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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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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这是罪刑法定主义在我国刑法中最完整的体现,同时它也是我国1997年刑法修订中确立的三大基本原则之一。它废除了沿用18年之久的类推制度。这对于切实保障公民的人权,完善民主与法制,开辟刑法发展的新时代,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2.
罪刑法定从一种学说到一项基本刑事法律原则,几百年的历史演进完整地揭示出它的根本内涵。但是,由于罪刑法定原则迟迟才进入我国刑事法律规范,对该项原则理解和适用就缺失了严谨性和统一性,以致在一些个案中混淆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法律的权威性构成了严重威胁。  相似文献   

3.
在最初意义上,罪刑法定之"法"仅指刑法。然而,为适应急速变化的社会,同时兼顾刑法的稳定性,当代立法者通过空白罪状和参见罪状的方式,将越来越多的非刑事法律引入刑法领域。因此,当代意义上的罪刑法定之"法"也包含了在刑法具体法条指引下而适用的非刑事法律。  相似文献   

4.
大陆与澳门两地的罪刑法定原则在历史演进、具体表述以及对待溯及力、习惯法、刑法的解释、明确性问题上存在区别。通过二者的对比,可以丰富我们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更好地促进刑法理论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刑法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这对于加强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促进法治国家的实现无疑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然而,由于受传统法律文化、社会历史条件以及立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现行刑法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规范并非尽善尽美.为此,有必要从罪刑法定的基本法理、价值取向诸视角,对罪刑法定原则存在的内在冲突加以阐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其冲突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第三条前段规定的“积极意义上的罪刑法定原则”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在精神,仍然体现了传统的国家本位的思想;在司法实践中不能够而且也不应当“有罪必罚”,法律缺憾的客观存在要求司法者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刑事政策中的“事实上的非犯罪化”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的展开,更是对“积极罪刑法定”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基于以上三方面原因,可以得出结论:刑法对“积极罪刑法定”的规定是不合适的。  相似文献   

7.
罪刑法定,是现代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本文试图从理论法学的层面探讨罪刑法定思想产生、形成、发展直至成熟的曲折历程,剖析理性主义和功利主义这两种价值理念对罪刑法定思想的重大影响,从法的价值论这一独特视角揭示罪刑法定思想的丰富内涵和价值趋向.  相似文献   

8.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是现代社会法制文明的标志,充分体现了保障公民权利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9.
罪刑法定主义在中国古代刑法中的缺位使得罪刑关系极其不稳定,致使古代刑法仅仅具有工具性价值而没有独立价值。罪刑法定主义的阙如导致重视刑罚种类、实施方式和效果,轻视定罪在刑法中的作用。由于古代刑法的身份性使其容易受到宗法、伦理等法外因素左右,导致不稳定的罪刑关系。罪刑关系呈现出较为独特的构造,报应观和礼法思想同时影响着刑罚权的行使,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共存关系,而是在共存的同时存在对抗和博弈。  相似文献   

10.


  摘要:  时至今日,罪刑法定原则已经从绝对转向相对、从理论原则转向司法原则。这一转变体现了有利于被告人的精神,进一步增加了该原则的出罪功能。与之相适应,罪刑法定派生原则的功能也应随之转变。首先,不应一概排斥习惯法;鉴于习惯法出罪去刑功能上的特性,还应当将习惯法纳入刑法渊源之列。其次,类推解释也不应一概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应当允许;同样,在扩张解释与限制解释上也应作有利于和不利于被告人之分,并区别对待。最后,在刑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上,不应一律赋予其溯及力,并且应当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刑法解释溯及既往。  相似文献   

11.
我国职务犯罪立法是我国刑事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刑事立法的科学性角度和我国刑事立法的现实状况来看,我们认为我国刑事立法应当努力追求整个立法"严而不厉".特别是就职务犯罪立法而言.更应以此为立法指导精神.  相似文献   

12.
罪刑法定原则虽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没有引起任何异议,但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司法实践中,罪刑法定原则还远远没能彻底贯彻.  相似文献   

13.
论罪刑法定原则的人性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性是哲学的基础,也是一切人文科学,包括法学的理论根基,随着刑法学理论的进一步深入发展,罪刑法定原则研究的触须必然要伸向具有终极意义的人性问题。人性有恶的一面,权力也是一种必要的恶,故要对司法权加以限制;人性又有善的一面,因此,人是目的(康德语),应当尊重人所享有的尊严,保障无罪人的生命、自由、财产等权利不受侵犯。这两个方面的统一生长出了罪刑法定的基本精神,即对司法权的限制与对人权的保障,构成了罪刑法定的人性基础。  相似文献   

14.
罪刑法定是产生于西方的刑法原则.古代中国是否存在罪刑法定,学界存在长期争议,这需借助西方法律知识加以把握,更需以理解、尊重古代法律文化的心态进行解读.罪刑法定思想及其实践在我国争鸣时期萌生后,对唐、清等各个朝代的法制产生了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15.
和谐社会之构建离不开罪刑法定原则,二者之间的内在同一性决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在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功能。只有克服制约罪刑法定原则实施的因素,使罪刑法定原则成为现实的法治,和谐社会才能得以最终实现。  相似文献   

16.
新刑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三项基本原则之首。本文从该原则的主要内容和法学界对其认识的变化入手,分析由此引起的对于新刑法相关的系统性影响,提出应全面认识和理解新刑法第三条  相似文献   

17.
罪刑法定原则与人权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的价值是刑法理论的深层次问题。文章针对刑法规范的特点 ,强调对刑法的人权保障价值应予充分重视 ;认为尽管罪刑法定原则从产生之初到当代在具体内容上有所嬗变 ,但是其人权保障的意义始终如一 ,罪刑法定原则在当代仍不失其生命力  相似文献   

18.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刑事法治的重要标志。我国刑事法治的实践表明:没有相关的配套制度,罪刑法定的宗旨在实践中就无法实现,所谓罪刑法定也就可能只具有符号意义。要建立起真正的刑事法治,我们必须注重原则以外的制度建设,建立法官能动的刑法适用机制。  相似文献   

19.
当代法解释学原理与罪刑法定主义存在尖锐矛盾,根本在于学理对两个“法律”概念——“法律文本”与“法律意义”的混淆。前者是立法者制定的符号,属于客观范畴;后者是解释者对前者阐发的规范观念,属于主观范畴。法律解释正是使前者向后者转化的过程。罪刑法定之“法”,是指法律文本,而非法律意义。据此,法律解释与罪刑法定的矛盾可得到消解:其一,即便是事后创造性的法律解释,因未变更法律文本,仍符合禁止司法造法和禁止事后法原则;其二,以解释填补法律漏洞,只是新、旧法律意义的更迭,与成文法原则不悖;其三,具有语义模糊性的法律文本,只要公众对其法律意义可达成理性共识,仍符合明确性原则;其四,凡在语义向度上能与公众达成理性共识的扩张解释,均非禁止的类推。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社会情况发生的变化,类推制度已不合时宜,因此,我国新刑法废除了类推制度而采用了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贯彻了依法治国的精神,是我国民主化、法制化在刑法方面的具体体现,是刑法典中最突出的进步。罪刑法定的实行将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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