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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41 毫秒
1.
在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越来越普遍的情况下,明确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原则的含义,进而从程序、实体两个维度来理解利益冲突的"度",并在"度"的概念和思维角度下,对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原则的适用范围和限度进行探讨,以期能对现实利益冲突问题的处理有建设性意义.  相似文献   

2.
《律师法》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关于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不得提供虚假证据 ,隐瞒事实”、“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应坚持原则 ,维护法律与社会正义”等观点值得质疑。笔者认为 :律师执业必须以证据为根据 ;不提供虚假证据不能作为律师特有的职业规范 ,律师应当隐瞒不利于当事人的事实 ;律师违反规定会见法官 ,是因为在实践中缺乏配套制度 ;关于律师在执业中坚持原则 ,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的规定缺乏科学性  相似文献   

3.
王仲云 《齐鲁学刊》2005,(1):154-156
社会学知识渗透于律师执业活动的每一个阶段,从案件的受理到案件的准备再到案件的审理,对律师 执业活动有着重大影响。在案件的受理阶段,律师往往优先挑选社会学意义上强度大的原告的案件和强度小的被 告的案件。在案件的准备阶段,律师会有针对性地选择被告,选择与自己较为熟悉的法官和当地的法院。在案件 的庭审过程中,律师会尽力渲染那些在社会学特征方面对当事人有利的因素和对对手不利的因素。在案件的代理 上诉期,律师通常运用社会学知识考察一审判决是否与法社会学原则相抵触,以便要求二审法院做出修正。  相似文献   

4.
目前律师执业信息披露缺乏规范性,应当从程序化的角度完善律师执业信息的管理。我们应借鉴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制度,构建律师执业信息登记制度,使律师执业信息纳入统一的管理之中,以保证社会公众能够获得权威的、真实的律师执业信息,防止律师之间的不正当业务竞争。  相似文献   

5.
论辩护律师的人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法律在刑事辩护制度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缺陷,致使律师在刑事辩护中面临着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和较高的执业风险,律师自身的人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刑事辩护率呈下降趋势。因此,必须尽快完善刑事辩护的制度建设,可以借鉴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的有关规定提高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明确赋予辩护律师应有的诉讼权利,切实保障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人权和执业安全。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修定公布,成为牵动数万律师神经的热点话题。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面临着巨大的职业风险。建立健全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特别是执业豁免权等权利,将是对刑事辩护事业发展的巨大推动。刑事诉讼中的律师执业豁免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一种延伸,也是现代法治国家应当赋予律师一项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7.
试论香港律师制度的特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香港律师制度渊源于英国律师制度,其最大的特色就是律师界存在着大律师与事务律师两个分支。同时,香港律师又有执业律师、政府律师和公司律师之分,资深大律师与普通大律师之分,公证事务律师与普通事务律师之分。此外,香港律师在法律上是高等法院的“人员”,接受法院的监督,是香港法官的候选人,却又游离于法院管理系统之外。香港律师制度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反映了香港社会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广泛性,同时也说明香港律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8.
自1979年国家颁布《律师暂行条例》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国家司法行政部门狠抓了律师队伍建设工作,除对律师体制进行重大的改革外,还强化了律师执业素质教育和管理,并在总结律师工作经验和肯定律师体制改革的基础上,于1996年5月15日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律师法》。尽管国家司法行政部门做了各种努力提高律师执业素质,但目前我国律师执业素质仍然不高,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影响律师执业素质提高的消极因素是多方面的。第一,我国律师资格授予制度不甚严格和完备,从而影响了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形成。我国自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为了适…  相似文献   

9.
律师在从事执业的过程中,面临着商业性与社会期待、当事人利益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三个方面的伦理冲突.本文运用波特图式对律师的职业伦理困境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律师存在职业伦理困境是因为他们所坚守的价值观念的不同,所具有的内在的伦理原则的区别以及所选择忠诚的对象的差异.本文基于波特图式的分析.对律师的职业伦理困境问题,提出应当坚守程序正义至上,以及有条件的当事人利益至上的职业伦理原则.  相似文献   

10.
律师在从事执业的过程中,面临着商业性与社会期待、当事人利益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三个方面的伦理冲突。本文运用波特图式对律师的职业伦理困境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律师存在职业伦理困境是因为他们所坚守的价值观念的不同,所具有的内在的伦理原则的区别以及所选择忠诚的对象的差异。本文基于波特图式的分析,对律师的职业伦理困境问题,提出应当坚守程序正义至上,以及有条件的当事人利益至上的职业伦理原则。  相似文献   

11.
社会对执业律师社会作用的期望值往往高于普通职业者,律师职业的特点使其执业道德伦理标准和其他普通职业者有相似的基础又有特殊职业的差异.律师坚持执业道德伦理标准是其维护中国法制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也是真正实现律师职业化的基础.同时,社会正义观念和理论、社会民主法制水平的不断提高也促进了律师伦理道德水平的不断提高.具有现代律师伦理道德水平、敢于和善于维护法律程序公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新一代中国律师的光荣使命.  相似文献   

