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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5,26(2):i001-i001
行政程序立法是当前法学界讨论的热点话题。本期专辟行政程序法研究栏目 ,特邀国家行政学院应松年教授等知名学者撰文 ,探讨行政程序立法的若干问题。《论行政程序制度的理性价值》认为 ,行政程序制度具有独特的理性价值 ,这是由其所具有的工具理性和沟通理性决定的 ;但缺乏文化基础和社会环境的支撑 ,行政程序制度的理性价值能在多大程度上得以实现以及在我国现行条件下如何确保这种理性价值的实现 ,都需要认真地研究和探讨。《中国行政程序立法 :主义与问题》认为 ,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 ,应该坚持法治主义、程序主义、人本主义和现实主义 ,… 相似文献
2.
试析《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总被引:5,自引:1,他引:5
程序在本体上是一种控权机制,程序控权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权力制约模式.现代积极行政的发展,要求确立"服务本位"的理念,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必然离不开行政程序的规范和调整.<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填补了我国行政程序统一立法的空白,对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具有开创和借鉴意义.本文从总体上着重论述<规定>的意义、立法目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并具体介绍了<规定>中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登记制度、时限制度、行政听证制度以及存在的缺陷. 相似文献
3.
关保英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
行政程序的价值是近年来行政学界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 ,学者们普遍认为行政程序有公平价值、公正价值、公开价值等 ,却没有把效率价值放在核心地位来认识。而研究得出行政程序应追求效率价值的结论 ,并从程序与效率的关系、行政程序中效率价值的表现、效率对行政程序立法的意义几方面对该观点进行了充分论证 相似文献
4.
章剑生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32(6):27-35
行政回避是行政程序法上的基本制度.它作为一项保障行政公正的法律制度之所以为人们所关注,是因为能满足人们要求受到公平对待那种与生俱来的期待.行政回避作为一个法律制度应当由回避缘由、范围、程序和限制组成.我国行政回避立法不统一的问题必须通过行政程序法加以规范,而行政回避实际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则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行政法律制度来解决. 相似文献
5.
行政法规规章作为社会规则,其实质是对利益进行权威性分配,对社会的影响力巨大。行政立法听证作为体现程序正义的一项制度设计,其功能价值有待学术界做进一步探究。笔者认为,行政立法听证对于举办听证的立法者与听证参与人既具有公平功能又具有效率功能,但这些功能并未转化为行动力量。笔者认为行政立法听证针对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性质的功能,正因为如此,在资源、目标、人性、效率的约束条件之下,听证的举行对于不同主体而言意义大不相同。制度选择应在公平与效率之间进行考量,并应在理念与制度上以“保障公民参与权”为本位予以树立和建设。 相似文献
6.
论立法公平之程序构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立法程序的公平是现代法律制度中立法公平不可或缺的法理内涵。我国在立法实践中存在着“部门立法”等立法不公现象,其直接原因应归结为我国的立法程序中的制度瑕疵。为求构建公平合理的立法程序,我国应该努力推进立法参与主体的多元化、立法组织的民主化、立法过程的理性化,在立法实践中强化立法听证制度,推行立法助理制度,建立立法回避制度,适当延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会期,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7.
论反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则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段艳华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1(1):57-62
完善的反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则是规范反垄断执法行为的制度基础,我国现行反垄断法执法程序制度体系还存在立法缺陷,亟需通过统一程序规则,规范调查权及行政裁量权的行使,保障程序正义来实现反垄断行政执法程序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8.
许莉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4(4):29-31
行政程序的效率和公正价值取向直接决定着行政行为的结果正义,两者共同构成了行政程序的法律价值,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片面强调效率和公正无法实现行政程序的目标。公正和效率的价值趋向总是在相互的博弈中形成一种最佳的互相补充、互相牵制并最终实现协调和平衡的一种状态,形成良好行政程序制度,推进我国行政程序立法。 相似文献
9.
郭庆珠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10,30(2):13-17
如何判断某种行政程序是否正当是关系到行政程序设计和运行的基础问题。正当行政程序的概念源自西方,美国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判断程序"正当"的标准,对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和制度设计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正当行政程序应该包括某些能体现最低限度公正的制度内核。 相似文献
10.
