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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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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类婚姻的发展,经历了血缘婚、族外群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几个阶段。而在各个阶段之间,都曾经存在着各种过渡性的婚姻形态,且不同的民族和地域,还有不同的表现。从古代壮族的“入寮”、“吐饭”的婚俗中,我们亦可以看刭壮  相似文献   

2.
人类社会的婚姻从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发展到群婚制,再由群婚制发展到血缘群婚和亚血缘群婚,然后进入到对偶婚。这些表明,人类婚姻形态由低级到高级的演化,由近血缘婚到远血缘婚的转变。正是这种血缘婚姻的变化,使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发展为婚姻关系。而婚姻关系随着时代的发展,限制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小、婚姻的离异性越来越难和婚姻的牢固性越来越强,以至于最后达到婚姻的范围局限于一男一女。哈萨克族虽然具有悠久的历史,但目前还比较缺乏有关群婚、血缘、亚血缘家庭的资料。不过在哈萨克族的诸部落中,至今仍然有以妇女名字命名的部落。例如,克孜依部落,“克孜”在哈语中为“姑娘”之意,这很可能就是对偶婚时期母权制的残余,同时也在一  相似文献   

3.
中国婚姻伦理之“源”“原”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付红梅 《兰州学刊》2010,(3):123-126
中国婚姻伦理同世界上其他民族一样起源于原始血亲婚配禁忌,历经了群婚伦理、对偶婚伦理的演变,到了周代,一夫一妻制婚姻伦理便基本形成。但中国在经历了漫长的农业社会后形成了迥别于西方的传统婚姻伦理。这种差异主要是中西方自然环境、经济形态、政治结构和文化价值的历史条件之“原”的差异造成的。  相似文献   

4.
试论社会变迁与抢婚习俗的演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习俗 ,是人类文化组成部分 ,当一种婚姻形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制度的变革而消失之后 ,有关的婚姻习俗却仍在传承。“抢婚”习俗源于氏族外群婚向对偶婚的转变时期。原始氏族成员由男从女居转变为女从男居 ,是“人类所经历的最急进的革命之一。”而抢劫婚便是完成这种转变的一种表现形式。随着社会的变迁 ,在新的社会形态下 ,抢婚习俗由于具有新的社会功能而被继续传承。作为民俗文化的抢婚 ,在不同类型的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社会功能  相似文献   

5.
1981年作者以谱系法对云南省永德县彝族(利米人)的婚姻史进行了调查,发现利米人的婚姻状况较为特殊,其基本特征为:利米人享有较大的性自由,不仅婚前而且婚后可以和异性朋友在外野宿(俗称“买牛加”),不受社会非难;利米人正式婚姻实行严格的单偶制,不允许多妻。但婚后享有充分性自由(“买牛加”),由于这个原因再加上其他原因,利米人离婚甚为频繁;利米人实行父方居住及父系嗣继制度。一对正式配偶及其未婚子女或加上单身父母(或其他亲戚)组成的核心家庭是利米人家庭主要形态,儿子结婚后便要分家。利米人的婚姻形态与另文介绍的云南永胜县他鲁人的婚姻形态有若干相同之处。像利米人、他鲁人这样的婚姻形态,对中国文化人类学研究领域的意义在于它们提供了实例,有助于人们摆脱至今仍占统治地位的单线进化论的影响。曾由摩尔根首先提出并经恩格斯归纳出人类婚姻家庭的演化模式,即人类婚姻由血缘婚和群婚到对偶婚再到一夫一妻制,与此相适应的原始群到母系家庭再到父系家庭,已有愈来愈多资料表明,这一把婚姻家庭分为几个发展阶段的模式很难成立。  相似文献   

6.
本刊一九八四年第一期发表了程德祺同志的《试论对偶婚》。这篇文章认为,对偶婚作为一种个体婚制,在原则上是否定“多夫多妻”的,它具有个体性和独占性。现在,我们发表秋浦同志的文章,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讨论。秋浦同志认为,对偶婚是处于群婚和一夫一妻婚之间的婚姻形态,它保留有若干群婚的残余,又孕育了某些个体婚的因素。我们既不能把保留有若干群婚残余的对偶婚说成就是群婚,也不能把孕育了某些个体婚因素的对偶婚说成就是个体婚。对偶婚部分地带有个体化,具有若干个体婚的特点,并不等同于个体性质,更不能由此而引伸出独占性质,因为无论是个体性质或独占性质,都是一夫一妻婚所具有的明确特征,两者是不能加以混淆的。如果把对偶婚放到实际生活中加以检验,那么永宁纳西族中所保留的“阿注”婚姻,最雄辩不过地向我们证明,一个人在他一生中所结交的众多“阿注”关系中,都已有一个“阿注”保持比较长期的关系,这种长期关系,有的是采取异居的形式,有的是采取同居的形式,有的则是采取入赘和娶妻的形式,说明主夫、主妻正是贯穿对偶婚阶段的重要婚姻形式,而不是“只作为群婚的残余存在于对偶婚之中”。  相似文献   

