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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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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于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证明标准是法律真实而不是客观真实,因此任何具体行政行为都存在着与客观真实不一致的潜在可能性,都可能会受到新证据的挑战.行政诉讼作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手段,应当对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时已有的证据而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所出现的新证据进行审查.行政相对人持有新证据应当首先向行政机关提出,在行政诉讼中应严格限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新证据.  相似文献   

2.
行政权力社会化、公共服务民营化改革迫切需要加强行政授权的立法和研究。学界对行政授权的概念、性质、依据、法律后果在认识上存在严重分歧。我国应当在行政程序法中明确行政授权的行政行为属性,并明确规定行政授权的法律依据范围、具体程序和授权机关的授权担保责任;应当在行政复议法中明确授权机关在行政授权法律关系中的的复议机关地位;应当在国家赔偿法中明确授权机关对被授权机关行使所授职权行为的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3.
在行政诉讼中,相对人的任务是提出证据,把当事人引入诉讼程序承担的是提证责任,而被告行政机关则依据法律直接的规定承担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文件举证任务,如若举证不能或不力,则承担败诉后果的法定责任。  相似文献   

4.
完善中国行政侵权责任制度的若干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自建立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制度以来, 行政侵权责任制度的建设已有了很大加强, 但一些特殊类型的行政侵权责任还亟待完善。应从法律上明文规定, 如抽象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不仅应承担被撤销和被改变的法律责任, 还应逐步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对其共同参与的违法行为,应负主要侵权赔偿责任。实施侵权行为的行政公务人员, 应当直接向行政相对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 特殊情况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对于混杂有其他侵权行为的行政不作为, 行政相对人可以采取救济选择求偿的原则。对行政不当行为, 应采取有限制的责任豁免原则, 以确定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之大小。  相似文献   

5.
略论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抽象行政行为是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监督不力,损害行政管理秩序,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现行立法在确定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责任时,存在着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不健全以及责任形式不完整的缺陷.为建立和健全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机制,本文从实行法治、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角度,论证了全面规范抽象行政行为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并且分析了抽象行政行为法律责任的构成,探讨了抽象行政行为法律责任的内容、形式以及执行免责.  相似文献   

6.
行政设定义务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为行政相对人确立禁止规则或者施加某种精神负担、物质负担的行为,它是法律认可的具体行政行为、单方行政行为、实体性行政行为以及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行政法上的行政控权首要关注的就是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施加不利影响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行政设定义务行为应当成为行政法对行政权进行控制的重点。为了更好地保护相对人权益特别是弱势群体基本权利,本文提出应当通过拓展立法规范义务的空间、严格行政设定义务的依据、规范行政设定义务的程序、定位行政设定义务法律关系的性质和重构行政设定义务行为的诉权体系等方式对行政设定义务行为进行法律控制。  相似文献   

7.
对行政事实行为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事实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行政职权作出的,不以产生特定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政行为形式。《行政处罚法》尤其是《国家赔偿法》的颁布,使行政事实行为越来越多地受到关注。因此讨论行政事实行为的基本特征、构成要件、法律救济等具有重要的法理意义。我国行政事实行为的法律救济对行政事实行为的救济途径应当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  相似文献   

8.
低碳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要求政府适应其要求,转变职能,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关系,实现由管制政府向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角色转变,通过行政行为引导低碳经济的发展显得特别有其意义。政府应依据循环经济法授权性法律规范,主要可以通过行政行为引导与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以低碳经济发展为目的的行政行为的法律控制应当得以重视。相对人出于对政府低碳产业政策的信赖,实施了相关行为,那么,行政主体就得履行其产业政策中的相关承诺。同时,发展低碳经济的产业政策,一旦制定,就不得随意改变,否则要给相对人以必要的补偿。同时,此类行政行为应受程序以及司法的规制。  相似文献   

9.
法律保留原则最早产生于政府实施"警察权"的背景之下,意义在于约束侵害行政和保障公民基本利益,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明文法规可依。而随着现代社会政府的职能和角色越来越从管理向服务发展,给付行政的兴起要求行政机关根据需要作出授益性的行政行为,并随之带来了法律缺位时行政自由裁权和公民权利的处理难题。因此,传统法律保留原则必须在给付行政的适用中,进行修正和重新释义。  相似文献   

10.
违法行政行为的处理方式有确认无效(违法)、撤销、追认、补正、转换、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或重作行政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等。在处理具体的违法行政行为时,既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公共利益的维护,又要兼及相对人信赖利益的保护;既要考虑是否符合依法行政原则的基本要求,又要注重行政效率的提高和已有行政法律关系的稳定。除此之外,还应结合行政行为违法的不同类型作具体分析,以行政行为共同具有的一般有效要件为标准,违法行政行为可分为管辖权违法、形式违法、程序违法和内容违法,违法行政行为应当依据行政违法的不同类型分别处理。  相似文献   

