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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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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镇化进程推动土地市价急剧上涨,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的经济价值愈加凸显.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关键在于切实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并充分实现其经济价值.我们深入研究在政府征地、承包地流转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三种土地财产权益实现途径中所存在的征地补偿金不足、承包地流转不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受限等制度障碍问题,分析当前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所具备的有利条件,进而提出保障和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权益,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我国农村承包地流转价格机制构建方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承包地流转价格机制是农村承包地流转市场机制运行的重点和核心,而承包地流转价格除受包括承包地本身租金量变动、市场供求变动等自身内在变化机理因素的影响外,还受承包地的性质和功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国家宏观农业制度与政策、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和非土地市场等诸多外部变化机理因素的影响。我国长期以来对承包地实行实物管理,赋予承包地社会福利性质,否定承包地的商品和资产属性,从而导致土地承包权价值性、商品性模糊,割裂了土地所有权与租金和租金与价格以及价格与价值之间的关系;在承包地流转市场中,价格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核心主导作用,流转价格机制常常处于"失灵"状态。鉴于农村承包地流转价格的重要性,可构建农村承包地流转价格机制,通过承包地流转价格的调节作用实现承包地流转市场的供需平衡、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地的规模经营效率。  相似文献   

3.
家庭农场的规模化土地是通过众多土地流转合同构建起来的"契约式合并",存在着地权的不稳定性、收益分配的复杂性、生产经营的低可持续性等问题。应通过农民土地退出这一桥梁和纽带,逐步扩大家庭农场享有完全支配权和控制权的承包地规模,进而实现由土地租赁型家庭农场向土地产权型家庭农场的转变。然而,这一转变过程可能面临土地退出对价补偿水平以及补偿方式的确定、家庭农场主支付土地退出对价补偿的资金来源、退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应科学界定土地退出对价补偿标准,设计多元化的退地对价补偿方式;拓展家庭农场筹资渠道,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完善退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创新退地方式,降低农民退地风险。  相似文献   

4.
因户口、职业、经常居住地非农化以及集体义务难以履行等原因,农村大学生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受到质疑甚至否定,导致其土地权益易被侵害。调查结果表明,在“两权分离”制度下,农村女大学生上大学前未分得承包地的比例高于男大学生,农村男大学生上大学后土地权益受侵害与户口迁移正相关,农村女大学生上大学后土地权益受侵害与年龄正相关,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大学生土地权益受侵害的可能性较高。在“三权分置”制度下,应明确在校农村大学生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农户家庭成员”身份,即在校农村大学生应与其他村民平等地享有分得承包地的权利、平等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各种收益,并与其他家庭成员平等地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在承包期内(包括延长期),无论农村大学生的身份怎样变化,只要其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发包方都不能强制收回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确地到人、确权到人”,切实保障农村大学生流转土地经营权后获得应有收益,并充分保障上大学前未分得承包地的农村大学生的合法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5.
发包方同意作为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法定条件,其存在的合理性备受争议。但无论是"废除说"还是"保留说"均单纯聚焦于立法的政策倾向以及该制度与现行法律体系的关系,并没有利用现有理论和制度资源实现问题的终局性解决。在"公示要件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发包方同意事实上发挥了权利变动的公示作用,可以将其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和生效要件。依循这一解释路径,发包方同意的法定条件和程序规则设计应当符合物权变动公示方式的法定性及形式性。但发包方同意属于合同履行环节的问题,其效力仅限于控制权利变动,并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  相似文献   

6.
通过土地合理有序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是新形势下三农问题面临的重大抉择。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升是改变土地流转自发、分散、无序状态的基本路径,而土地的合理有序流转反过来也会促进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升。所以,要大力扶持农民专合组织并以其为土地转入主体、明晰农地产权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搭建农村金融平台、完善农村土地市场等,以促进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升与土地有序流转。  相似文献   

7.
我国农民阶层分化现象日益明显,不同阶层的农民对土地产权具有不同的偏好,进而对土地流转意愿产生影响.土地占有权中的剩余控制权偏好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土地收益权中的生产性收益权、保障性收益权、剩余收益权偏好会弱化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而流转性收益权则会增强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土地处分权中的转让权偏好会对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产生积极影响,而抵押权、继承权偏好则会产生消极影响.农民的个体特征、家庭特征、社会保障程度也对土地流转意愿产生影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需要重视农民阶层分化的影响,满足不同阶层农民异质化的制度需求,同时增加农民的土地收益,增加非农就业机会,提高社会保障程度.  相似文献   

8.
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利益流失的原因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数量的增加,土地被流转、强制流转、农民利益流失、权益受损情况屡有发生。本文认为,在土地流转中农民的当前利益和远期利益受到侵害。主观上,农民维权能力不强,无法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客观上,基层组织的强势地位以及不当干预导致了农民利益流失。在此分析基础上,文章提出了给予农民完整承包权、建立保护农民长期利益的补偿机制等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9.
单平基 《东岳论丛》2022,(10):174-183
为助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需对土地经营权再流转中“承包方书面同意”的法效力进行解读。理论界对此观点不一,将未取得此项同意的土地经营权再流转合同界定为无效、成立但未生效、有效、有效但承包方有解除权者皆有,司法实践更是呈现一派裁判乱象。土地经营权的本质系可入市交易的财产权,这决定了其再流转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存在实质区别。土地经营权再流转具有不同形式,不能简单适用债权债务概括移转规则。“承包方书面同意”的制度意旨在于保护承包方权益,但不应作为土地经营权再流转合同的法定生效要件。对违反者,承包方可解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并请求土地经营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但承包方对土地经营权再流转合同无解除权。解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法效果因农地的实际占有状况而有差异,若农地仍由土地经营权人实际占有,则承包方可要求其返还;若农地已由次受让人占有,则无权要求其返还,但可请求土地经营权人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0.
土地流转和农业实行规模经营的提出,农村兴起了新一轮的圈地高潮.由地方政府主导的大规模土地流转不可能有效保障土地流转的农民权益.农村土地产权模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缺位、地方政府职能错位、土地市场化流转难起步是农民土地流转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主要原因.解决的途径:一是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在界定、测定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和数量的基础上,将集体土地确认到以组(自然村)为主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并以股权形式量化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组建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二是尊重农民意愿,实行土地的市场化流转;三是建立健全流出土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再就业和创业的社会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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