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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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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房养老”,通常指的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老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屋产权抵押给专门运营这项业务的机构,按月从该机构领取现金养老。老人身故后,由该机构收回房屋进行销售、出租或拍卖。这相当于专业机构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类似于将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只是介入者不是银行而是保险公司而已。投保人既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用于养老。《北京晨报》2007年9月13日报道说,“以房养老”模式的推动者、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前总裁孟晓苏透露,我国首个主营“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已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2007年10月正式挂牌营业。  相似文献   

2.
《老年人》2014,(1)
正2013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指出,我国2014年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指老人通过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抵押房屋产权,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一消息再次引发人们对"以房养老"的关注。早在2003年,"以房养老"的理念就被引入国内,曾经在上海、南京等地作为创新模式推广,但都半途而废。2007年,本刊曾经就此策划过一期专题报道。如今",以房养  相似文献   

3.
每一个人都面临年老的风险,应当在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身的养老方式。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以房养老有多种形式,房屋反向抵押贷款(反按揭)养老是值得重视的以房养老形式。以房养老的具体形式有:子女养老,房产由子女继承;抚养人养老,房产由抚养人继承;租出大房再租入小房,用房租差价款养老;将房子出租出售,自己住老年公寓,用租金或售房款养老;售出大房,换购小房,用差价款养老;将住房出售,再租回原住房,用该笔款项交纳房租和养老,将房屋抵押给有资质的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每个月从该机构取得贷款作为养老金,老人继续在原房屋居住,去世后则用该住房归还贷款。第一种形式属于家庭养老,取决于子女的孝心和孝行;中间的几种形式属于自助性养老,有较高的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自己售房和出租房等均有较大的交易成本,自己再租回房子或者住老年公寓等也有较大不确定性);最后一种形式为社会机构承揽的反向抵押贷款养老,属于社会机构提供的以房养老业务,可以为适合以房养老的人群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相似文献   

4.
《老人世界》2014,(6):60-60
近日,保监会已向各家人身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拟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开展试点。试点工作至2016年3月31日截止。据了解,“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就是大家经常提到的“以房养老”,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相似文献   

5.
“以房养老”,也称“倒按揭”、“反按揭”或“反向住房抵押贷款”,是指投保人将房屋产权作抵押,按月从保险公司领取现金直到亡故,相当于保险公司通过分期付款(按月支付)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  相似文献   

6.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益临近,作为一种补充性的养老模式,“以房养老”的模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年轻时贷款买房,到60岁临近退休时把房贷还清,然后把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等机构,这些机构根据房屋的估价每月支付给老人一定费用,使其晚年衣食无忧,直至终老。”这就是“以房养老”所描绘的美好图景。.  相似文献   

7.
"以房养老"能妥善解决未来一部分人的养老问题吗?养老需求挂钩房地产后,保险公司能否规避经营风险?反按揭属于复杂金融产品,如何保护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近期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拟在京沪广汉试点——  相似文献   

8.
2013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专家称,这对于老年人、对于保险公司都是利好消息,若试点成功,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短缺”等问题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9.
丁聚 《老年世界》2013,(21):46-46
9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分析认为,此举对于解决老人养老资金难题、盘活已有房屋资源等将起到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0.
2013年9月6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房养老”的话题再次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11.
《老年世界》2007,(21):41-41
通过保险机构以“按月付款”方式购买老年人身后的房屋产权,帮助老人实现“以房养老”,这一流行于欧美的模式今年10月首次在我国推出。“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这种模式专门针对有产权房的老年人将自己的房屋产权抵押给专门运营这项业务的机构,按月从该机构领取现金养老。老人身故后,由该机构收回房屋进行销售、出租或拍卖。这相当于专业机构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  相似文献   

12.
王栋贵 《老人天地》2013,(11):36-37
今年9月份,国务院出台了一个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意见的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的一句话引起了大家格外的关注,写的是,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相似文献   

13.
百姓关注     
《当代老年》2014,(8):15-15
养老 武汉试点“以房养老”多数受访者表示不考虑 近日,中国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城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投保人群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试点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这意味着“以房养老”商业保险正式开闸。  相似文献   

14.
嘉云 《老人天地》2013,(10):6-6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将有规划地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明年一季度出台.  相似文献   

15.
反向抵押贷款在我国开办的迫切性和可行性的评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柴效武 《城市》2008,(1):61-64
一、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模式介绍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推出了一种新的房地产贷款方式——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这是指居民以自有产权的住房作为抵押.定期向金融机构取得主要用于日常养老费用开销的贷款。其放贷对象是无固定收入而又有自有产权住房的老年人.贷款到期则以出售住房的收入或直接以该住房资产还贷。这种贷款可以是一次性取得.也可以是按月或在一定信用额度内根据借款人需要做自由支付。  相似文献   

16.
《中国社会导刊》2012,(5):44-44
作为浙江省舟山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试点区,定海区于2011年6月开始对全区60周岁(含)以上且户籍与居住地均在本区的老人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此次评估结果显示,参与调查的59910名老人中,与配偶同住的最多,占52.5%,其次是与子女或亲友同住,占37.1%,10.4%老年人为独居老人和入住机构养老的老人;  相似文献   

17.
“以房养老”是近两年一些学者提出的新名词,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一些大城市推行这套政策的机构不少遭遇应者寥寥的局面。  相似文献   

18.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以社区为中心,养老服务由以社区为依托的各种社会力量来提供的一种养老模式。它是介于老人家庭照顾和老人社会机构照顾之间的一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老人照顾方式,由正规服务、社区志愿者及社会支持网络,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帮助和支援,使他们能在其熟悉的社区环境下维持自己的生活,避免不必要的住院或隔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主要是那些日常生活能够自理或部分能够自理的老年人。  相似文献   

19.
清埙 《当代老年》2006,(5):14-15
当前,比之于敬老院、老人公社等集中式的养老模式而言,散在式居家“虚拟”敬老院养老费用更低廉,并且更利于老人在精神上的养护。  相似文献   

20.
以画说世     
《中国社会导刊》2009,(31):11-11
2:4 央视的重阳节特别节目说:当前我国有99%的老人系家庭养老.有900多万空巢老人.故而呼吁加强社会养老体系建设。然而,不需要很多年,便会呈现一对夫妻照料四位老人的普遍局面。到那时,社会养老机构将不堪重负。因此。政策性措施的配合已经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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