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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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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非对商鞅法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春秋战国 ,儒墨道法 ,百家争鸣 ,百化齐放。其中法学派主要代表商鞅、韩非的法治理论和实践奠定了这一时期法学思想的基础 ,对中国封建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通过韩非和商鞅法治思想的比较分析 ,揭示了前后法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辩证关系 ,特别是法治基础上的“法、势、术”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他融合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形成他法治思想的体系。无庸说,商鞅、申不害和慎到,就是他的思想的直接渊源,但论说其渊源的却往往说他是出于老子,或者是在原于商、申之外再加这么一宗。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搞清这个问题将有助于对法家思想本质地全面地进行了解。  相似文献   

3.
商鞅和他的新法,史书记载颇详,今人亦多所评述。而研究商鞅法治思想的渊源及其贡献,即是说:探讨商鞅和他所制定的新法如何地吸取了魏文侯改革和吴起变法的历史经验,又怎样地结合秦国的社会实际,提出并实行了一系列崭新而卓越的理论与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这对于深入一步认识商鞅变法的实质、意义乃至于评价商鞅其人,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4.
商鞅预防犯罪的思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商鞅以消除社会犯罪现象为法治的目标,他以法律预防犯罪的思想系统、完整。在心理层面,强化人们对犯罪的畏惧感,消除犯罪脱刑的侥幸心理,建立法律公平感,培养人们对法律的心理亲和性和主动守法意识,利用功利心理诱导人们循法行事。在理性层面,普及和强化法律认知,达到人人“自断”。最终在行为层面,使社会成员皆能自律、自治,以至“天下无刑死”。商鞅尤其重视防范官吏犯罪,提出了一些独到、深刻的见解和卓有成效的措施。商鞅预防犯罪的思想也存在着明显的缺失。  相似文献   

5.
<正> 对于韩非的政治思想,在学术界历来评价过高,已不无美化之嫌。本文准备就几个问题,略作浅论,意在引起学术界的关注。一、在地主阶级政治思想史上的地位研究者一般认为: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总结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三家的思想,纠正了申不害只讲术不重视法,商鞅只讲法不讲术,慎到只讲势不讲法的弊病,提出了以法治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  相似文献   

6.
法家是先秦诸子百家中的重要派别,他们均重视法治。但由于所处地域的历史及文化传统不同,故其法治思想的内容也不一样。若进行划分,可分为以管仲为代表的齐国法家和商鞅、韩非为代表的秦晋法家。研究二者的不同,有助于我们了解、认识先秦法家的全貌。  相似文献   

7.
《文子》的法治思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三峡 《江汉论坛》2002,(10):66-69
从先秦法治思想发生发展的轨迹来看,《文子》的法治思想正处于早期法家人物商鞅与晚期的韩非之间。《微明》篇提到了“相坐之法立,则百姓怨;减爵之令张,则功臣叛”,“相坐之法”就是指的商鞅实行的什伍连坐告奸法,而“减爵之令”指的是吴起在楚国实行的封君三代之后收回爵禄的规定。《文子》的法治思想就是在各国先后实行变法革新,变法的功过利弊都表现得比较充分的情况下产生的。《文子》看到了变法的实际效果,所以它拥护变法,同时它也看到了当时法治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弊病,主要是严刑峻法和专任法治,因而主张“法宽刑缓”,德治、法治兼而用之。而后来的韩非却认为宽缓之法与战国后期的时代潮流不符合,予以反对。《文子》的法治思想,处处体现出道家特点,具有浓厚的温和色彩,它代表的应是新兴地主阶级温和派的思想和利益。所论涉及到法治的许多基本问题,虽历经二千多年而光彩不灭。其中颇多精义,本文择其要而论之。  相似文献   

8.
法家重法和法治但不排斥德和德治的一些论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家轻德治、反德教,并不等于绝对排斥德和德治,这与儒家轻法和法治,却不绝对排斥法和法治的情形颇为相同。法家在强调法治的基础上,经予了道德应有的地位和尊重,甚至在一定意义上对德治也不无关注。从先秦法家代表人物的思想中可以看出,无论是商鞅、管子还是韩非,法家思想家主张的基本的治国方略,都可以称作"刑主德辅"。  相似文献   

9.
吴毅 《人文杂志》2007,(5):154-159
作为法家代表人物的商鞅在秦国长期的变法活动及后来总结出以法治、农战为主线的政治学说体系中,渗透着"好利恶害"的人性学说,在排儒的非道德主义的思想认知中,并未完全否定忠孝仁义等道德规范的约束和自律作用,显示出明显的矛盾性,在"一断于法"的治国原则下将道德的观念一统于法律的规定中,使之成为法律的道德律条,同时,商鞅及后学在追求法治和小农经济的社会理想中,折射出明显的倡导力、战、勤、朴的社会价值观。  相似文献   

