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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从不同的角度对国际商事仲裁中重新仲裁制度进行论述,重新仲裁已经为一些国家的国内立法、司法判例和示范法所承认,但是在我国重新仲裁尚不为人们所熟悉,急需促进我国重新仲裁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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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制度对法官释明的规定散见于位阶较低的司法解释、内部规定之中,既无体系,亦无约束性措施。消极释明或过度释明均属法官释明的滥用,实为程序性违法。“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1]。在民事诉讼中引入程序性制裁理论,以司法审查权力制约法官释明权,可为因法官违法释明受损的当事人提供有效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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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国际贸易的繁荣和国际商事交易的日趋复杂化,传统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对于仲裁实践中大量出现的第三人问题已难以有效应对。国际商事仲裁第三人制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并得到越来越多关注。本文从理论上论证了国际商事仲裁第三人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并结合有关国家在仲裁实践中对第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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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我国经济仲裁中当事人不信任仲裁庭的现象着手,着手分析造成商事仲裁不能顺利进行的现实社会原因,进而探究我国社会信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当前我国社会信用现状的深层次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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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各国对仲裁及可仲裁性问题的认识发生了很大变化,总体趋势是:各国对可仲裁事项持较为宽松的态度,某些传统上被认为涉及公共政策或公共利益而不能仲裁的争议事项,现在已经在许多国家可以通过仲裁得到解决或正在向可仲裁的方向演变。本文分别从知识产权、破产等问题入手展现国际上对可仲裁事项的发展趋势,同时指出我国的有关规定,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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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据失权制度刚刚建立,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我国应当在给予当事人平等充分程序保障的功能目标下完善举证时限制度,建立答辩失权制度、完善证据交换制度及法官释明权制度,保障证据失权制度的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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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主义取向的民事诉讼改革把诉讼中的权利与责任还给了当事人,但由于当事人意思能力的差异而使得诉讼结果难以公正,因此法官的释明权成为必要。释明权并不违反平等原则,相反,他能够实现实质上的平等。诉讼应该充分尊重客观真实,释明权应该区分针对诉讼请求的阐明和针对事实、证据的阐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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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审查方式之中,存在着效率和公正两种价值的取舍问题。面对冲突并且必须同时存在的两个价值,最优的解决方法就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满足被救济者价值追求,让追求效率者得效率,让追求公正者得公正。这种解决方法也有充分的依据和巨大的价值。通过对英国和美国法律实践的借鉴比较,美国出现的当事人通过仲裁协议扩张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范围的方式,是意思自治运用于确定司法审查范围的最好方式,但是也要进行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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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号在彰显商事主体独立地位的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这种作用必须通过商主体所享有的商号权予以保障。因此,关于商号权的问题成为了法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并且其牵涉多个部门法律。在本文中,笔者首先对商号和商号权进行了概述,之后通过对商号权性质的分析把握其内涵,然后介绍我国商号权的保护现状并分析其不足,最后介绍国外对商号权的法律保护模式并探讨我国宜采取的模式及要解决和协调的一些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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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记的效力是商事登记制度的核心。在实践中难以避免的存在登记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但我国法律对商事登记中存在的不实登记的效力问题并未加以规定。由于此种立法缺失,导致现实中相关纠纷频频出现,本文从其他国家关于不实登记效力的相关规定入手,从我国立法现状出发,试提出相关的立法完善之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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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商务部数据显示,近年,台湾与大陆经贸依存度日增,两岸经贸互助关系对台湾、大陆未来经济动向有均有着重要影响,台资企业到大陆建厂,大陆企业向台湾投资是挡不住的趋势。大陆和台湾、港澳之间经济交往的发展,已显现出经济融合、一体化的趋势。然而,近年来在商事领域中,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等现象屡见不鲜,双方合作商事诚信缺失问题已成为推进两岸商事持续稳定发展的重点之一。这一问题必然导致海峡两岸当事人之间商事纠纷的不断发生,因而寻求正确途径、采取正确手段以解决这些纠纷,已成为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界和商界共同关注与重视的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两岸仲裁制度的探讨与比较,为两岸今后商事活动中诚信体系的构建找到相应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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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记是有关商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变动的法律行为,是商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是影响市场经济和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的规则.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正处于不断的发展完善中,本文从商事登记的立法目的和应有价值的角度出发,试讨论我国相关法律的缺陷和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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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确立撤销涉外仲裁裁决裁定的上诉制度。 对于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我国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确立了报告制度,从法院系统建立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报告制度,一方面表明了司法实务中对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慎重,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我国撤销涉外仲裁裁决制度本身的不成熟。 建立撤销涉外仲裁裁决裁定的上诉制度, 对于维护程序正义,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以及仲裁制度的发展具有深刻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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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事账簿中,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比较严重。在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及体制背景下由于会计造假的低廉成本与高额收益因而导致了会计造假行为的膨胀。本文基于此事实,首先阐述了商事账簿的相关事项,再从法律、制度的角度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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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失效情形并无明确规定,但从其条文内容可见仲裁协议的失效的身影。学界一般认为我国仲裁协议失效的情形主要表现为当、事人合意放弃仲裁协议、仲裁裁决得到履行或者强制执行、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附期限的仲裁协议因期限届满而失效四种情形。笔者认为,其中第二、三两种情形并不能导致仲裁协议失效。我国对默示放弃仲裁协议在立法上有所冲突,应以《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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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采用了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然而民法与商法既有密切联系的一面,也有异质的一面,所谓民商合一并非简单地将商事法律规范并入民法,也非用统一的裁判尺度裁定民事案件和商事案件,而是在承认商事关系特殊性的基础上对民事法律和商事法律进行统一的整合。我国民法典没有关于民事关系、商事关系的判断标准的规定,应当予以明确。关于欺诈、显失公平、违约金的调整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在司法适用中应当区别民事关系和商事关系而不同对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