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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中国政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为实现有家庭责任工人的就业和生活权利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中国的家庭结构和规模不断缩小,家庭模式呈现多元化,家庭的稳定性降低,生育模式和养老模式都发生显著变化,家庭的抚养比减少。原本,这些因素都可能使有家庭责任的工人减轻家庭照顾的负担,但是,对独生子女的高期望、劳动力的流动、老龄化、对家庭幸福的追求、家庭照顾的市场化和私人化,以及传统大家庭支持可获得性的降低等,又加重了家庭中照顾者特别是女性的责任。另外,政府对为有家庭责任的男女工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和平等待遇问题的认识不足,实施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没有深入到家庭照顾的层面,在解决工作—家庭冲突中没有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传统的性别观念影响了政府有关制度的设计等。与经济发展相比,中国的社会发展特别是相关公共服务的发展还存在明显的不足。  相似文献   

2.
福利与权利     
本文从福利与权利的历史性解析入手,对自由主义、社群主义、社民主义的福利与权利观进行分析,并提出:福利作为个体的一种社会经济权利,一方面不能将该种权利绝对化;另一方面又不能推卸国家在福利方面的责任。因此就应该在市民社会组织比较发达的国家推行社会组织承担主要福利责任的模式,而在政社不分的社会中,则应该采用国家承担主要责任的模式。  相似文献   

3.
无论从任何角度考察,权利都以政府的巨大财政成本作为后盾,否则权利便无从实现。当现代政府的公共利益责任与权利成本发生矛盾时,如何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将权利成本最小化、公共利益最大化,就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必须承担的责任。  相似文献   

4.
儿童,首先是独立的人,是独立的权利主体,是家庭、社会中的平等成员,其次才是父母的孩子.对儿童而言,父母、家庭、国家和社会承担的最重要任务是为儿童提供能使其成长为具有自决自治能力的负责任的公民所需要的各种条件.各方主体行使权利、承担责任,应以优先保护儿童利益为原则,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以不损害儿童权益为底线.家庭,是人类迄今为止确保儿童健康成长的最普遍的成功经验.在近现代社会,父母权利的基础和依据就是他们是最适合照顾自己孩子之人;或者可以说,父母是一种“公益岗位”,赋予资格就是为了抚养教育子女成年.国家立法不仅确认父母、家庭承担抚养教育儿童的责任,而且监督父母履行义务.儿童享有获得政府保护、要求政府履行义务的权利.基于父母能力的局限性和家庭功能的弱化,国家应当更积极地承担起其“家长”责任,为家庭提供必要的扶助,必要时直接替代父母承担责任,而且尽可能提高儿童福利水平.为克服我国现行法律保障儿童权益之明显不足,我国立法应当细化监护人的选任和改定,完善监护制度;增设儿童抚养费给付垫付制;尽快制定儿童福利法,使所有儿童均享有适当抚养和教育,优先照护;建立职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开放保护儿童利益的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5.
面对当前社会中监护人严重失职行为,现行有关法律却难以规制。文章从未成年人权利和父母权利、家庭自治和国家亲权、情理与法理的反思等方面进行分析,确证监护人失职应承担包括刑事法在内的法律责任。立足于我国家庭文化传统,借鉴域外有关监护失职的法律规定考察失职监护人责任承担的形式,建议应建立相应的保安处分与刑罚处罚并存的二元化刑事治理模式,真正实现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  相似文献   

6.
"三鹿奶粉事件"等食品安全事故暴露出许多消费者权利受损害的问题,企业的社会责任显得日益重要。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一系列的新制度来保障消费者的权利,督促食品企业承担与履行社会责任,但仍需完善消费权益立法、加大处罚力度、明确责任追究,以更好地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7.
强化消费者社会责任,并不是说现今消费者权利已得到充分实现,也不是说已无保护必要。相反,在生态经济时代消费者权利的保护需要转向可持续消费保护。确立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既是实现可持续消费的前提,也是真正实现消费者权利的出路。政府应完善传统的行政监管制度,积极建构新型的支援行政制度以及消费者教育制度,以确保消费者获得充分、全面的消费信息;否则让消费者承担社会责任,结果只会恶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最终让消费者责任沦为政府不作为的借口和经营者逃避责任的挡箭牌。  相似文献   

8.
现代社会对政府提出的挑战与政府的道德责任问题相关。政府在其进行决策和采取行动时尽管有多种多样的理由,但必需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政府之所以应该承担道德责任,是由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与规范政府行为的需要所决定的。政府只应该承担适度的道德责任。这种适度的道德责任主要包括实现个人权利、提供公共物品与推动社会发展。为了实现这些责任,政府就需要健全制度、经营实体与合理行使权力。  相似文献   

9.
权利与义务语境下的道德责任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着中国社会从传统走向现代,人们的"责任观"与以前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其直接原因是人们对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对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这两对范畴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认识发生了很大变化。虽然中国目前在道德建设方面取得很大成就,但中国社会仍然存在着无法回避的道德建设与经济建设的矛盾,道德责任缺失问题异常突出。这其中最根本的问题是个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问题。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互为条件,互为因果,个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目的,社会发展是个人发展的必要条件,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所以,个人不仅应该致力于满足个人的利益和实现自我发展,更应该承担起为社会和他人服务的神圣职责,而且只有在服务于社会的过程中才能实现其个性的充分发展。  相似文献   

10.
托尔斯泰在小说<安娜·卡列尼娜>中塑造了两个经典形象安娜与吉提,寄寓了作者对家庭与婚姻的思考和追问.安娜与吉提无论是在对待爱情、对待丈夫的亲人、对待孩子方面,还是在对待丈夫的事业、家务劳动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不同.这种差异表明女性只有像吉提那样,承担起自己为妻为母的责任,遵守社会的公序良俗,社会才会安定,家庭才会和谐,个人才会幸福;如果像安娜那样,只求张扬享乐的权利而不承担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其结果就只能走向毁灭.  相似文献   

