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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学界对商标使用在商标侵权判断中的地位存在不同观点,大部分观点本质上都肯定了商标使用在侵权判断中“一票否决权”的作用,但疏于对商标使用独立性、前提性地位的明确。从认知心理学角度考量,商标使用是商家通过复述刺激,达到商品信息存储在相关公众长时记忆中的手段,混淆可能性则是感觉系统对被诉侵权标识与商品/服务对应关系产生的误认,存储信息是感觉系统出现误认的前提,即商标使用是混淆可能性判断的前提。为此,我国商标侵权判断应以商标使用为前提,并对识别来源作不利于使用者的解释,阻却其以不具备主观使用意图为由抗辩,后续侵权认定继续坚持混淆可能性的根本地位。  相似文献   

2.
商标共存是一个现实问题,但我国大陆商标法没有明文规定。本文在对商标共存产生的原因以及商标共存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规制的方法,认为法律可以通过赋予相关利害关系人充分的请求权,来预防和制约混淆、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相似文献   

3.
商标近似不一定构成侵权,只有在能够造成混淆可能性的情况下才构成侵权。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我国各级司法机关最近公布的一些案例已经突破了《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这些案例当中,人民法院虽然认定商标近似,但仍判决不侵权,其依据就是是否产生了混淆可能性这一新的侵权判断标准。从司法机关公布的几则最新案例及国外的一些判例中总结出判断"混淆"应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商标的显著性、商标的独创性、商标的历史发展过程、被告的主观意图、消费者的范围等。在判断是否侵权时,根据是否会造成一般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认或者两份商标之下的产品来源是否存在着某种联系这一基本理论,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逐案认定。  相似文献   

4.
鉴于国内外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是混淆理论,且学术界和实践界对混淆理论有不同看法,通过梳理国内外相关理论和法律实践,解读混淆理论。分析认为,国内相关立法应当将反向混淆包括在混淆理论之内;判定是否存在混淆有以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的主观标准,以及商品或服务类似程度和商标相似程度的客观标准。  相似文献   

5.
“商标共存”作为近些年来国际知识产权界出现的一个新概念,日益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我国2013年修订的新《商标法》也顺应这一国际性潮流对其进行了规定。就理论层面而言,商标共存理论并不存在正当性疑问,其构成要件需要考虑客观相似程度、当事人主观意图、共存时间以及混淆可能性等因素。在司法实践层面,许多法院都对适用商标共存理论做出了大胆的尝试,对这些有益的实践经验加以归纳整理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6.
为了避免商标侵权纠纷,潜在的商标侵权方有时会签署商标共存协议。商标共存协议可能因违反商标法和竞争法而被认定无效,目前我国法律并未对商标共存协议效力做出认定。美国法院严格遵守合同利益至上,把信守契约自由作为判断共存协议效力的首要标准,只有在“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情况下,美国法院才会认定商标共存协议无效。我国法院可以借鉴美国的司法实践,基于契约自由与公共利益的平衡,认定商标共存协议的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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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商标侵权纠纷,潜在的商标侵权方有时会签署商标共存协议.商标共存协议可能因违反商标法和竞争法而被认定无效,目前我国法律并未对商标共存协议效力做出认定.美国法院严格遵守合同利益至上,把信守契约自由作为判断共存协议效力的首要标准,只有在“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情况下,美国法院才会认定商标共存协议无效.我国法院可以借鉴美国的司法实践,基于契约自由与公共利益的平衡,认定商标共存协议的效力.  相似文献   

9.
商标合理使用是商标法中的重要范畴,关系到其他厂商、消费者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利用商标权人的商标来表达观点、传递信息。因此,商标合理使用制度是限定商标权范围、确保市场竞争自由和表达自由的“安全阀”。在实践中,商标合理使用制度可能会与混淆可能性标准的适用发生冲突,这就要求法院要看被告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多大程度的消费者混淆,并进一步分析被告的行为是否具备合理性,被告是否履行了其应当履行的注意义务。如果被告的行为表明被告并没有履行一定的规避消费者混淆的义务,则被告的行为就欠缺合理性,也就不构成商标合理使用。  相似文献   

10.
混淆可能性是判断商标侵权的基本标准,其概念及认定标准一直是各国商标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重点。在判断商标混淆的可能性时,商标标识的相似性、商标所标示的产品的近似、商标显著性的强度、相关消费者的注意力是主要的衡量要素。这些要素应当综合考察,不能互相割裂。我国现行商标法在确定商标侵权标准时存在错位。在修改商标法时,应当把混淆标志纳入其中。  相似文献   

