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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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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代息讼之术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非讼”意识的支配下,古人认为诉讼是一种导致不安定的因素,因而千方百计予以平息。本文归纳了中国古代司法官吏最惯常使用的几种息讼之术,即拖延、拒绝、感化以及设置“教唆词讼”罪。这些内容揭示了古代诉讼,尤其是民事诉讼的价值被曲解的基本事实,反映了传统文化对古代司法活动具有不容低估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谋利型”诉讼维权是实践中较为普遍的现象,学术界对其生成和维系机理的研究较为有限。在以实证研究方式考察个体诉讼维权历程及过程的基础上,研究显示,个体诉讼维权呈现出从依法维权到以法谋利的演进轨迹,其谋利的行动逻辑主要受司法裁判的影响。正是由于司法裁判规则的建构性和反向塑造功能,为个体通过诉讼方式以谋取经济利益营造了机会空间,这使得个体的“谋利型”诉讼维权模式在实践中得以生成和维系。“谋利型”诉讼维权模式对司法具有较大的破坏作用,不仅浪费司法资源,还有损司法权威和公正。就“谋利型”诉讼维权的规制而言,司法控制与行政规制协同治理的方式是一种可行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3.
“无讼”文化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讼”文化产生的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宗法家族制度是其社会基础,儒家思想是其理论基础,行政兼司法、民刑不分的司法制度是其法律基础,建立和巩固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是“无讼”文化的起点和归宿,而古代的调解制度又为消弥诉讼提供了一个解决纠纷的机制。  相似文献   

4.
比附援引是中国古代司法适用中的一项技术,其在司法领域中的运用与中国古代的“比类”思维形式有关.中国古代在“比”的推理思维和“类”的类型化思维下形成了认识事物、解决问题的“比类”思维形式,比附援引则是比类思维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运用.“类”思想作为比附援引司法实践的哲学基础,保证了比附援引司法技术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相似文献   

5.
唐代是中国古代法治清明的时期,关于唐代司法审判的效率和质量情况,传世文献的记述十分简略。从二十世纪初以来,在敦煌、吐鲁番等地发现了大量的唐代判例文书,为研究唐代诉讼审判制度提供了珍贵资料。有唐一代为了提高司法审判的效率和质量,注重选拔高素质的司法人才,司法官员的选任大都要通过吏部主持的“试判”考试;为了提高诉讼审判效率,唐代对于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的审判期限作了明确的规定;为了实现审判公正,唐代构建了完善的诉讼审判程序,司法人员须严格依照国家的法律条文进行判决;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唐代制定了司法官员的责任追究制度,提升了审判人员的责任心,以确保审判的公正。  相似文献   

6.
我国古代的直诉制度是法律规定的一项特别诉讼制度,即为了保证司法公正,最大限度地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如遇案情重大和冤狱莫伸者,可超出一般诉讼管辖和诉讼程序的范围,打破审级的限制,直接向皇帝或钦差大人或者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申诉的一种司法制度。近年来,我国学者研究我国古代包括直诉制度在内的传统司法制度,认为我国古代司法也有"衡平"的传统,并把这种传统称之为"衡平司法";其实我国古代直诉制度与英国的衡平法在产生和发挥效用的过程中,确有一些暗合之处,但也有着根本的不同。  相似文献   

