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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TRIPS协定确认商业秘密为一种知识产权,并且为成员国提供了最低保护标准。我国作为WTO成员必须履行入世承诺,全面履行TRIPS协定的义务。但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立法起步较晚,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不完善,立法体系分散,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差,司法实践中遇到不少问题。因此,加快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理论和应用研究已成为新课题。  相似文献   

2.
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几个基本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商业秘密的名称,目前世界各国尚不统一,而且其定义在国际上也无定论。在我国第一次明确商业秘密定义的法律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由于商业秘密在构成要件、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认定、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等方面都有其特殊的要求。因此,我国制定《商业秘密法》已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3.
论财产权、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法律性质的科学界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商业秘密作为信息是一种有价值的稀缺资源之一 ,有必要将其作为财产权加以保护。同时 ,商业秘密又是一种未公开的信息 ,这就决定了它在财产权体系中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这样界定商业秘密的法律性质 ,有助于商业秘密的研究与开发 ,推动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法律没有对商业秘密的权属性质进行界定 ,使得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缺乏法律依据。在学界 ,对商业秘密的定义没有一致认识 ,但都强调其所具备的三个特征 :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 ,我国法律还强调其具有实用性的特征。我国目前法律对商业秘密保护不足 ,应从完善相关法律、明确范围、评估鉴定等方面完善我国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5.
商业秘密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财产 ,实践中企事业单位大多通过制定内部保密规章制度、保密协议等进行自我保护。目前我国立法对职工保密义务的性质尚无统一明确的具体规定。从商业秘密的性质、有关职业道德和法律的要求以及社会需要的不同侧面分析 ,职工保守商业秘密应当成为其法定义务 ,法律对此应予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6.
算法时代与中国法典化时代的共时性使算法治理法治化成为行政法法典化必须回应的时代主题。将体现制度创新的算法治理法律制度与体现体系创新的行政法法典化相结合,需妥善解决两组关键矛盾:法律体系开放性与稳定性;法典的民族性与国际化。以算法技术运用主体的法律性质为界,将算法分为公权力算法与私权利算法,再分别细化约束上述两类算法的法律制度,进而定位相应制度在行政法法典体系中的位置,有助于在保证算法技术发展所需的必要空间之前提下,保障数字时代的公民基本权益。  相似文献   

7.
商业秘密立法保护的理论依据是劳动创造价值理论、资源稀缺性真理、"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诚实信用和忠实义务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秩序、鼓励开发研究的政策。对商业秘密的定位、定界、定性应立足于我国加入WTO的现实。商业秘密立法保护应遵循平衡协调原则、体现社会技术进步的原则、借鉴其它国家商业秘密立法成熟经验的原则。不仅要考虑商业秘密保护的有效性和充分性,也要考虑商业秘密保护的合理和适度问题。  相似文献   

8.
数字文明、数字经济、数字技术的颠覆式创新引发既有法律制度在法律关系、法律价值、法律体系三个层面的变革。中国《民法典》诞生于高速发展的数字时代,从规范数字经济要素、数字经济活动以及数字经济社会三个层面构建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民法典》的数字经济治理效能体现为:以私法自治原则为前提,以共商共治共赢的合约治理模式为基本路径,实现多主体、多手段、公私法规范协同下的数字经济“共治”;规范电子商务交易模式、完善网络侵权责任制度、兼顾个人信息保护与数字流通使用,实现以良法夯实数字经济的“善治”;《民法典》规范并保障数字经济安全有序发展,同时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与信息技术的持续创新也在不断延伸拓展《民法典》的适用范围,推动《民法典》吸收、凝练新的内涵,实现《民法典》与数字经济的“现代”协同发展。  相似文献   

9.
理解和适用竞业禁止协议纠纷解决的救济程序,应当回归到竞业禁止协议的法律性质之认识。有鉴于此,有必要就竞业禁止协议之本质和法律性质作些探讨,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竞业禁止协议纠纷解决的程序救济模式之理性选择。一方面,竞业禁止协议具有契约的基本性质,因此在处理此类协议纠纷时应当将其有效性和合理性纳入考量的范围内;另一方面,不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的竞业禁止协议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按照劳动争议的仲裁前置程序寻求救济,否则就因侵犯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案件,所以应按照知识产权案件的程序一并处理。  相似文献   

10.
随着知识经济向纵深发展,商业秘密的作用日益凸显,世界上各主要国家和地区都建立起商业秘密法律体系,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大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不仅如此,20世纪下半叶,一些国际公约也陆续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作出规定。商业秘密保护出现了国际化,全球化的趋势,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商业秘密的界定则把这一趋势推向最高潮,与经济知识化和全球化的大潮正相因应,我国应顺应这一潮流,完善相关立法,提高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水平。  相似文献   

