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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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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研究金融创新开放的内在逻辑以指导中国自贸区稳健发展,基于供求关系视角,阐释自贸区内部金融创新开放的市场需求与政策供给的内在逻辑。在理论层面,研究认为,从金融创新开放的形成、发展、扩散直至推动经济增长,均存在一致的理论演进脉络。在实践层面,研究认为,陕西自贸区金融创新开放应进一步融合“一带一路”倡议形成的政策合力,统筹发展传统金融与新兴金融;引进充裕资本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本土企业上市进程,完善创新开放的市场体系;正确处理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通过改革和创新推动要素在市场自由流动;发挥政府调控的主动性、前瞻性,搭建经济金融风险动态监测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围绕政府管理、营商环境、市场主体、高新科技、绿色发展等多层次深化自贸区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陕西自贸区金融创新开放更加有效,推动中国自贸区建设稳步有序。  相似文献   

2.
从中央到地方出台的有关自贸区金融创新的法律法规在立法内容上既具有共性又不乏个性,并且革新了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对我国自贸区金融创新的稳步发展发挥了有目共睹的积极作用。但相关法律法规亦存在诸多困境与弊端,主要表现为:严苛的市场准入制度抑制自贸区金融创新的活力,金融业务创新立法的滞后满足不了自贸区金融创新实践所需,以及不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难以有效规制自贸区金融创新风险。未来我国自贸区金融创新立法,应朝着制定相对宽松的自贸区金融创新市场准入制度、完善金融业务创新规则以及建立健全自贸区金融创新宏观微观审慎监管体系等三个路径推进。  相似文献   

3.
随着福建自贸区金融市场不断开放与创新,自贸区内金融商事案件呈现出创新性、专业性、国际性增强的新特点。我国处于自贸区建设初期,自贸区金融商事案件审判实务经验不足,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金融商事审判作为自贸区法治建设重要环节与手段,面临新的挑战。当前,福建自贸区金融商事案件审判实务处于缺失状态,而上海自贸区成立更早、案件类型更丰富。因此,福建自贸区在金融商事案件审判实务改革时应当积极借鉴上海自贸区的同类案件审判,进行新的梳理与归纳,重新审视立案标准、厘定新型法律关系、树立符合自贸区发展要求的审判理念等尤为重要,不仅有助于规范福建自贸区金融市场,更有助于完善立法,推动自贸区法治化进程。  相似文献   

4.
在建构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纠纷解决机制过程中,结合美国在涉对外贸易区立法、涉自由贸易案件管辖权以及完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的成熟经验,从国内法与国际法逐步实现制度衔接以及国内自贸区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协调与竞争两个层面加以探讨,以期为我国自贸区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和制度创新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5.
正2013年10月8日,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成立。研究院以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法学院、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和国际问题研究院为支撑,以经济学院为院长单位,整合经济、金融、贸易、法律、公共管理、国际关系等优势学科,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这一国家战略服务。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的建设目标是:建成开放式、跨学科、综合性和国际化的,承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系列重大课题决策咨询和研究的高水平智库;建成在自贸区相关领域具有国际水平、发出"复旦声  相似文献   