12.
阎丽军 《兰州学刊》2007,(2):133-134
目前,我国律师在刑事执业中困难重重,不利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最主要的原因是律师在刑事执业中风险太大.赋予律师在刑事诉讼中豁免权有利于实现设立律师制度的目的,维护弱者权利,维护最基本人权,同时也是跟国际相接轨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13.
律师执业机构的组织形式是我国律师业发展过程中长期探索的重要问题,也是《律师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世界主要国家律师执业机构组织形式在变迁中呈现的特点为:从承担无限责任向承担有限责任的方向发展,为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空间;个人开业和普通合伙执业仍占据数量优势。我国律师执业机构组织形式的发展经历了从恢复之初的法律顾问处,到国资律师所、合作律师所再到合伙事务所以及近年出现的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律师法》的修改应保留真正意义上的国资所,向社会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服务;增设有限责任合伙律师所;鼓励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对律师执业机构的组织形式作开放式规定。  相似文献   

14.
打官司免不了请律师帮忙。然而,您知道吗?这其中有许多讲究与门道。 明辨真伪 一是看所请律师的执业证书是否属实(由司法部统一颁发);二是执业时间及证书、照片等内容是否符合实际;三是其所属律师事务所执法资格及受案范围、年检时间等内容,以防“冒牌货”。 瞄准专长 人各有所长、所短。律师帮您打官司也是一样,在法律允许的受案范围内,每个律师都有其擅长与专攻。如:感情细腻、擅长说理与调解的律师有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的特长;精通商务、专攻证券的律  相似文献   

15.
律师伪证罪存在的问题妨碍了律师行使刑事辩护权,对该罪名的滥用导致律师执业环境恶化,直接导致控辩审三角关系的不平衡。切实可行的纠偏途径可从律师伪证罪的非罪化入手。本文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提出了适用刑法时不构成律师伪证罪的具体标准,同时,对实践中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交流时罪与非罪的行为加以甄别。避免律师伪证错案的根本举措在于立法的明晰、律师豁免权的建立,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在管辖方面已开始初步探索。  相似文献   

16.
2006年11月26日下午,由中国律师杂志社、北京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主办的“张思之律师执业50周年暨80华诞庆祝活动”在北京翠宫饭店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全国律协的领导嘉宾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法学院校的著名教授、社会各界的知名人士和法制日报、南方人物周刊、中国律师杂志、律师文摘等媒体的知名记者、国内多位著名律师以及张思之律师的老同事及亲朋好友共约200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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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 《社会科学家》2024,(1):124-131
律师执业中遭受侵害事件近年来不时发生,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通过对国内律师在执业中人身权受侵害的38例事件的实证研究发现:涉众型案件、婚姻和家庭等领域律师最容易成为受害对象,发生在法院内部或者法院门口的袭击事件占有相当比例。对方当事人、法院法警和本方当事人是侵害律师的三大主体。赤手空拳进行殴打是侵害律师的主要方式,遭受轻微伤和轻伤的损害后果占比较高,律师受侵害事件分布范围较广。有效遏制律师受侵害事件发生需要多措并举:一是培育公众的法治信仰和对律师地位作用的正确认识;二是律师言行上注意避免激怒对方当事人并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对本方当事人做好安慰解释工作;三是法院应加强对律师人身安全的保障;四是完善律师人身安全保障的法律制度;五是将律师人身安全保护纳入培训内容,尤其应注重警示教育、人防和技防等措施的落实;六是律师协会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相似文献   

18.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律师会见权作了较为详细的修改和完善。但实践中,在律师会见权的行使上却出现了部分遗忘、部分被滥用的怪现象。因而,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提升羁押机关管理水平,加强律师执业监督。  相似文献   

19.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强调司法公正、公开,构建合理的律师队伍,完善律师执业保障。《决定》精神对律师如何推进司法公正公开指引了方向。借助自媒体来推进司法公开、公正,律师可以发挥其特殊作用。律师通过自媒体适度公开案情,民众将律师适度公开的内容与司法系统公开的情况加以比较,往往可以促进庭审规范化活动;可以促进法院网站建设,推进法院司法网络公开;可以促进法院系统建立司法公开的考核、激励和责任机制。媒体报道集体纠纷案件,离不开律师的建议和指引。但律师利用自媒体也应当适度。律师必须以诚信为本,必须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不得散布不当言论,注意履行保密义务。  相似文献   

20.
实践理性应用于三个层面的“应该”问题。实用层面的“应该”表现为在目标给定中对手段进行合理选择;价值层面的“应该”表现为对人生终极目的的抉择;道德层面的“应该”表现为在调节主体间利益冲突时所依据的道德原则。道德原则的实现以价值性“应该”问题的解决为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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