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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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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周延问题的含义及意义 周延问题是针对性质判断而言的,是关于主项与谓项的量的问题,分为周延与不周延。一种判断的主项(或谓项)是周延的,就是说,这种判断确定地断定了主项(或谓项)的全部外延;一种判断的主项(或谓项)是不周延的,就是说,这种判断未确定地断定主项(或谓项)的全部外延。中世纪时,传统逻辑学A、E、I、O四种性质判断的主、谓项的周延性,就被概括为如下两条:  相似文献   

2.
“A、E、I、O 的主项与谓项的周延问题,是关于主项与谓项的量的问题。主项与谓项的周延与否,是古典逻辑的三段论中非常重要的概念。”正因为如此,人们才一直感兴趣于这一问题的研讨,而焦点又集中在肯定判断的谓项是否周延这一难点上,或以为概不周延,或以为有时周延,逻辑学界至今争论不一。最近看到余俊华同志的《性质判断 A、I 的谓项周延吗?》一文,文章根据逻辑学界公认的 A、E、I、O 跟 s 与 p的五种关系的真假对应情况,对周延问题作了较为细致的分析,集中否定了“有时周延论”,颇有说服力。但于赞同之余,又不无遗憾,因为余文对一些典型实例却采取了一  相似文献   

3.
直言判断主项和谓项的周延性理论是极为重要的逻辑理论。因为只有正确地理解和掌握这个逻辑理论,才能正确地理解直言判断在量的方面所具有的逻辑特性,才能正确地运用直言判断进行换位法推理和三段论推理,才能自觉地防止和消除不正确理论观点的干扰和影响。由于周延性的确切涵义、直言判断主谓项的周延情况等,都具有较强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周延性理论一直是普通逻辑教学中的难点。为了有效地引导学生正确地掌握周延性理论,下面谈谈周延性理论的教学研究。  相似文献   

4.
三、对“有时周延论”的驳斥 “有时周延论”认为特称判断I、O的主项和肯定判断的A、I的谓项在有些情况下是周延的,在有些情况下是不周延的。这一论断是如何得出的呢?经分析总结,有下面两种主要情况: 第一种,据上文A、I、O 三种性质判断为真时所对应的图形,可知: A判断主项s和谓项p是全同关系时,谓项p的外延是被全部断定的,即是周延的;主项s和谓项p是真包含于关系时,谓项p的外延不是被全部断定的,即是不周延的。  相似文献   

5.
1 引言传统直言命题有四种形式,即: A:所有S是P;E:所有S不是P;I:有S是P;O:有S不是P。传统直言命题推理主要有三种,即:三段论推理,换质位推理和对当关系推理。与传统直言命题相对应,现代直言命题也有四种形式,即: A′:(x)(Sx→Px) E′:(x)(Sx→Px) I′:((?)x)(Sx∧Px) O′:((?)x)(Sx∧~Px) 将传统直言命题推理中的A、E、I和O分别替换为A′、E′、I′或O′所得到的推理,我们称之为现代直言命题推理,现代直言命题推理属于谓词推理。现在我们要问,传统直言命题推理和现代直言命题推理在有效性上是完全吻合的吗?回答是否定的。在此只需指出一个事实就够了,即,在传统的对当关系推理中,由A推出I和由E推出O都是有效的,但在现代谓词推理中,由A′推出I′和由E′推出O′都是无效的。  相似文献   

6.
(一) I、O判断(即传统特称判断)的主项有量项,这是逻辑界所公认的。①但是,I、O判断主项的量项标志到底是什么,那就众说纷纭了。初步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说法。第一种,认为I、O判断主项的量项标志只能是“有”,即“至少有一个”。其实质说的是存在着主项所指的事物具有(或不具有)谓项所指的性质。因此,I、O判断又叫做存在判断。  相似文献   

7.
关于词项的种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词项是指传统逻辑中直言命题的主项或谓项。它是逻辑分析的基本单元。要构成命题,进行推理或论证,都少不了使用词项。词项的种类就是传统逻辑从不同角度出发对可作为直言命题的主、谓项的概念所作的划分。人们通常把概念按其明确程度的不同,分为明确概念和模糊概念,明...  相似文献   

8.
在普通逻辑中,直言命题或性质命题A、E、I、O相互之间在真假关系上,具有反对,下反对、差等、矛盾等六个关系,逻辑史上把这个关系称为对当关系,是用一个叫做“逻辑方阵”的图来表示的(见图一)。  相似文献   

9.
普通逻辑是从直言判断的A、E、I、O这四种质量结构形式方面研究直言三段论的,我叫它质量三段论,其形式我叫它质量形式,简称质量式。质量三段论所确定的有效式只是人们思维中的一少部分。人们一直有一种愿望,寻找一种方法,能判定所有的直言三段论,排除所有的错误式和确定所有的有效式。所谓“广义三段论”、“扩充三段论”都是这种努力的结果,但都不能实现人们的这个愿望,其规则也不易于为人们的日常自然语言思维所运用。用欧拉图解法固然可以,可是推理的欧拉图有近一半是麻烦或很麻烦的,难以为人们的日常思维所使用。本文提出一种判定方法,既能实现人们的这个愿望又十分简易。 具体判断和具体三段论,直言判断按主项、谓项的外延关系不同分有五种:主项和谓项为全同关系的叫全同判断,为种属(真包含于)关系的叫种属判断,为属种(真包含)关系的叫属种判断、为交叉关系的叫交叉判断、为全异关系的叫全异判断(反对关系和矛盾关系无区分的必要)。分别用符号表示为:S(?)P、SP、S(?)P、S(?)P;读作S全同P、S种属P、S属种P、S交叉P、S全异P。每种按质量(单称归入全称)不同分又各分为4种。这两方面结合分共20种,我叫它们具体判断,其形式叫具体形式,区别于A、E、I、O质量形式,用符号表示如(?)SAP、S  相似文献   