11.
船舶优先权的法律性质问题在《海商法》出台30年后的今天仍争议不断,但《民法典》的出台整合了民商法体系在单行法时期的碎片化思维,使民商法的法律体系得到统一。在此基础上,应从民商法体系出发,对船舶优先权的法律性质再次进行从宏观到微观的思考。基于体系层面的思考方式,以物权法定原则作为思考视野,借鉴国外立法与实践的有益经验,通过比较法分析得出,船舶优先权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下既非物权也非债权,目前只能将其认定为一项具有担保物权功能的民事权利,而造成该结果的原因系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及物权法定原则的限制下,对船舶优先权的具体性质归属欠缺体系层面的依据。这一问题需要通过在《民法典》中增设优先权这一担保物权种类或缓和物权法定原则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2.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范畴,既有对立的一面,又有统一的一面,同时也是可以协调的。  相似文献   

13.
税收关系是建立在税法事实基础上的行政关系,而税法事实是民法事实经由税法评价后的结果。在民法事实转化为税法事实的过程中,税务机关对民事行为的定性常引发纳税争议,争议产生的原因在于征纳双方对于民事行为税务定性的标准认识不统一。从实践考察可以发现,民事行为税务定性的标准可分为法律形式、法律实质和经济实质三类。基于税收效率原则、纳税人诚实推定权等理由,法律形式应当作为一般定性标准在税收征收程序中适用;为避免纳税人滥用法律形式侵害国家的财政利益,法律实质应当作为矫正标准在税务检查程序或在纳税人提出主张的情形中适用;经济实质作为裁量性最强的标准,应对接税法价值目标,有明确税法依据的前提下严格适用。  相似文献   

14.
税收关系是建立在税法事实基础上的行政关系,而税法事实是民法事实经由税法评价后的结果。在民法事实转化为税法事实的过程中,税务机关对民事行为的定性常引发纳税争议,争议产生的原因在于征纳双方对于民事行为税务定性的标准认识不统一。从实践考察可以发现,民事行为税务定性的标准可分为法律形式、法律实质和经济实质三类。基于税收效率原则、纳税人诚实推定权等理由,法律形式应当作为一般定性标准在税收征收程序中适用;为避免纳税人滥用法律形式侵害国家的财政利益,法律实质应当作为矫正标准在税务检查程序或在纳税人提出主张的情形中适用;经济实质作为裁量性最强的标准,应对接税法价值目标,有明确税法依据的前提下严格适用。  相似文献   

15.
当事人在合同的成立前负有先合同义务,它是指缔约人在为缔约而互相接触后从要约生效时到合同成立前依法负有的诚实信用和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其内容包括诚实信用的义务和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产生的原理在于诚实信用原则,存在的期间是要约生效后到合同成立前的期间内,性质是明确的法定性,缔约人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就是缔约过错责任的承担.  相似文献   

16.
“赢富数据”因涉及多方主体利益,自面市以来备受争议。从法律性质上分析,“赢富数据”实质是数据库。基金公司的商业秘密、免费的公共信息等观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证券交易所作为“赢富数据”类信息的生产者和维护者,应当享有信息专属权。在我国当前信息规则缺失的情况下,应加快立法进程,明确证券交易所对交易信息的专属权,兼顾交易信息生产者和投资者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7.
竞业禁止条款的设立是否合乎法律原则,是个颇具争议的问题。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而竞业禁止是通过对劳动者一方择业自由的限制来达到保护商业秘密目的的。该文从竞业禁止的概念入手,分析了劳动权的性质、内容以及它与竞业禁止的关系,并提出竞业禁止条款并非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它的存在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  相似文献   

18.
本文详细论述了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发展历程及初步形成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就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完善做了有益探讨。  相似文献   

19.
完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业秘密的确认是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前提,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商业秘密,才属于法律保护的对象.在我国,第一次明确商业秘密定义法律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但该法未规定确认商业秘密的条件.由于商业秘密在构成要件、权利归属、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认定、法律责任的承担、举证责任及法律推定的适用等方面都有其特殊的要求,因此,制定一部统一的<商业秘密法>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20.
在商业秘密保护中,善意第三人的认定和归责,我国法律未给出明确的规定和解释,这将不利于商业秘密的有力保护,更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困难。笔者就商业秘密善意取得制度的完善,从善意第三人的含义、构成要件、性质、归责等处着手分析,以期推动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加大对商业秘密善意第三人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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