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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行政不作为是对行政程序义务的不完全履行甚至不履行。行政不作为存在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必须对其进行救济。完善行政不作为的救济应当从两方面考虑,一是扩大行政不作为救济的范围,尽可能全面保护相对人的权益;二是确定行政主体对行政不作为进行赔偿的责任制度以赔偿相对人因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因城市规划及其实施而导致的悲剧事件时有发生,凸显了我国司法的缺位.预防性不作为诉讼的核心是司法机关通过事前的审查阻止行政机关作出某种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其法理上的制度正当性具有特殊性.行政规划具有未来性特征,强制性规划后续具体行政行为的发生有其必然性,规划救济与预防性不作为诉讼有着天然的契合性,在不适于采用事后救济的特定情况下,应该允许相对人提起预防性不作为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应处理好审理期限和规划后续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期限之间的关系,保证司法保障公民权益的实效性.  相似文献   

3.
陈昕 《理论界》2007,1(4):64-65
行政相对人平等对待请求权的核心是行政相对人期待并获求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行为时与其他行政相对人同等情况得到同等对待。该权利是行政法意义上的一种积极的私人公权利,该权利对行政权力的运行发挥着直接的制约作用,促使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时自觉遵循禁止行政恣意原则和行政自我拘束原则,同时该权利的实现可增强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的认同感。  相似文献   

4.
行政规划的司法救济空间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庆珠 《学术论坛》2008,31(1):138-142
行政规划的司法救济应该是指直接针对规划本身提起的诉讼,而不是针对规划后续行为的诉讼.这样可以尽可能地把纠纷解决提前,避免相对人更大的损失.由于行政规划是对未来蓝图的设定,因此它并不直接产生、变更或消灭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但是有些规划足以恶化当事人的权益状态,应被视为具有法律上纠纷的实益,具有争讼的成熟性.应结合规划的特点确定受案的范围,并尽可能地给相对人更大范围的权益救济.我国尚没有直接针对行政规划的诉讼,实有探讨的必要.  相似文献   

5.
相对人行政法行为要在行政过程中发挥其监督、沟通等效用,最重要的是对其效力的保证.相对人行政法行为的效力具有促进行政民主、实现行政法治和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意义.相对人行政法行为效力的正当性基础在于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和行政公共性在实践中的缺失,相对人行政法行为的效力空间在于行政行为效力的有限性和阶段性.因此,其效力体系的建立应该以相对人行政法行为效力与行政行为效力的平衡作为指导思想,由启动力、沟通力、救济力、信赖力等内容构成,其中启动力是相对人介入行政过程的前提,沟通力是相对人真正地介入行政过程,相对人行政法行为行政行为相融合的表现,救济力和信赖力则是相对人介入行政过程的保障.  相似文献   

6.
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不作为在我国目前社会中日益突显,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对行政不作为的概念、构成要件作了深入细致的剖析,并在具体行政不作为和抽象行政不作为分类的基础上对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救济进行了着重阐述,以期能对我国当前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救济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7.
朱光喜  王赵铭 《兰州学刊》2006,2(6):198-200
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越来越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并日益受到人们的审视。引起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的原因是抽象行政行为体系混杂和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乏力,但其根本原因是行政主体与民争利和行政体系内对部门利益维系的要求。要遏止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必须科学地设置行政主体行政立法和制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权限,加强行政立法规划和对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体系的评估,将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探索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和抽象行政行为不作为的国家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8.
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环境资源也不断遭到严重破坏,其根源往往就是由于政府和环境监管部门的行政不作为造成的.环境执法中行政不作为的有效控制需要采取多层面的法律对策:强化责任行政,提高现代政府对环境行政不作为的自我约束;推动公众参与,实现公民环境权对环境行政不作为的民主制约;健全司法救济,完善司法权对环境行政不作为的最后监督.由此,建立起责任行政、公众参与、司法救济三维一体的制度体系作为控制机制来监督和约束环境行政不作为,规范环境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以达到依法行政的良好状态.  相似文献   

9.
公共警示是一种产生拘束力的事实行为,可能导致特定主体的权益遭受重大损害,其作为实施行政执法权的一种方式,受依法行政原理的约束.公共警示应由具有法定职权的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做出,并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确保实质正当,以实现公益维护与私益保障之间的平衡.如有违背,利益受影响之相对人可通过结果清除请求权、国家赔偿请求权和行政补偿请求权获得救济.  相似文献   

10.
单独制定的侵权责任法仍然是未来民法典债篇的组成部分,这是债法结构原则的要求,也是侵权法和债法的历史联系;民法通则中的民事责任具有多元意义,侵权法的制定应该锁定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还应当完善补充性的请求权,尤其要关注停止侵害请求权,其本质上是不作为请求权;民法通则中对于侵权法保护法益的列举虽不尽完美,但仍有其价值,不尽之处,需要通过一般侵权行为的类型化,分工合作以为弥补.唯有如此,侵权法才能在救济受害人的同时,切实保障加害人的自由.  相似文献   