10.
1 引言传统直言命题有四种形式,即: A:所有S是P;E:所有S不是P;I:有S是P;O:有S不是P。传统直言命题推理主要有三种,即:三段论推理,换质位推理和对当关系推理。与传统直言命题相对应,现代直言命题也有四种形式,即: A′:(x)(Sx→Px)E′: (x)(Sx→~Px) I′:((?)x)(Sx∧Px)O′:((?)x)(Sx∧~Px)  相似文献   

11.
传统逻辑认为 A、E、I命题都可以换位 ,而 O命题不能换位。但传统逻辑只是证明了在 A、E、I、O命题的范围内 ,O命题不能换位 ,它并没有证明 O命题根本不能换位。传统逻辑只是性质逻辑或类逻辑 ,而不是关系逻辑。从关系逻辑的观点看 ,O命题不但是可以换位的——其换位所得的结论不是 A、E、I、O命题——而且如同 A、E、I命题的换位一样 ,O命题的换位也是有其一般意义的  相似文献   

12.
关于直言肯定判断中“谓项的周延性”问题,逻辑学界是有争论的。本文认为,项由周延变为不周延不能改变判断真的情况,因而肯定判断的谓项一律可以看成是不周延的。直接推理与省略的三段论的区别,三段论的大、小前提和结论的区别,归谬法与反证法的区别等也是逻辑学教学中的疑难问题。  相似文献   

13.
本文所作的主要工作 ,是将传统逻辑的欧拉图扩充成性质命题形式的语义解释 ,严格区分性质命题形式的主项 (或谓项 )与性质命题主项 (或谓项 )这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 ,从语义角度定义了周延、不周延这两个概念 ,并用这两个定义证明了周延的规则  相似文献   

14.
A、E、I、O四种类型直言判断的名词周延性问题是很重要的。它在直言三段论的推理中,有着更加突出的作用。学习逻辑的人,不仅要理解它,而且要记住它,运用它。在逻辑书上,一般采用两种形式来表示它。 一种是用语言表述: 全称判断主词周延。 特称判断主词不周延。 肯定判断宾词不周延。 否定判断宾词周延。 另一种是列表表示:  相似文献   

15.
本文论及的换位规则是指性质判断(直言判断)换位法的直接推理规则。性质判断换位法直接推理是调换某一个性质判断主项和谓项的位置而推出一个新判断的直接推理。由于原判断和换位后得出的判断对象不同,在这两个判断中反映出来的事物或事物类之间的关系有所变动。换位法直接推理从不同的角度或方面来说明两个对  相似文献   

16.
有些逻辑理论认为,一个全称命题是真的,并未断定其主项的对象是存在的,这就给有关直言命题推理带来了困难。为使推理成立,就必须假设全称命题主项的对象是存在的。但本文认为,当谈论全称命题的真假时,其主项对象的存在就已经被设定,因此无须再进行假设。同时要对“存在”作广义的理解,而不能仅仅局限于现实世界的范围之内。这样,不仅能有效地解决直言命题有关推理问题,而且也能有效地利用文恩图来判定推理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7.
性质判断的推理是形式逻辑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目前我国出版的各种版本形式逻辑教材对这部分内容的论述却存在严重疏漏,即对性质判断主项和谓项不为空类或全类的情况均作了透彻分析,而对性质判断主项和谓项为空类或全类的情况则避而不谈,或虽有论述,但很不深入。本文集中论述了当主项为空类时,各性质判断间的真假关系、性质判断的直接推理以及直言三段论的有效式。由于人们的日常思维经常与空类概念打交道,因而探讨主项为空类的性质判断推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8.
真和假两个概念在逻辑学中有不同的含义:一是在命题的特征中它们表达主体对客体的认识是否和客观实际情况相一致的问题;二是在同素材的四种性质命题A、E、I、O之间的真假制约关系中,它们表达主体对任何一个性质命题的赞成或反对从而相应的就是对其他三种命题的反对或赞成;三是在复合命题中,复合命题的真假是指肢命题的真假是否反映了由于逻辑联结项的不同所形成的不同逻辑关系的正误。  相似文献   

19.
传统逻辑讨论A E I O四种直言命题,它们在数理逻辑即现代形式逻辑中,表现为一阶谓词公式: 传统逻辑讨论的直言命题的正确推理,最基本的是:按逻辑方阵对当关系推理,换质法、换位法、附性法和三段论。考虑到前提、结论的不同情况,它们实际上包含四十多个形式。在这些基本形式之上,还可发展出换质位法、戾换法、联锁三段论等形式。在数理逻輯中,任何推理的形式,都可表示为一个比较复杂的复合命题形式。例如,若干个前提之间,可用合取符号∧联结起来;前提与结论之间,可用蕴涵符号→联结起来,使推理形式表现为: 前提1∧前提2……∧前提n→结论  相似文献   

20.
复合命题之间的真值关系及其直接推理系统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形式逻辑对直言命题的基本形式A、E、I、O之间的真值关系进行了研究,总结出了它们之间的对当关系,并将其应用于对当关系直接推理,但对于复合命题的基本形式则只分析其与肢命题之间的真值关系,对于不同的复合命题之间的真值关系并未加以系统地研究,充其量只是对复合命题各基本形式的负命题与其等值命题作了一定的探究,但还不足以形成复合命题之间的直接推理系统。因此,可以说传统形式逻辑对于复合命题及其推理的研究相当肤浅,形不成完整严密的复合命题推理系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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