6.
上海自贸区建设是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国家战略,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指引下,国务院及其部委和上海市政府等行政部门出台了针对上海自贸区建设的具有特殊性的具体管理制度。同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陆续发布了自贸区司法建设的相关规范,以"先行先试"的司法改革策应自贸区"先行先试"的经济改革。本文在分析上海自贸区司法改革需求的基础上,结合诉讼、仲裁、ADR等方面的司法制度建设,指出司法改革的创新思路,以期为国家自贸区建设战略的有效实施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实施的背景下,中国上海、天津、广东、福建等地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相继设立。仲裁作为自贸区商事争议的主要解决方式,承担着推动自贸区权益保护制度创新的重要责任。天津、广东和福建自贸区制定自贸区仲裁规则的过程中,应在《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仲裁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在仲裁范围方面,可以考虑将适用范围扩大至投资仲裁,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者入驻中国自贸区;在仲裁机构方面,应承认临时仲裁制度,淡化仲裁机构内部管理的"行政化"色彩,从而为"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8.
金融自由化在发展中国家的实践及中国的金融开放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陈柳钦 《南都学坛》2006,26(3):94-102
金融自由化在不同的时期,其内涵不尽相同。但从各国的实践看,金融自由化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价格自由化,二是业务自由化,三是金融市场自由化,四是资本流动自由化。关于金融自由化的利弊,存有激烈的争论。从理论上说,金融自由化能使发展中国家受益。然而在现实中,金融自由化的危害并不少见。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因循金融自由化理论的思路,先后进行了金融自由化改革,形成了一场全球性的影响深远的金融制度变迁现象。中国作为正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发展中国家,市场机制和法制都还很不完善,金融市场还没有形成充分的深度和广度,因而,金融自由化改革中应当充分权衡制度改革所带来妁数量与质量、速度与效益、收益与风险之间的交替关系。在进一步深化金融开放的过程,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消除金融隐患,打好金融自由化的基础;(二)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发挥利率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三)继续推进资本流动自由化改革,实现与国际资本市场的接轨;(四)加强金融监管,保证金融自由化的顺利推进。归根到底,金融自由化应当是资金融通效率和金融监管高效稳健的有机结合,偏重其中任何一方都将不利于金融自由化的顺利发展,从而阻碍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  相似文献   

9.
融资租赁是自贸区金融创新的重要工具。依循"理念革新"与"先行先试"并举的原则,自贸区形成了以《合同法》为核心的融资租赁立法体系的雏形。法律定位不明确引致的现有融资租赁立法与我国民法的"债物二分"结构体系的扞格,导致自贸区立法创新方向不明确,而财产区分不明确、配套规则亟待完善、规范细则尚未出台,这些问题则进一步给交易安全和风险隔离留下隐患。自贸区融资租赁的立法创新,应当重塑以债权为核心的融资租赁立法体系,并在此基础上重构融资租赁业务配套保障机制,细化自贸区融资租赁业务规范细则。  相似文献   

10.
《南都学坛》2018,(1):70-77
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下的重大举措,旨在引领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构建,通过扩大开放水平,促进改革深入持续向前。任何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同样需要法律的保障,而自贸区法治保障的关键就在立法。前两批试点的上海、天津、广东和福建已经进行了立法方面的有益探索。有关自贸区的地方立法在立法模式、依据、内容等方面虽然还存在一定的完善空间,但对新设立自贸区所在地的地方相关立法机关在将来的自贸区立法中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具体应做到:一是切实保证立法的合法性;二是协调好立法涉及的关系;三是平衡好立法的求新与求稳。从而使自贸区地方立法成为自贸区法治保障的关键性补充。  相似文献   

11.
中国金融自由化改革进程判断:1994—2006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融安全预警系统能否有效运行的关键问题之一是要对金融自由化程度进行科学判断.为此,梳理了金融自由化理论,提出两个研究假设,设计了判断金融自由化进程的因素模型,并采用层次分析法对每一因素赋权重值,之后利用修正后的法规描述指标法对中国金融自由化各构成要素进行了分析,对中国1994-2006年的金融自由化进程进行了动态判断.研究结论认为,由于中国金融自由化改革采取的是渐进式战略,节奏控制适当,从而能够保持金融业的平稳运行.但要注意的是,伴随着金融自由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中国金融体系的脆弱性正在加大,建立金融安全预警体系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2.
金融创新的风险及其控制策略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金融创新在促进金融发展时若使用不当,会加大金融风险,因为创新促使商业银行改变经营策略,金融体系改变其构成,以及金融风险的隐蔽性更强。金融创新风险对金融业的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要控制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必须进行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创新的同时,要提升风险识别与管理能力,特别要注重防范创新过程中新的风险,保证金融稳定,提高中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  相似文献   

