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第三部门通常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和公务性等特点,行使部分社会公权力,进而成为行政主体,其行为的本质以及相对人对权利救济的需求决定了这类组织的争议纠纷适用行政诉讼程序,第三部门在行使公权力提供公共服务时也因此获得行政诉讼被告的资格。由于第三部门在公共服务中的公权力越来越大,所以其行为必须加以约束。在实际案例中,第三部门被告资格的最终认定需要结合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同时兼顾司法权衡。  相似文献   

2.
行政委托与行政授权的区别直接作用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开展,并因之而产生一些实际问题。人民法院在开展行政诉讼活动中如何确认因授权而产生的被告主体资格,就是其中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以行政委托与行政授权的区别为线索,对行政诉讼被告主体资格的法律内涵及因授权而产生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主体资格确认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针对目前某些尚有争议的问题提出不同的看法  相似文献   

3.
中国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一直是困扰行政相对人、人民法院及行政法学者的一大难题,单纯依靠诉讼中发现问题之后在修改案中增加列举条款,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中国行政诉讼被告确定难的深层原因是没有正确理顺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和行政诉讼被告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而导致行政诉讼中采用单一的"主体标准"确定被告。只有纠正理论认识上的偏差,重新构建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规则,并辅之以健全的制度设计,才能彻底解决行政诉讼被告确定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试论行政诉讼适格被告的确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试论行政诉讼适格被告的确认贾怀廷,郑永强一、行政诉讼中被告资格的构成在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主体资格,即什么样的机关才有资格成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是诉讼主体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从理论上弄清楚被告主体资格的构成条件,对于在实践中正确确认适格的被告具有重要指...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确立行政诉讼的类型化,其不利后果表现为:不能全方位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实现程序经济、不利于行政权与司法权之间矛盾的解决。我国学术界对于建立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化有着多种观点与学说,其中,以“诉讼请求的内容”为划分标准的“三类说”最为可取。以“诉讼请求的内容”为划分标准,可将行政诉讼划分为:行政撤销诉讼、行政给付诉讼和行政确认诉讼三种基本类型。  相似文献   

6.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当事人资格的认定规则应体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特殊功能。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申请公开信息之诉的原告只需符合行政诉讼原告的一般条件,并没有特殊限制;反信息公开之诉的原告资格认定的关键是确定其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受到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侵害。为监督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法律责任,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适格被告应具有信息公开行政主体资格并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三人的范围不仅包括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应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  相似文献   

7.
行政诉讼和解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利益最大化,直接目的是减少纷争和成本,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和谐。行政诉讼和解须坚持合法性、不得侵害国家利益、不得损害行政权威的原则,其核心要素为自愿与协商。它以经法院初步审查,认为被告的行为存在不当,并适宜进行行政诉讼和解为前提,其成效以原告撤诉为标志。它的适用范围为行政自由裁量权案件、行政合同行为以及行政赔偿案件。当事人有权对行政诉讼和解协议反悔。  相似文献   

8.
行政公益诉讼是相对于行政私益诉讼的由非法律上利害关系人提起的、直接以公共利益为目的行政诉讼、它包含行政公诉和由一般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西方国家已经建立了一套卓有成效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为了保护公益、实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我国应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需要对原有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原告资格、举证责任等制度进行变革。  相似文献   

9.
行政公益诉讼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公益诉讼是相对于行政私益诉讼的由非法律上利害关系人提起的、直接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行政诉讼,它包含行政公诉和由一般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西方国家已经建立了一套卓有成效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为了保护公益、实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我国应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需要对原有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原告资格、举证责任等制度进行变革.  相似文献   

10.
以行政行为的可诉性为视角,通过与各国立法进行对比以及对我国行政诉讼受案影响因素、立法模式的分析,阐述了我国行政在受案范围上的不足之处,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取消以具体行政为对象作为行政诉讼的立案范围的标准,同时,给出了将行政行为合理性的审查内容纳入行政诉讼的可诉范围的一些具体看法和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11.
一个国家行政诉讼法治建设的发展进程,直接体现着其社会法治建设水平。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在司法审查、权益保障范围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缺陷和弊端。应该从完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构建专门行政法院、完善行政诉讼立法原则等方面对行政诉讼制度进行调整和重构。  相似文献   

12.
负面清单模式体现了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治理念,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充分保护.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归根到底是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体现了公民行政诉权的性质,理应以符合权利属性的方式来表述.当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虽不断扩大可诉范围,但其设计模式存在问题,难以实现对公民权利充分保护的目的,必须引入负面清单模式进行重新设计.先以肯定的方式对受案范围作概括性规定,然后将不予受案的各类事项以排除方式明确列举,而未予排除的其他所有符合概括性规定的行政案件,均在应受理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13.
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例近年来不断出现,但目前行政公益诉讼在我国尚未被法律承认。很多学者已就西方法治国家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了深入的考察,对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也进行了很多的分析,但是对于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原告问题却缺乏充分的研究,也即行政公益诉讼可以由谁提起。  相似文献   

14.
2000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把一些不属于受案范围的问题作为受案范围予以规定,混淆了受案范围与其他受理条件乃至本案审理内容的区别,使“受案范围”承受了不能承受之重,加剧了行政诉讼立案难。今后在修改《行政诉讼法》和制定相关司法解释的过程中,应借鉴域外实体判决要件制度的经验,厘清受案范围的范畴,删除不恰当的否定性列举,简化受案范围条款;降低起诉“门槛”,弱化受案范围条款的权力界限划分功能;增设“一般权利保护必要”或“狭义诉讼利益”审查环节,以防止司法资源被滥用。  相似文献   

15.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并未涉及行政指导行为是否具有可复议性,但由于行政诉讼制度将行政指导行为明确排除在受案范围之外,尤其是不适当地强调行政指导行为的非强制性以及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诉讼制度的衔接,行政指导行为一直被排斥在行政复议的大门之外。从严格依法行政的角度看,将行政指导行为纳入行政救济范围不仅具有现实必要性,而且与我国行政复议制度也具有高度的契合性。依托行政救济机制,国家可对行政指导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与合理性审查,并可实现包括信赖利益和期待利益在内的相对人的权益保护。  相似文献   

16.
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对我国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目前,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的进程尚处于起步阶段,需通过法律规范的解释提供检察机关作为行政公益诉讼主体的依据,通过明晰公益利益的概念和完善诉前程序确定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启动要件,通过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确定行政公益诉讼的特殊性和一般性。  相似文献   

17.
行政指导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行政权力行为 ,围绕这种行为是否应当或言可以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问题 ,学术界有过争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不得对这种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这一规定不仅存在文字问题 ,也有“违法”之嫌。从行政指导行为的本身性质、特征以及行政诉讼制度的功能来看 ,行政指导行为应当而且可以纳入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8.
行政公诉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诉讼,建立行政公诉制度既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完善现行行政诉讼制度的客观需要。明确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诉的主体资格,界定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诉的范围,设立行政公诉的程序对于建构我国行政公诉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文章主要是探讨了目的解释方法在行政审判中的运用及限制。作为全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闯黄灯”车主败诉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引人关注的是在该起行政诉讼案件中,法官运用目的解释方法来说理、判案。行政审判领域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有必要性及价值,但是目的解释方法具有主观性和随意性。如果不受限制很容易造成司法权借助目的解释而恣意妄为,对法治构成威胁,会出现公权力侵犯私权利等现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