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雇佣关系作为一种合同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而受雇人在执行受托事务中,难免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如何确定雇主和受雇人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本文从法律理论上进行了探讨。认为雇佣人作为雇佣关系的受益人、对受雇人执行职务中因侵权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并对司法实务中,处理雇佣人民事责任纠纷中涉及借用他人雇佣的受雇人执行职务、共同雇佣以及雇佣人的诉讼地位等几个问题提出了意见。  相似文献   

2.
雇佣关系是战国以来新型的生产关系,从事雇佣劳动的人很多.从汉简中我们也能见到大量的雇佣劳动者,人数最多的是客民,其经济地位最低;还有赁作、庸作者,其中"庸同县"反映了汉代雇人代役的历史事实;僦人则是专门受雇从事交通运输的人.  相似文献   

3.
论雇主转承责任袁有信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各种雇佣劳动方式相继出现。在该劳动方式中,雇主与雇员之间雇佣劳动关系的缔结与终止由合同法调整;如果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职务活动,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时,则由侵权行为法调整。但是,对于此种...  相似文献   

4.
自我雇佣兼具增加就业和提高收入的功能。运用倾向得分匹配法,使用2002年和2013年CHIP数据,估算了我国自我雇佣就业的收入效应。研究发现:(1)我国自我雇佣整体上呈现收入溢价效应;(2)2013年自我雇佣者的收入溢价效应明显高于2002年;(3)城镇自我雇佣劳动者获得的收入溢价不仅在绝对值上高于农民工自我雇佣者,而且在增长幅度上也大于后者;(4)作为成功的自我雇佣者,雇主获得的收入溢价大大高于非雇主;(5)受教育水平、经营起始资金数量是决定自我雇佣者能否成功的关键。据此,采取各项措施帮助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实现自我雇佣,尤其是加大自我雇佣者的人力资本培训力度和创业资金支持力度,助力他们成长为成功的自我雇佣者,既有利于提高我国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也有利于实现我国提高就业质量的政策目标。  相似文献   

5.
论雇主转承责任构成要件的理论基础与适用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各国的立法和判例对雇主转承责任构成要件的规定不尽一致。从理论上来说,雇主转承责任的构成要件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雇佣关系的存在、受雇人执行职务的行为、受雇人的行为是侵权行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雇主转承责任构成要件进行了规定,但是不尽完善,未来的民法典需要对此予以完善,严格区分受雇人和独立订约人的界限,明确规定受雇人的职务范围。  相似文献   

6.
沙勇 《东方论坛》2012,(1):20-24
洮商即临潭回族商人,是近代中国商业群体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在历史变迁和社会发展中,他们依托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交接地带的特殊位置,发挥重商传统优势,充当边地藏族与内地汉族之间商品交换的"中间人"角色。20世纪初,以皮毛贸易为带动的临潭回族商业发展繁盛,回族商人在经营方式、经营种类等方面形成了适宜自身发展实际的商业活动特点,成为西部商品流通贸易的主力军。回族中间商沟通内地与藏区的商业活动,有效地加强了汉、藏、回各民族之间的经济互补、文化沟通和心理联系。  相似文献   

7.
本文认为,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于完成受雇工作中所受到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文章对雇主对雇员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8.
清代官方的商业政策是针对不同的商业人群和商业活动而制定的。其商人按照其经营方式划分,分为从事纯商业活动的商人(行商和坐商),包买商(既从事手工产品的生产又兼营商品的买卖),商人大地主及经营高利贷者三类。按照其经营性质划分,分为民商(一般商人);官商(经营食盐的商人)和洋商(行商)三类。此外还有漕运和海运两种商业形式。清初期政府实施的商业政策主要有“减免商税”;“控制牙行、埠头”;“打击粮贩投机”;“放开非商品性产品”;“放开漕运贸易”等政策。  相似文献   

9.
明代牙人除了代客买卖以外,牙行与客栈结合形成了歇家牙行,为客商提供食宿,并代为雇佣船脚夫,客观上保护了商人的旅途安全。他们掌握行情,稳定物价,维护了商人利益和市场平稳。本文选取明代小说材料来考察明代牙人的商业活动,以全面认识牙人在明代商业活动中的意义,同时考察明代牙人对商人的利益侵害,揭示出明政府对牙人牙行的控制力日趋衰微。  相似文献   

10.
近代京津商人经营文化比较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代社会中,北京与天津商人在长期商业实践中形成的博大精深的经营文化,给后来的经营者和经济学家留下了许多值得借鉴、思索和总结的东西.本文将有助于洞悉京、津商人在现代化过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和作用.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企业的商业伦理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企业管理正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其中商业伦理建设对企业经营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商业伦理是在道德意义上指导企业经营者进行适当决策和行为的原则,企业经营者的决策和行为不仅要符合个人和组织的利益,而且也要符合整个社会的利益。只有建立规范的商业伦理,进行符合伦理要求的经营,企业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相似文献   