13.
转轨国家金融自由化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着绩效差异和问题,金融改革的方式不足以解释转轨国家金融改革的绩效差异,而初始条件、其它结构改革及宏观经济稳定政策、制度质量都是影响转轨国家金融自由化改革绩效的因素。中国可以借鉴转轨国家金融改革的经验,根据较好的初始条件选择渐进的金融改革方式,将金融改革与结构改革、宏观经济稳定政策及制度建设相结合。  相似文献   

14.
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其着力点是引导民间资本投向金融领域,创新区域金融组织体系,规范与引导民间资本服务民营小微企业。其功能是为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的民间资本对接出口.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正规金融保障,也为民间借贷阳光化运作践行法制化路径。温州先试先行中产生的地方样本无疑对我国金融制度创新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5.
转轨国家金融自由化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着绩效差异和问题,金融改革的方式不足以解释转轨国家金融改革的绩效差异,而初始条件、其它结构改革及宏观经济稳定政策、制度质量都是影响转轨国家金融自由化改革绩效的因素。中国可以借鉴转轨国家金融改革的经验,根据较好的初始条件选择渐进的金融改革方式,将金融改革与结构改革、宏观经济稳定政策及制度建设相结合。  相似文献   

16.
美国房屋市场投机泡沫破裂引发的信用危机在各个领域各个国家与地区蔓延, 从全球的金融恶化、信贷紧缩进而影响到实体经济, 从而演变成经济危机.本文研究与总结了危机形成的机理与金融创新的关系, 分析了金融产品的创新形式与过度创新所积聚的金融风险.结论是任何的金融创新都不是完备有效的, 超越阶段的过度创新以及相应的政策监管与风险管理机制的功能缺失是危机扩散的动因.还从金融创新本质的视角阐述了机制控制缺失下的金融风险, 并针对中国经济给出相应的启示.  相似文献   

17.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全面探索改革、实现二次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发挥着对接全球价值链窗口的作用,是推动我国制造业融入全球生态系统的重要推手。本文以上海为例,采用合成控制法评估自贸区设立对区域产业结构的影响。研究发现:自贸区成立以后,真实上海的产业结构升级指数高于合成上海,且差距逐渐增大,自贸区设立有效推动了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安慰剂法和双重差分法的稳健性检验结果,证实了自贸区政策促进区域产业结构升级结论的可靠性;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是自贸区促进区域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渠道。  相似文献   

18.
我国金融创新主动性不够,战略意图不明显,系统性设计不足,主要原因是从金融自由化的进程来看,我国发展金融工程的条件尚不具备.但是,加强金融工程的研究和教育势在必行,因为伴随信息处理技术和风险管理手段的进步,金融工程在世界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是知识经济时代金融领域的主要特征.鉴于发展金融工程可能是中国实现经济赶超的重大机遇,我们必须将金融工程的发展提到应有的战略地位.  相似文献   

19.
2008年来世界范围内金融仲裁发展快速,但高效临时措施制度的缺失制约了金融仲裁进一步发展.2014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确立了紧急仲裁员制度,在临时措施领域有诸多创新.紧急仲裁员制度快速高效,可引入金融仲裁中弥补不足;紧急仲裁员发布的临时措施可根据《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承认与执行;在具有高效经济等优点的同时,紧急仲裁员制度中仲裁员选定、单方面临时措施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紧急仲裁员制度有助于金融仲裁发展,我国仲裁立法应相应改进,支持紧急仲裁员制度.  相似文献   

20.
随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正式挂牌运行,苏州物流业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其中,主要的挑战与制约是:上海自贸区的"虹吸效应",物流业龙头企业短缺,物流企业"需求链管理"理念不明确、服务水平和层次不高、服务模式创新不够等。基于此,苏州物流业新发展的主要思路应包括:对接融入上海自贸区和复制上海自贸区的政策、制度创新成果齐举;申请或参与申请设立苏州自贸试验区和尝试组建"苏州综合保税区"并进;推进物流业高端化发展;大力培育物流业龙头企业;加大力度转变政府职能和政策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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