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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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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的宣示意义大于实际效果,目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值得思考和探索.鉴于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人权保障机能和追求安定性等特性,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现阶段可取的功能定位是“规范裁量,统一司法”,应谨慎提及“规则创制”功能.合理的“规则创制”功能只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要求,据此遴选指导性案例包括三种情形,即有助于阐述刑法规定和提炼立法精神、平息理论纷争、推动理论发展.预防“两高”刑事指导性案例的冲突,在于清醒地认识“两高”的职责差异,明确其分工制约关系,有关定罪量刑规则的刑事指导性案例应由最高法单独发布,涉及检察院特有职责的刑事指导性案例应由最高检单独发布.指导性案例相比于司法解释具有明显优势,但发布数量偏少,今后指导司法活动应逐步淡化司法解释职能,优先考虑案例指导制度,但是只要司法解释权得以存在,那么冀图案例指导制度完全取代司法解释是不可能的.从完善的视角出发,破除最高司法机关对指导性案例的垄断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追求全国层面司法统一的最高目标与允许地方在权限范围内发布指导性案例不矛盾而是有机统一的;发布主体可以在指导性案例中附加自己态度,以最大限度发挥案例指导作用;宜出台背离指导性案例的监督机制,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对背离裁判进行救济,但不应追究所谓的错案责任或者追究司法者个人的直接责任.  相似文献   

2.
从方法论视角审视我国案例指导制度,其司法运行可以分为查找法律、查寻基点案例、判断同类案件、提炼指导要点和解决待决案件等5个环节,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归纳推理、类比推理和演绎推理共同保障指导性案例适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是仍然不可避免在指导性案例形成过程中面临的解释法律和弥补法律漏洞方面的“合法性危机”,以及在指导性案例的效力、裁判规范的提取和同类案件判断等方面的困境。文章认为,应当全面提高指导性案例的整体质量、建立案例背离制度,并加大对司法人员的培训以完善和推动案例指导制度的运行。  相似文献   

3.
检察机关案例指导制度的推出,反映了中国司法改革的渐进,它是判例制度最终在中国建立的阶段性步骤.现行指导性案例的法律定位不明,缺乏强制力,选编及适用等配套制度不够健全,对司法实践难以发挥有效作用.该制度的完善,必须明确案例作为司法解释原始形式这一法律属性的定位,统一选编主体、规范选编标准、完善编纂体例.在案例适用问题上,应建立当事人提出与上级检察院监督、社会监督等多元化主体机制以及检察官对区别技术的掌握等系列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4.
2010年《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的出台,是新中国成立后最高人民法院长期研究、探索案例指导制度取得的成果,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的初步确立:建立了案例指导制度而不是判例制度;指导性案例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和统一发布;明确了指导性案例的选编标准和程序;设立了案例指导工作的专门机构;指导性案例的编写体例重点应放在“裁判要旨”上.  相似文献   

5.
案例指导制度是我国司法机关立足于现有法律体系框架,在借鉴普通法系判例制度的基础上所创设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截至2020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公布了19批72例检察指导性案例,为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规范司法办案、维护社会公正提供了有益参照。在司法办案中,检察指导性案例的“存在感”和“活性”还不足,根本原因在于司法人员对指导性案例的规范性应用缺乏方法论的引导。因此,有必要立足检察指导性案例的效力和价值,从检察指导性案例的应用内容、应用方向、应用方法和应用规范入手,对检察指导性案例制度进行系统性检视,并提出改进路径。因此,要找准检察指导性案例的定位、科学确定指导性案例、建立指导性案例应用机制,以充分优化释放检察指导性案例的最大效能。  相似文献   

6.
从法理上分析,检察机关介入案例指导程序,是其审判监督权的必然延伸。并不必然对司法独立构成侵害,相反,它有利于司法机关更好地发挥案例指导制度的作用。在当前我国司法体制下,检察机关介入案例指导程序,行使其司法监督权的途径主要包括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指导性案例的讨论、对指导性案例评选活动是否公正、合法实行法律监督以及对法官运用指导性案例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相似文献   

