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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澳门刑事证据制度受大陆法系的影响 ,在刑事证明标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人作证等方面与内地刑事证据制度有所不同 ,造成两地差异的成因主要有立法沿革、理论基础和价值取向。我国的证据立法可以借鉴澳门刑事证据制度的相关规定 ,重构刑事证明标准、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及完善证人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的规定存在若干缺陷。在现有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我国应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加以改革和完善,对"非法证据"作出明确界定,对非法取证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并针对不同证据种类采取不同的排除规则。同时还应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并建立起相关的配套程序机制。  相似文献   

3.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强制性侦查取证行为进行限制的结果规范,其根本价值在于保障侦查机关严格遵守强制性侦查取证的程序性限制的行为规范,从而实现该行为规范的指引价值.基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该保障价值的定位,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范围应加以调整,以是否违反强制性侦查取证的程序性限制的行为规范为标准来判定是否为应排除的非法证据.  相似文献   

4.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中的主要问题,在于该规则适用范围的模糊性、程序启动的艰难性、庭审证明的形式化及裁判程序的滞后性。故应从遏制刑讯、强化职权及尽早排除的原则出发,对上述问题进行厘清和解决。对非法证据应做狭义理解,对它的排除是基于证据能力而非证明力的排除,瑕疵证据不同于非法证据,二者有本质的区别;应克服非法证据证明形式化及证明标准的虚化问题,严格掌握证明标准;确立独立前置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提倡在庭前会议中解决非法证据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高通 《齐鲁学刊》2023,(4):83-95
通过对136份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监察案件刑事裁判文书分析后发现,申请人申请排除的主要是被调查人供述,申请排除被调查人供述的主要原因是被刑讯逼供或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取证,审判机关在监察案件中对“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认定总体上比较严苛,决定排除非法证据的比例较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监察案件中的适用,存在着非法证据认定标准被不当提升、非法证据排除调查程序启动困难、非法证据排除的庭审程序流于形式等问题。为确保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监察案件中的有效适用,应当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监察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并合理设定辩方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要求的内涵。  相似文献   

6.
新《刑事诉讼法》在举证责任和排除程序上对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进一步完善.但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仍与国际人权保障标准有一定距离.更重要的是,在配套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践中的运行有困难.我国应该在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同时,完善其他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的制度,以预防冤假错案的发生,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基本权利,树立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相似文献   

7.
论非法口供的认定与排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是长期以来中国刑事司法中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从证据学角度分析,我国立法和司法实务中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存在着缺陷,应在借鉴相关作法和结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从证明标准、证明责任等角度提出非法口供排除规则的完善进路.  相似文献   

8.
2010年7月1日实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标志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真正确立,但从其规定来看,无论是排除程序的启动,还是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的分担或非法证据的认定程序等,由于没有相应制度的保障或支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表现出水土不服之状.因此,我国有必要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本土化构建,使其能够真正发挥排除非法证据、保障人权与促进刑事司法文明的功能.  相似文献   

9.
我国检察机关具有权能多元化和刑事诉讼全程参与的独特属性,检察机关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具体适用过程中应该而且也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对检察机关在审前阶段排除非法证据的探讨,应关注的主要问题包括:审前阶段排除非法证据的重点环节、排除非法证据的启动与证明和排除非法证据的范围。  相似文献   

10.
抽象非法取证行为的实质是对于程序违法取证行为非法性的"拟制",其构成要件包括"符合特定的程序违法类型"与"不存在非法性阻却事由",其主要类型是一个增量而非定量。同程序性制裁理论相比,抽象非法取证行为理论能够更好地解释当下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尤其是其中的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同瑕疵证据理论相比,抽象非法取证行为理论在操作上更加简单明了,将两个理论整合起来,可以很好地指导对程序性违法取证行为的规制。抽象非法取证行为理论是一个过渡性理论,随着取证行为非法性的实质向程序非法性倾斜,其可能逐渐被程序性制裁理论吸收。由于抽象非法取证行为对于证据的排除刚性有余而弹性不足,在设定程序违法取证行为类型和非法性阻却事由类型时须格外审慎。  相似文献   

11.
偷拍、偷录等私人取证行为是否侵犯到他人的隐私权,要以行为人是否享有隐私权,以及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具有合理的隐私期待来判断.以侵犯隐私权获得的不法证据虽然不适用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如果一概承认其法律效力必然造成不法取证行为因他人的模仿而泛滥,冲击以公力救济为导向的法秩序,并最终使社会因此而受害.对不法证据的取舍应在利益权衡理论之下构建不法证据分类排除机制.  相似文献   

