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诗经》有赘婚和弃夫现象的描写和反映:赘婚是一种男“嫁”女的婚姻形态,是远古母权制时代的野蛮婚俗———对偶婚的遗迹;在赘婚家庭中,女子居于支配地位,“弃夫”现象几乎成为当时一种常见的婚姻现象而不足为怪。  相似文献   

2.
单琴 《南方论刊》2007,20(5):36-37
继上海市王卫明婚内强奸案之后,安徽、四川、河南等地先后发生了丈夫强迫妻子与其进行性行为的案件,而当地的司法机关却对这些案件做出了各自不同的处理。婚内强奸一直是刑法学界争论的话题,婚内是否存在“强奸”,在理论界、司法实务界存在很大争议。  相似文献   

3.
刘宗棠  张泰 《学术论坛》2006,(2):169-171
中华文明到春秋时期已演化了三千年左右,其间的婚姻制度一定经历了逐步的演化过程,只是没有文字记载,后人无法了解其真实的历史演化过程罢了。后人在训释《左传》中包括“烝”婚制等一些古代名物制度文化现象时,难免会感到困惑。春秋时期“烝”婚现象在后人看来难以理解的原因,在于后人据当时的伦理观来审视和评价此现象。文章主要利用《左传》中自身的、其他一些史料来论证“烝”婚制在春秋时代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4.
<正> 周代是我国礼俗的大成时期。在周代的诸多礼浴中,尤以婚姻礼俗最为引人注目,有礼“本于昏”(《礼记·昏义》)之说。而其中“同姓不婚”又为最大戒律,向为研究者所重视。然自汉唐的博士硕儒乃至今天的专家学者在对“同姓不婚”的理解上仍存在着原则分歧。本文拟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谈点个人看法,以期有助于对这个问题的深入研究。关于“同姓不婚”的记述以《左传》与礼书为最集中。如《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说:“男女辨姓”。昭公元年说:“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等等。又如《礼记·坊记》说:“取妻不取同姓。”《曲礼》说:“取妻不取同姓,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大传》说:“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等等。汉人许慎说:“诸侯娶同姓”(《五经异义》)。意在否定周代有“同姓不婚”的规定。古籍中确有“诸侯娶同姓”的记载,如晋献公娶狐姬、骊姬(《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晋平公内“有四姬焉”(昭公元年),鲁昭公娶吴孟姬(哀公十二年)等。但这些都是个别事  相似文献   

5.
也谈齐国的“同姓不婚”习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历史上,“同姓不婚”之制为有周一代一项重要的婚姻戒律,并普遍实行于春秋时期各诸侯国中,其影响所及,一直延续到秦汉以后几千年的中国社会,至唐、宋、明、清诸朝,法律上对同姓通婚也还是禁止的①。但有的学者认为,“同姓不相婚娶”这一条根本规则,仅“为周人所严守”,这一“宗法的约束,在春秋时的齐国已经没有力量了”⑦。此说一出,不乏响应者③,似乎“同姓不婚”这一古老习俗在春秋时的齐国根本不存在了。笔者认为,这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同姓不婚”之在春秋时期的齐国与在其他诸侯国一样,都是自始至终在规范着人们的婚姻行为的,其制约作用不容忽视和低估。  相似文献   

6.
在人类社会两大部类生产中,人类自身生产占有重要位置.而婚姻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人类的婚姻史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经历了许多阶段.由于年代久远,后人对早已消失的婚姻制度和礼俗会产生种种误解,对《左传》中记载的“烝”婚和“报”婚就发生了这种情况.什么叫“烝”婚和“扳’”婚?这是曾长期存在于奴隶社会的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形式之一.所谓“烝”婚和“报”婚是指这样一种婚姻形式:在父亲死后,儿子继娶庶母为妻,叫“烝”;在兄或叔父死后,弟弟或侄继娶嫂或婶母为妻,叫“报”.如果从女方言,则是转为庶子或夫弟、侄子之妻,所以又叫收继制婚或转房制婚.在《左传》里,关于“烝”婚的记载有六次,关于“报”婚的记载有一次.这种婚姻在当时是合理合法的,所以《左传》只做了客观地反映.但后人对此不能理解,以封建的伦理道德来看待此种婚姻,把它等同于“通”或“淫”,亦即“通奸”,这实在是一种误解.  相似文献   

7.
我国学者对于夫妻间是否应追究侵权民事责任。存在着不同看法。为确保夫妻对婚内权利平等的享有,有必要对婚内侵权民事责任制度进行立法与司法审思,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婚内侵权民事责任制度提出构想,以期供我国立法机关参考。  相似文献   

8.
抢劫婚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其形态有两种——“女抢男”和“男抢女”。其形式因地域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可以分为奴役式抡亲、掠夺求亲、“格斗”婚礼、占有新娘式抢亲、模拟抢亲、私奔抢婚六种类型。我国的抢婚现象有不少零散的史料记载。抢婚从一种现象到一种文化习俗有其发生发展原因,其落后性将在婚俗发展中被淘汰。  相似文献   

9.
唐代士人冷淡“国婚”原因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代士人冷淡“国婚”的主要原因 ,一是受门第观念的制约 ;二是想避免政治斗争的牵连 ;三是唐代公主多骄悍无礼 ,为礼法之家所反感。另外 ,唐代驸马政治前途暗淡 ,无法满足封建士人开拓进取之愿望 ,也是“国婚”遭到冷淡的重要因素之一。  相似文献   

10.
《左传》中“烝”、“报”婚的价值定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左传》中的“烝”、“报”婚实质上是一种带有淫乱性质的婚姻,“烝”是下辈男子与长辈女子间的一种不符合伦理的婚姻名称,“报”与“烝”的形式相近,也是与自己不同辈份的女子之间的乱婚。“烝”、“报”婚与群婚中的转房婚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婚制,也不属于任何形式的群婚。  相似文献   

