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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编辑同志:我出生未满月,生父就因犯罪判刑入狱。后来,生母改嫁,我靠继父抚养长大成人。现在,我的生父年老体弱,无生活来源,要求我赡养他。请问,我履行了赡养继父的义务,还有赡养生父的义务吗?家旺家旺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40年前,我父母因病先后去世,由我承担起扶养弟弟妹妹的责任。如今,弟弟是政府机关的公务员,妹妹是教师,而我年近花甲,依然独身,且体弱多病,生活难以维持。请问:我可以要求弟弟妹妹扶养吗?安守田安守田同志:我国新《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可见,在一定的条件下,兄、姐有扶养弟、妹的义务,弟、妹也有扶养兄、姐的义务。弟、…  相似文献   

3.
当前,一些人给赡养也打上了“经济”的烙印,在赡养、抚养、继承上搞对等,在权利和义务上搞平衡。认为不继承遗产可以不赡养父母,父母对自己尽的抚养义务少,可以少尽赡养义务。赡养人之间有协议,可以按协议不履行赡养义务……殊不知,赡养是一种法定义务,不是法定的权利,是无条件的、是不可斤斤计较的、是不可放弃的……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我年逾七十,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唯一的女儿想尽赡养义务,可钱都由女婿掌管,他不肯拿钱。请问可否将女婿告上法庭?爱海爱海同志:赡养是指幼辈对长辈承担供养责任。《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你与你女婿的关系是一种姻亲关系,即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具有这种姻亲关系的翁婿之间是不存在赡养关系的,你女婿对你是没有赡养义务的。但按《中华人民…  相似文献   

5.
德文 《老年人》2007,(9):51-51
问:我与老伴再婚时,各自都有儿女。她的儿子当时才6岁,之后由我抚养长大。现在我老了,我想要儿女们分担对我的赡养义务。请问:我有亲生子女.继子还对我负有赡养义务吗? 答:我国《婚姻法》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6.
《老年世界》2011,(23):9-9
编辑同志: 我出生后,父母因重男轻女的思想将我丢弃在一家医院门口,后来警察将我送到了当地的民政部门。我七岁的时候,一对夫妇通过民政部门收养了我。现在我已经大学毕业,并找到一份收入很高的工作。前不久,我的生父母找到我,要求我尽赡养义务。在遭到我拒绝后,他们将我告上了法院。他们的理由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一项法定义务,请问,他们的说法正确吗?  相似文献   

7.
叶和礼  王丽娜 《老年人》2005,(11):43-43
问:我是一个农民,患有严重的风湿病,已失去劳动能力。我要求儿子给生活费,儿子却以我还不满60岁为由拒绝。请问:父母不满60岁,儿女就可以不赡养吗?陈大山答: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  相似文献   

8.
编辑同志:我村王某不尽赡养义务,致使其年近八十的父亲生前欠下村卫生所8000多元医药费。其父死后,遗有少量家具、衣物,王某以不继承父亲的遗产为由,拒绝偿付他父亲欠下的医药费,请问他的理由成立吗?德永德永同志:王某的理由不能成立。“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  相似文献   

9.
孝敬双亲“三要”阳精华培养人们良好的家庭伦理道德,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我认为,热爱父母,孝敬双亲,一要从道义上"赡养",二要从情感上"敬重",三要从是非上"诤谏"。赡养,是孝敬的基本内容。社会赋予子女责无旁贷的义务是,从物质上保障父母安度晚年,使他们...  相似文献   

10.
编辑同志:我和老伴都是退休工人,靠每月几百元的退休金生活,经济并不宽裕。我的儿子、儿媳才三十出头,因单位效益不好,前年都下了岗。他们下岗后,住在我这里吃喝不说,还整天呆在麻将馆打牌混日子,甚至提出要我们负担孙子的生活和读书费用。请问我有这个义务吗?梁东梁东同志:我国《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可见,祖辈对孙辈有抚养的义务。但履行这一义务有三个前提条件:一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二是孙子女、外孙子女尚未成年;三是孙…  相似文献   

11.
编辑同志:王曾染上偷盗和吸毒恶习,几进拘留所和戒毒所,给其父添尽了麻烦,丢尽了脸面。其父一气之下,声明与王断绝父子关系。现王父年高体弱,失去了劳动能力,要求开店铺做生意的王赡养。请问王还有赡养父亲的义务吗?顺利顺利同志:父母与子女间这种自然的血缘关系只能因死亡而终止,不能人为地加以消除,所以任何脱离自然血缘关系的声明或双方自行签订的协议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是违背客观事实的。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种基于自然血缘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似文献   