7.
暴希明 《殷都学刊》2010,31(1):112-115
中国古代的婚姻形态曾经经历了由母系氏族社会的群婚制向父系氏族社会的专偶婚制的过渡,而在其过渡过程中,曾经发生过抢婚习俗.甲骨文"姓"、"娶"、"妻"诸字的构形就像一幅全息图像,透示了其过渡的轨迹.  相似文献   

8.
试论对偶婚     
本文认为,学术界关于对偶婚的说法不一致是导源于摩尔根有关论述的矛盾和混乱。恩格斯克服了摩尔根的矛盾和混乱。他的论述应成为我们讨论的依据。对偶婚作为一种个体婚制,在原则上是否定“多夫多妻”的,它具有个体性和独占性,从而与群婚制相异。同时,对偶婚作为个体婚制的第一种形态,以其夫妻关系的不牢固、双方可以轻易离异而与一夫一妻制相区别。正是由于对偶婚的个体性和独占性,父权制才得以逐渐萌生和发展,从夫居的父系对偶家庭是母系对偶家庭向一夫一妻制家庭的过渡形式。至于对偶婚阶段中所存在的群婚制的残余,不应看作是对偶婚制的本身特征,而必须加以明确的区别。  相似文献   

9.
关于解放初期仍保留在云南宁蒗县永宁、以及四川盐源、木里等县纳西族地区的初期对偶婚阶段的“阿注”婚姻和母系家庭情况,国内不少学者在反复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著书立说,各抒己见,发表了许多有价值的著作和文章。但是,除了初期对偶婚阶段的“阿注”婚姻以外,纳西族的古代先民还经历过哪些早期婚姻发展阶段?除上述永宁等地区以外,其  相似文献   

10.
人类社会的婚姻制度不是象有些学者说的那样是从来如此的,它有个发展过程。这自1861年德国人巴霍芬的《母权论》一书出版,特别是1877年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出来之后,已经是确实无疑的了。人类社会的婚姻形式,除了荒古时代的杂乱性交之外,基本上是循着四种形态发展过来的,即:一、血缘婚制;二、蒙昧时代的群婚制;三、野蛮时代的对偶婚制;四、文明时代的一夫一妻制。各民族的五花八门的婚姻上的“奇风异俗”,基本上都是从这四种形态的婚姻制度中变异出来的。婚姻制度在一时代中也决不是纯粹的、单一的,  相似文献   

11.
本文认为,马来式亲属制度产生于氏族解体以后的历史时期是没有问题的,至今我们没有见到过任何一位中国或外国的民族学家提到过任何一个具有马来式亲属制度的民族尚处在氏族社会之前的历史阶段。因此,摩尔根根据马来式亲属制度推导出的所谓血缘婚姻和血缘家庭,即使存在的话也只能是在氏族社会之后,而不可能在氏族社会之前,就是说它不可能是最古老的婚姻家庭形式。马来式亲属制度证明血缘婚姻和血缘家庭的合理程度,仅仅在于氏族外婚制被打破以后,使得原属同一氏族(或同一外婚制胞族)的“不同生母的兄弟姊妹之间的婚姻”被禁止到什么程度“无法断定”。  相似文献   

12.
云南永宁纳西族的母系制和婚姻家庭,是我国史学界争论的热点问题,现就国内关于当代永宁纳西族的母系制和婚姻家庭研究情况综述于后,以有助于这一问题的继续探索与研究。 一、永宁纳西族母系制和婚姻家庭之争的源起 1962年宋恩常先生首次在我国公开发表了《纳西族母系家庭》(《民族团结》1962年8月号)一文。提出到民主改革前,在云南永宁纳西族的社会里还存在着母系氏族社会的许多特征。他们的家庭在很多方面仍然保存着母系家庭的特征和原始共产制的原则,其婚姻形态是通过望门居的“阿注”关系表现出来的,表明他们还处在对偶婚的早期阶段,并保留了极其明显的群婚特点。其后,詹承绪在《永宁纳西族的母系家庭》(《史学月刊》1965年第7期)一文中,对其特征列为三点:第一,以“阿注”异居  相似文献   

