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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31 毫秒
1.
在突发传染病的应急管理中,疫情信息披露机制对疫情防控的效果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疫情信息披露的理想机制应符合准确性、及时性、必要性的要求。然而通过现行法律法规的梳理,发现我国疫情信息披露机制存在着不明疫情信息披露缺乏可操作性规定、疫情信息披露主体规定不一、疫情信息披露内容亟须细化、疫情信息披露时限不明的弊病。另外,我国采取层级化的上报机制,同时,对传染病形成科学认识需要一个过程,这些都导致疫情信息披露机制受阻。《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上述问题作出了一定回应,但仍有改进的空间。因此,应当构建层级化的疫情信息披露机制,分类疫情信息、明确披露内容和时限,建立疫情信息披露的社会参与机制,更好地为传染病疫情防控提供信息保障。  相似文献   

2.
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治是我国面临的一次大考,也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的考验。以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为基点,从立法和执法两个层面分析我国在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对中实施强制措施法律问题的弊端和不足。提出健全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治法律体系,界定实施强制措施的条件,明确强制措施执行主体职责及权限,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严格程序等针对性建议,为完善我国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治法律体系,推进疫情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均无授权哪个部门制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国家制度的授权条款,而《卫生部关于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只是以“卫办发[2006]79号”的文件形式颁发,存在一定的合法性隐患。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该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必须对社会、对各有关部门做出事件的基本描述,并重点提出注意和警醒的信息,对于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来说,也就必然涉及到疫情信息的披露,故不能认为“地级市政府不是法定的发布疫情信息的义务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配套文件,就疫情事件的信息披露、预警信息发布的规定,概念不清、互不协调、授权混乱。应统一授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的“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以及“传染病预警”“相应级别的(突发事件)警报”的发布主体。  相似文献   

4.
《新天地》2015,(3):47
北京读者李荪:我是一位70岁的退休教师,近日有低热咳嗽的症状,前两天听说北京报告一起麻疹暴发疫情,由此在北京居民中引发了热议,我也心有余悸。请问我的病情是否与麻疹有关呢?麻疹是一种什么样的疾病?是通过什么传播的?严重者是否有危险?如何预防?专家解答:麻疹是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这种疾  相似文献   

5.
在人类发展史上,各种重大传染病疫情层出不穷,考验着人类社会的防范能力和合作机制.重大传染病疫情对人类社会造成了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危害人类健康并阻碍人类社会正常发展;另一方面也促使人类反思自身活动和行为,推动人类社会加强合作以应对危机.在防范和抗击各种传染病疫情的过程中,人类社会必须团结一致,形成命运共同体,共同防范和...  相似文献   

6.
《源流》2020,(2):20-20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连州市的一群专家纷纷涌向疫情防控第一线,用实际行动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莫文庆就是其中一个。“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救死扶伤是我们的初心,守护健康是我们的使命,作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责无旁贷……”  相似文献   

7.
《可乐》2012,(8):48-48
仰望蔚蓝的天空,飞翔着五彩斑斓的鱼儿,你没有出现幻觉,也没有看花眼啦,这就是旗鱼的世界!  相似文献   

8.
休闲娱乐岛     
“这里的自然条件好吗?”旅游者问当地居民。 “好极了!”居民说,“告诉您,当我初到这里时,一个字也不会说,嘴里一颗牙都没有,甚至连爬行都没有力气。可现在,您看,我成了一个多么健壮的人。” “啊!真不可思议!”旅游者惊呼,“您到这个城市很久了吗?” “我就是在这里出生的。”  相似文献   

9.
重大突发疫情决策科学化就是在尊重专家专业知识和权威基础上作决策。重大突发疫情的决策民主化是在充分发扬现实民主和网络民主的基础上作出决策,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大突发疫情决策公开化是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基础上作出公开决策。重大突发疫情再次凸显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具有必要性、紧迫性。重大突发疫情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密不可分,互相促进。失去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的重大突发疫情决策,会对社会产生极为深远的消极影响。建立及时有效、有针对性的重大突发疫情决策机制,适时推进法治建设,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相似文献   

10.
当前,全世界正遭受着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传染病疫情的侵害。目前提高城市的适灾韧性是规划者们所需要考虑的重要方面,此次疫情就是对我国城市适灾韧性的考验。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的韧性观察,可以为城市未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经验借鉴。适灾韧性理念下城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做到:灾前建立体系,多样防灾;灾中完善方案,快速抗灾;灾后总结经验教训,修复提升。  相似文献   