7.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小额诉讼程序的设立是对我国社会司法需求的积极回应,对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民事小额纠纷,缓解我国司法“案多人少”的压力具有重要意义。良好的制度设计是程序功能发挥的前提,小额诉讼程序作为一种独特的审判程序,将其置于简易程序之中适用传统诉讼二元分离适用论的立法体例显然不利于其立法目的实现和功能发挥。文章运用诉讼法理与非讼法理交错适用论对小额诉讼程序的立法体例、适用范围、实施规则、救济途径等方面在立法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主持人语]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中不断曝光的刑事冤错案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公正审判,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树立司法公信力的关键。而要做到这些,重要的是正确认识与科学理顺侦查、公诉与审判之间的关系。我国立法上确立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关系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但实践中三者之间往往是配合有余、制约不足,一个案件的侦查证据材料形成后,甚至是“带病”起诉,直至审判,使得公诉和审判的监督制约功能缺失。这种流于形式的“流水线式”的诉讼模式,是酿成刑事冤错案的重要原因。要防止刑事冤错案发生,就要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厘清刑事司法规律,有效配置司法权力,优化侦查、起诉和审判三者之间的关系,“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9.
诉讼结构决定法的形式甚至内容,这一深层结构可以直接追溯到文化中的权力关系、正义观念和信仰.不同的信仰背景的文化会造成迥然不同的诉讼结构.罗马法的诉讼结构是以神示(oracle)正义信仰为基础的“竞技型诉讼”,中立的第三方被认为是“神示的受托者”,因此判决(法)乃是神示正义.中国传统的诉讼结构则与神示信仰无关,对政治权力全能全知的信仰导致了一种极端政治化的诉讼结构:代表皇权的“州县”听讼决狱,诉讼者从一开始就被置于权力关系之中,对政治秩序的极端关切使得“父母官”与“人犯”处于天然的对立之中,“口供主义”使得刑讯逼供变成诉讼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结构性要素.由此形成了一种“反权利”的结构,司法正义和基本人权形成不可调和的尖锐对立.  相似文献   

10.
儒家追求中庸、平和处世的哲学思想,对无讼思想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形成起了重大作用。无讼作为中国古代农业社会在司法领域的价值追求和一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处世之道,反映了中国民众对诉讼的特殊心理,直到今天仍影响着我们的诉讼工作。  相似文献   

11.
古代中国通过数千年的探索,在清代形成了一套官民之间相得益彰、总体上行之有效的国家与民间解纷互动机制,其主要形式有民间将纠纷案件“送官究办”和司法机关对纠纷案件“官批民调”,这两种形式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互动循环.立足于司法而言,这一循环可谓一种特别的能动司法模式.这一互动机制彰显着国家司法与民间调处纠纷各有所工但可以实现有机一体化,以及二者互动的背后是国家法与民间法融通等法理意义,其带给我们的现代启示主要有二:一是追求社会“和谐”的解纷途径应该是多元而不是“诉讼单边主义”的,多元解纷途径之间在相对独立的前提下,应该保持有机联系和互动;二是国家与民间解纷的互动机制有助于促进民间解纷资源与国家解纷资源的优势互补,改善民间社会与国家政权的对话机制.  相似文献   

12.
吏治是中国古代专制政治的基石,而对司法吏的整治又是古代吏治的重心,这本身便是人治政治的一大特色。古代统治者为了规范司法吏的职务行为,以立法的形式详细规定了司法吏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因违法而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并通过监察机构来监督和纠举司法吏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些措施对在专制与人治的范畴内有效地澄清司法吏治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也为当前整治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提供了历史的借鉴。  相似文献   

13.
作为美国环境公益诉讼“诉讼资格”问题上最经典的判例,“塞拉俱乐部诉莫顿案”引发了关于在公民诉讼中“诉讼资格”问题的讨论。鉴于“事实上的损害”及“美学和环境福利”上的损害,公民个人或其团体得以扮演“私人检察官”、“私方司法部长”的角色,对环境违法者提起“公诉”,成为环境资源法律的特殊执法主体。虽然这有助于扩大司法救济的范围,但同时也使我们面临着多种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和选择、私人原告代表能力有限、纠纷解决成本过高等诸多问题。在无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情况下,建立在公益诉讼模式基础之上的公民诉讼难以成为保障环境法有效运行的基本的司法形式。  相似文献   

14.
三大诉讼法中都规定了“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我国的学者和诉讼实践对“事实”的理解和认识有所偏颇,不利于司法操作.笔者通过历史考察,认为查清案件的原本事实是古今所有诉讼制度追求的共同理想,依据对诉讼证明过程的分析,得出了客观的原本事实并不能百分之百的实现的结论.因此我们应正视现实,正确理解“事实”,采取切合实际的务实态度,以利于研究的开展和司法的操作.  相似文献   

