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物权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做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性规定,这种限制严重阻碍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顺利流转,不利于形成农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因此,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在法律层面上适时放开对家庭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严格限制,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2.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土地的不可再生性和稀缺性,决定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是一个永恒的研究课题,如何有效配置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土地法律制度的核心课题。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构建了农村土地制度的基本框架,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较为完善的法律保障,然而也存在着诸多缺陷。通过实地问卷调查,客观地反映我国当代社会“三农”现状,同时结合我国当前的政治及法律现状,努力使构建的农村土地流转体系成为对“现实有效的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3.
《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法律形式赋予农民长期而又有保障的农村土地使用权,从根本上保护了农民的权利,保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确还存在着某些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过多考虑了国家利益;未能较好的考虑与正在制定中的《民法典》的协调;部分具体制度设计有失全面和公允;遗漏了一些具体制度设计,等等。  相似文献   

4.
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重要创新。实践中,我国已经出现浙江"绍兴模式"、湖南"草尾模式"及安徽"宿州模式"等典型模式。我国应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并总结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实践经验,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法律制度。立法上应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客体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全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权利赋予与义务负担,平衡各方主体的利益关系。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的设立与生效、登记公示、变更和终止等运行机制的设计,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5.
从永佃权理论的产生背景、发展、永佃权人享有的权利、永佃权的存续期间以及永佃权人的保护五个方面,探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理论与永佃权理论的相似之处,进而得出后者是前者主要理论基础(或依据)的结论。  相似文献   

6.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法律关系主体、抵押的设立和实现等进行了一系列改造。在土地经营权的抵押中应当明确“农户”的法律地位以及农户内部成员间的共同共有关系,并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明确抵押权的设立采用登记生效主义。规定物上代位权以保护抵押权人,引入涤除权以保护土地经营权再流转情况下的抵押物买受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法律适用必须基于物权法、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多个部门法,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体系并健全相应的运行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7.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规定的模糊与回避,致使学界一直争议不断,存在不同的声音,近年来司法实务也遭遇不同程度的裁判困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亟待解决。通过对现行法规及理论观点的梳理,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财产权,符合继承法遗产的特征,可以继承,并从古今中外立法例、农村土地改革、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及农民意愿角度分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具有现实必要性与可行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继承进行了合理构想。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土地问题解决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对此都有相关规定。但是,由于立法的缺陷,造成实践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还存在许多问题,学界对此也产生很多争议。本文首先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历程进行了简要回顾,然后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缺陷进行了深刻剖析,最后提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试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的法律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各地方现行的农村承包纠纷仲裁制度存在很多问题,有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值得深入探讨和研究。本文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法律属性进行了分析,希望为该制度找到准确的法律定位。  相似文献   

10.
信托分为商事信托与民事信托,在商事信托中还有金融信托,法律对金融商事信托的受托人有着严格的资格要求。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中,受托人也存在资格性要求。因受托人在信托中处于核心地位,其适格受托人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研究的关键,也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流转制度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信托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的要求,可从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等两个方面界定适格受托人,应澄清只有信托公司才有资格担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受托人的认识误区。  相似文献   

11.
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两大类,<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两类承包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规范设计,笔者对两类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同点14个方面和差异点18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以便人们准确把握<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具体法律规定,更好地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实际运作,达到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登记效力主要区分为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林权流转的效力应当根据是集体林权还是国有林权和是"家庭承包方式"还是"其他承包方式",并结合《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不同情况和不同法律规定进行区分判定,并坚持林权流转物权效力和债权效力区分原则。  相似文献   

13.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公司是中国农民在改革实践中所进行的又一次探索,它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生一样,是由田间地头走向政策文件的,缺乏法律制度的规范。本文拟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公司的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出发来阐述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公司的正当性,接着针对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公司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措施,以期促进和引导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的探索,积极推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创新的法治化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本文以法的形式为基础,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五个层次出发,输理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解决的法律依据,分析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如综合性的纠纷解决法的缺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法律缺乏体系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地方立法不足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普法教育存在问题。笔者认为应以《宪法》相关规定为指导,积极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综合性立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法律体系,增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地方性立法,增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普法教育,才能够保证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构建一个稳定和谐的农村环境。  相似文献   

15.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积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制定和颁布,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我国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现实意义重大、历史意义深远。  相似文献   

16.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是承包权流转的方式之一。现行法律出于维护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等立法目的,对承包权转让作了多种限制。从私法自治理念出发,这些限制性规定并非都是效力性的强制性规范,对其违反并不当然引起承包权转让合同无效的后果。应当对合同法第52条作限缩性解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应当处理好转让自由与土地管制的关系,取消承包权转让限制中的不合理规定。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我国的法律及相关政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限制越来越少。十六大报告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2002年8月29日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了通过家庭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该法第49条也规定了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虽未正式通过,但对农村地土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该草案第132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  相似文献   

18.
在现行的法律中继承没有明确被规定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之一。但是,继承可以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的流转方式有特定的法理以及法律依据:新的《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继承法》第三、四条和《农业法》第十三条也为继承可以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流转方式的存在提供了法律渊源。在实务中继承作为流转方式遭遇到的疑难,也具有可行的策略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9.
在现行的法律中继承没有明确被规定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之一。但是,继承可以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的流转方式有特定的法理以及法律依据:新的《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继承法》第三、四条和《农业法》第十三条也为继承可以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流转方式的存在提供了法律渊源。在实务中继承作为流转方式遭遇到的疑难,也具有可行的策略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就整体而言主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而架构,主要对家庭承包取得的用益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法律规范。通过重点对其法律规范进行剖析,揭示《物权法》对用益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范围未界定、对用益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未实行一体的法律制度规范、其他方式承包经依法登记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无完善法律规范适用、用益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内容法定不明、承包地被征收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补偿内容不明、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未界定、抵押财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性质未界定等七个方面之不足,为今后修改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