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蔡金荣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5(2):113-123
党内法规体系是指全部静态层面上党内法规文本形成的有序系统,解决的是有规可依问题,是党内法治体系的基础和前提.党内法规体系化既是解决当前党内法规建设中一系列问题的关键,也是党内法规建设逐步从自然演进模式向自然演进与理性建构共济模式转变的体现.关于党内法规体系化的既有探索存在整体覆盖面不全和板块交叉重叠的共性不足.以党章为统帅,党的领导法规和党的建设法规为主干,党领导国家机构法规、党领导社会组织法规和组织类法规、行为类法规、监督执纪类法规为单元的板块结构,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解决上述不足. 相似文献
2.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6):47-52
党内法规制度是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党内法规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当代中国的治理事实。价值一致性、政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传统为党内法规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正当性、合理性和法理的理论支持。就国家治理现代化而言,党内法规制度发挥着政治保障、制度整合、提升参与者素质、完善治理能力等功能。信息汇聚机制、过程实施机制和适应性调适机制是党内法规制度实现治理功能的具体方式。党内法规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治理现代化普遍要求在中国国家治理模式中的特殊表现。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出发,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既是国家发展的时代要求,也是中华民族复兴历程中的历史任务。 相似文献
3.
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实践证明,通往现代化的道路具有多元性、过程具有动态性,不同的现代化道路需要依托不同的理论范式。西方的现代化实践证明,其理论范式在价值导向、前提假定、理论逻辑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缺陷,而域观范式的现代化理论是以经济理性、制度文化和技术距离为底层逻辑,以要素禀赋、能力结构、产业基础、区位特征、市场状况和制度创新为域境条件。基于域观范式的现代化理论逻辑是对多元世界本体和异质性经济体价值认知的回归,是对西方现代化理论范式的超越。从域观范式现代化理论出发,经济理性、制度文化和技术距离从质性层面规定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个性,域境条件设定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现实必然性。历史实践证明,基于域观范式的现代化理论不仅具有投射发展历程的现实解释力,更具有对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未来实践的指导力。 相似文献
4.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18,(1):25-28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自《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颁布以来,党不断探索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科学分类,现今必须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新论断,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并以目标任务的统一性、法规制度的完整性、党内法规的协调性和法规配套制度的完备性作为标准,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化的基本框架。 相似文献
5.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1)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提出给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带来了挑战。通过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概念和基本构成的阐述,剖析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间的内在关联。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自身的缺陷逐步显现,如何科学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成为研究中的重点问题。基于此,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契机,分别从制度与执行能力两个方面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一条可行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6.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
党内法规研究是一门新兴的学问,结合党的建设和国家建设过程,对"什么是党内法规"这一"元问题"进行回答是党内法规研究的起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一个系统性概念,从党章开始,它衍生出了党纪、党规、党内法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和党内法治体系等诸多概念。在党内法治和国家法治构建过程中,"党组织的结构""党组织的功能"和"党内法规制度"三者形成了良性的互动关系模式,清晰描述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成长逻辑。因而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科学化建构中需要同时关注其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内涵,并在国家法治相关制度成长中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7.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9,(2):52-57
党内法规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与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之间的协同适用程度,是决定法治国家与法治政府建设进度的重要指标。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体系存在对应关系,但重要问题还是在于两者之间的衔接与协调。其中衔接包括主体限缩后的衔接与监督处理措施上的衔接;协调则存在于同类情况不同表述方面的协调以及同一问题相关规定方面的协调。在此基础上,需要确定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衔接与协调的映射关系,注重协调目标趋同而非盲目求同,以制度创新解决特别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与协调。 相似文献
8.
吴欢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1):57-63
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的中国式行政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必须将其置于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范式下进行理解和把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总范式引领下,中国式行政法治现代化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与实践创新成果高度彰显。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的中国式行政法治现代化推进历程及其显著特色,鲜明地折射出国家治理现代化总范式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同时创新和拓展着中国式行政法治现代化的实践样态与理论空间。 相似文献
9.
李虎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5-9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体现了党中央在理论上同现代政治学理论前沿相结合,强调了在政府之外的社会、人民的主体地位,表明党对制度建设、"顶层设计建设"的高度重视,是党在执政理念上的巨大飞跃。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也进一步为发展党内民主开拓了广阔的空间。本文旨在通过论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发展党内民主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而描绘在推进两者发展中存在的一些规律性问题。 相似文献
10.
徐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2023,(4):5-13
唯物史观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方法论指导,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哲学解读范式。从现实的人的现实历史出发,要求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人、自然与社会的和谐统一三个维度,批判性地反思中国式现代化,深刻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本历史逻辑与和平发展的推进路径。从外在性看,中国式现代化是世界现代化历史任务的接续;从内在性看,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华民族的历史选择;从价值性看,中国式现代化符合中国人民的愿望和要求。社会生产发展、人民生活富裕、自然生态良好的三位一体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也是世界现代化发展的前景。 相似文献
11.
