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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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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战国时期,社会制度的变化导致了贵族嫡庶妻等级婚制的变化。其一,各国国君先后称王,国君称号的变化导致嫡庶妻等级婚制名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国君嫡妻由夫人改称王后;其二,宗法制、分封制的瓦解导致了嫡庶妻等级婚制功能的变化,除嫡长子继续承袭王位外,余子一般不能再分到封邑,失去了原来的大宗地位,既不能“有采以处其子孙”,也不能再世卿世禄了。其三,官僚制度的建立使嫡庶妻等级婚制也呈现出爵制、品级的官僚化特征,以秦国最显著。其四,以官僚制度、郡县制度为核心内容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建立、王权的加强使列国出现太后摄政现象。  相似文献   

2.
中国古代小说不仅在历史演义等作品中有着大量谋略描写,而且在世情小说中也 有着精彩纷呈的谋略描写。《红楼梦》的谋略描写存在于封建卫道者与叛逆者、封建主子与奴婢、封 建家族的妻与妾、嫡与庶等诸种矛盾冲突中。其谋略描写不仅对于作品思想内涵的深化,而且对于 其现实主义特色的形成、故事情节的发展、人物形象的塑造、心理特征的刻画、悬念效果的产生等, 具有独特而重要的艺术价值。  相似文献   

3.
毕经纬 《殷都学刊》2010,31(1):9-12
甲骨、金文中"大子"的身份可能是解决商代宗法问题的一个重要线索。在已发现的古文字资料中,在康丁以前,"大子"一词与"小王"并存,但"小王"出现的频率远高于"大子",其地位应高于"大子"。此时的"大子"仅指商王长子,不分嫡庶。康丁以后,"小王"一词消失不见,"大子"一词出现频率急剧上升,说明此时"大子"的地位急剧提高,而且已兼有"小王"作为王位继任者的权利;同时,"长子"、"帝(嫡)子"等具有嫡庶之分的词语也开始出现,反映了康丁以后嫡长子继承制确立的事实,此时的"大子"专指商王嫡长子,等同于后世的"太子"或储君。  相似文献   

4.
周礼的制度基础在于嫡庶之制,西周几乎所有重要制度例如宗法、丧服、封建、继统法等都以嫡庶之制为基础,或由嫡庶之制而产生。西周王制正是通过嫡庶之制客观地为两千多年的传统中国奠定了最高权力的传承制度。西周王制的精神基础则在亲亲、尊尊,亲亲的原则在于通过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加强宗族集团的内部团结,纳天下于一家;尊尊原则通过突出天子对诸侯、诸侯对大夫、宗子对庶子、贤者对庶人的统领作用而建构差等秩序。亲亲尊尊作为精神原则不是表达于观念世界,而是内寓于礼乐制度与伦理生活中,这正是周礼至文的原因。  相似文献   

5.
詹鄞鑫 《文史哲》2004,(5):22-26
在商史领域,商王继统法一直局限在"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哪种为主的问题上。其实,"子继"和"弟及"都只是表面现象,而不是继统原则。父系氏族的血缘构成,决定了氏族家长后继者对前任者而言,不是子就是弟,不存在其他的可能性。真正核心的问题应该是,凭什么来决定继承人的确立。在氏族社会中,继承人的确立原则只能有两种可能性,要么论血缘的亲疏远近,要么论能力德行的大小贤不肖。如果按血缘原则来探求继统法则,不论作何种假设,都无法合理地解释商王传位的事实。但如果假设商王继承人是由选举决定的,则所有的疑问都可以迎刃而解。令后世不可思议的王权罢免现象,也反映了商王继统法的选举制性质。商代继统法是原始公社选举制发展到周代嫡庶制的过渡阶段,前期承前,后期启后。在文明程度较高的商代,选举制度必然伴随着王位的争夺,引发动乱。商王室的继统法不得不改造为王储制度,由此开启了周代嫡庶制的先河。  相似文献   

6.
妾媵制度是男权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封建私有制和等级制度相结合下的畸形现象。清代对纳妾更趋于放任、自由,单是一部《红楼梦》我们就可以看出清代置妾之风的鼎盛。妾的身份卑贱低微,她们是封建家长和嫡妻奴役和驱使的对象;但妾的身份又高于一般的奴隶,处于一种“二层主子”的地位。《红楼梦》中的小妾虽处于相同的生活环境和半主半奴的地位,但她们对待生活的态度和生存方式各不相同。  相似文献   