11.
行政补偿是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对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给予弥补的一项法律制度.中日两国行政补偿制度补偿的概念、应予补偿的行政行为和补偿的项目上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我国的行政补偿制度建设应该借鉴日本的经验,逐步扩大行政补偿的范围.  相似文献   

12.
从主观证明责任视角研究行政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存在着适用主体不明确、争论事项不一致、分配对象不相同、研究视角形式化等问题。证明责任分配之规范说理论起源于民事法领域,具有普遍适用的特点。异于私法制度以权利为核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以行政职权为逻辑起点。将行政职权与规范说结合进行重述是构建行政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理论的当然选择。行政公益诉讼在程序设置上与传统三大诉讼程序不同,其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必须要作出适当调整才能适应法定的诉前程序。具体来说,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前行政主管机关已经作出的行政职权形成违法的要件事实,由检察机关在诉讼中负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3.
学界对行政程序的关注与研究局限于“法定行政程序”,一般行政程序也具有行政程序的价值,大量的游离于法规范以外的一般行政程序正沦为恣意行政的借口,侵害着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毁损着诚信政府的形象,一般行政程序也应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司法审查的着眼点在于程序合理正当。一般行政程序违背了程序合理正当的,也应视作严重违法,是无效的行政行为,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  相似文献   

14.
长久以来,滥用职权被认为只能发生在裁量行政行为的领域当中,其原因在于:只有裁量行政行为当中存在行政机关的主观意志,在羁束行政行为当中行政机关的主观意志被予以排除,没有权力滥用的可能。但是由于受法律文本表达所限和行政任务的日趋复杂,对于某些羁束行政行为来说,从事实认定到最终作出行政行为的一个或多个环节中存在着行政机关的主观意志已经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行政机关以羁束行政行为已经排除其主观意志为由,从而过度或者胡乱使用职权,将会造成行政职权实质上的滥用。因此,对于羁束行政领域中的滥用职权,同样需要采取相应的规制措施,如提升行政机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等,以避免相对人合法权益遭到侵害。  相似文献   

15.
传统理论认为在高等学校行政法律关系中学生是高等学校的内部行政相对人,高等学校对学生的纪律处分是内部行政行为;教育法规定学生不服学校纪律处分的救济途径是申诉,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没有将纪律处分行为纳入受案范围;法院在学生不服学校纪律处分而提起诉讼的问题上也做法不一,存在矛盾.事实上,高等学校学生应当是高等学校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外部行政相对人,高等学校对学生的行政处分实质应是行政处罚,因此,需要对现行法律、规章规定的学生救济制度作出调整,取消内部申诉制度,明确赋予学生对高等学校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权之行为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相似文献   

16.
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调查权违法或不当,可能影响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赋予行政相对人相应的法律救济权利。针对现行行政调查法律救济的立法与实践现状,从行政调查法律救济途径的角度,对行政调查法律救济制度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学界关于行政惯例的规范性质存在争议.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行政惯例是行政机关基于自我认同所建构的直接行为规则.行政惯例的外在方面,是行政机关长期统一一致的行为;行政惯例的内在方面,是行政机关成员的认同.行政惯例通常不直接调整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但行政机关基于行政惯例作出的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具有直接拘束力;行政机关的权威会催化行政惯例的规范性质,行政机关违反行政惯例时相对人可以主张信赖利益保护.对司法审查来说,行政惯例的存在首先是一个事实问题;经审查认定后的行政惯例可作为裁判理由而非裁判依据,从这一意义上说,行政惯例并非法官法源.  相似文献   

18.
不同于常态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行政应急行为司法审查需在实定法的立法意图推断和法治的基本价值理念之中寻求合法性源流。在行政应急行为司法审查的实体性问题上,应当拓展现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发展合理性审查标准、明确应急管理规范的适用地位、规定复合型和多元化的证明责任及标准。在程序性问题上,应当明确行政应急行为的管辖法院和诉讼各方主体资格、构建公私利益兼顾的诉讼时间和时效、扩展"变更判决"的适用范围。从而在确保行政机关有效应对公共危机的基础上,充分保障应急过程中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我国行政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执行公务给相对人造成精神损害,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这既是我国宪法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对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的要求。实践中大量存在的行政精神损害案件的发生,给我国行政精神损害的立法、司法以及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目前我国的行政精神损害赔偿立法还存在很大缺陷,亟需完善行政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20.
尽管负担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对相对人而言颇为不利,但撤销负担行政行为亦存在损及私权利的可能性。故不得笼统地赋予行政机关撤销负担行政行为的自由裁量权。即便是撤销负担行政行为也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之上,且正视相对人可能遭受的利益损害,平衡公共利益与私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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