1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被认为是有效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的一把利剑。但是,决策心理学认为,警察的决策参照点是破案而非公诉,这就决定了警察更在意破案的成败而不会关注公诉的成败,因此,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遏制效果十分有限。  相似文献   

13.
在学界认为应该在我国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及就如何建立该规则已经达成了一些共识的基础上,本文运用矛盾论的观点,探讨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国化”过程中的一些问题。通过分析该规则和中国的现实状况,笔者系统地指出,就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而言,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矛盾在中国表现为诉讼文化环境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生存土壤的难兼容性等五个方面。同时,结合矛盾双方共存的统一性原理和矛盾双方转化的条件性原理,笔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正确认识和解决上述矛盾的途径。  相似文献   

14.
就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文本自身而言,由于检察机关的客观公正义务难以履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申请难以实现,非法证据调查程序难以实质化,非法证据的排除殊属不易.从相关的制度环境观察,因侦查权力约束不足以及取证规则不健全等,非法证据排除的实施缺少相应的制度环境.走出当下制度改革的困境,需要立足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按照结构功能主义的要求,推进刑事诉讼和证据制度的系统化建构,即重新回归刑事诉讼法治理论的“元叙事”,转变诉讼理念,改革审前程序,完善取证规则,推进庭审的实质化,并辅之以相应制度系统的完善.  相似文献   

15.
随着刑事证据两个规定的颁布,我国初步确立了非法证据的有限排除规则,并未采用非法证据的自动排除规则。当前,世界主要法治发达国家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限制各有自己的模式,各国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态度的不同受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理论基础、各国诉讼模式以及成本收益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在未来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体系时,应坚持有限排除主义,严格限制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新近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得以确立,它对整个刑事法域保障人权具有重大的价值.事实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中国的法律实践不仅涉及法律制度的制定,更关涉实现该规则的法律基础.落实无罪推定原则,确立沉默权制度与诉辩交易制度,完善零口供制度是该规则得以更好实现的法律基础,各种法律基础的夯实将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适用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   

17.
随着刑事诉讼体制改革的深化,证据规则将逐渐建立,而作为其中必要组成部分的侦查取证规则严格规范侦查取证行为,有效防止违法侦查的发生,从而从源头上避免非法证据的产生,同时,确立侦查取证规则符合刑事诉讼发展趋势。侦查取证规则有其特有的、不同于其他证据规则的法理基础。侦查取证规则的构建应遵循一定的原则与模式,并主要围绕强制侦查行为即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搜查、扣押、勘验检查与鉴定展开。  相似文献   

18.
杨永 《理论界》2009,(12):62-63
刑事诉讼证据中的排除传闻规则是为了确保证人证词的可靠性。当诉讼一方在审判中引用证人在庭外的证言作为证据,来证明所提及或指称的事实属实时,这些证言会遭到排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证人没有出庭所作出的书面证言原则上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证人出庭,确保被告人可以在庭上提出质问,使证言令人信服。  相似文献   

19.
王超 《社会科学》2013,(7):103-111
尽管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技术上日臻完善,但是影响其贯彻落实的运行环境并未发生根本改变。就刑事庭审的功能而言,我们很难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找到用武之地。一方面,我国独有的公检法关系以及以审前程序为重心的刑事诉讼结构从根本上决定了辩护方很难通过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来彻底颠覆检察机关的指控。即使辩护方偶尔通过强有力的证据促使法院排除非法证据,也难以改变被告人最终被定罪的命运。另一方面,在法庭调查流于形式而且审理与裁判相分离的情况下,再加上刑事审判对事实真相的过度追求,被寄予厚望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仍然有可能像以往那样,再次无法逃脱名存实亡的尴尬境地。  相似文献   

20.
进入大数据时代,侦查机关通过技术侦查措施得以接触更为丰富的数据集合,并在其中提取出有利于案件侦破的刑事证据。由于取证手段的特殊性,其所获取证据材料的争议性也更突出。技术侦查过程中的大数据取证行为亟需严格的法律规制。在侦查过程中应当进一步强化取证监督,规范“信息数据”的提取流程;审查起诉环节实现对“证据材料”的筛选查验,破解证据使用的异化情形;在审判阶段,通过严格的证据审查、特殊的质证制度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定案根据”予以认定,以此倒逼技术侦查中大数据取证规范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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