党内法规的溢出效力是党内法规超越管党治党的传统界限,而能够调整国家事务、社会事务,规范非党组织与党外人士的一种约束力。党建的“必需”理论、党的领导权理论、党政合作理论从不同的角度证成了党内法规溢出效力的正当性,也为厘清党内法规溢出效力的边界提供了理论指导。党内法规溢出效力表现相当复杂,但在长期的法治实践中,实际上形成了AX型、AY型、BX型、BY型。为了充分发挥上述类型的指引、塑造、评价功能,应重点明确其内涵特征,并从中梳理出党内法规溢出边界的判断基准,即AX型的“必需”基准、AY型的党政共治基准、BX型的政治判断基准、BY型的直接管理基准。 相似文献
12.
党内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特色所在与优势所在,但学术界与实务界对党内法规的研究及认识还不够深入,许多人理所当然地认为:党内法规是“法”,但只是软法;党内法规是治党之“法”,但不是治国之“法”;党内法规严于国法,但效力低于国法;党内法规是执规依据,但不是执法依据。上述观点似是而非,影响很大,有必要对之进行澄清。 相似文献
13.
季卫兵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1):9-15
历史主动是中国共产党人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经过长期奋斗积淀形成的重要价值追求和强大精神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的艰辛历程与伟大成就,生动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历史主动。以历史主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价值逻辑、历史逻辑、现实逻辑的高度统一性,其主要内核是以探寻演进规律为导向的理论主动、以把握发展大势为前提的战略主动、以发挥主体作用为特征的精神主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应当进一步增强历史主动,通过高扬理想信念、掌握行动要领、提升行动效能、根植人民群众和勇于自我革命,牢牢把握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主动,进而不断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历史伟业。 相似文献
14.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结构耦合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就目前而言,党规国法的衔接协调还不够充分,需要进一步强化二者的耦合。基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提出的法治对破解社会发展问题具有重要依托作用的论述,应当从“党内法治”视角思考党规国法衔接协调的路径,即在强化党章结构耦合机制的基础上实现党规自我优化,并通过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和构建党内法规备案审查联动机制促进党规的自我发展、自我审查,以更好实现党规国法的衔接协调。 相似文献
15.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在新时代十年,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其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对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创新成果进行了科学总结,深刻阐明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特征、中国特色、本质要求,构建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框架,指明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目标任务和战略路径,蕴含着继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探讨、厘清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逻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6.
周航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4(1):27-35
将党内法规纳入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当下,党内法规不仅是管党治党的利器,还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党内法规尤其是中央党内法规推进宪法实施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通过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进而促进宪法实施,部分党内法规对国家法律的出台和完善具有先导性作用。党内法规推进宪法实施的方式包括在党内法规中直接规定宪法内容和间接体现宪法内容两种,并呈现出集中于宪法序言和总纲、积极实施和消极实施并存以及以义务性规定为主等特征。今后,为了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在宪法实施上的作用,应当明确党内法规实施宪法的范围与限度,提升党内法规的立规质量,注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衔接与协调,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合宪性审查。 相似文献
17.
在新时代新征程建设法治中国和美丽中国的宏阔背景下,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对于走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基础性保障功能和战略性支撑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彰显了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相结合的生态良法善治,蕴含了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和谐发展价值追求,创造了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和法治文明珠联璧合效应的人类生态法治文明新形态。用法治来引领、规范和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其总目标和总抓手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框架下构建充分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完备法治规范体系、高效法治实施体系、严密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法治保障体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之法治体系构建是一个艰巨的系统工程,目前虽已取得显著成就,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诸如生态环境立法的体系性、完备性不足,且与宪法和其他部门法以及党内生态文明法规之间的协调性不够;生态环境执法体系尚未达到良性高效的建设目标,生态环境司法体系尚未真正形成理性系统的“绿色司法”制度体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中央督察与省级督察两级工作衔接机制不畅、国家监督... 相似文献
18.
夏柱智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2):1-11+111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国家的现代化,也是追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建立在小农体系基础之上,具有中国特色的“渐进城镇化”秩序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体现领域之一,也即当前农民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的城镇化恰恰是中国城镇化的制度优势,而非独特的中国问题。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快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同时,不断调整完善城乡关系,形成了以小农户为主体的、有制度保障的小农体系,其最新体现就是乡村振兴战略及其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小农体系的稳定深刻影响了农民流动的逻辑,形成中国特色的“渐进城镇化”秩序,表现为诸多具有过渡性特征的机制:农民家庭收入的“半工半耕”、居住格局的“城乡双栖”和身份认同的“亦城亦乡”。从实践来看,特别需要警惕政府主导推动的激进城镇化,通过资本下乡和土地流转人为地加速推动农民进城,消解小农体系。 相似文献
19.
20.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6):127-134
以十八大前后党内法规执行活动为线索,分析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执行的创新,以及在此过程中呈现出的新理念,如改变重立不重行、增强党内法规权威、强化各级党委和纪委的执行责任与意愿、坚持全链条协同推进等,从一个侧面了解中国共产党探索党的建设规律的进程以及所做的创新,从而深化中国共产党党建思想研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