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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左勇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5):58-61
修订后的<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就是理论界所称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为公民自由与国家刑罚权之间划出了一条明确的界限,它有利于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障,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刑法中的直接体现"[1].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典化获得了刑事理论界和实务的普遍赞誉,它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罪刑法定原则作为一项刑事立法原则,也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原则,对刑事司法活动起着指导作用.而刑法解释是"对刑法的含义给予更准确、更明了的提示和说明."[2]刑法司法解释作为对刑法规定的一种阐述运动,在司法活动中起着普遍性的刑法规范运用于具体案件的沟通作用.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司法人员必须忠实了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不得任意解释刑法;另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的掺入个人的法律意识.立法上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与实践中刑法司法解释的盛行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使刑法理论界不得不冷静下来重新审视罪刑法定原则的意义,并探究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以期从二者的冲突中寻求能够协调二者关系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2.
刑法司法解释应遵循的原则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周其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4,(6)
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司法机关具有司法解释权。最高司法机关进行司法解释时,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才能作出合法的、适用司法需要的司法解释。否则,可能制定出错误的司法解释,误导司法活动。现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和多年司法实践的经验,进行分析研究,归纳出最高司法机关进行刑法司法解释时应遵循的一般原则,供立法机关立法和最高司法机关进行刑法司法解释时参考。 相似文献
3.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5):60-67
禁止刑法司法解释溯及既往原则,是罪刑法定主义禁止事后法原则在刑法司法解释领域的自然延伸。该原则意味着刑法司法解释不仅具有独立的时间效力,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刑法司法解释都应坚持刑法溯及力问题所奉行的从旧兼从轻的立场。这既是罪刑法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刑法司法解释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从总体上看,我国现行刑法司法解释在溯及力的问题上基本采取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但仍存在一些具体问题,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王炜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1):39-45
随着罪刑法定原则的演变,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已不再被禁止,但对于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刑法学界却持一致的否定态度。不过不容否认的是,我国颁布的相当一部分刑法司法解释中却着实存在着类推解释现象。同修改刑法和法官造法相比,刑法司法解释中的类推解释在填补法律漏洞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笔者认为应当正视类推解释在刑事司法解释中的客观存在及其积极作用,承认其合法地位,并完善其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5.
论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司法解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蔡军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2(5):55-58
罪刑法定作为指导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活动的最高刑法原则 ,必然与刑法司法解释关系密切。罪刑法定原则的历史嬗变影响着刑法司法解释的兴衰 ,其自身的内在机能制约着刑法司法解释的范围和方向 ,同时 ,刑法司法解释又有助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 相似文献
6.
彭玉伟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4(4):42-44,45-46
刑法立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是刑法解释领域的一个重大问题。刑法立法解释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在刑法理论界存有争议,主要集中在:刑法立法解释和刑法之间、刑法司法解释和刑法立法解释之间以及刑法立法解释之间是否存在溯及力。刑法立法解释并不涉及溯及力的问题,无需遵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相似文献
7.
游伟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6)
任何一项法律都有这样一个特点——法律条文的相对抽象性,这是法律规范化的要求。而司法,作为立法意图的最终实现过程,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千差万别,司法者要将抽象的法律条文适用于具体的案件,于是,司法解释制度便应运而生,它在法律条文与司法活动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目前在我国,以刑法实体规范为对象的刑法司法解释较为多见,它们对我国的刑事司法活动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亦显现出诸多不足。笔者认为,对于我国刑法司法解释制度的进一步探讨,尤其是对刑法司法解释应循原则的研究,将有助于我国刑法司法解释制度的完善,并且也能为建立较完备的法律解释制度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8.
荣晓红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1):72-75
在刑法司法解释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解释立场,充分发挥社会学解释资料对刑法解释方法的完善作用;同时,科学适用各种解释方法,做到解释立场和解释方法相互促进,从而切实保证我国刑法司法解释办件得以高质量地完成。 相似文献
9.
黎志慧 《上海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6(4):57-59
本文对刑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所涉及的三个方面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剖析,即:(一)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范颁布以前的案件是否有溯及力;(二)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范实施以后自身颁布以前的案件是否有溯及力;(三)刑法司法解释对解释的刑法规定实施以后自身实行以前。已有的生效司法解释正在实施,新的司法解释是否有溯及力。笔者主张,在这三种情况里都应该坚决贯彻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并提出了立论依据。 相似文献
10.
邱帅萍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5):102-108
改革开放40年来,刑法解释工作一直稳步推进,成就斐然。目前我国形成了较为稳定、合理的刑法解释格局。刑法解释有力地促进了刑法的稳定与完善,有效地指导了刑法实践,并与刑法学研究形成良性互动。刑法解释的未来发展之路,应重点加强刑法立法解释工作,避免刑法司法解释立法化,以及控制刑法司法解释的数量。 相似文献
11.
