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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论司法良知     
在法治社会,司法公正被公认为是保障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作为守护者的司法工作人员能否恪守司法良知则成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对司法良知进行历吏考察和社会功能考察发现,我国司法良知的建设困难重重,面对司法腐败、司法不独立和市场经济负效应的侵蚀,塑造中国特色司法良知必须加强司法廉政建设、确立真正的司法独立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实际行动做到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2.
论司法腐败的控制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代表着社会的正义、公正,而司法则是实现社会正义、公正的具体活动。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的公正是社会成员对社会公正的希冀所在。司法腐败是社会转型时期的必然产物,现今中国影响司法公正的主要因素是腐败问题。应从提高法官的社会地位,建立高薪养廉制、法官惩戒制、法官弹劾制,进行社会舆论监督等方面对司法腐败进行控制。应当建立《反腐败法》,根据诸种腐败行为的不同特征,设立相应的罪名,完善反腐败的刑法机制,让刑法发挥出对司法腐败行为应有的震慑作用。  相似文献   

3.
司法公信力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我国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现状不容乐观:社会公众对法院与法官普遍缺乏信任,法院判决难以顺利执行,缠诉缠访事件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一些暴力袭法事件。此种现状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司法活动的正常开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与司法权威的生成。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与政治语境下,应当从法院、法官与社会公众三个层面,以促进司法独立、司法民主与司法公正为核心,通过观念培养、制度改革以及规则构建等途径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4.
司法领域里的腐败危害严重。产生司法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性缺陷 ,主要表现在司法权地方化、行政化 ,地方人大、地方党委监督和领导的畸形化 ,司法的非专业化等。遏制司法腐败 ,应结合我国国情 ,分阶段地进行司法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5.
司法的有限性与弱势群体的权利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成本的居高不下、司法腐败现象、程序至上等问题是司法救济局限性的表现,弱势群体因此很难按照他们的预期设想获得合理公正的司法救济。弱势群体权利救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修改现行的举证制度,设立进行司法检查巡回法院,建构和完善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制度等是帮助弱势群体更好地实现权利救济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6.
司法是避免权力乱用、保障健全的社会秩序的安全阀 ,整个社会的公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司法的公正。司法领域的腐败是权力腐败的具体表现 ,是司法人员滥用司法权的结果 ,也是司法体制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所致。司法腐败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 ,它直接动摇民众对法律权威的尊重与信任 ,进而危及国家权威和社会稳定。必须充分认识其危害性 ,采取有效措施 ,从制度、体制、观念等各个层面对司法腐败行为予以防治 ,以维护法律尊严 ,保障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7.
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权的本质属性,它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标尺。但遗憾的是,我国在现阶段,社会公众对司法公信力的认同和信仰程度并不令人满意。为此,我国应当严格确保司法独立,切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严惩治司法腐败,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法官准入门槛,加强对司法权的监督,从而解决司法公信力不高的现实难题,并重塑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8.
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它腐败的重要原因。它不仅会使违法犯罪的人逍遥法外,而且会使广大人民丧失对社会主义正义、法律公正的信心。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全社会都在呼唤一个纯净、公正、明朗的法治天空。 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 司法腐败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司法活动中,为了谋求和保护不正当的私人利益、地方利益,利用司法职权搞“权钱交易”、“权情交易”等,以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从而损害国家、社会和人民合法利益的行为。对于国家权力来讲,司法腐败造成的损伤是硬伤和内伤。用一通俗的话讲,行政再腐败,只要司法不腐败,就有惩治腐败行为的希望;而一旦腐败在司法领域大面积地蔓延,它所带来的就绝不仅仅是社会  相似文献   

9.
司法裁判吸纳民意机制之建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裁判领域中的民意存在的问题有:民意表达欠缺合理性基础、正当的民意表达与不当干预并存、法院对如何处理民意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有必要建构一个司法裁判吸纳民意的机制,从民意书的主体及表达方式、民意书的提交与公开、法院对民意的回应等方面规范民意对司法裁判的影响,尽可能多地在司法裁判中吸纳合理的民意成分,确保司法裁判能够实现最大限度的社会公正。  相似文献   

10.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我国保护知识产权最重要的形式和根本保障。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经历了设立专门法庭、"三审合一"试点,再到专门法院的历程。北京、上海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和运作,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新型审判体制的建立。但我们应当对我国目前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持有清醒、理性的态度,知识产权法院在社会转型期设立,机遇与挑战并存,既面临知识产权自身审判制度的挑战,又有法院整体进行司法改革的挑战,还有我国经济科技发展本身带来的挑战。例如,法官职业保障不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不明确、"三审合一"审判模式没有实现、缺少专门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等问题。因此,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实践中探索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相似文献   