11.
论互联网环境下商标侵权认定的标准及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标使用的情形及手段与商标侵权认定直接相关。商标使用引发的商标侵权冲突不断,一方面商品与服务的营销方式日新月异,商标法的规定无法与营销方式的变化同步;另一方面,随着商标权是财产权的法定化,商标权人的权利不断扩张,造成商标使用效力范围的扩张。在传统商品和服务营销领域确定商标使用行为是否涉及商标侵权并非易事,当商品和服务进入互联网时代,商标使用的情形呈现出更加复杂的多样性,对商标使用是否造成侵权的认定越发显得困难。互联网营销的商标使用行为是否涉及商标侵权,目前在认定标准上并未达成一致,通过对商标使用含义及构成要素的分析,对商标侵权认定应坚持的原则做更进一步的梳理。  相似文献   

12.
我国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与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是否需要以混淆可能性作为驳回申请或者无效宣告的判断标准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在商标授权确权问题上,虽然相关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混淆可能性要件,但从商标注册、商标使用与侵权救济制度的一致性、商标法精神与立法宗旨的角度考量,应当坚持混淆可能性标准。我国商标授权确权行政审查与司法实践也在遵循这一思路。在混淆可能性判断时,应当借鉴司法解释提出的混淆可能性作为参考因素,坚持个案判断。  相似文献   

13.
将商标置入网页元标签中的行为可能导致商标侵权风险的增加,网页元标签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应当以初始混淆理论为基础,商标置入元标签行为应认定为商标使用.网页元标签商标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更适合于过错推定原则,其构成要件应当包括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在责任承担方面需要综合考虑元标签商标侵权人的直接侵权责任以及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的共同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4.
商标使用是商标法中的基本范畴,是商标权产生的源泉,是商标权维系的基本标准,也是商标侵权判定的重要前置性要件。在商标侵权的司法审判中,法院应首先考察被诉人使用商标权人商标的行为是否是商标使用行为,只有被诉人的行为是商标使用行为,才需要进一步探讨其行为是否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如果被诉人的使用行为根本不是在商标标示来源意义上的使用,法院就能够确定被告的行为并不构成商标混淆侵权,无须再适用混淆可能性标准并进行混淆可能性的分析。  相似文献   

15.
论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侵权行为也愈演愈烈,这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严重问题。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重要手段,而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则是保护商标专用权应首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商标反向混淆作为商标侵权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它在概念、认定标准上与正向混淆存在较大差别,无法依据以往的商标侵权思维进行分析。商标反向混淆侵权的认定需要引入社会热点事件,不断推动认定标准要素的发展及完善,进而形成全面且稳定的认定标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法院应遵循判定的逻辑顺序,在现有的认定标准要素中选取适宜要素进行分析判断,秉承法律与个案灵活结合的原则处理案件,从而更好地规制商标反向混淆侵权,提高判决结果的科学性及合理性。  相似文献   

17.
商标概念的符号学分析——兼论商标权和商标侵权的实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商标是一种符号,而符号学是专门研究符号现象的。因此,用符号学方法来分析商标及其生成演变过程就非常有意义。这种分析不仅有助于从静态上理解商标的内在结构,从动态上理解商标的生产与演变过程,而且也有助于理解商标权的界限、商标侵权的实质以及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性质。  相似文献   

18.
外号商标是公众对经营者商标的别称或简称。外号商标之上存在原商标所有人的商誉,放任外号商标的使用会导致消费者混淆与原商标符号价值弱化。但由于外号商标不是经营者自己使用的商标,故不属于现行《商标法》调整的商标。在现有知识产权制度框架之下,虽然可用“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权”规范外号商标,但这种方案只能解一时之需,其存在论证上的逻辑瑕疵,且会过重保护外号商标而有损公众对可商标资源的获取。因此,从完善商标法的角度,应当在商标法中构建外号商标的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9.
隐性商标侵权在近年呈明显上升趋势,严重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妨害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本文着重论述了隐性商标侵权的基本特征、具体形式以及防范和控制该类侵权行为的基本措施  相似文献   

20.
商标混淆的主观认知状态可以借助消费者调查进行测度。法院通过调查总体的界定、抽样方法的选择、调查问卷的设计等因素来控制调查证据的质量,通过混淆率的解读来确定侵权是否成立。调查实验旨在将分散的消费者不确定的心理状态转化成一种可计算的形式进行科学界定,尽可能真实地对消费者主观认知进行模拟,为法官判案提供必要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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