11.
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依法从严从快惩治可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司法机关办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应严格区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界限,应准确理解和把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要准确认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主体范围、行为及因果关系,并处理好法条竞合和牵连数罪等问题,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原则,避免法律政策把握粗放化、简单化。  相似文献   

12.
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现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在运行中暴露出组织领导、监测预警、信息公布、物资储备等方面的不足。文章通过对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立法现状的梳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中暴露的不足,比较国外成熟法律和管理模式,从传染病防治和应急体制机制、传染病分级、监测系统与信息公开、应急储备系统、应急措施与公民权利保障等方面,提出完善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体系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当前,各种新发与再现传染病不断出现,日渐成为国际社会及各国政府面对的严峻挑战。公共性是疫情问题的内在本质特性,医学防治和社会防控是疫情防控的两条基本路径。但由于新发传染病大多是病毒引起的,仅仅依靠医学防治难以阻止其发生和扩散,所以需要社会防控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在此次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行动中,暴露出我国应对突发疫情的社会防控能力存在不足。因此,建议推进社会防控系统的建设,以建立起完善有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更好地应对疫情。  相似文献   

14.
现行刑法没有规定"传播传染病罪",给目前SARS的防治带来一些法律上的障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5月15日颁布了<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其中第一条规定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通过对现行刑法中危害公共卫生罪及"两高"司法解释的深入分析,认为应该在刑法中确立"传播传染病罪",并对该罪名的刑事立法问题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这两部书,有两个共同致命之处:一遵从根本没有的“诗无达诂”的谬说。依马列主义原则,事物是可知的,信“诗无达诂”,就是说诗不可知了!二坚持“凡是”,“凡是”就是教条,教条当然也就是违反马列主义原则了!  相似文献   

16.
随着新冠病毒的肆虐和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涌现,刑法中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在司法实践中被激活.从犯罪学视角对2020年的55例典型案件进行实证分析可以看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背后存在着个人和社会两方面原因.应当从社会治理、心理预防、治安预防和法律规制四个层面入手,构建"四位一体"的预防和治理体系,降低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的发案率,为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7.
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特殊时期,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重新激活,对刑法第330条第1款的修订有其正当性基础,也是现实的迫切需要,更有利于规制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行为,有效惩治和预防犯罪。从客观方面来看,妨害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的防治也可构成该罪。从犯罪主观方面来看,该罪应界定为故意犯罪,这可以从刑法总则对过失的界定以及该罪的罪状表述推断出来。对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认定,从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方面,其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可以明显区别开来;对于该罪的刑事处罚,要考虑的是结果与具体危险可以适用同一法定刑,而且在目前疫情情况下可以从严处罚。  相似文献   

18.
岁末年初,本应是举国欢乐、阖家幸福的祥和景象,怎知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传统春节的热闹气氛戛然而止。全国人民在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不分职业、不论身份,积极投身抗疫第一线,打响了这种没有硝烟的战争。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我们,在这场疫情面前该做些什么?1.统一思想,扛起防控责任。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听党指挥,"主动作为",从严履行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服从命令、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疫情防控中守初心、担使命。  相似文献   

19.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控制过程中,各地采取的人员流动限制包括个体隔离、疫点和疫区的封锁、非疫区的人员流动限制等。人员流动限制不仅有力防止了疫情扩散,还使得国家和部分地方政府公信力提升、各行业互联网应用水平提高、部分职业声誉提升和家庭成员交流沟通机会增加,但也存在增加疫情控制管理成本、加大民众心理压力、影响家庭日常生活、易引发社会冲突、妨碍社会经济发展等不利影响。本次疫情防控中还出现了区域间与区域内管理冲突、非理性流动限制、管控标准不一和后续保障服务不足等问题,建议建立新发传染病疫情控制关口前移、容错纠错、动态决策机制,建立流动限制后相关生活医疗保障和心理关爱机制,加强传染病协同防控能力和提升传染病流动限制智慧化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暴发,凸显出构建传染病疫情“吹哨人”制度的迫切。构建该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完善卫生防控法治体系,有利于传染病早期防控和保护吹哨人权利。构建制度应考虑吹哨人的道德风险、权利和义务,以及现有法律制度的衔接与协调,文章以此提出具体制度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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