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2006年10月,来自香港的姜甜(化名)与日立数据系统(中国)公司(以下简称日立数据)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年3月11日,这份被很多人认为具有铁饭碗性质的合同被固定了期限,姜甜接到了日立数据的一纸解聘通知书。对此深感委屈的姜甜将日立数据告上法庭,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日前,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为日立数据公司以姜甜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妥,宣布姜甜败诉,驳回了她的请求。  相似文献   

2.
3.
案情简介申请人姜某自1998年2月1日起到被申请人青岛某服饰公司从事管理岗位工作,每月工资5000元。2008年2月1日,双方订立了期限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10年1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该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续订了期限自2010年2月1日起至2012年1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2012年2月1日,被申请人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向申请人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并同意支付其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万元。申请人不同意被申请人的做法,认为其连续两次与被申请人订立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已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现被申请人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属违法终止,要求按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支付其赔偿金1.4万元。双方各执一词,协商不成,申请人姜某于2012年2月20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为,申请人姜某与被申请人青岛某服饰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已连续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至2012年1月31日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之规定,该合同期满后,申请人可以要求被申请人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被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证明申请人工作期间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所规定的可不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故其于2012年2月1日通知申请人终止劳动合同属违法终止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相似文献   

4.
胡霖 《劳动世界》2010,(12):84-86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我国三种法定的劳动合同之一,但不少人对其存在一些误解和争议,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影响了企业的竞争力等等。本文通过对这些认识误区和争议的分析,探讨新《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的缺陷,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劳动法》的颁布实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正应用于企业的劳动工作之中。对于各用人单位、劳动者来讲,如何正确地理解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对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将产生较大的影响。为此,笔者谈点粗浅看法。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问题《劳动法》第20条将我国的劳动合同划分为三种类型,即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也是《劳动法》根据具体合同期限的长短不同,对劳动合同类型所作的一种基本划定。笔者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包括以下三层含义:  相似文献   

6.
7.
2003年7月1日,我进入某公司工作,如今在该公司连续工作已满11年。我与公司最近一期的劳动合同是2010年6月底签订的5年期固定劳动合同,合同将于2015年6月底到期。按照有关规定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可否要求公司把我和其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立即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相似文献   

8.
从世界范围来看,许多国家为了稳定劳动关系,以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都特别注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一般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可以称为不定期劳动合同,它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劳动关系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情况下,劳动关系才终止。"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稳定性较强,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增强其归属感和稳定感极为有利。  相似文献   

9.
10.
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围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题的讨论与争议一直没有平息:从订立条件到管理方式.直到最后的解除或终止.无论是用人单位或是劳动者个人.都在高度关注。对此.国务院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也专门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进行了补充规定。一时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劳资双方共同关注的热点.  相似文献   

11.
<正>案情简介刘某2001年1月1日被某皮塑公司招录。2011年1月1日,公司考虑刘某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0年,依法与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1年3月,刘某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医疗期结束后作了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为七级。2011年8月初,刘某向公司表示不解除劳动关系,伤好后再回公司上班。8月底,刘某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12年9月10日,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刘某回公司上班,刘某以伤势未痊愈不能胜任工  相似文献   

12.
<正>案情简介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原系国有企业,2001年实行了产权制度改革。陈某1998年到该公司改制前企业工作,改制后一直在该公司工作。2008年1月、2010年1月、2012年1月分别订立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2月,某公司以陈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陈某不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其中一项请求事项,要求某公司支付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理由是:2012年1月第三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其在某公司已连续工作满10年、  相似文献   

13.
<正>案情简介■10年前,陶某被某搬运公司招用为货运员。2013年6月,公司考虑陶某在本公司工作已满10年,依法与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3年10月,陶某在一次搬运工作中不慎受伤,致胃切除二分之一,被认定为工伤,伤残鉴定等级为七级,并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13年12月,陶某向公司表示不解除劳动关系,伤好后再回公司上班。2014年1月,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陶某回公司上班。陶某以伤势未愈为由拒绝上班。2014年2月,公司又发出书  相似文献   

14.
《中国劳动》2001,(1):56
编者的话:自本期起,本刊推出专家咨询栏目<司徒信箱>,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本栏邀请长期从事劳动保障法制工作的专家、北京辛吉宇劳动保障咨询中心邢新民主任担任咨询顾问.  相似文献   

15.
咨询台:我于2011年应聘到某电脑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该合同去年快到期时,公司人事经理对我讲,这一年我工作表现不错,决定延长我的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就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成了2011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今年5月合同到期前,公司通知我说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请问,公司和我变更了一次劳动合同期,这算不算是签了两次劳动合同,按  相似文献   

16.
17.
<正>案情简介■职工杜某于2001年8月31日进入浙江宁波某铸造厂电镀车间工作,并连续与公司签订过多期的劳动合同,最后一期劳动合同至2011年8月10日止。2011年1月中旬,杜某时感胸闷气悸,便提前请假回四川农村老家过春节。在家休息期间,因症状加重,去当地医院诊治,结果被告知两肺纹理增  相似文献   

18.
案情简介 申诉人王某,1989年被首钢矿业公司招收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工种为电气焊.2002年5月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被诉人首钢矿业公司与之终止了劳动关系,办理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并一次性结清了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生活补助费.  相似文献   

19.
【案例】:2012年,某公司与工作满10年的李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3年,李某在工作中不慎受伤,经过治疗后痊愈。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经鉴定后,认为李某劳动功能障碍(伤残)达不到等级。李某对鉴定结论未表示异议,向公司提出休养一段时间,再回去上班,公司表示同意。3个月后,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李某上班。李某以伤势未愈为由拒绝。随后,公司再次书面通知李某,要求其在1周内回公司上班,否则按旷工处理。李某既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班,也没有向公司请假。两周后,公司在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以后,以李某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作出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并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李某认为双方订立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相似文献   

20.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所规定的三种情形:(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这三种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续订,而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不同意;劳动者同意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