12.
《老年人》2004,(12)
问:我在外地工作,母亲一人在家乡独居。我与母亲的邻居达成协议,我的两间房子给邻居居住,由邻居代替我履行对母亲的赡养义务,照料母亲的生活起居。请问这样的赡养协议是否有效?天晓答:应该说,尽赡养义务与照顾饮食起居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赡养义务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是不可转让,也是别人不能代替的。但是,像你因种种原由,把照顾母亲饮食起居的事情委托给他人做,并采取补偿的办法与他人达成协议,这实际是一种有偿服务协议。这种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又征得了你母亲的同意…  相似文献   

13.
我儿子前不久不幸出车祸身亡。儿子未婚,大学毕业后一直同父母生活。他生前做生意时,向朋友丁某借款2.8万元。如今,丁某拿着儿子生前出具的借条来找我说,儿子欠的债应由父母偿还。请问:我是否有义务替儿子偿还债务?  相似文献   

14.
赡养协议怎样才有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编辑同志:在乡下常有多子女达成的分养父、母或轮流赡养父母或均摊赡养费用的协议,这类协议有效吗?如发生纠纷,应如何处理?巡天巡天同志:赡养是晚辈对长辈承担的供养责任,由法律确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而且这种赡养扶助义务是全方位的,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内容。多子女达成的赡养父母的协议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应视情况考虑以下因素:(1)看是否征得父、母的同意。赡养扶助是针对父母的,父母是权利人,子女达成的赡养扶助协议,必须征求父母的意见,取得父母的认可。(2)看是否有利和方便于父母…  相似文献   

15.
陈宏宇 《老年世界》2014,(19):27-27
我下岗了,不敢和妻子说,因为我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我们和父母一起住在只有40平方米的小屋里,父母年老多病,妻也有很严重的风湿,儿子正在上高三。我还是每天按时上班,坐同一班公车,只是不再是四站地,而是两站地,也由原来的坐办公室变成了到建筑队当小工。这是一件苦差,就是对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也是一件很吃力的活,更何况是已经四十多岁的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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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有两男一女,二儿子对要他承担的赡养费数额有意见,虽然赡养费还是给了,但他不再回家看望我,为此我感到非常痛苦。请问我可以要求法院强制让二儿子回家看望我吗?顺达顺达同志:我国《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不仅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还应包括精神上的慰藉。在现实生活中,做子女的往往重视满足老人物质生活方面的需要,忽略老人精神生活方面的要求,这是不对的。所谓精神慰藉,主要指探望、陪伴被赡养人,同被赡养人交流思想感情,享受天伦之乐等等。子女对父母进行精…  相似文献   

17.
兄妹七人从小目睹了父母对祖父母的种种虐待和不孝,长大后他们自动承担了赡养祖父母的义务,然而让他们失望的是,直到祖父母去世,父母没有出现丝毫被感化的迹象。2003年初,年近八旬的父母因生活拮据,要求七个儿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七兄妹声称"即使每个月10块钱的赡养费也不愿意出",甘愿被告上法庭。这样的局面,是无奈还是无情  相似文献   

18.
又一个清明到了,这是父亲走后第四个清明,母亲走后第二个清明。昨天,弟弟来电,说他们清明那天到父母坟上烧纸祭奠了,还代我给父母烧了纸。这让我陡升伤感。关山迢迢,我不能前往,在父母坟前亲自磕头跪拜,焚香烧纸,心中很不是滋味。虽然那天晚上我也到马路边上,为父母烧了纸,也难以免俗地寄了些纸钱,但心里还是惭愧着,这里毕竟不是家乡,  相似文献   

19.
明辉 《老年人》2003,(9):39-39
编辑同志:我有两个儿子,都已成家。大儿子坚持要我住到他家才肯赡养我,可我只愿意同小儿子住在一起。在亲友的调解下,我与大儿子达成了“一次性给我粮食500斤、现金200元,今后不再负责我的赡养问题”的协议。如今5年过去了,我的身体越来越差,看病吃药的花费很大。请问我还可以要求大儿子为我支付一部分医药费吗?刘翁刘翁同志:你大儿子5年前与你达成的一次性赡养协议是无效的。我国《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相似文献   

20.
编辑同志:我是年近七旬的农村妇女,丈夫去世后,又与丧偶多年且无子女的刘老汉结了婚。但刘老汉年迈体弱,收入微薄,我俩生活十分困难。于是,我要求亲生儿女赡养,他们以我再婚后有人扶养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请问:再婚后能否要求子女赡养吴来娣吴来娣同志:您可以要求子女赡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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