7.
案例指导制度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维护我国法制稳定与统一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有着重要意义。然而,案例指导制度在制度构建上存在着指导性案例形成的法律依据问题,在制度运行上存在着指导性案例的法律效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增强立法机关对指导性案例形成的监督,赋予指导性案例强制力;对法院和法官的角色正确定位,加强法官在判决书中说明理由的义务。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主要"立法目的"在于统一司法适用,标志着中国案例指导制度初步建立。《规定》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是其核心,指导性案例的应当参照是指在确定为类似案件的前提下,分别情况对于指导性案例的遵照、仿照和参考。在当前制度条件下,为了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在我国统一司法适用、宣传法制等作用,应当利用法院的内部制度。在我国建立了完备的关于指导性案例的相关制度的时候,再明确赋予指导性案例以法律强制力。  相似文献   

9.
2005年案例指导制度正式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之中,以实现统一和灵活适用法律的功能。指导性案例和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实现统一法律适用职能的两种形式,但它们在效力和形式上都不同,指导性案例不具有强制力。指导性案例的形成和效力来源亦不同于英美法的判例,它是下级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由最高人民法院确认发布,下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参照适用。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日益融合的趋势下,指导性案例结合了两大法系的可能优势,形成中国司法改革的制度创新点。  相似文献   

10.
在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中,指导性案例的拘束力经历了由否定到初步肯定的嬗变.中国指导性案例的拘束力,既不同于英美法中判例的法源性定位,也不同于大陆法系中判例的事实上拘束力,而是定位于“参照”性的行政约束,该定位有其理论与实践基础.指导性案例的指导作用终究要通过司法适用实现,“两高”对指导性案例的拘束力尽管有了原则性的规定,但现阶段“参照”本身涵义不明,制度设计中缺乏配套机制,相关解释模糊乃至矛盾,这些势必影响指导性案例指导作用的发挥.因此,指导性案例拘束力的实现,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内外配套机制予以保障.  相似文献   

11.
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主要作用和目的是为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指导下级法院审判工作.当案例指导制度进入运行时,指导性案例的适用需要具备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应该是:案件审理缺乏具体的制定法规范;存在具体的指导性案例规则;具有相似的案件事实.同时,指导性案例的适用还需要具备一些必要的技术,这些技术应该是:案情比对,情势权衡,指导性案例的遴选,规则引用,指导性案例的排除.  相似文献   

12.
当下之中国,采纳本源型的西方判例法制度受到宪政和司法体制限制且缺乏司法文化之基础,而走司法解释型的案例制度之路又存在理论上的误区及权力异化之危险。从司法管理、司法方法与审判程序制度相结合的视角,在现行案例指导制度基础之上,由最高司法机关统一建构司法方法性的管理制度,如案例监督与指导制度(简称“案例督导制度”)合法而可行,现实且必要。文章对案例监督与指导制度的内涵、实质、新颖性、合法性等问题进行了全新诠释,并从法理、司法方法和司法管理角度做了进一步阐述和论证。  相似文献   

13.
为遏制"同案不同判"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案例指导制度,并发布了一些指导性案例。经实证调研发现,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的实施情况不容乐观,其功能也未能充分发挥,其中包括法官工作繁忙无暇学习指导性案例、类似案件的判断标准缺失以及刑事指导性案例的效力模糊等原因。为此,应建立指导性案例数据库、加强法官培训、探索建立类似案件的判断标准、明确并赋予指导性案例以强制性约束力等。  相似文献   

14.
案例指导制度对于加强理论研究、统一法律适用、推广司法经验、进行审判指导、提升服务效能、增强司法公信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解决指导性案例数量较少、强制力较弱、适用的广泛性和权威性不足、民众知晓度不高等问题为导向,提出完善指导性案例的应用应当从案例的选择和编撰、加强司法公开、接受司法监督、进行法治宣传职能的发挥,以及价值和指导意义的赋予、退出机制的优化等方面进行研究,以更好地固化改革成果、培育司法理念、总结审判经验、提高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使指导性案例真正成为统一司法裁判、提升民众法治素养、满足多元司法需求的重要载体。  相似文献   

