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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7 毫秒
1.
《刑法修正案(九)》的草案及草案二审稿均对扰乱法庭秩序罪作出了修改,增加了殴打诉讼参与人以及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情形,降低了入罪门槛。这是在当前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方面存在问题、审辩冲突激烈背景下,适时作出的调整。通过对扰乱法庭秩序罪罪名渊源、修改过程的梳理,认为,为了维护司法权威、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殴打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的行为,仍应达到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程度,方可入罪;应当将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纳入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行为方式中,但同时,也必须在立法中明确"公然侮辱""恶意诽谤"和"以暴力相威胁"的标准;"其他扰乱法庭秩序行为"这一兜底性条款应当删除。  相似文献   

2.
解释刑法规范需要以刑法法益为指导,而刑法法益的确定,应当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文章从分析关于非法经营罪法益的不同观点入手,认为将市场秩序作为非法经营罪法益,对解释非法经营罪不具有指导作用,并导致非法经营罪的口袋化.通过对非法经营罪的罪刑规范的分析,文章提出非法经营罪的法益应当是市场准入秩序.  相似文献   

3.
法益是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由法所保护的、客观上可能受到侵害或者威胁的人的生活利益。其中由刑法所保护的人的生活利益,就是刑法上的法益。旧刑法将环境犯罪规定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新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专设一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说明立法者对该类犯罪的法益作出了调整,刑法理论必须根据刑法规定重新确定保护法益的内容,进而对犯罪构成要件作出新的解释,环境权作为环境犯罪的法益,既具有立法上的根据,也具有司法上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4.
催收非法债务罪的设立有利于克服前置法的疲软,是刑法结构现代化变革的必然趋势。鉴于教义研究的匮乏及司法解释的缺位,有必要深度解构催收非法债务罪的保护法益和构成要件,以实现对不法行为和罪责的精准评价。在法益方面,合法正当的讨债秩序是直接法益,债务人的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利益是间接法益。在构成要件方面,对于非法债务和行为方式的解读应当重视发挥刑法法益的解释论机能;情节严重是表明违法性程度的要素,是否达到罪量要求应结合客观的违法性要素进行判定。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高空抛物罪的核心逻辑是风险预防,它具有两面性。在积极层面,高空抛物行为的犯罪化体现了风险社会安全价值的地位跃迁,通过将高空抛物行为的刑法规制提前至抽象危险之前的行为阶段,有效地保障了"头顶上的安全",具有价值论和方法论的正当性。在消极层面,刑法对高空抛物行为处罚的前置化与早期化,侵蚀了刑法的保障性,冲击着以法益保护为核心的现代刑法体系,有预防过度之虞。为避免高空抛物罪陷入过度预防的困境之中,应当分别从构成要件解释和"法法衔接"两个角度对其进行教义学调适:在构成要件解释上,应当对高空抛物罪中的"情节严重"要件进行限缩解释,从而避免将轻微违法行为犯罪化;在"法法衔接"上,应当激活民事与行政责任机制,以实现刑法的适度退出。  相似文献   

6.
《民法典》颁布后,其中绿色原则和土地经营权的相关内容对《刑法》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保护法益内涵和犯罪构成要件解释产生影响,加大了制裁力度并扩张了制裁范围,有助于改善本罪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乏力问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保护法益基础上,依据《民法典》绿色原则增加生态法益,结合土地管理秩序法益形成双重保护法益内涵,并构建行之有效的生态法益可测量标准.在犯罪构成解释上,参照土地经营权规定,要求犯罪主体拥有土地经营权,并在犯罪行为类型上增强对土地经营权的保护,排除转包和未备案行为,实行更加多元的罪量因素认定标准,区分解读"数量较大"和"大量毁坏".  相似文献   