应松年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4(3):60-64
行政法是行政实体法和行政程序法的有机统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既有实体的,也有程序的,违反程序义务同样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行政程序的基本要素中,步骤和方式,构成行政程序的空间表现形式;顺序和时限,构成行政程序的时间表现形式。行政程序应体现、贯彻一定的原则,并适用相应的制度。我国宪法为行政程序法律化提供了依据,《行政诉讼法》的制定,促进了行政程序立法的迅速发展,《立法法》、《行政复议法》中规定了许多具体程序,特别是《行政处罚法》第一次使听证程序进入我国立法,成为我国立法中的重大突破。展望未来,本世纪的头十年,必将是行政程序立法的高潮时期。 相似文献
11.
杜俊豪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7(4):127-130
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程序性辩护都比较发达。近年来,在我国刑事诉讼领域,程序性辩护作为一种新型、“进攻性”辩护形态,从诉讼规律上看,程序性辩护的发展相对滞后,既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刑事诉讼对程序正义的要求,也无法与国际上的一些通行原则接轨。文章对程序性辩护发展滞后的原因进行剖析,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2.
诉权滥用是民事诉讼中客观存在的权利滥用行为.尽管理论和司法上对待诉权滥用的态度不尽相同,但是两大法系主要国家有关规制诉权滥用行为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民事诉讼法应当在规制诉权滥用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并为此在原则到制度的若干层面进行必要的改革. 相似文献
13.
论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机关依法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不仅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可行性,而且也具有坚实的理论、实践基础,其对缓解"执行难"、遏制"执行乱"具有重大的意义。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要遵循依法、谦抑、程序保障等原则。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将民事执行活动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并就监督范围、监督方式以及检察机关的监督职权等内容作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不起诉制度的解构与重构——以价值权衡为视角的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德恩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26-30,52
正义与效率构成了现代诉讼制度的正当根据。正义包括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实体正义使刑事诉讼法表现出对刑法的一种工具性价值.程序正义却是源自刑事诉讼法独有的品行,两者都不可或缺。而效率则是诉讼资源稀缺性的要求,也是实现正义的保障。不起诉制度应该体现正义与效率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应该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作出判断和处理。对罪疑的案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在不起诉决定形成过程中,一个公正的程序要求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赋予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权利是一个理性的选择。而基于效率的考虑,不起诉决定应该具有确定的法律效力,以形成对检察机关和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有效约束。 相似文献
15.
行政程序立法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应松年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5,26(2):1-4
行政法是行政实体法和行政程序法的有机统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既有实体的,也有程序的.违反程序义务同样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行政程序的基本要素中,步骤和方式,构成行政程序的空间表现形式;顺序和时限,构成行政程序的时间表现形式.行政程序法应体现、贯彻一定的原则,并适用相应的制度. 相似文献
16.
论高校与学生行政关系的法治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全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3):55-59
高校与学生间关系为行政关系。出于保护学生权益、规范高校管理权及高校与学生关系,高校与学生行政关系应予法治化规范。按权利影响程度,高校管理权应分类规范。影响学生重大权利的高校管理权的法治化路径为,法律保留与法律优先原则及制度的实体法规范、正当法律程序与听证程序制度的程序法规范、司法审查的诉讼法规范。其他者法治化路径为,教师职业道德的伦理法规范、公开与参与的程序法规范、内部专业救济的规范。 相似文献
17.
徐娟娟 《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86-88
学习和研究民事诉讼法学,为我们正确运用民事程序法,保证民事实体法律的公正实施提供程序性的措施和工具。诉讼法学的教学方法较多,案例教学法是民事诉讼法学课教学中运用效果较好的重要方法。针对民事诉讼法学的课程特征,探讨了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案例教学的主要原则、方法设计等问题,对提高民事诉讼法学课教学质量具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8.
赵琳琳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3):117-122
根据刑事审判集中审理原则,刑事案件的审判应当不间断地持续进行直到审理完毕。这一原则必须与其他诉讼原则相联结,才能实现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的双重价值目标。同时,还应当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以真正贯彻和落实这一原则。 相似文献
19.
论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价值取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洪坤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2(2):49-54
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首先必须在宏观上确立价值取向,即在不同价值产生冲突时应如何选择。具体而言,就是正义与理性、自由与秩序、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公正与效率、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等价值冲突的选择问题。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坚持的价值取向应是一种总体上的价值平衡,即在合理化解冲突的基础上,朝着寻求价值目标和谐统一的方向平衡发展。 相似文献
20.
李剑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5):42-45
反垄断法的立法价值,是一个有很大争议的问题,它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在世界各国,促进经济效率仍然是反垄断法的首要目标,但不是唯一目标,还应关注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反垄断法中的公平、正义,更多的是指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保护。对消费者和中小企业的关注,可以对促进经济效率构成一种限制与修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