10.
商鞅认为,预防和治理官吏犯罪是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原有的监察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和法律漏洞,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官吏犯罪的问题。他强调“法”的规范性、公正性、公开性和平等性,提出重刑治理官吏犯罪,采取整饬官僚体制,建立新的检举、揭发机制,建立透明的法律体系,强化官吏的办事效率等措施。经过商鞅的治理,秦国“百吏肃然”,但是,他的预防和治理官吏犯罪思想也存在着明显的缺失。  相似文献   

11.
情事变更原则作为合同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已被大多数先进法治国家的判例、学说与立法所确认。然而,我国《合同法》并未采纳该原则。由于此立法缺漏的存在,不仅凸现出制度本身与法的价值理想的矛盾与冲突,而且直接导致司法实践中混乱局面的出现。因此,我国有必要在立法中确立该原则。  相似文献   

12.
梭伦立法论     
邹潇  林景荣 《北方论丛》2005,(5):146-149
梭伦改革对于雅典民主政治的建立起到了奠基作用.但梭伦不仅仅是一位改革者,而且还是一位立法者.梭伦立法活动一方面保证了民主政治的确立;另一方面,他的立法活动在西方法制史上占据着重要地位.关注梭伦改革一系列内容,必须关注他的立法和法律实践活动.梭伦的立法和实践活动保证了他所推行的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梭伦也把公平与正义注入到他的立法中,但这种公平与正义是奴隶制时代的产物,不可能是超阶级的.  相似文献   

13.
《商法通则》立法的法理基础与现实根据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我国各种商事单行法已相继颁行的情况下,应否制定一部统领各种商事法的《商法通则》,是我国商法制度发展的重要课题,也是我国未来立法规划应考虑的重要任务。制定《商法通则》不仅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需要,同时也是商事法律制度自身体系化、科学化的需要。商事关系广泛、普遍的存在及其法律调整的需求是《商法通则》制定的基本依据,商法理论的不断丰富和深入为《商法通则》制定作了较为充分的理论论证和准备,我国既往中央和地方商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为商法通则制定提供了丰富的本土经验,而民法通则的立法过程则为商法通则的制定提供了最具借鉴价值的先例。  相似文献   

14.
论孟德斯鸠与列宁权力制衡理论的不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孟德斯鸠和列宁都主张对权力进行制衡 ,以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带来的危害 ,但他们的权力制衡理论有很多不同之处。孟德斯鸠的权力制衡理论主要是针对法国封建专制统治 ,从维护公民的“政治自由”的角度提出来的。他主张通过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制衡来防止权力的滥用。列宁是从维护人民民主权利的根本目的出发 ,特别是在他晚年针对苏俄政治体制中出现的权力高度集中的现状进行了深入思考 ,提出了一系列的主张。他主张通过扩大人民参与政治的途径 ,发挥人民的民主权利来制约党政权力的过度集中。对孟德斯鸠和列宁权力制衡理论的不同之处 ,可以从权力制衡的目的、制约机制、权力制衡的主体等三个方面进行初步比较。  相似文献   

15.
胡适早期诗文创作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徐改平 《河北学刊》2001,21(3):52-55
胡适研究多集中在探讨胡适的文学理论的得失和新诗集《尝试集》上。然而胡适的诸多思想在青少年时期就已经萌芽。因此 ,研究胡适的早期诗文很有必要。胡适在上海期间所做诗歌基调多悲愁沉痛 ,初到美国后的部分思乡诗也有悲愁 ,但胸怀已渐宽广 ,终于以乐观代替了悲观 ;留学前的文章是受梁启超影响为“新民”而做 ,重在说教 ,故艺术性差些 ,留学期间的文章多偏重于学术 ,也有部分体现胡适思想的长篇大论 ,如《非留学篇》  相似文献   

16.
证人出庭作证难是一个长期困扰我国民事诉讼的问题,从立法上看,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对出庭证人的权利规定得不够具体,这种权利和义务的不一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法律应保障证人的正当权益,赋予证人拒绝证言权,对证人因出庭作证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应给予物质补偿,对证人的人身安全给予保护,使我国的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17.
江泽民立法思想作为其法治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制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以及如何提高立法质量等。  相似文献   

18.
尼采的生命艺术论与生命存在论之间有一种特殊的方法论关联.他的艺术论可概括为五大命题,仔细区分他有关健康艺术和病态艺术的论述,我们有理由对海德格尔的尼采论提出异议.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事诉讼的法律援助对象并不包括被害人,这对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是非常不利的。本文拟从刑事诉讼原理的角度和世界刑事诉讼对被害人保障性权利的重视的发展趋势的角度出发,并结合当前我国有关法律援助的立法进行理性分析,以期对我国的刑事诉讼被害人法律援助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我国社会转型时期道德失范的原因及对策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志军 《云梦学刊》2006,27(5):76-78
道德失范是社会转型期道德建设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我国现阶段所存在的道德失范现象主要是由于目前的社会主义道德理论、道德规范不完善;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道德建设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的保障与支持以及道德教育发生了曲扭变形所使然。要扼止道德失范现象,必须完善社会主义道德,加强道德人格建设,极力推进道德法律化、制度化进程,真正落实道德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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