11.
家庭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细胞,是国家与公民之间联系的桥梁。家庭具有维护家庭成员利益与维持社会秩序的双重功能,家庭权具有“权利”与“权力”的双重属性。个人主义理念盛行,家庭权中“权力性因素”弱化,“权利性因素”彰显,家庭在现代社会遭遇重大挑战。为发挥家庭在现代社会的重大作用,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家庭权相关法律理论,并以理论为指导,重构适合社会需要的现代家庭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2.
在个体化背景下,由于儿童照顾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必然导致照顾者选择“为自己而活”能力的下降。通过对“小木虫”论坛育儿版块的内容分析,文章发现在儿童照顾中,年轻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父代都有“为自己而活”的愿望,但其实现既要受到资源制约,也都要受到儒家文化的制约。具体而言,如果“子女片面为自己而活”“老人片面为自己而活”或“为儿童而活的方式有所歧异”,就会造成隔代照料中的代际冲突。但如果子代和父代都能从“为自己而活”转向“为我们而活”,就可能形成良好的代际合作关系。这种转向可能建基于“血浓于水”的情感,也可能基于育儿与养老互惠的预期,还可能只是扩展家庭缺乏足够育儿资源下的“情不得已”。因为育儿责任的承担也是一种生活政治,家庭以外主体责任承担不足,必然挤压家庭成员生活方式选择的空间,所以国家和社会应该更多地分担儿童照顾责任,以减轻家庭成员的育儿重负,提高其选择更加丰富多彩生活的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3.
农民工群体是我国重要的社会阶层之一。权利缺失使农民工作为劳动者的最基本的需求和最为基本的权益得不到满足和保障,其生存状态也处于劣势,这不利于社会的和谐进步。农民工权利的保障是政府应承担的责任,而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和引导,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城市化的发展就是责任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4.
农民市民化是我国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然而,进城农民市民化仍是一个障碍重重的缓慢进程.本文从流动与市民化、社会保障权与内在市民化、政府责任与社会保障权利获得三个逻辑起点出发,分析得出了农民市民化的路径,认为以社会保障权利为核心的社会权利的公平获得是内在市民化的本质和关键,也是市民化最核心的命题.本文基于对武汉市进城农民的典型调查,分析了进城农民市民化和社会保障权利诉求的倾向,从政府责任与制度变革的视角,提出了改进进城农民社会保障权利获得的制度建设思考.  相似文献   

15.
论公民居住权的实现与政府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居住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一项基本人权,此项权利已被各国法律承认并为国际社会所接受。公民有权获得可负担得起的,适宜于居住的,具有安全、健康、尊严的,有良好物质设备和基础服务设施的,不受歧视的住房权利。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该共同承担保障公民居住权利的责任。政府责任的承担应该贯穿于住房用地供应、住房建设、住房交易等各个环节,当前应该重点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和分配面临的问题。同时中国应该加快住房立法,在法律上确认居住权,明确权利实现中的政府责任与义务。  相似文献   

16.
儿童游戏权利对于儿童获得幸福童年、发展健康身心、形成探索精神、构建完善人格起着重要作用,促使自由、平等、主动、博爱精神的薪火传承,补充和推动了社会文化。文章从游戏保护权、游戏参与权和游戏提供权三个方面对儿童游戏权利内容进行探讨,分析儿童游戏权利的教育战略价值和存在的困境,其困境主要是时间、空间、观念与现代媒体的失位等方面。据此,从立法机关、政府、幼儿园、教师和家庭等五大主体对儿童游戏权利的保障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7.
家庭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家庭和家庭成员无论在财产享有、意志形成和责任承担等方面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家庭的稳定性是其他组织无法比拟的。法律应顺应现实的需要,赋予家庭以民事主体地位,使家庭和个人之间关系清晰、明确,既保障家庭的整体利益,也维护家庭成员的个人利益。  相似文献   

18.
社会救助权利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人权,它具有社会保障权的一般属性,又具有自身的独特属性.对公民社会救助权利的保障在社会保障权利体系中处于不可替代的基础性地位.在我国制定和完善社会救助法条文的过程中,必须树立先进的社会救助理念,明确政府的责任,规范社会救助的模式、程序和标准等,这是我国公民社会救助权利实现的基本途径.  相似文献   

19.
人性尊严:作为民生之本的宪法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尊严、不羞辱是人性尊严的具体体现,人性尊严是宪法权利的基本内核。民生之本首先在于人应该有尊严地生活、工作。没有尊严便谈不上民生。我们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必然要求我们的宪法应当给予人性尊严以应有的基础性地位,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国际人权公约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20.
在西方古代社会里,由于受到宗教神权的影响,人处于边缘化的无权地位。为了以人权取代神权,现代社会把人确立为权利主体。随着人成为权利主体,自然就逐渐沦落为人类征服改造的对象,从而导致了严重的自然破坏。为了拯救自然,人们开始将人类的权利扩大到自然身上,试图通过赋予自然以权利来达到保护自然的目的。然而问题在于,自然并非一个权利的主体,自然无法运用和捍卫自身的权利,赋予自然以权利并不能阻止人们对于自然的破坏。因此,为了达到保护自然的目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们应该从自身出发,把自己从权利主体变为责任权利,主动地承担起对自然的责任。不过,人类对自然负责,并不意味着人类是自然的主人,人类必须尊重自然的本性,自觉成为自然的守护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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