在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推动下,数字出版方兴未艾、发展迅猛,并成为刑法保护的新领域与薄弱点.伴随着数字出版产业的裂变式发展,各种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违法犯罪肆虐,利用数字出版技术传播色情信息等犯罪亦大肆蔓延,借助数字出版物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频发.于是,如何完善数字出版产业的刑法保护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刑事政策与法律规则的连接点,刑法原则在数字出版的刑法保护中十分重要;以刑法谦抑和有限保护原则、罪刑法定和协调保护原则、宽严相济和司法均衡原则指导现行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适用与完善,有助于构筑系统化、严密化的数字出版产业刑事法网. 相似文献
12.
卓向东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
我国原《刑法》在立法和司法中都存在着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冲突之处,实行的是不彻底的罪刑法定主义。社会发展和人权保障的客观需要决定了我国刑法应当实行彻底的罪刑法定主义。多年的立法实践经验和立法技术的完善为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律化提供了切实保证。新《刑法》全面贯彻了罪刑法定原则,促进了我国刑事立法的完善和进步,有利于改善和强化司法,有利于提高我国法制的国际威望。 相似文献
13.
罪刑法定原则与司法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天鹰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5):90-93
罪刑法定是中国现行刑法的三项基本原则之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典化,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在刑法领域中的重要标志。但立法的滞后性和概括性,以及具体犯罪本身的千变万化、法官之间素质差异、执法环境的影响等因素,使得罪刑法定原则不能得到彻底实施。因此,除了加强立法外,还必须深入研究司法解释、判例制度、自由裁量权等重要课题,不断完善中国现行司法制度,构筑罪刑法定原则得以实现的司法保障机制系统。 相似文献
14.
吴平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4)
关于剥夺政治权利刑的并罚问题,我国现行刑法无明文规定,有权机关的司法解释也付之阙如,以致理论界对这一问题依然歧见纷呈,司法实践中则是绕道而行。这种状况的存在显然不利于厉行法制。为了完善我国刑法,促进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本文就剥夺政治权利刑的并罚的若干有争议的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5.
司法解释权被看作是广义的审判权应有的内容.实践中很多学者都认为审判权有入侵立法权的倾向,而入侵的途径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立法化"的问题.我们在承认司法解释的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必须着手对其进行完善,明确其合理限度.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要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的精神,也要符合立法原意和法律原则.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要克服自身的问题,回归本义,只有这样,才能使司法解释工作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6.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1(3):126
刑法修订、刑法立法解释与刑法司法解释在刑法制定、修改和适用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刑法典与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事实沟通的桥梁,是实现刑法稳定性与明确性的重要路径。然而,近些年来,刑法修订与刑法解释的界限日趋模糊,解释性的立法和立法性的解释大量涌现。欲坚守罪刑法定原则之底线,必须厘定刑法修订、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之间的界限:司法解释只能在文本规范内进行解释,“两高”对条文理解上的争议由立法解释进行裁决,只有确实需要对条文进行增减方能进行修订。解释者不能超越罪刑法定之界限,越俎代庖进行创设性解释,立法者亦不可随意修改条文,更不能自降身价任意解释。 相似文献
17.
宫宝芝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2):33-35
司法解释与成文法之间存在一种微妙的关系:一方面司法解释的价值在于弥补成文法自身不能克服的缺陷;另一方面司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又削弱了制定法的权威地位,某些司法解释甚至有侵犯立法权的嫌疑。司法解释的发布必须遵循如下规则:以法律文本的存在为前提;与具体案件相结合;遵循法律文本的最根本原则;选择适当的解释方法。 相似文献
18.
裴巧玲 《华北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6):56-59
尽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夫妻离婚时财产归属做了明确、详尽的规定,但依然在房产归属问题上存在可能引发的问题:婚后一方父母赠与房产的规定问题;婚前一方个人按揭买房的房产归属问题。因此,在分割房产时遵循公平原则,通过加强对弱势一方的财产救助和加重对过错方的财产处罚完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相似文献
19.
姚万勤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5(2):124-131
在社会转型期的当下,社会矛盾较为突出、疑难问题层出不穷,执意追求刑法体系的"外在善"难免会使立法活动频繁。特别是中国1997年新刑法出台以来,在近20年时间通过了一部单行刑法以及9部刑法修正案对其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在刑事立法中贯彻"法益侵害"这一基本立法原则,对基于特定时期立法技术的不完善而形成的不合时宜的立法规定应及时予以非犯罪化,如此将有利于中国刑事立法技术的提升与刑法结构的完善。 相似文献
20.
余高能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8(6)
以完善刑事法制,充分发挥刑法保障人权的功能为研究目的,应用比较的方法,通过纵向和横向的立法比较,发现中国刑法中关于杀人罪的立法无论罪名、罪状、犯罪情节还是法定刑的设置都过于简单粗糙,与杀人罪在刑法中的重要位置极不相符。建议借鉴中国古代及当代世界各主要国家刑法典的经验,通过立法方式或者司法解释的方式建立杀人罪的罪名系列,或者根据犯罪情节设置三种不同的犯罪构成,细化杀人罪的构成要件、犯罪情节、法定刑和量刑情节,完善杀人罪的立法,将罪刑法定原则真正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