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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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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析我国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职业伦理是指法律职业者在其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总和。法律职业的特性决定了应该在法学教育中建立和完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目前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发展甚微,这必将影响到法律整体素质的提高。因此,应从教育目的、教育手段、教育方式、教育类型等方面完善我国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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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依法治国的中国所需要的不单是经过严格制定的现代法律体系,对于接受过良好、系统的教育、深刻理解并贯彻法律职业伦理的法律人有着更大的需求。只有那些真正拥有正义道德感的职业人才可以深刻理解法治的精要之处,完成良法之治。在中国的刑事诉讼模式向当事人主义转型的大背景下,律师对事实的真实义务、对法律的忠实义务、对委托人的诚实义务,这三种忠诚义务在某种程度上会产生冲突,律师必须在坚持正义的前提下,对此类冲突进行协调。  相似文献   

4.
法律职业伦理是构建一个高度职业化、精英化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精神核心。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历史传统、外部司法环境及法律职业者自身因素的影响,导致在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的过程中法律职业伦理普遍滞后。重塑我国法律职业伦理,应着力从强化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提升法律职业门槛、树立法律职业道德、落实法律职业监督等方面展开实效应对。  相似文献   

5.
法治,是一个社会外在的规则,而法律文化,特别是其中的法律意识是法治的内在基础。与过去相比,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法治观念初步形成,但是与现代法治国家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公民的法律意识整体上仍然处在较低水平。探寻法律意识的变迁历程,寻求法律意识的发展路径,对法治能否取得突破性进展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6.
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不仅是哲学、伦理学和法学领域的学术问题,也是国家治理领域的政治问题。“以德治国”是在批判地继承中国传统“德治”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治国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对“以德治国”这一重要思想的深入探讨,以及当前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从分析传统中国处理德刑关系的历史经验入手,以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为主线,重点论述“以德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构中的启示,在此基础上强调“法德兼治”符合当代中国法治需求。  相似文献   

7.
我国当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与法治完全相反的、通过非制度化的方式寻求制度外解决问题的现象,这说明现阶段我国法治发展遇到了瓶颈,即受到了民主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制约而难以前进。只有加强民主和政权建设,我国的法治建设才能取得新的进展。  相似文献   

8.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着鲜明的特征,有过辉煌的历史功绩.社会结构与政治体制的变迁决定二者之间丛然会有根本的差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然对传统法律文化有所发展;而文化的惯性力量和传统法律文化自身的一些积极特征.又使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然对传统法律文化有所继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相似文献   

9.
科学技术作为一把双刃剑,既可以促进人类进步,也可能带来无尽的灾难,故科技发展必须接受社会规范的调整。但过度的调整可能会造成科技发展的萎缩,社会规范的调控只有既能确保科技造福社会又有利于科技自身的发展才为合理。道德和法律是两种最为基本的社会调整工具,道德的核心部分是伦理。科技发展作为一种创新,在特定情况下有必要超越某些不合理的道德;科技发展作为一种人类活动,必须遵守社会中的法律,但这并不充分,还应以伦理作为其终极行动准则。  相似文献   

10.
中国古代的司法职业伦理,主要表现为对司法职位和司法角色的伦理要求,既包括司法职位作为具体机构所要求的外在伦理维度,也包含从事司法工作作为特殊群体所要求的内在伦理维度。司法职位伦理体现于入仕选官、考核考课、司法回避以及司法责任等制度中,司法角色伦理则分别从伦理道德的原则性标准和具体行为标准对司法官吏作出要求,并对典型司法官员的个体角色伦理进行了渲染。以古代司法职业伦理为镜鉴,现代司法职业伦理需在有效区分司法职位伦理与司法角色伦理基础上,重视司法角色伦理的培养;加快司法权的“去行政化”,形成专门的司法职业意识;凸显司法职业伦理的“职业化”,明晰具体的适用界限;确保司法职业伦理具有实践性,表现出可操作性、约束性和有效性。  相似文献   

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与新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部分,也是这一伟大事业的重要特征和保障。新中国建立以来,从提出建立革命法制,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再到胡锦涛同志代表党中央提出"宪法法律至上",反映了党和国家对法治建设日益重视。研究这一历程,具体应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概念、历史经验的承传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发展等方面入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可靠保障,宪法法律至上是党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的最高行为准则。只有坚定不移地贯彻这一准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事业才能展现新面貌。  相似文献   