7.
针对寻衅滋事罪的不断口袋化,在司法层面的应对方案不能只是局限于构成要件的限缩解释与法益内容的一般界定,而应当对寻衅滋事罪在解释论层面予以体系性的分析与构建,包括有针对性地强调在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解释中格外遵循罪刑法定的刑法解释基本原则,以刑法解释基本原则来限缩该罪的不合理扩张。在明确该罪法益内容包括社会秩序与个体权利的基础上,对法益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作出说明,进而以法益关系来制约该罪在司法适用过程中的成立范围。为了避免该罪的适用经常存在类推解释的嫌疑,应当具体明确有利于限缩该罪成立范围的主要刑法解释方法,禁止类推解释以及尽量避免容易导向类推解释的扩张解释,以解释方法对寻衅滋事罪的司法适用予以合理控制。注重不同部门法之间的有效协同,遵循谦抑原则,将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置于整个治理体系中予以观察,坚持刑法作为保障法的规范地位。  相似文献   

8.
遗骸犯罪的客体要件为影响社会秩序“良风美俗”是理论与实务界几乎不受质疑的“共识”。然而,如此“共识”却引发诸如扭曲犯罪对象与客体关系,不当罚行为“乘虚入罪”,破坏法秩序统一状态等深刻危机。从遗骸的法律性质以及法秩序统一状态出发,本罪的客体要件应当厘定为属于公民人身权利范畴的亲属人格利益。基于客体要件的重新厘定及实质的刑法解释立场,本罪犯罪对象应涵盖全部寄托亲属人格利益的遗骸形态,实行行为应囊括侵害关于遗骸人格利益的基本类型,犯罪成立应当以显著侵害人格利益为前提。遗骸犯罪的反伦理性与对社会秩序的侵犯之间并无必然联系,应当除魅社会秩序认定中的伦理因素,精准把握行为的反伦理性与妨害社会秩序之间的本质界限,从根源上清算刑法中的“法律伦理主义”残余。  相似文献   

9.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有偿删帖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处理。但这一规定缺乏非法经营罪之“违反国家规定”形式要件,且有偿删帖行为并没有侵犯非法经营罪之扰乱社会秩序核心法益,将有偿删帖行为以非法经营罪论处不具有合理性。规制有偿删帖行为的妥善路径是对删帖行为进行重新分类,忽视其职业属性,正视其删除行为的主观罪过及客观上删除信息的具体内容,用帮助犯的相关理论对有偿删帖行为进行刑法规制。  相似文献   

10.
根据法益侵害说的立场,入罪化的准则是行为具有法益侵害性。不过,并非所有的法益侵害行为和具有法益侵害危险的行为都应被予以入罪化,还需要借由从属性原则和伤害原则对其进行限定。以风俗犯罪正当化的基础要件作为考察依据,得以推知我国风俗犯罪实行行为的设定不尽合理,表现为相关实行行为的规定失之于笼统、粗疏,缺乏法律规范应有的明确性与周密性,致使不具有法益侵害性的行为被纳入刑法规制范围,与法益保护原则相悖。缘于此,有必要在犯罪论层面对我国风俗犯罪的创制进行检讨,以便能够适时厘正设定失当的实行行为,并将相关的风俗犯罪予以出罪化,进而规范风俗犯罪的处罚根据。  相似文献   

11.
作为行政犯的销售假药罪,对该罪构成要件之核心要素假药的判断,不仅应遵循行政法的规定,更应站在刑法立场上进行独立价值之判断。未经批准进口国外合法药品,虽然具备行政法上的违法性,但其既不具备损害人体健康之法益侵害性,也不具备刑事违法性。应当运用刑法实质解释方法,将那些不具法益侵害性的代购未经批准进口国外药品的行为排除在刑事犯罪圈之外,交由行政法规制。  相似文献   

12.
暗刷流量行为的刑法规制路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流量数据经济价值的形成与提高,使得"虚假刷流量"黑色产业得以发展。由于暗刷流量行为的手段具有高度复杂性和隐蔽性等特征,导致其在严重侵害传统法益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以网络空间秩序为代表的新兴法益,具有严重的法益侵害性。然而我国现行刑法的既有罪名无法对作为工具行为和作为目的行为之暗刷流量行为作出合理准确的评价,进而呈现出种种不足,难以有效地对暗刷流量行为进行防控与治理。在此背景下,应当在非刑罚治理的基础上,完善司法解释并增设伪造数据罪,以建立完善的规制路径。  相似文献   