7.
崔文恒 《阴山学刊》2008,21(6):16-21
“自传”说者拿历史上曹雪芹的家人一一比附小说《红楼梦》中贾家的文学形象,混淆了文学和史学的界限。贾救在荣国府的位置是妾矮制度造成的,他是庶出的长子。虽然袭了荣国公的再传爵位,却没有财产继承权,所以不能住在荣国府的正院。由妾媵制度产生的嫡庶矛盾尖锐复杂到你死我活的地步,其核心内容就是时财产和权力的争夺。这是一组不可调和的矛盾,它从内部腐蚀贵族大家庭的肌体,在外力的作用下,一个又一个贵族大家庭走向覆灭。  相似文献   

8.
论唐律的血缘主义特征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唐律502条,直接以血缘关系①主体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条文77条;其法律关系主体有家长、尊长、祖父母、父母、夫、妻、妾、嫡、庶、继、子、孙、伯、叔、兄弟、姊妹、外祖父母、袒免亲、慈母、亲、弟子、兄弟之子、同居、缌麻、小功、大功、期亲、斩衰、良人、部曲、奴婢、主司、官、里正、县令、府主、刺史、皇上、皇后、师、凡人等。相当一部分法律关系主体是按血缘关系确立的;血缘关系在唐律中居于这样一种地位:恩由是享,刑由是至,婚由是成,财由是用,契由是立,诉由是兴。血缘关系在唐律中起什么作用?唐律中为什么有这么浓厚…  相似文献   

9.
商代“分封”说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商代有无“分封”,这在史学界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本文认为:商代的所谓“侯国”,是商王朝对其四周“方国”进行武力征服的直接产物,名副其实的称谓应是“服国”,它同西周王朝在对其四周进行武力征服之后通过“分封”的方式所建立起来的“封国”,有着本质的不同。在中国历史上,分封实始自西周,商代并无分封之事。一、西周的“分封”与“封国”分封一词,源于《左传》定公四年的“分鲁公以……,封于少(?)之墟。分康叔以……,封于殷墟。分唐叔以……,封于夏墟”,指的是周初的“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如细加区分,分封一词的“分”字,是说受封的诸侯国是由西周中央王朝分出去的(即派生出去的),强调的是诸侯国对周王室的隶属关系;封建一词中的“建”字,是说由周王室派出的受封者  相似文献   

10.
马新  齐涛 《齐鲁学刊》2006,(6):45-52
家庭继承制度包括家产继承与身份继承两大内容。汉唐时代家庭继承制度中,上述两种继承的基本原则与精神恰相泾渭。家产继承中的“均”与身份继承中的“不均”,家产继承中的“不分嫡庶”、“不分长幼”与身份继承中的“嫡庶分明”、“长幼有序”,再加上王朝政权对家产继承与身份继承不同的行政态度,共同构成了一种互相贯通的反向制约关系。这种反向制约是中国古代小农家庭与小农经济存续的根本保障,也是中国古代基层社会稳定延续的根本保障。  相似文献   

11.
要研究西周、春秋社会政治制度,必需研究三礼:《周礼》、《仪礼》、《礼记》,杨宽先生《古史新探》(以下简称《新探》)一书,从三礼探讨西周、春秋社会政治制度。拜读之下,有很多感想,现以宗法制度为例,提出来与杨宽先生商榷。《新探》“试论西周春秋间宗法制度和贵族组织”章中,谈宗法制度的,有这么一段话:“按照宗法制度,周王自称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称为天下的大宗,是同姓贵族的最高族长,又是天下政治上的共主,掌有统治天下的权力。天子的众子或者分封为诸侯,君位也由嫡长子继承,对天子为小宗,在本国为大宗,是国内同宗贵族的大族长,又是本国政治上的共主,掌有统治封国的权力。诸侯的众子或者分封为卿大夫,也由嫡长子  相似文献   

12.
高佳 《中州学刊》2006,(6):234-236
中国曾在很长历史时期内实行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由此而出现了妾这样一个社会群体,形成了中国古代独特的“妾文化”。语言是文化的载体,语言中不同的称谓词能反映不同人的地位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古汉语妾称谓词反映了纳妾在古代是一种普遍现象,揭示了妾的来源和职能,体现出妾与妻的对立及妾的卑贱地位。  相似文献   

