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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乡在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中具有比较特殊的地位,在国家机构组织制度中具有比较特殊的性质。民族乡的这种特殊地位和特殊性质,是源于我国民族构成的特殊情况,并由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决定。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民族乡是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的行政区域,是我国相当于乡一级的国家基层政权组织形式。为进一步发挥民族乡在加强民族团结、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当正确认识民族乡的性质和法律地位,进而制定民族乡法,以确保民族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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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务院就建立民族乡问题发出了通知。通知说:凡是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应当建立民族乡。民族乡,可以在一个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建立,也可以在两个或几个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建立。民族乡少数民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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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族乡理论与实践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族乡是指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建立的相当于乡一级的国家基层政权,或者说民族乡是中国在不具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条件的较小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建立的由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内部事务的乡级基层政权。民族乡政策是我国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民族政策体系不断走向完善和成熟的标志。民族乡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一种特殊政治形式,近50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创造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是长期以来,在理论上对民族乡还研究得很不够,甚至可以说还说不清民族乡是什么,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大量的困难和问题,既有多年来未能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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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新宪法关于建立民族乡的规定是我国客观实际的需要,也是民族政策上拨乱反正的结果。一、它适合我国少数民族分布上大杂居、小聚居的状况。在我国六千七百万少数民族人口中,大约有二千万杂散居人口,其中又约有六百万人居住在相当于乡的小块聚居区,他们不可能建立自治地方,行使宪法赋予的自治权利,但可以建立民族乡,在基层政权实现当家作主的合法权利。二、建立民族乡是历史上成功经验的总结。按照一九五四年宪法规定,我国在一九五八年以前曾经建立了一千多个民族乡,包括少数民族人口四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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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民族乡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我省已经相继建立了三十七个民族乡,还有一部分适合建立民族乡条件的地方也正在进行筹建。在建立民族乡期间,一些同志曾有一种不正确的认识,即建不建民族乡无用;建立以后,也有些同志感到民族乡与一般乡没有区别。这些认识的存在,不仅影响着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同时还限制着散杂居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加以探讨。纵观有关民族政策方面的研究文章,涉及民族乡问题的不多。笔者在本文中所谈有关民族乡问题的几点拙见,望专家、学者及民族工作者给予多多指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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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族乡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我国少数民族杂散居地区包括少数民族杂居地区和少数民族散居地区。民族乡是根据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在少数民族杂居地区建立的乡一级基层行政区域。无论是从民族乡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过程以及所依据的理论看,还是从几十年来民族乡的实践看,民族乡都与一般乡有很大的区别,体现出自治的性质。属民族区域自治性质的乡级基层政权,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补充。为此,本文建议在宪法和其他法律中明确规定民族乡的这一性质和地位,以利于做好民族乡的工作,保障杂居地区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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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出台的前前后后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的民族乡,是根据1954年颁布的宪法而建立起来的基层政权。为在全国推行建立民族乡工作,国务院于1955年12月发出《关于建立民族乡若干问题的指示》、《关于改变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的指示》、《关于更改相当于区的民族自治区的指示》,1956年10月又发出《关于更改相当于区和相当于乡的民族自治区的补充指示》,对建立民族乡的工作作了具体规定。民族乡的建立自1956年始,到1958年共建有民族乡1300多个,但不久即被“人民公社”所取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和农村管理体制的调整,恢复了民族乡建制,这是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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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乡小城镇建设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族乡是我国基层政权的一种形式,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重要补充。它是我国在不具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条件的少数民族较小的聚居地方建立由少数民族自主管理内部事务的乡级基层政权,是解决我国散杂居少数民族问题的一种特殊政治形式,是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己成为我国少数民族散杂居农村地区发展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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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 民族乡,是国家根据相当于一个乡的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聚居状况而建立的一级行政区域,由于在这个行政区域内均设有国家政权机关,因而“民族乡”又是对“民族乡政权机关”的简称。设置民族乡,是我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导下,为更好的解决散杂居少数民族问题在乡级政权建设上的一大创举,也是我国农村基层政权体制的一大特色。那么,民族乡政权较之于一般乡镇政权和民族自治地方政权具有怎样的属性呢?在这里,笔者从对我国既有法律、政令的理解入手来窥探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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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民族论坛》:民族乡是我国特有的、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内部事务、依法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基层政权形式,民族乡举办逢十庆典活动,您觉得对我们的民族乡和民族地区意义何在?李林:民族乡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必要补充形式,民族乡举办逢十周年庆典活动,积极展示民族乡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果,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关心和照顾,也是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体现。我市建有15个民族乡,其中桑植县7个白族乡,慈利县7个土家族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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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积极贯彻实施《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毕节民族工作专页文/何彦毕节地区是一个多民族的散居地区,全区有77个民族乡,民族乡占全省民族乡总数的30.4%,占全区乡(镇)数的37.2%,民族乡总人口150多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50多万,占民族乡总人口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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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有54个少数民族成分,人口50多万,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关系到福建省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为尽快缩小福建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省平均发展水平的差距,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福建省于1998年10月出台了如下政策措施:一、切实增加对民族地区的投入省财政要以地市县财政为主,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资金投入。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一批能够发挥本地自然资源优势的项目,推动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壮大经济实力。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在确定民族乡财政体制时,要充分体现对民族乡的支持和照顾。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民族补助经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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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自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1988年8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到现在已经3年多了。这8年来贯彻执行情况怎样呢?我带着这个问题,最近到省内的部分市县及所辖民族乡镇进行了调查。从总的情况看,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多数地方认真贯彻执行了《民族乡条例》,从而保障了黑龙江省杂散居地区少数民族人民的平等权利,促进了民族乡镇经济、文化等项事业的发展,得到广大少数民族人民的拥护和欢迎。但是同时我们也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甚至阻碍着《民族乡条例》的贯彻执行。因此,今后如何克服这些问题和不足,全面贯彻执行好《民族乡条例》,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讨。下面就此问题从四个方面谈谈个人的粗浅看法,以供有关方面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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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近年来,在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做好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工作的同时,各地都把做好杂散居的民族工作提到了议事日程,做了不少工作.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制定了《民族乡工作条例》.在一些省制定的民族乡工作条例中,对民族乡的名称、组成、任务、作用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是没有确定民族乡的性质是什么. 制定《民族乡工作条例》,民族乡的性质是应该首先明确的问题,但对这个问题,不仅一些省制定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