13.
鉴于频现滥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现象,致使公民人身、民主权利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刑法修正案(九)》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予以修正.解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时,应当密切关注三个要件要素:基于法益二元观理论,“公民个人信息”既表征个人法益,也蕴含超个人法益;立足于法秩序一致性原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认定参照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或者一般性规定.至于违法性的判断,应以是否经过公民同意为实质标准;运用罪量因素理论,将“情节严重”认定为不法构成要件要素,同时对其类型化,包括行为量定的情节严重、危害后果的情节严重以及主观不法的情节严重.因而综合考察信息类别与数量、危害后果和主观目的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害或危险,成为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可行方案.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扰乱法庭秩序罪存在着行为类型单一和行为对象过于狭隘的弊端,《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于该罪的"扩容性"完善,有利于其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具有必要性和正当性。但随着扰乱法庭秩序罪入刑门槛的降低和"兜底条款"的设置,该罪呈现出恣意扩张并有可能侵蚀当事人及律师诉讼权利空间的新倾向。对此,应从"二元化"立法体制的衔接、定罪标准的确定和事前介入防范等多方面就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具体适用做限制性探讨。  相似文献   

15.
刑法中的"利用职务便利"不具有统一的内涵,而是具有相对性,应当根据个罪的保护规范、行为方式等进行具体判断。确定"利用职务便利"的内涵,需要根据行为指向、行为人所得来源作类型化的划分,同时结合每一个罪的具体法益。  相似文献   

16.
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客观要件既是源于生活事实的类型,也是赋予法益保护价值的类型,是事实与价值的统一。它是刑事违法的具体价值标准。生活行为符合犯罪客观要件且侵害刑法法益就具有刑事违法性。  相似文献   

17.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指导案例,将在网络上强迫儿童自拍并发送裸照的行为认定为猥亵儿童。猥亵儿童罪是即成犯,猥亵行为与法益侵害结果具有即时性,指导案例的认定并不可取。产生这种错误的结论并非偶然,而是现代刑法中家长主义异化的必然结果。在实然层面上,应当采取以体系解释为主导、行政处罚为补充、及时立法为保障的路径,改变过度使用刑法进行法益保护的现状。  相似文献   

18.
在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进行适用时,面对前置行政法立法趋向道德化、部分前置法定义务内容模糊以及保护法益内容不确定的问题,产生针对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内容的实质限缩需求。原因在于,本罪是我国为了实现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管理责任进行有效规制的一种新型立法尝试,其区别于传统真正不作为犯之处在于,本罪作为义务内容高度依赖前置行政法,无法进一步在刑法层面对构成要件行为予以定型化。为此,应当坚持以法益保护原则为导向,明确法益为法秩序所共享的概念,行政法作为行为规范同样具有法益保护机能。由于在教义学上无法给予本罪一个确定的法益与义务内涵,因此应当采取动态的法益与义务内容确认思路。在具体针对前置行政管理义务内容的判断中,应当首先发挥实质法益概念的目的正当性确证机能,再辅之以比例原则完成手段正当性确证,形成针对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内容类型判断的三项子规则。  相似文献   

19.
论述了打击证人罪的解释涉及宪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本文以此为基点对本罪的保护法益,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及犯罪行为实施时间等问题进行分析论证。通过对本罪的相关问题的分析力求使对本罪的解释与其立法设定价值相合,同时倡导法律工作者在刑法解释中应当使刑法更加安全。  相似文献   

20.
紧急避险的相当性要件是国外相关刑法理论和刑事立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指避险行为应当符合一个社会所承认的一般或共同的价值观念。避险行为的相当性应该成为紧急避险中的独立要件。通过避险相当性要件在"强制采血事例""脏器摘除事例"以及"雨伞事例"中的具体适用分析,避险行为的相当性要件具有独特的功能,一定程度上能限制法益权衡要件的适用。也就是说,即使行为人保全的法益价值大于其行为侵犯的法益价值,也不必然就能承认紧急避险。在避险行为缺乏相当性要件时,由于其也存在违法性的减少和责任程度的降低,因此,对其可以准用避险过当的从宽处罚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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