11.
回到事实本身是澄清能动司法相关是非的基础和前提.能动司法既不是新发明,也不是舶来品,中国当下的能动司法是司法改革政策调整后人民司法传统复兴的产物.能动司法强调的是司法中人的作用,其本质上是一种贤人司法.最理想的社会治理图景是在拥有法治的同时也拥有贤能的司法者,故作为贤人司法的能动司法具有普世的价值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国司法改革的目标和使命是建立和健全一套符合法治精神的现代司法制度,能动只是中国司法改革过程中应当固守的一种道德优势,如果在还没有实现法治之时就将主要精力用于追求司法者的贤能上则是改革的错位和跑题.  相似文献   

12.
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之分离有坚实的理论基础 ,即 :分权制衡理论、程序正义理论和司法效率理论。审判与司法行政之分离的立论根本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中 ,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的职能分工不明 ,不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双重价值目标。司法审判的本质是判断。实现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 ,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因此 ,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进行改革 ,将法院的司法鉴定业务、裁判文书的强制执行权和法院内部的其他司法行政事务分离出去 ,主要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 ,以便法院能够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相似文献   

13.
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是我国司法制度所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保障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实现,可从推进和完善司法独立、注重程序和完善监督制度三个方面着手解决。  相似文献   

14.
政治与司法的关系是宪法的基本命题,是世界各国司法改革的基础.中国司法改革应当立足于政治体制层面,着眼于改进政治与司法的关系,关键是建立和完善政党与司法的结构关系,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上确立司法改革的走向和司法相对独立的目标,从宏观上理解和把握司法多元化模式、司法相对独立的内涵和违宪审查制度的政治特征,赋予政治与司法关系以宪政意义,从政治的全局与宪政的高度审视、构想和推进司法改革.  相似文献   

15.
在中国的语境下,能动司法与法条主义适成反对。一方面,这种显见的对立使得司法在裁判方法上顾此失彼,陷入了两难的困境。另一方面,法条主义与能动司法的理念与方法也急需进一步澄清。利用法律论证的理论资源,透过一种"整体性"的司法裁判思路,或可使法条主义与能动司法在方法论上得到一定的"协调",走出这一司法困境。同时,这也为提出"弹性"的法条主义和解明能动司法的界碑提供了可行的方案。  相似文献   

16.
司法改革的动因及其制度设计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下载免费PDF全文
职权活动的随意性、浓重的地方主义意识与诉讼的拖延及生效判决的执行不力,加之司法官员腐败案件的频发,这些都严重地损害了司法机关的权威与尊严,动摇着人们对于法治国家的信心。司法公正的实现有赖于相当力度的司法改革,革新现行的司法人事制度与组织系统,创建有限独立的司法体制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7.
中国司法制度所面临的若干问题常常与制度建构方面的缺陷有关。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公正执法 ,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 ,妨碍了司法工作的健康发展 ,因此 ,亟待改革。但司法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 ,必须多层次、分步骤地进行。应当把树立司法的权威性和维护司法的统一性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首要目标 ;把清除执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作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把培养高素质的执法司法队伍作为维护司法公正的关键。  相似文献   

18.
司法大数据是司法活动与大数据科技的结合及其在司法领域的积极运用。司法大数据以裁判结果为载体,融合了立法与案例的多种信息与数据资源,为法官审判案件提供了可依据的数据支持,可帮助法官形成对案件的认知和判断,对司法公正具有积极的“正功能”。但司法大数据在提升审判质效的同时也会因为数据科技的缺陷给司法公正带来“负功能”。因此,应重视数据标准和规范的建设,提升司法大数据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消除“数据陷阱”,让大数据切实助力司法公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19.
对司法行为的经验研究表明,疑难案件中的司法决策取决于法官的“态度”,即法官所持的意识形态或政策偏好。态度理论归纳了主导疑案裁判的三个决策变量:案件事实、态度,以及事实与态度之间的相互作用。态度模型作为一种主导型司法决策理论,能解释、预测大多数美国最高法院和联邦上诉法院的判决。因为受态度测量上的方法论局限,以及对制度性约束和法官角色认知的忽视,态度模型无法解释相当一部分案件的判决,也无法解决法官的意识形态漂移问题。在量化法官的投票行为时,态度理论实际将意识形态界定为法官的党派倾向。这种非此即彼的量化方式是粗糙的,它将法官描绘成“身披法袍的政客”,这决定了它是一种片面的司法决策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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