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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通常,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但是,由于强制性规范可分为管理性强制规范和效力性强制性规范,违反不同的强制规范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因而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是违反了强制性规范的合同即为无效合同,应具体分析,分别对待,严格区分强制规定的不同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2.
行政规章不属于《合同法》中直接否定合同效力的依据,这与金融业强调监管审查,但立法层级不高的现实产生了冲突。在此情形下,行政规章借"公共利益"的外衣否定合同效力成为司法裁判中可选择的路径。本文在商事案件的分析基础上,结合法律解释学的方法,选取了伟杰公司和天策公司的股权信托纠纷案,对其裁判思路进行分析。《民法典》"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实际上是"不违背公序良俗"具体化的表现,故违反规章进而损害公共利益的合同也应无效。社会公共利益作为价值性的不确定性概念,应作为兜底条款进行适用,并且在裁判说理中充分论证,避免得出违反规章等于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结论。  相似文献   

3.
无效合同的判断是合同法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问题.尽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无效合同的判断标准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在理论及实务中仍存在着一些模糊的认识和做法.公序良俗作为现代民法的一项重要的法律概念和原则.理应作为判断合同无效的标准.  相似文献   

4.
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性规范与管理性规范的观点与实践虽然仍有争议,但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对于妥善处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的效力不但必要而且必须。《公司法》规制董事自我交易的第149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从其防止董事违法自我交易的立法目的、所禁止的行为有损公序良俗、所保护的公司利益具有优先性等因素看,应理解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公司法》第149条第二款关于董事违法自我交易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的规定也反证了该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5.
《江西社会科学》2017,(6):170-178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无效事由认定混乱的根源在于《合同法》第52条可操作性不强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回避。《民法总则》第146、153条对"黑白合同"无效事由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但《合同法》第52条、《民法总则》第154条仍然以合同履行行为结果之利益损害作为合同无效的基础事由,值得反思。应在民法分则合同编对合同无效事由进行完善,具体建议为:基础事由合同履行行为之损害结果修改为合同主体虚伪意思表示,将法律事由由行政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修改为司法认定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将内容事由限定于违背公序良俗。  相似文献   

6.
1 关于无效合同赔偿责任的含义,在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无效合同赔偿责任是指签订的经济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有过错的行为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人认为,无效合同的赔偿责任是指订立合同的主体违反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的法律原则,致使合同无效,因此所带来的法律后果。还有人认为,无效合同的赔偿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规定导致签订经济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而引  相似文献   

7.
债务人与恶意第三人通过合同所进行的财产处分行为已经或将要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有效的债权,使其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这一行为也可以做另一种理解,即债务人与恶意第三人通过合同恶意串通,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与无效合同制度的规定在某种程度上发生了重合.但是,债权人撤销权和无效合同制度的准确适用及其法理基础,尚有若干问题有待阐明.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与否是无效法律行为与可撤销法律行为区分的界限,也是正确区分债权人撤销权与无效合同的标准.  相似文献   

8.
行政合同制度的比较、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行政合同是行政法的一项重要制度 ,但目前我国在立法上没有明确行政合同的地位 ,在理论上分歧也比较大 ,并且多是从行政和行政管理的角度而不是从行政法的角度进行研究。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在判断标准上 ,应当从行政法律关系角度确立行政合同的实质标准 ;在形式判断标准即主体构成上 ,行政合同只能存在于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  相似文献   

9.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那么法律、法规规定了哪些特殊合同须经登记才能生效呢?很多人对此不甚了解。因而在订立这类合同时带有相当大的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的环境行政罚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环境行政罚则,一般称之为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破坏及其他环境损害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环境行政法律责任主要是针对那些性质属于轻微违法失职或违反行政纪律,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因而只能从行政上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的情况。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是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前提,行政制裁是环境法律责任的必然结果。由于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直接危及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危害人体健康,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的法律制裁…  相似文献   

11.
行政合同诉讼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合同不同于民商合同,在司法实践中,不能将两种不同的合同适用同一法律。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合同纠纷案件时,应该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依照有关行政管理法规审理行政合同案件。  相似文献   

12.
嵌入在冗长的平台服务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难以引起用户足够的注意。采取免责条款的方式分散、降低和固化自己的法律责任风险,不仅是平台作为市场主体的本能驱使,亦是平台治理创新的需要。司法对免责条款效力的审查保持了足够的谦抑性,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平台自治。但司法实践也表明,由于平台角色和功能的变迁,仅仅依靠民事法律规范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应当在坚持公平的基础上兼顾效率。除民商事法律规范外,竞争法可转介为免责条款效力的审查依据,可将消费性免责条款与商业性免责条款以及实体性责任免责条款与程序性责任免责条款进行分类规制,细化提示义务审查标准并借鉴“黑名单”“灰名单”制度。  相似文献   

13.
行政程序立法在我国尚处于薄弱环节,但是行政行为违反行政程序法律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需要完善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机制。在对行政程序违法的主体和范围进行界定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有的行政程序法律规定和责任判定进行分析,认为我国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机制存在责任规定缺失、责任规定有失规范、责任形式不完善等问题。为了完善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机制,首先要健全无效、撤销、补正等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形式,其次应完善行政程序违法责任追究机制,保障行政权力行使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相似文献   

14.
违反强行法的法律行为无效是各国的共同规则,可称为法律行为生效的"适法规范"。强行法应仅指公法上的强行法,私法上的强行法是自治规范,违反它的效力最严重的不过是"不生效"而不是"无效"。违反公法的法律行为是否无效,必须探究公法的目的,并运用比例原则来限制对公法目的的解释,以进一步区分公法责任与私法责任。民法也不能排除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适用。违法和违反公序良俗的功能截然不同,两者不能统一。  相似文献   

15.
规定保险合同解除权的法律规范有任意性规范、强行性规范还有半强制性规范,判断时应该从规范的表达形式、实质内容和法律调整的利益关系等方面着手进行.半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指向保险人而非投保人,其不能做出低于法律最低标准的不利于投保人的约定,《保险法》第15条属于半强制性规范.当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保险法上的解除权和民法上的撤销权竞合时,保险法是特别法,民法是一般法,解除权应排除撤销权的适用.  相似文献   

16.
公司是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我国立法及司法解释对于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合同效力的认定在经历演变后倾向于承认此类合同的效力.<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的规定虽然有其很大的合理性,但该解释也存在着缺陷应当把公司超越经营范围所订立的合同归为可撤销合同一类,即给善意相对人一个撤销权;对于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合同,司法解释不妨作具体、区别而论.  相似文献   

17.
在房屋买卖案件中,因双方当事人未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常常被认为该房屋买卖行为无效。这种看法在认识上存在误区。房屋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以看出,合同生效有两种形式:一是依法必须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  相似文献   

18.
先合同义务是合同生效前缔约双方当事人基于诚信原则所负的附随义务。先合同义务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是一种法定义务。在合同生效之前,当事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致使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或被变更、撤销的,均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19.
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推行的一种富有柔性化的方式,相比较单方行政行为,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机关更倾向于采用签订行政协议的方式以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认定行政协议无效是行政协议制度的核心内容,涉及到法官审理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以强制性效力规定为中心,通过梳理民法学界和行政法学界关于强制性效力规定的认识分歧,总结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效力案件时的裁判思路,指出现存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一、强制性合同的一般理论1、强制性合同的概念。强制性合同(contract im-pose or-contract force)最早出现于21世纪中期的法国,是法国“统制经济”(economic dirges),即法国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一种经济模式的特征之一。〔1〕本文所提及的强制性合同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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