13.
论男女社会地位及婚姻家庭伦理变迁的经济根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蒙昧时代母权制的形成是自然的,群婚与对偶婚条件下的婚姻家庭伦理还没有被打上私有经济利益的烙印。野蛮时代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改变,引起父权制代替母权制家庭革命,推动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专偶婚制转变。文明时代的小农生产方式决定了男权社会成为这一历史时期的基本特征。工业时代生产方式的革命带来了妇女解放的曙光,但男女完全平等与真正性爱实现的前提条件是对财产私有制的扬弃,这只有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够实现。  相似文献   

14.
侗族婚姻家庭述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人类的婚姻家庭形态,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有自己发展的历史。人类婚姻家庭的发展演变经历过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分权制家庭和一夫一妻制家庭五个发展阶段。这几种婚姻家庭形态在侗族婚姻家庭史上是否存在?本文就侗族的婚姻家庭形态的发展略作探讨。  相似文献   

15.
母系氏族社会是典型的氏族社会,在与之相对应的对偶婚制度下,夫妻也是生活在一起的,“走访婚”不属于对偶婚。母系氏族社会最基本的经济单位是“家户经济”。父系氏族社会是氏族社会瓦解时期的别称,不能视作与母系氏族社会并列的氏族社会发展阶段。在所谓父系氏族社会阶段,部落联盟发展为军事民主制,出现个人性质的权力并从此开始了向国家的演进。  相似文献   

16.
人类社会的发展,由低级走向高级,这是一条普遍规律。但绝不是世界上所有的民族都在原始社会后要经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这样几个发展阶段才能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历史事实本身已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点。而人类历史的各个发展阶段,即社会经济形态,也绝不会是一个模式。我们只要看看当今世界上资  相似文献   

17.
瑶族婚俗     
我国人口上百万的少数民族中,瑶族是居住最为分散的民族之一。在广东、广西、湖南、贵州、云南等省、自治区的广大山区,瑶族同胞筚路蓝缕,艰苦创业。瑶族历史悠久,社会发展却十分缓慢。至本世纪50年代初期,有的瑶族地区已进入成熟的封建地主经济阶段,有的地区仍未跨越原始社会的门槛。传统文化在婚姻习俗中留下深厚的积淀,当人们考察瑶族婚俗时,看到的是一幅古老厚重而又形态万千的历史画卷。这里有原始婚俗的古朴遗风,也有人类由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前进时不同社会制度和婚姻制度搏斗的投影折光,更有封建时代社会关系的深刻印记。细看这一  相似文献   

18.
彝族的传统文化中蕴藏着跨越许多历史时代的宝贵的人类文化遗产。多年来,曾有不少中外学者,曾从不同的角度对这座层次复杂的宝库进行过发掘和钻探,但宏观上的研究尚处于起始阶段,其广度和深度有待于微观的具体研究的不断发展。彝族二十多个支系的婚姻形态琳琅满目、异彩纷呈,既有原始古风的“昔那路亚”群婚的遗迹,又有凉山彝族的“家支外婚”和“等级内婚”;更有昆明萨咪族中流行的与汉族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迎娶仪式。对这些婚姻形态的研究,无疑地必将从许多方面丰富人类婚姻家庭的历史。  相似文献   

19.
中国古代家庭观念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古代家庭观念述论雷家宏从家庭发展史来看,人类迄今为止大体经历了四种家庭形态,它们依次为: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个体家庭。前三者是在原始社会中以群婚为纽带结合而成的家庭形式。现代意义上的家庭,通常指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以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婚...  相似文献   

20.
陈晓阳 《阴山学刊》2010,(6):102-108
摩尔根的群婚论自问世以来,就遭到人类学家的猛烈抨击,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这一理论就被西方学术界所彻底摒弃。现代西方人类学家的一致看法是,人类历史上没有存在过群婚,一夫一妻制婚姻始终是人类最普遍的婚姻形式。但是建国后,我国学术界却一直把摩尔根的理论奉为"经典",迄今为止仍然如此。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一是摩尔根的理论曾受到马克思、恩格斯的高度赞扬,二是中国人自古就有远古先民曾经群婚的观念,三是我们把原始人想象为动物,四是我们常常把兄弟姊妹互为夫妻的神话当作真实的历史事实。但这些都是错误的观念,我们的原始社会史研究已远远落伍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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