15.
案例指导制度的定位及相关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确认在我国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即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案例,以指导全国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的案例指导制度。《规定》设定的目标是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指导性案例发布后,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应当说,《规定》的出台,既是对以往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典型案例经验的总结,又是借鉴英美法系判例制度的司法改造,对于当代中国的法律实践而言,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使指导性案例拥有了准法源的法律地位,同时对于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而言,也必定会带来重大的影响。当然,更为主要的,确保同案同判,使法院的判决拥有公正的外表,对于增强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而言,也有着极为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由于这一制度还属草创时期,具体如何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会有何副作用以及如何完善,都是需要引起学术界和司法界高度关注的问题。为此,本人受学报之托约请了刘作翔教授、陈金钊教授、夏锦文教授、李友根教授、吴英姿教授等在案例指导制度研究方面长期关注并且成果丰硕的学者,专门围绕此一问题进行讨论。这其中,既有对案例指导制度正当性的肯认以及如何具体...  相似文献   

16.
"指导性案例制度"在制度与法理层面是冗余的。在制度的"指导性"分析上其无法回应作为实证主义的法律体系理论的挑战,在法理及案件裁判效果上亦无法摆脱作为"裁判可接受性"的理论硬伤。法条主义的延续与"解释学循环"则在制度的"方法一阐释学"意义上重创了作为立法/司法哲学的指导性案例理论的展开。另外,法治体系理论无法容忍案例指导制度实施后的规范繁杂、琐碎与"非融贯性"。在法理论意义上,指导性案例制度是冗余进而亏空的。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刑事指导性案例工作虽然取得实质性进展,但仍存在形式缺乏规范、规模总量偏小等问题,其根本性原因乃在于体系性的定位偏差。刑事指导性案例应当定位为具有内在规范约束力的独立、权威、明确的法律适用规则,据此,应当建构体系完整、动态发展的中国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的生态系统。具体而言,坚持以罪刑法定与公平正义为基本指导原则,从发布、适用、更新三个维度展开结构性的制度建构。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触目惊心的"同案不同判"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对司法改革提出了严峻挑战.在我国,制定法本身固有的模糊性、滞后性、不周延性等缺陷需要指导性案例的确指、柔性和与时俱进的特性补充;法律基本原则的周延性、灵活性在补充制定法漏洞时又因为自身的模糊性和抽象性不得不授予法官毫无规制的自由裁量权而与"同案同判"的司法宗旨相背,它需要指导性案例的导向和补充;司法解释与制定法同样的表述方式使得它在弥补制定法不足时又陷入制定法同样的困境,它也仍然需要指导性案例的补充.因此案例指导制度是中国追求法律统一适用之道、司法法治之道,是我国特定司法场域法律统一适用客观规律的深刻揭示.  相似文献   

19.
行政诉讼指导案例具有统一司法尺度、明确法律规范的含义等作用.目前,最高法院遴选的行政诉讼指导存在裁判要点提炼水平较低、“带病”入选情况严重、轻视权利救济的思维严重以及重复或变相重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四大弊端,从而使得指导案例与其应有功能相去甚远.为此,可考虑就以下四方面从深度和广度上进行改进,以体现指导案例的应有功能:(1)加强对指导案例的研究以提高裁判要点的提炼水平;(2)建立指导案例公示制度以防止“带病”入选;(3)坚持权利救济导向以纠正偏重权力监督的目标偏好;(4)突出裁判要点的先导功能以避免重复或变相重复法规和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20.
检察执法指导案例的适用阶段为检验案例指导制度成败的关键步骤.在指导性案例适用标准上,检察官囿于司法便宜主义和稳妥路线的考量,必将于程序上先进行案例比对工作,而后才寻找相关法律依据,以致出现理论与实践背离的境况.为解决此问题,有必要展开指导性案例适用的技术分析,既吸收判例法体系中的归类与区别技术,又注重我国检察指导案例的特殊性,并以指导案例监督机能构筑合理、有效的案例指导补救机制,在完成监督任务的同时,也需避免增加额外的压力而让检察官陷入僵死教条而照搬指导性案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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