11.
婚姻制度和习俗,有它相对的稳定性和传承性。我国古代东北契丹族进入文明时代后,仍然保留着较为浓厚的原始婚制婚俗遗风。剖析其婚姻制度与习俗,对深入了解和认识契丹社会历史发展将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一、契丹婚制基本形态辽代契丹人姓氏基本为耶律、肖二姓,实行两姓通婚制度。皇族婚姻范围相当严格:“王族惟与后族通婚”。贵族与庶族通常亦不许联姻。皇族、后族,又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  相似文献   

12.
收继婚分为两类:一是平簟收继婚,也就是指同胞兄弟之问或家族同章阊的转婚关系;二是上下辈之间收继婚,如父死,其妾嫁给其没有血缘关系的庶子,甚至有的继祖母嫁给孙子辈等.但这种现象对于中原华夏民族来说,也仅散见于<左传)等较早的先秦文献中.收继婚习俗历史悠久,形式不一,在我国古代各个民族不同历史阶段都有不同形式的存在.由于受传统伦理道德的制约,几乎历代政府和民同都禁绝之,清朝政府也是如此.  相似文献   

13.
自恢复高考以来,大学生婚恋观左右着《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从禁恋——不提倡恋爱——结婚开除——禁“租房”——不限制结婚一步步走过来,这是大学生民主意识逐步觉醒的铭证。尤其是“禁婚令”的解除,彰显着国人民主意识的进步、管理理念的改变、性观念的更开放及践行“八荣八耻”,标志了一个法治国家的不断完善历程。  相似文献   

14.
中国封建社会婚姻的不自主性表现在许多方面 ,其中赐婚作为婚姻的特殊表现形式是不自主婚姻的典型。赐婚有两种表现形式 :其一 ,是封建帝王将自己手中所控制的女性赏赐给男子 ,使之结为夫妻 ,构成家庭。由于有的男子已有妻子 ,往往出现一夫二妻或一夫多妾的现象 1。其二 ,封建帝王亲自出面撮合未婚男女 ,使之结为夫妻 ,受赐的男女一般不能拒绝 ,有的人甚至引以为荣。赐婚既不考虑男女双方的婚配情况 ,又不顾及男女的年龄悬殊 ,所以老夫少妻现象屡见不鲜。因赐婚大多违背男女的个人意愿 ,故而有的人严词拒绝甚至自杀以抗命 ,显示出赐婚的不人…  相似文献   

15.
战国时期,社会制度的变化导致了贵族嫡庶妻等级婚制的变化。其一,各国国君先后称王,国君称号的变化导致嫡庶妻等级婚制名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国君嫡妻由夫人改称王后;其二,宗法制、分封制的瓦解导致了嫡庶妻等级婚制功能的变化,除嫡长子继续承袭王位外,余子一般不能再分到封邑,失去了原来的大宗地位,既不能“有采以处其子孙”,也不能再世卿世禄了。其三,官僚制度的建立使嫡庶妻等级婚制也呈现出爵制、品级的官僚化特征,以秦国最显著。其四,以官僚制度、郡县制度为核心内容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建立、王权的加强使列国出现太后摄政现象。  相似文献   

16.
收继婚作为少数民族特有的婚姻习惯,伴随元朝蒙古政权的建立也大量扩展到中原地区,引发不同婚姻价值理念的矛盾冲突.元朝面对复杂的收继婚情形,特别是汉族收继婚法律调整的需要,能够“各依本俗”,因时制宜,展示出元朝在处理多民族婚姻问题时的灵活态度,表现了元朝特有的文化面貌.  相似文献   

17.
关于中国古代的婚姻方式,以往治婚姻史的学者多主掠夺婚说和买卖婚说,如吕思勉先生说:“亲迎之必以昏,昏礼之不用乐,皆掠夺之遗迹。《世本》言:‘大昊制以俪皮为嫁娶之礼。’《曲礼》谓:‘女子许嫁缨。’缨者,颈饰,其字从贝。贝与皮皆古代泉,是为卖买之遗迹。”(《先秦史》第267页,香港太平书局1968年版)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当然,我们并不否定,在世界史中不难找到掠夺婚和买卖婚的实例,如古代罗马就曾存在过这两种求妻方法。我们也承认,至今在一些民族的婚礼中,也还保留着掠夺婚的习俗。然而正如恩格斯所说:  相似文献   

18.
作者曾经在湖北省进行社会调查,考察中国农村文化中亲戚之间的表婚规则。在对现有研究进行了严密的分析之后,可得出这样的结论:以列维·斯特劳斯(Levi-Strauss)的一般交换模式为基础的结构主义论说并不充分,而父系血缘关系的研究视点则更能充分地阐明反对姑表婚的原因,揭示所有表婚形态的原理。  相似文献   

19.
东周时期的政治外交婚于当时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在这些政治婚姻中,男女两性的地位、权力有着非常大的差异.虽然婚姻双方都为国家或者宗族利益牺牲了自己的个人情感,但毕竟当时已是男性所主导的社会,男性往往是受益者,而女性甚至沦为"被交换的物品".男、女贵族在政治外交婚中的不同的性别地位与立场,也直接影响着国内政治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黄美新 《学术论坛》2006,4(5):175-179
大新土语属于广西壮语南部方言,据专家研究,壮语南部方言比北部方言更接近泰语。文章通过对大新土语和泰语亲属称谓语的比较研究,分析大新土语和泰语异同及原因,并探求它们曾经历的古代婚制以及原始信仰方面的文化内涵,使人们了解大新壮族和泰族的亲缘关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