12.
早在半年前就出现的新兴职业——网络钟点工,最近一段时间却成为职场的最热话题。按照互动百科网的解释.网络钟点工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存在雇佣关系的劳动者,在网络上受雇于同一雇主的劳动时间每天不超过4小时,劳动报酬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的一种非全日工作制的用工形式。这种“网络钟点工”通常是雇主在网络上付费,然后让“网络钟点工”为自己做事,  相似文献   

13.
雇主责任的成立前提之一是雇佣关系,这一结论看似当然正确,却暗含着对雇主责任这一侵权法概念与雇佣关系的合同法概念的混淆,从而导致实践中依合同性质是雇佣或承揽判断承担雇主责任或定作人责任的现象的发生。事实上,雇主责任不能和定作人责任"等量齐观",更无法与雇佣合同一一对应,其适用范围的界定标准必须要从其指示监督的内涵出发。以有偿代驾案件为线索分析,或能展现出雇主责任适用范围判断的"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的利弊,并对结论的正确性予以检视。  相似文献   

14.
借用员工是我国社会中常见的一种用工形式,其雇佣与使用的暂时性分离的特点,给建立在传统雇佣关系基础上的雇主责任制度带来了冲击.我国现有的雇主责任制度在借用员工致人损害适用中存在困境,建议借鉴国外的"控制理论"和法国司法判例形成的规则,对"控制权"作出一般与特殊的区分,出借方与借用方分别就自己的控制权部分对借用雇员的致害行为承担雇主责任.  相似文献   

15.
万象     
《人力资本》2009,(12):94-95
四季度17%雇主会增加招人 11月3日在广州召开的2009年中国职业经理人年会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雇佣与管理服务商万宝盛华公司发布的今年第四季度中国内地雇佣前景调查报告显示,17%的雇主预计在今年第四季度增加招募人数。  相似文献   

16.
明代在北边地区普遍实行的开中制度与茶马贸易,为西北地区的商品流通与商人活动提供了必要条件,也使山陕商人成为西北边镇地区商业活动的主体。山陕商人在西北军事消费区积极进行商业活动,促成了西北边镇地区的商业化与粮食、棉花、茶叶、土特产四大市场的形成,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地区市场网络的形成和西北镇城及下辖卫所的城市化。这一系列的商业活动对明代以后西北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资本和劳动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特定生产关系 ,并不能因知识经济的到来而改变 ,只要资本经营存在 ,即使科技发展的水平再高 ,劳动也无法摆脱被雇佣的地位 ;企业待购新发明、技术人才获股权或担任总经理 ,仍然是资本雇佣劳动的具体表现 ;人才与资本对企业同样重要 ,科技发展使脑体劳动的分离更加明朗 ,而不是使二者差别明显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并不证明智力和知识“雇佣”资本 ,知识、技术和智力对价值和剩余价值创造的作用 ,体现的是复杂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的基本原理 ,资本的国际化流动也不能使资本随处可得 ,技术入股改变的是技术的原有身份 ,它照样不能打破资本雇佣劳动的格局。  相似文献   

18.
《金瓶梅》表现了一种新的人伦关系———商业老板与伙计之间的雇佣关系。这种雇佣关系建立在共同经营的合作关系之上,是一种有贫富、尊卑、主次差别的不平等关系,又是一种比较松散、自由、人我界限明确的契约关系,还是一种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的买卖关系。这种经济上的雇佣关系还扩展到他们之间的两性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它不同于传统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关系,也不同于传统的主子奴才的人身依附关系,不再重"仁义"、"忠诚"的传统伦理道德,雇佣双方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是一种新的人伦关系的萌芽。  相似文献   

19.
商人阶层的出现与社会价值观的转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城市的复兴 ,商人阶层树立了与当时社会相对的价值观。庄园制社会崇尚的是自给自足 ,商人却以钱财为本 ;庄园制社会崇尚的是等级观念 ,商人在追求钱财和从事经营的道路上 ,最看重的却是自由 ;庄园制所崇尚的是各自封闭 ,而商人阶层经营却以交往和联系为特征。随着商业活动的开展 ,商人所崇尚的冒险和开拓的精神也随之发展起来 ,成为地理大发现的原动力。因此 ,商人阶层的形成不只是一种经济现象和社会现象 ,也是一种文化现象  相似文献   

20.
乡土社会的熟人特色和近代国家法的西方面向,使得乡村中雇佣契约的实施主要依赖于社会力量。雇工与雇主既是达成雇佣契约的主体,同时也是雇佣契约实施所分别作用的对象。雇佣契约的效力机制主要体现为,社会力量通过对于雇工的压制机制和雇主的惩罚机制迫使雇佣双方安于遵循所达成的契约规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