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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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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新时代新征程建设法治中国和美丽中国的宏阔背景下,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对于走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基础性保障功能和战略性支撑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彰显了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相结合的生态良法善治,蕴含了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和谐发展价值追求,创造了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和法治文明珠联璧合效应的人类生态法治文明新形态。用法治来引领、规范和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其总目标和总抓手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框架下构建充分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完备法治规范体系、高效法治实施体系、严密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法治保障体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之法治体系构建是一个艰巨的系统工程,目前虽已取得显著成就,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诸如生态环境立法的体系性、完备性不足,且与宪法和其他部门法以及党内生态文明法规之间的协调性不够;生态环境执法体系尚未达到良性高效的建设目标,生态环境司法体系尚未真正形成理性系统的“绿色司法”制度体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中央督察与省级督察两级工作衔接机制不畅、国家监督...  相似文献   

2.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站在新的历史节点,慎重审思历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所提出的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精辟概括.国家公园是一种新的自然保护地类型和自然场域,在我国当前的自然保护地建设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国家公园建设应遵循的环境伦理典范,国家公园建设实践中所体现出的生态文明观念、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文明技术和生态文明行为的现代化,是大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也是国家公园内涵的深刻展现.同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新时代背景下国家公园环境伦理内涵的实践转向,也是其实践归属,在此基础上谋求生态建设的长效维稳是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3.
党的二十大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彰显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在现代化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实现了对传统现代化老路的超越,改变了长期以来传统现代化模式垄断发展话语的格局,为经济发展贡献新方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坚持以生态底色为导向,绘就出现代化事业的新图景,开创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作为现代化新道路,其提出并非形而上的产物,而是反思“发展主义”话语体系的结果,是以生命共同体、生态优先、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为基本向度,孕育着生活与生态、发展与保护、公益与私利同频共振的生态蕴涵。从实践来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并非自然生成并有效运作,而是需要不断完善治理理念、制度体系、主体结构和治理方式,从而站在现代化与生态化协同共进的高度谋划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绿色繁荣。  相似文献   

4.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着深刻的环境法治意蕴和深厚的环境法治期许,需要以生态环境法治理念、生态环境政党规范体系、生态环境法律规范体系与生态环境法律实施体系的全面革新作为保障。为完善生态环境法律规范体系,在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上,应在整合专门性生态环境法律规范的同时加强环境法与传统部门法的协同;在环境法内部,应确保作为基础的上位环境法律与作为补充的环境行政法规、环境地方性法规和环境规章有机统合。为健全生态环境法律实施体系,在执法上,应强化跨区域联动和跨领域联动,推动环境行政由行政区行政向区域行政、由基于部门的专业化行政向辐射全局的整体性行政迈进;在司法上,应着力建构预防与救济并行的环境司法能动体系,注重不同环境司法制度之间的顺畅衔接与协同增效。  相似文献   

5.
中国共产党百年奋进开创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纳入中国式现代化重要特征之中。在生态哲学视野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全新的哲学范式,蕴含着伙伴型的生命共同体、生态利益共同体、可持续发展共同体三位一体的新型的人与自然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道路是把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态观与中国“天人合一”的生态观相结合,以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向度,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相统一,促进绿色共同富裕的生态民生,共建共享美丽世界与美丽地球的可持续发展现代化新道路。这一新道路具有不同于西方现代化老路的五大新特征,即高扬了红绿双重主题,演绎了生态辩证思维,强调了红绿一体融合,明晰了绿色价值指向,彰显了正义的全面性,树立了现代化发展中人与自然关系共生共荣的新典范,为世界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走现代化道路提供了新选择。  相似文献   

6.
生态环境纠纷解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环境法典编纂需要考量的重要问题。在环境法典中,有必要根据生态环境责任的特殊性需求、生态环境诉讼的功能承载需求、环境司法的发展需求,系统规定专门生态环境诉讼制度。该制度秉承可持续发展观,充分考量生态环境诉讼理论的新发展和环境司法改革的实践成果,发挥生态环境诉讼制度定分止争、权利维护和公共政策实施的功能。具体而言,专门生态环境诉讼制度的法典构造应遵循能动司法与合作司法运行理念,按照环境司法机构专门化、审理程序综合化、审判制度系统化、公益救济合作化的要求建构。在规则层面,着重考量不同环境诉讼之间的衔接、专门司法机构设置、管辖机制的优化、“多审合一”的实质化、专门证据规则的制定、替代性修复规则的明确、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确定、执行合作机制的确立等。  相似文献   

7.
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时代"和"百年变局"的历史方位,深刻回答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内涵深刻、逻辑严密、理念科学、视野宏大的理论体系.首先,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构建具有自足性:在理论创新层面,汲取以"儒释道"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精髓并发展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观和法治观;在问题应对层面,破解当下"四大赤字"危机并提出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发展观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为核心的中国方案;在全球视野层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并提出未来全球伦理观.其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的功能表达具有互助性:二者互为价值观指引、互为方法论支撑,并共同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后,在形式理性层面,环境法典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治理思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稳步推进;在实质理性层面,环境法典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运用体系性、系统性、整体性方法和"生命共同体"理念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环境法典不仅通过适度法典化的路径实现环境法典形式外观的体系性、结构内容的开放性、逻辑关联的自恰性,还通过"总则+分则"的立法技术支撑实现制度编排的合理性、程序运转的流畅性、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因此,环境法典是最优承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的集大成者.  相似文献   

8.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美丽中国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战略之一,是新时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生态文明建设与美丽中国建设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两者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美丽中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前提,同样地,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建设美丽中国的基础,对美丽中国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分析现阶段美丽中国视域下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总目标与实现路径,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人居生活环境。  相似文献   

