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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律师的地位直接反映着公民权利受尊重的程度,反映着国家的法治状况,也反映着社会文明和开化的进程。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律师的社会地位和执业环境却不客乐观。我国2008年6月开始实施新《律师法》,专门规定了一些新措施破解律师执业“难题”,为更好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保护律师执业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但需要指出的是,在新法中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存在。本文结合我国社会现实.针对律师权利的保障制度,对此次《律师法》修改从正反两方面来加以思考,并初步提出了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措施。  相似文献   

2.
尽管我国地方性规定游离于国家法制之外,但在现实中它却是律师角色实现职业价值的某种基础保证.虽然我国2008年新律师法着力于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但是在2013年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之前各地方制度博弈下的迥异做法却加剧震荡了律师执业环境,尤其是会见权利、阅卷权利、调查取证权利和人身保障权利.这一特殊阶段暴露出我国律师执业权利地方性规定的契合与冲突、增量与变量等复杂问题,这必将成为我国中央和地方切实统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未来立法及实践的重要考量.  相似文献   

3.
刑事律师执业权利在我国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律师的执业权利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实现了与律师法的有效衔接,使得刑事律师的执业权利得到进一步明确。但由于立法的不完善以及司法的限制,刑事律师执业活动中"三难"(阅卷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扭转。有必要制订刑事案件律师执业细则,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4.
律师执业条件制度是律师法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对完善律师法、保障律师队伍的建设具有很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对律师执业条件制度方面的研究虽然已经取得很大的成就,但是就从细节之处分析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对我国的律师执业条件制度不在分析,而是直接根据本人对律师执业条件制度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不足的认识,直接提出完善的措施.  相似文献   

5.
权利与权力的制衡是我国刑辩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法理基石,由于我国刑辩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问题在刑事政策、司法观念和立法冲突方面均存在困境.导致制衡机制失灵。按照刑事诉讼结构控辩平衡的内在逻辑要求,应当通过修正刑事政策,扭转司法观念,加强律师执业权利立法,不断加强刑辩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6.
律师的权利,是律师依法独立执业的基本保障。律师只有享有法律赋予的必要的、充分的执业权利,其“保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的职业使命才有可能实现。尽管我国现有立法中对律师的权利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但由于立法规定的简略、笼统或不适当,导致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调查取证权这些重要的权利在适用过程中阻力重重。必须在立法上完善我国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调查取证权,使我国律师在法律上获得充分的权利,以维护律师的执业形象,促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  相似文献   

7.
律师的执业风险可分为安全风险、责任风险和准风险。律师执业风险的产生,既有立法的原因,也有实践中管理疏忽和律师自身等原因。防范律师执业风险,应加强和完善立法,充分发挥管理部门的职能,建立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此外,律师也应努力提升自身素质。  相似文献   

8.
中国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历程较为曲折,近现代律师职业及律师制度是在西方法律文化的介入和影响下渐变而来的,而期间又经历了国内诸多历史、政治变迁的影响。律师制度直接体现了国家的文明发展水平和法制化程度。律师在我国执业刑事诉讼的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果不妥善解决律师执业所面临的问题,将对律师职业的发展,乃至国家法治的实现造成现实的障碍。  相似文献   

9.
刑法第306条作为专门针对律师在刑事诉讼执业活动中妨害证据行为的特别条款,给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导致了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价值利益体系的失衡。因此,我们应修改刑法第306条,对其适用范围进行严格限制,进一步扩大律师的执业权利,加强律师同司法人员对话的可操作性,完善律师执业的制度保障,消除对律师的歧视规定,明确规定辩护律师在执业中正常活动不受干预。同时,加强律师自身的执业自律和风险防范方面的规范和意识教育。  相似文献   

10.
刑辩律师的执业风险主要源自于法治观念的缺失、司法制度设置的缺陷、刑事立法缺陷以及执业律师自身的执业水平与防范意识.为此,防范刑辩律师执业风险重点应从树立保护人权的法治理念,保障控辩平等、完善刑事立法、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规范执业行为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1.
香港对律师实行政府立法、法院监管、律师协会具体行使管理权的模式。按香港现行规定,外国律师可以在香港登记执业,但在执业资格、业务范围、执业组织形式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面对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律师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深入发展,香港是继续维持现有的限制措施,还是改革对外律师服务贸易法律制度、进一步开放市场,是香港律师管理部门不得不面临的一个抉择。  相似文献   

12.
律师拒证权又称律师特权 ,是律师权利的重要构成。随着律师刑辩的飞速发展 ,为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保障律师执业权和律师制度的健康发展 ,迫切要求建立刑辩律师的拒证权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特别是辩护权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保障。从而为律师辩护业务带来契机,特别是抗辩庭审模式的确立,为律师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的舞台。但实践中,律师依法执业仍然困难重重,严重削弱了律师的辩护功能。本文剖析了导致律师辩护难的原因。并提出了一此针对性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法律建设不断发展,我国证券业律师服务机制已初步形成。但该机制也存在一些问题而阻碍其功能的有效发挥。因而,完善我国证券业律师服务机制势在必需。这不仅要加强管理、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还必须明确证券律师的执业价值、执业原则、法律责任和有关风险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15.
该文从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视角 ,考察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佃权”、“农地使用权”、“农地用益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名称各自的长短优劣 ,指出它们都不适合作为物权法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名称 ;并认为物权法应采用“农地承包权”的名称 ,其理由是这一名称既体现了对权利的一体保护 ,又和现行法律体系相衔接 ,还准确、精炼地概括了这一权利的内涵  相似文献   

16.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主要义务,真实义务是次要义务.律师的真实义务具有片面性、消极性、权利的属性,追求法律真实性四个等特点.辩护律师真实义务的履行表现在如何对待有罪的被告人、如何对待虚假证据和如何对待职业秘密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17.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辨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我国法律规定不尽一致,学者们的看法也不相同.其实,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形式上是农户,实质上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而以其他承包方式以及流转、继承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则具有复杂多样性.我国物权法应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基础上完善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及相关方面的规定,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对权利人权益的保障性.  相似文献   

18.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法律关系主体、抵押的设立和实现等进行了一系列改造。在土地经营权的抵押中应当明确“农户”的法律地位以及农户内部成员间的共同共有关系,并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明确抵押权的设立采用登记生效主义。规定物上代位权以保护抵押权人,引入涤除权以保护土地经营权再流转情况下的抵押物买受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法律适用必须基于物权法、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多个部门法,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体系并健全相应的运行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9.
实现农地承包经营权自由流转是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要求。为实现农地承包经营权自由流转,从程序法角度对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合同、流转组织机构等方面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实现农地承包经营权自由流转的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20.
就我国死刑案件审判特殊程序运作状况,对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警察,律师,普通社会公众,服刑人员等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所有调查对象对死刑案件第二审程序规定运作状况的认识;法律职业群体对死刑案件审判程序运作状况的认识;服刑人员和普通公民对死刑案件审判中当事人权利保障问题的认识。根据对问卷的统计、分析得出:由于当前中国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犯罪态势的影响,我国刑事诉讼法有修改的必要。为了进一步保证死刑案件诉讼程序的规定得到更好地执行和遵守,提出了如下改革建议:扩大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扩大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对刑事案件审理过程的程序性监督;引入沉默权制度;在审判委员会中,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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