15.
“错误出生”之诉与“错误生命”之诉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上新出现的案件类型,因理论研究的缺失,使法院在具体处理时出现了一些偏差。文章通过三个有代表性的案例的分析比较,理清了概念以及两种诉讼的发展、存在的问题,力图给我国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从当前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中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呈现出“公权主导”和“民主行辅”的制度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本质与核心价值,由此造成主体困境、法理困境、制度困境等诸多问题。通过域外经验考察,中国应当秉持行政执法优先的理念,建立激励机制,发展以社会力量为主导的环境公益诉讼。具体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主,发挥司法监督功能;以民事公益诉讼为辅,运用惩罚性赔偿发挥震慑功能,回归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本质。  相似文献   

17.
针对生态环境损害,我国逐步形成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三诉并行”的司法救济体系,旨在为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提供全方位保护与监督。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救济体系的发展过程中,不同诉讼制度性质界分的论争和适用范围的扩张渗透、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职能错位、检察机关公益诉权的内容模糊等问题逐渐暴露出其面临的内生困境,亟须作出精细化和系统化的规范设计。为此,应基于权利(权力)与义务的衡量,重新审视主体的角色功能和权责分配,合理设置不同诉讼制度的适用位序;基于制度功能的考察,根据“风险预防”“损害填补”“法律监督”等不同功能面向划定“三诉”各自的适用范围;同时,通过强化不同诉讼制度间的互动关系,确保体系性协同,从而构建层层递进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18.
如何从司法预防层面化解环境污染风险,是新时代对环境法治提出的新命题。环境公益诉讼作为司法层面有效应对环境污染风险、维护环境公益的重要司法规制手段,在民事领域已有预防性的制度设计与实践探索,但在行政领域的立法与实践方面均处于“缺位状态”。预防性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确立具有现实、法理与司法层面的必要性,但目前面临着专门性法律缺失、地方性立法散乱和司法实践乱象丛生等困境。基于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在预防性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功能定位,完善预防性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具体规则的路径在于,明确环境污染“重大风险”的概念、区分被诉行政行为类型、健全举证责任规则、完善配套制度保障、完善与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衔接规范等。  相似文献   

19.
2006年是中国大陆公共性诉讼的转折年,也是公共性行政诉讼走向多样化的元年。行政与司法的双重不作为是公共性行政诉讼发生并遭遇困境的关键所在,而NGO作为不彰、专家标签化、新闻媒体依附性强和挖掘真相的个性化缺失以及民众公共意识短板导致的集体无意识,构成了制约公共性行政诉讼甚至法治整体发展的不利因素。但这一切无法掩盖民间法治建设力量的活跃与执着,其所反应出的乐观审慎精神是改革的真正动力与希望。客观诉讼是“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妥协共生在司法体制上的集中体现,与社会主义或“社会国”(福利国)有着密切关联性。故此,公益诉讼本就具有显著的社会属性,其理应成为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从公共性行政诉讼到行政公益诉讼,并最终促生中国特色的宪法诉讼,检验着我们司法改革的方向与决心。  相似文献   

20.
生态环境纠纷解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环境法典编纂需要考量的重要问题。在环境法典中,有必要根据生态环境责任的特殊性需求、生态环境诉讼的功能承载需求、环境司法的发展需求,系统规定专门生态环境诉讼制度。该制度秉承可持续发展观,充分考量生态环境诉讼理论的新发展和环境司法改革的实践成果,发挥生态环境诉讼制度定分止争、权利维护和公共政策实施的功能。具体而言,专门生态环境诉讼制度的法典构造应遵循能动司法与合作司法运行理念,按照环境司法机构专门化、审理程序综合化、审判制度系统化、公益救济合作化的要求建构。在规则层面,着重考量不同环境诉讼之间的衔接、专门司法机构设置、管辖机制的优化、“多审合一”的实质化、专门证据规则的制定、替代性修复规则的明确、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确定、执行合作机制的确立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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