、举债之法律与政策规范及举债的监管等方面来预研我国地方政府举债的基本框架。  相似文献   

18.
设立经济特区并授予其特别立法权是我国的一次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试验和法治试验。历史地看,中央与经济特区关系演变的过程也是中央和经济特区关系的法治化过程,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和经济特区发展需要的相结合催生了独特的中央和经济特区关系。法律上看,改革开放政策、中央和地方积极性的发挥为中央和经济特区关系调整提供了法治化基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决定和《立法法》中授权立法的规定,为中央和经济特区关系提供了法治化的路径。实践上看,中央和经济特区关系法治化取得了巨大社会效果,蕴藏着巨大的制度优势。因此,经济特区不仅仅是制度创新、法治先行区的成功样本,更是中央和地方关系法治化的样本。  相似文献   

19.
针对以中央政府行政控制为主要特征的地方公债融资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运用SSP(状态-结构-效应)分析范式,围绕地方公债发行各参与方所产生的依赖关系,分析评价了现行中国地方公债融资管理制度现状,探索了中国地方公债融资制度的变迁方向。研究认为,不同的利益方对于中国地方公债融资制度的效应有着不同的期望和评价,进而影响到制度选择与安排;中央政府行政控制的放宽与相关制度的完善将是未来中国地方公债融资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  相似文献   

20.
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已经成为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核心问题。现存解决机制无论是就抽象权限还是具体权限的争议解决,都存在诸多缺陷。按照法治化的思路,对立法解决机制的完善应该依循减轻中央对地方的影响、增加地方对中央的相对自主以及两者在利益交涉上的平衡为路径加以实现,以突出立法解决机制重在争议预防的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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