13.
《汉书·外戚传》载:“汉兴,因秦之称号,帝母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嫡称皇后,妾皆称夫人,又有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之号焉。”妾皆称夫人”以下史文,可有两种解释。一种,汉宫群妾皆称夫人,夫人以外,另有美人至少使六种人物。照此理解,夫人便是一个特定的品级名号;另一种,汉宫除皇后以外,凡妾皆可称曰夫人,夫人又分为美人至少使六种品职。照此理解,夫人乃众妾之泛称,非品级之谓。  相似文献   

14.
作者通过对明清小说中家庭女性地位的研究,认为在男性多偶家庭中,妻、妾、婢的地位高低有别。她们的地位升降变化,取决于男人的喜怒。为了争取男人的宠爱,妻、妾、婢明争暗斗。处于斗争漩涡中心的妻子为妻之道十分艰难:她们要么维护妻道尊严失去丈夫宠爱,要么降妻道为妾道媚夫求宠。  相似文献   

15.
以完备而系统的宗法制度和严密的专制制度为特征的古代中国社会政治结构,对古代中国档案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古代中国许多重要档案的形成、载体形式、内容以及保藏都与宗庙制度有密切关系,历代分封制度产生了大量的盟誓档案和符契档案;家族制度的延续使中国的谱牒档案长盛不衰.专制制度的不断强化,档案官员的地位渐趋下降;同时,土地、户籍档案不断完备,档案的载体形式体现出明显的等级区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也高度集中.  相似文献   

16.
尽管以林黛玉为代表的《红楼梦》中众多女性悲剧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同,但是导致她们人生悲剧的根本原因却是一样的,这就是中国古代男权主义制度和专制主义制度以及二者派生出的世袭制度、婚姻制度、嫡庶制度、教育制度、司法制度、官僚制度等等。正是这些腐朽落后的制度剥夺了她们的自由、压抑了她们的情感、摧毁了她们的理想、泯灭了她们的才干,最终戕害了她们年轻的生命。隐藏在这些制度背后的是男尊女卑的社会文化、君贵奴贱的政治文化和亲亲尊尊的伦理文化。  相似文献   

17.
李龙海 《殷都学刊》2001,5(3):14-20
关于商代的继承制度,康丁以降,实行父死子继的嫡长子继承制.史学界关于商代继承制度的特点的争议主要在于商代前中期(成汤--康丁).本文试从商族的婚姻沿革、经济生活方式入手,文献、考古材料与甲骨卜辞相结合,来论证商代前中期的继承制度当是以父死子继为主,兄终弟及为辅.这是在商代前中期虽已实行了一夫一妻制,但尚保留大量母权制的孑遗而必然经过的过渡阶段.  相似文献   

18.
余闻荣 《东南学术》2001,(5):121-122
侯马盟书中提到的盟主赵孟是谁,学术界一直有赵简子鞅与赵桓子嘉两种说法.而牵涉到的最主要问题是赵孟是否一定是嫡长子.本文从东周时期的从法制度现状和称谓制度两方面,详细论述了赵孟之名是东周时期赵氏宗主的特有称谓,赵孟不一定是嫡长子,无嫡庶之别.  相似文献   

19.
宗法农奴制度下的周代婚姻文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殷代奴隶制是带着氏族的公有外壳和氏族血缘纽带的奴隶社会,对于国家奴隶主集团来说,财产基本上是共有的。因此财产的个人血亲继承还不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反映到对妻子的独占性同居权的占有意识,还没有形成一种强烈的占有性欲念。因此,对妻子的贞操,对嫡庶妻和嫡庶子的区分,以及相应于这种区分的存在的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区分,还不可能被提到现实性和法典性的意义上来。再者,对于殷代的农村公社或农村公社下的氏族成员来说,由于公社外壳和氏族血缘纽带的存在,同样不存在财产的私有和继承问题,对妻子的贞操和血统的纯正,也都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我们支持商代晚期出现分封制度的观点。本文所考的 36个国家分别被封为侯、伯、亚、子等爵称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 ,与商王朝保持着密切的关系 ,或进贡或来朝 ,有的还与商族保持着婚姻关系 ,成为商王十分倚重的力量 ;这些封国主要分布在今河南省中北部、山西省中南部和商王畿的东南部 ;封国外侧多方国分布 ,其藩屏王室的目的显而易见 ;全文充分依据卜辞中丰富的历史地理材料 ,对 36个封国的地望及其分布逐一进行了考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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