11.
我国物权法确立的物权请求权类型包括:原物返还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不包括恢复原状请求权.物权请求权制度不仅强化了物权的保护,而且厘清了侵权责任和物权请求权的关系.该制度可以准用于准物权,可以类推适用于人格权,但不能类推适用于债权.各种物权请求权应作细化的分析.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不应适用于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行使的费用原则上由物权人负担,相对人有过错时,则由相对人负担.  相似文献   

12.
目前在我国虽然仍存在着行政相对人参与权被忽视的情形,但是行政相对人参与权的重要意义已经逐渐为公众所认识.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行政相对人只有以个人或组织的形式参与决策才能变被动为主动,扩大公众参与也是民主国家的必由之路,而实现行政相对人参与权的途径首先是要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其次则是要保障行政相对人的获得救济权.  相似文献   

13.
“侵权统一救济模式”质论补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明龙 《兰州学刊》2007,(3):107-109,101
在物权救济上,"侵权统一救济模式"以侵权责任模式取代物权请求权,以实现对侵害的统一救济为目标.实际上,从诉讼标的识别上,"统一模式"并不比"并立模式"合理,"实现统一救济"的价值并不成立.侵权责任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聚合理论比统一的侵权责任请求权更具理论完满性.  相似文献   

14.
传统行政法理论认为,行政规则是行政机关制定、适用于内部管理的行政规范,因为其不对外部行政相对人适用,所以不会侵犯相对人的权益。事实上,行政规则在适用过程中常常会越过边界对外部相对人产生侵益性的效果,这种现象称为行政规则效力的外部化。行政规则具有多种类别,不同种类的行政规则,其效力外部化的表现形式并不相同。对行政规则的适用应该借助行政诉讼进行审查,并对其效力外部化的效果给予相应的救济。  相似文献   

15.
行政公诉的理性认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加强行政公诉理论的研究对行政公诉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建立行政公诉制度有利于制约行政、促进依法行政;有利于保护弱者利益;有利于保护公共利益.行政公诉的受案范围应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抽象行政行为、直接损害公共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受损的重大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公诉制度的基本构架应该包括行政公诉程序的启动、行政公诉前置程序和举证责任等.  相似文献   

16.
"软法"是一个近年来才兴起的,与传统意义上的法--"硬法"相对应的概念,其主要是指社会公权力主体制定的不具强制拘束力的行为规范,如公立高等院校学生行为规范,行业协会规章、村规民约等等.同硬法治理一样,软法治理也涉及对相对人权益的处分,存在权力滥用的可能,因而软法治理也必然要面临对权力的监督和对权利的救济问题.软法治理下的相对人是否可以将纠纷诉诸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硬法救济机制,还是只能在软法自治体系内寻求救济,关乎相对人的切身权益,但这一问题在学界以及司法实践中远没有形成共识.本文提出,并非所有软法治理之下的纠纷都可以进入硬法救济机制,为保障软法治理的有效性,在划定软法救济机制与硬法救济机制边界时,应当在个案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对相对人法定权益的保护"和"对社会公权力主体自治体系的维系"两个标准;这一划分方法对相关领域"硬法"的制定和实施有着重要的导向意义.  相似文献   

17.
占有保护请求权说到底是物权法上的请求权,物权法上的请求权与侵权责任请求权在未来民法典的编排体例上到底是并立、包含还是竞合,直接决定了占有保护请求权的设计和适用.以统一救济模式的侵权责任法的设计体例为依托,构建统一救济模式的占有保护请求权,将对占有的物权法保护和侵权法保护统一于侵权责任法中.  相似文献   

18.
抽象行政不作为是一种违法行为,由于其作用的对象广泛,比具体行政不作为更具有危害性,应将抽象行政不作为纳入行政侵权行为的范畴,并对其进行救济。政府部门要定期进行法规清理,要赋予公民起诉权,使得法院能够对抽象行政不作为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9.
其他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执法活动中的重要依据.但长期以来,少有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和调整,因此在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既侵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损害了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威,还扰乱了行政管理秩序,对其进行规范和制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20.
对行政不作为违法行为应给予司法救济,已得到了普遍的承认。但由于理论研究的浅薄和司法审判中的不重视,使得这一类案件的救济存在许多弊端与不足,特别是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判决形式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规则。鉴于此,可通过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做法,并结合我国司法体制的特点,对行政不作为违法案件应用履行判决、确认判决、驳回请求判决和赔偿判决,以形成全面可行的司法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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