9.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基本原则,也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对人与自然关系、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规律认识的升华与拓展。习近平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论述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以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理论为理论根基,以中国传统“和谐共生”生态智慧为文化血脉,承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锻造而成。理论、文化、实践逻辑的有机统一,构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成逻辑。  相似文献   

10.
制定一部逻辑严密、结构合理、内容丰富、体系完善的环境法典,是推进依法治国、提高我国环境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环境法典的编纂应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价值取向、以“适度法典化”为编纂模式、以“总—分”结构为框架,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方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相似文献   

1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孕育了丰富的生态智慧和生态法律制度。传统儒、道、墨等诸子百家以及古代文人的思想主张中均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论内核,体现为天人合一、物吾共生的整体观,天地有节、取用有度的节用观,兼爱万物、生生不息的博爱观。在生态法律制度建设层面,西周以降的历朝历代大多注重通过专设环境保护机构、拓宽环境保护要素、实施严刑峻法等方式保护生态环境。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当下,中国古代生态治理文化精髓具有重要的启示价值,即坚持整体性治理思维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落实节用爱物观助力绿色可持续发展,贯彻最严法治观以筑牢生态治理的法治基础。  相似文献   

12.
以新《环境保护法》为代表的一系列环境法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环境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环境法律实施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环境立法价值的实现.在我国环境法治发展新的时代背景下,环境执法、环境司法和环境监督作为三种环境法律实施的重要机制仍面临着较多困境.今后我国应当在明晰现有法律实施机制缺陷的基础上,结合现实国情分别在监管、司法、监督三个层面探寻我国环境法律实施机制的出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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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和鲜明特色之一,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自然观同中国现代化面临的国情和世情创造性结合的时代表述,内含着中国式现代化的生态意蕴、生态目标和生态路径。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分别展现了中国式现代化关于生态问题的本体构境、价值构境和实践构境。我们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筑牢“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的绿色发展基调,着力保障“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的民生福祉,不断厚植“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优质环境条件,增强全体人民实现“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的责任担当。理性审视和精准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意蕴和价值,以生命共同体的思维方式促进现代化建设理念的生态化,以利益共同体的伦理变革实现现代化建设制度的生态化,以发展共同体的实践要求推进现代化建设行为的生态化,以生态化赋能现代化,从而确保中国式现代化的永续发展。  相似文献   

14.
生态文明建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占据突出地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回顾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生态文明建设,主要经历了萌芽探索期的孕育出场、初步形成期的积淀呈现、深化发展期的成熟拓展和全面推进期的华章再续四个阶段,取得了诸多宝贵经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布设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主体地位、坚持系统观思维方法的协同推进、坚持胸怀天下的责任担当。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以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坚持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生态文明建设方向,以完善生态法治提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保障,以建构生态文化厚植生态文明精神力量,以绿色科技创新涵养生态文明建设实力。  相似文献   

15.
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标志和鲜明特色之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理论来源包括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以及对西方传统工业化道路的反思。新中国成立以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经过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不断发展完善,可以在理念现代化、技术现代化以及法治现代化等具体展开,以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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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和本质属性,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立足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担当,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当前中国立足新发展阶段的民生福祉增进、生态文明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共生共存的应然之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并将其融入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实然之举,更是构建我国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绿色生态新发展格局的必然之路。锚定精准推进中国式生态现代化、应对全球化生态治理危机等系统性深层次问题,深入探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三重维度,具有现实理论依托和实践指导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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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立法中存在着对“环境”“生态”与“资源”的长期混乱使用,这是环境立法体系化和环境法典编纂的重要障碍。对现行环境立法中基本概念的规范性分析可以总结出其在法律体系中的生成逻辑,并为环境法典中基本概念的展开提供立法参考和解释学依据。既有环境立法体系中对概念所涉及的基本问题尚未得到体系性解释,环境法典中基础概念的展开应当厘清其规范性意义脉络,区分事实性概念和规范性概念、抽象概念与具体概念以及利益的类型化、利益衡量等问题。环境法典的展开应当以“环境”为抽象概念,法律调整的范围应当由抽象客体转向具体行为,同时对基础概念所承载的利益进行更加精确的识别和调节。  相似文献   

18.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科学总结现代化规律基础上作出的科学抉择。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坚持节约集约、清洁循环、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等方式;必须协调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与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社会主义改革、斗争精神。建设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超越性、永续性、优越性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19.
在世界各国的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共产党提出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选择,明确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特征,彰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目标的价值意义。从目标确立、目标内涵、目标实现三个维度出发进行探究,深化着对中国式现代化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目标的全面理解与科学把握。中国式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确立具有历史开创性,提出了不同于西方现代化的新道路,为世界现代化提供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中国式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内涵极为丰富,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动态性的目标内涵要求,彰显着复杂主客体关系及其生态文明伦理,是全面发展、协调发展、综合发展的现代化的目标追求。中国式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实现需要全面贯彻,体现为生态化目标贯穿中国现代化全过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原则贯穿生态文明建设全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全面践行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20.
系统论法学以“系统/环境”替代传统系统论的“整体/局部”,使环境法整体论与还原论两种方法论得以整合。在系统论法学视角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环境法内涵的基础层面是要求环境法迈向“新”的整体系统性,具体实践包括以“环境保护目标”为中心的环境立法协调和以“促进全面守法”为重心的环境法律实施两个方面,主要反映环境法实体性规范的调整与变革;“要求-回应”循环的制度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环境法结构性内涵,对环境法的调整与变革而言,主要要求的是程序性规范的调整与变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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