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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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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曹可安 《中国劳动》2004,(12):43-45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谈到合同解除,必然涉及解除权问题。何谓合同解除权?简言之,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方式,依民法原理,民事合同一般只有在一方当事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可单方解除,否则违约。然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与之有较大的不同。即使一方当事人没有过错,一方…  相似文献   

2.
违约金作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一项重要的救济权利,历来受到法学界的重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违约金的法律地位越发显得重要.违约金概念的界定及其特征、违约金的适用条件及其数额的调整等一系列问题的理清,对于合理有效地利用违约金条款从而维护交易的稳定和安全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本文就这些问题做了一些肤浅的研究,并就违约金的使用制度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违约金作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一项重要的救济权利,历来受到法学界的重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违约金的法律地位越发显得重要。违约金概念的界定及其特征、违约金的适用条件及其数额的调整等一系列问题的理清,对于合理有效地利用违约金条款从而维护交易的稳定和安全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本文就这些问题做了一些肤浅的研究,并就违约金的使用制度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违约金作为一种保证合同诚实履行的工具,乃是现代合同法律制度发展的产物。但是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由于当事人双方处于不完全平等的状态,法律对于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劳动合同履行而约定违约金的行为,通常都会持极其谨慎的态度。就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在国外的立法状况而言,欧美国家倡导不定期合同,而不定期合同是一种双方都可以比较自由地予以消灭的合同,所以这类合同已经无需用违约金来确保双方的履行,作为主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制度,不定期合同主要通过发展出一整套解雇保护制度体现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因此,即便引入违约金制度,…  相似文献   

5.
<正>培训服务期违约金的支付情形主持人:《劳动法》明确,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同时允许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关事项,以及劳动者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赋予用人单位就培训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权利。那么,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应当支付培训服务期违约金呢?  相似文献   

6.
政策问答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条件。单位只有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下,才能设定违约金。也就是说,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因此,今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如果在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承担违约责任的两种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辞职,是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  相似文献   

7.
李洁 《新劳动》2002,(24):47-47
违约金问题,国家并无一定标准,除非辞职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才须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上没有关于违约金方面的条款,劳动者辞职时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便可不支付违约金。劳部发(1995)223号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相似文献   

8.
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的,为法定解除。从性质上讲,法定解除权属于形成权,解除权人只需在具备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将解除合同的单方意思表示送达对方当事人,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法定解除是劳动合同最为重要的解除方式,对劳动关系双方尤其是对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劳动者一方影响甚大。然而,从我国现行立法规定看,尚留下不小的有待完善的空间;从实践中反映的情况看,因对劳动合同法定解除问题认识错误或者理解不一而产生的争议为数不少;从理论研究的状况看,对劳动合同解除制度尚缺乏较…  相似文献   

9.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对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作出了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可能会延长这一期限,此时就会出现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的冲突。法律规定的辞职预告期限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一种最长期限,当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发生冲突时,并非当然意味着合同约定无效,而是取决于司法的裁量——因为这不是一个完全凭借立法就能解决的问题。但司法裁量不能是任意的,而是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标准与实体标准,最终实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  相似文献   

10.
最近一个时期我们在劳动合同鉴证中,发现很多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中特别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只签订起始时间,没有约定终止条件,这样很容易造成误解"当事人双方随时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另外,还有把法律、法规规定作为终止条件,这与国家规定也是不符合的,容易发生劳动争议。那么,当事人双方怎样约定终止条件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将采种特定情况约定为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尤其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签订其他形式合同不同,由于劳动合同期限是不固定的,因而双方  相似文献   

11.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其他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  相似文献   

12.
案情简介2003年3月23日,申诉人某公司与其员工张某(被诉人)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自2003年3月23日至2008年3月22日,工种为销售员。同日双方签订保密合同,约定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24个月内,张某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否则张某需支付违约金20万元。2005年6月14日,申诉人与张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诉人一次性支付张某6个月竞业禁止补偿金3360元。张某离职后不久即到与该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某单位工作。现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被诉人张某支付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违约金20万元,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被诉…  相似文献   

13.
连带赔偿责任,亦即连带责任,也可叫连带债务。连带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的一项内容,指的是根据法律或合同的约定,两个以上当事人共负有履行同一债务的义务。按照民法的规定,在连带之债,担保责任,共同致人损害等法律关系中,承担义务的几个主体应负有连带责任。法律上规定连带责任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的履  相似文献   

14.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实践中,因工资支付而产生的争议在劳动争议中占据着较大的比例,几乎每个劳动争议或多或少都与工资支付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联系。本文归纳了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中一些常见的、易忽视的理解误区,以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理清工资支付的有关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5.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可以续订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合同到期后,企业与职工不解除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续订劳动合同与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当遵循法定的条件.所谓法定条件,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允许续订合同、应当续订合同和应当续订哪一类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当这些条件存在或者符合这些条件时,应当按照这些条件规定续订劳动合同.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续订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主要有:  相似文献   

16.
武隆县劳动局自施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以来,发现有少数企业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怕麻烦,图省事,合同当事人不在时,请人代签或者是经办人员在劳动合同上的乙方一栏填上当事人的姓名就算完事一,双方约定的条款超越国家的法律、法规,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证。鉴于此状,为使劳动合同做到万无一失,依法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这个局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办宣传专栏、印发宣传资料、有线广播、《武隆报》等形式,加大了对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意义的宜传,使合同双方当事人深刻地认识到,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在此基础上,对企业交来鉴证的每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工资待遇、双方约定的条款等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签订,绝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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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职业劳动行为所发生的特定社会关系,为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其效力与效果如何,直接决定着当事人的利益得失,也关乎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国《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都应对此表明妥切的立法态度。在法律要求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法定形式将产生何种法律效力?对此,我国现行《劳动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目前,学者们根据《劳动法》以及相关部门规章和劳动法规定形式要件的立法目的等方面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未采用法定形式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  相似文献   

18.
案情简介 王某于1994年10月被某事业单位招为合同制职工,双方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1994年10月5日至2003年10月4日.合同中明确,王某在单位从事技术工作,但未约定违约金.2001年9月,单位根据当地人事部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不论其身份如何,一律实行全员聘用制.王某应单位要求,在未经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聘期自2001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聘用合同中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支付对方违约金计人民币10000元.但未注明该聘用合同系劳动合同附件.今年3月,王某在向单位提出辞职未果的情况下,便另谋他职.单位经多次做工作未能奏效,遂以一纸诉状将王某送上被告席,要求王某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0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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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在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肆意采取压低、克扣、拖延支付等手段,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对此应当依法维权,对工资违法支付勇敢地说“不”!  相似文献   

20.
【案例】:2008年6月,文某与某物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到该公司工作,合同期限一年,约定月薪6500元。2009年6月,合同期满终止时,物流公司按法律规定支付了文某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文某提出其工作期间存在加班情况,公司未支付加班费,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文某未提供其存在加班的任何证据,物流公司提供了文某的考勤打卡记录及工资支付表,但均未经文某签字确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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