12.
法律方法对于法治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司法过程中,法律方法的适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个案正义的实现。虽然对于法律方法的适用都要站在维护法治的立场上,但是由于不同的立场对于何谓法治有着不同的理解,例如司法克制主义推崇形式法治的立场,而司法能动主义则坚持实质法治的立场。因此基于不同的法治立场对于法律方法的适用可能会对法治的实现在实质上有着不同的作用,甚至有害的作用。基于新形式法治理论,我国现阶段法律方法的适用应该坚持统合司法克制主义与司法能动主义关照之下的法治立场,因为这两种立场本身都是为了维护法治这个目的和立场的,没有必要非此即彼,但是在实际的过程中,必须有一个限度,而这个限度则是由形式法治的立场所决定的。这种法治立场并不是一种泛泛而谈的纯粹理论性的研究,而是一种面向司法过程的法治立场,是我们运用法律方法的原则问题。法律方法的法治立场的确立,有利于我们在司法操作的层面更好地实现法治,这与政治或是国家意义上的法治立场是不同的,是一种面向司法实践的法治立场。  相似文献   

13.
从法律与政治之间的有机联系来看,司法与法治并不外在于政治,司法与法治都是政治系统中的组成部分。法治展示了政治的一个维度。法治是政治关系、政治秩序、政治框架的规则化、定型化的表达方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描绘了法治的政治品性,应当从政治科学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解释。  相似文献   

14.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法学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提出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所需,是我党执政理念的重大深化和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树立法律权威的需要,是经济建设的需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教育的民本化思想,坚持并改善党的领导,警惕法治保守主义,重视法律职业群体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法治并非只能与自由主义相结合,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现阶段的目的来看,中国的法治类型是一种效能型法治,其目的在于更有效地增强国家能力以实现民族复兴. 这一目的从隐到显地体现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文件之中. 从清末民初,即中国变法时代的开始,就已预示了未来中国在变法运动中的法治之路不是自由型法治,而是效能型法治. 这是因为中国的变法运动对国家能力的需要远远大于对个人自由的需要. 当实现富强中国的目标之后,中国特色法治文明的未来发展则应当走效能与自由相结合的道路.  相似文献   

16.
“把法律作为修辞”的命题,既是对法律碎片化的方法校正,也是法治时代的思维特征.法治时代的标志是去革命化、消除政治权威的绝对性,这就需要社会的话语系统也应随之发生变化,法律话语应该替代政治修辞的权威,所有的政治诉求都应该在法治框架内展开,法律修辞的力量应该超过其他的话语系统,从而成为最常用的思维形式.在社会管理创新的时代,人们把思维的重点集中到了各种各样的创新上,但离开了法治,所有的创新都不会从根本上促动中国的进步.把法律作为修辞是筹划中国未来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基础性措施.  相似文献   

17.
清末立宪以来,中国宪政走过了百余年历程,产生了十多部宪法与宪法性文件,反映了中国走向宪政与法治的艰辛与曲折。当代中国由于实行不同于西方法治国家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与之相联系的社会主义法治的涵义也不完全与西方法治原则相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宪法变迁,对法治原则的体现又可分为法治的蒙昧时期、萌芽与发展时期和法治地位稳固确立与法治内容进一步发展时期。法治因素的成长与快速进步主要发生在第三阶段。今后一个时期宪法所反映的法治的进步,主要体现在公民权利的保障及宪法实施机制进步的层面上。  相似文献   

18.
法律修辞方法对构建法治意识形态的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修辞方法是指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方法,在谋篇布局的基础上,以寻找言说关键词进行说服的思维活动。由于法律修辞方法主要是"把法律作为修辞"以此进行说服,因而法治意识形态的属性比较明显。只要人们在思维过程中"把法律作为修辞",那么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法律就有了话语权。然而,由于法律修辞方法以说服、信服为目标,因而不能刚性地依据逻辑的推论,或片面地以权力进行压服。法律修辞方法所寻求的,是以形式法治为主,并附之以实质法治的方法;旨在思维的形式和实质两个层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与传统的政治意识形态比较,目前进行的法治意识形态建构,主要是矫正片面的权力思维或实质主义思维的弊端,理顺实质法治与形式法治的关系。在权力政治言辞过剩的情况下,倡导"把法律作为修辞"的说服方法。这对法治意识形态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过程中,我国逐渐形成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其中,"法治"作为"三治融合"的中坚力量,在我国乡村治理体系的"自治"与"德治"之间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由于乡村法治体系在立法、执法、守法等方面均存在客观局限性,使得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法治"薄弱化、虚置化、边缘化的困境。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法律体系,提高乡村治理主体法治能力,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的衔接作用,实现"三治融合"的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20.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法制建设、法治国家与政治发展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国内学者从宪政、法治与依法治国、法治政府与法治国家及法治与政治文明四个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国外学者主要从中国法制、法治国家和政治发展等角度进行了研究。国内研究认为,中国在法制建设、法治国家与政治发展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还不够完善,必须通过制度化、规则化和文明化,通过政治文化祛魅推动法治进步与政治发展。国外研究认为,中国在法制建设、法治国家与政治发展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的原因在于引入了西方式的自由平等和法治理念,在培育中国公民社会上下了工夫。然而,他们对中国法治建设和民主化发展方向的解读是不科学、不正确的。了解国内外研究动态,对于我们更好地推进中国的法制建设、法治国家与政治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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