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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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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耕 《学术论坛》2006,(12):125-130
民间文学艺术通常被视为属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但对其赋予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日渐高涨。第三代人权理论发展产生的自决权、发展权等集体人权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支持,人权保护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奠定了又一正当性基础。  相似文献   

2.
知识产权制度是一国保护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成果的重要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方面发展的哲学分析以及利益衡量理论在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有助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发展与应用。  相似文献   

3.
杨宏 《学术探索》2013,(7):48-50
民间文学艺术随着时代的变迁、历史的沉淀,作为传统文化的精华呈现出巨大的文化价值及市场经济价值,所以对其进行研究也是知识产权领域的热点之一。因其自身特殊的群体性、民族性、延续性等法律特性以及蕴含的丰富的民族认同情感,使得其众多理论观点未达到统一。本文以传承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原则作为支点,探讨其权利主体、权利内容、管理制度以及其派生作品的保护、整理者权利问题。  相似文献   

4.
论民间文学艺术的国际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问题近年来日益凸显,成为知识产权领域关注的热点。尽管发展中国家积极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但是这种努力并没有得到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的认同,民间文学艺术的国际保护体系尚未形成。本文从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概念入手,分析了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现状,进而提出在利益平衡的基础上寻求民间文学艺术的国际保护。  相似文献   

5.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不断凸显,在个人信息人格权基础上明确个人信息财产属性并以此确立个人信息财产制度的观点层出不穷。然而,个人信息具有不同于知识产权客体的特殊属性,劳动财产理论、人格权财产理论以及经济激励理论等信息产权构成理论并不能成为构建个人信息财产制度的基础。产权制度注重个体支配而淡化了个人信息的公共利益属性,不仅难以激发企业的内在驱动力,还限制了信息主体人格自由发展,并由此催生新型不平等关系。个人信息保护应侧重于公共利益考量,涵盖“公共人格属性”和“公共产品属性”两部分,前者为人格属性的升华,后者则为财产属性的本质。公共利益属性内涵下的个人信息保护应以正义原则为指引配置权益,回归法律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正义价值。一方面,法律应当在信息主体人格权益优位保护的前提下确保信息企业无偿且平等地获取个人信息,事前个人信息保护可类比环境治理,以技术规范信息处理方式;另一方面,为修复公众对数字环境之信任,个人信息事后司法救济应采取民主途径,并将信息处理者的制造权益风险与其举证责任相关联。群体性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与信息处理者的信息利用二者并非处于对立面,个人信息的公共利益属性也表明,双方可据之促成共善发展。  相似文献   

6.
民间文学艺术是地域民族群体的社会历史和传统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具有重要的文化传承意义和巨大的经济价值。随着现代文化的侵蚀,加之恶意侵权、传承人减少等原因,民间文学艺术传承发展形势不容乐观。黑龙江民间文化艺术具有浓郁的黑土地理文化特质和特殊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色彩,是黑龙江对外的文化名片。面对立法水平远落后于其他文化大省的事实,立足实际结合现有规定和制度设计,加大以传承人为核心的多方主体权益保护力度,探索适合地方民间文学艺术的综合性保护方式。  相似文献   

7.
石杰琳  庄严 《学术研究》2023,(11):55-62
作为知识密集型业态,大数据产业技术和应用正处于创新突破期,对知识产权保护有天然需求,加之“大数据+在线环境”下知识产权更易受到侵犯,认定更加困难,以致大数据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秩序成为值得关切的论题。该秩序意指在明晰的法律制度、规则运行和知识产权文化基础上达致的有序竞争、动态和谐的情势。大数据产业刚刚兴起,市场经济体制环境、行业自律和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陶染为秩序的自我演化提供了条件,但国际竞争紧锣密鼓和中国创新发展的紧迫性,以及无秩序下的杂乱无章可能带来的不公正或市场失灵弊端,势必促使大数据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秩序自我演化与理性建构“二元”结合的路径成为现实必然。再加上目前大数据产业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知识产权文化、创新文化基础薄弱以及大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存在难度和困境,政府的政策选择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8.
张杰英  何昱 《河北学刊》2012,32(5):160-163
民间文学艺术的来源群体享有民间文学艺术权。其中,民间文学艺术权的经济权利主要包括使用传播权、使用许可权、获得报酬权、获得资助权、追续权和进口权等。为了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但又不至于过分限制民间文学艺术的发展与传播,需要对其权利主体进行权利限制,即分别建立合理使用制度、法定许可使用制度和强制许可制度。  相似文献   

9.
知识产权制度早期是作为“特权”制度而产生的,因此,知识产权也常被经济学界和法学界理解为垄断权。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是一种“信息”,而这种信息主要来源于人类的智力与创造性劳动,信息的属性是人类智力创造的一种知识财产和相关的精神权益。知识产权垄断性符合作为经济运行支撑的劳动创造价值的理念。  相似文献   

10.
知识产权是随着社会的科技、文化、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换一句话来说,知识产权是社会科技、文化和经济发展的产物。现在,国际上普遍认为知识产权是国民的基本权力之一。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知识领域创造的智力成果的无形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专有权力。这些权力社会应当予以承认。要想予以承认,就得积极“申报”知识产权,以便获得国家法律的保护。 所谓知识产权,通常包括工业产权出版权。它的范围包括三个部分,即专利权、商标权  相似文献   

11.
20世纪,作为保护、调整民事活动的基本法律———民法发生了许多变化。其中,关于对无形财产尤其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出现了持续国际化的强劲发展走势。现代各国无形财产尤其是知识产权制度甚为发达,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国际化趋势愈发强劲,各国知识产权立法趋向统一,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性法律有了实施的保障。  相似文献   

12.
民间文学艺术是各国珍贵的文化遗产,是各民族、种族、种群等群体集体智慧的结晶。面对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使用、歪曲乃至失传的危机,民间文学艺术形式亟待法律的保护。然而由于民间文学艺术形式权利主体不确定性的特点,传统的著作权法保护并不能完全适用,需要新的特别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13.
罗马法的"无体物"理论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学理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体物”理论是古罗马法的重要学说。关于“无体物”的非物质属性、准占有状态、“无形交付”以及“无形侵害”等理论,本来用以解释权利作为客体之特殊情形。这一理论所蕴含的开放式财产观,为后世知识产权制度的创建奠定了学理基础。  相似文献   

14.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保护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是历史上各民族智慧的结晶.它属于知识产权.同人类所拥有的其他财产一样,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应得到依法管理,受到法律保护.由于发展中国家同民间文化的特殊关系,针对世界性工业化进程给民间文化遗存带来的种种问题,本世纪六十年代,发展中国家向国际社会发出了关于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呼吁.七十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其列入工作计划.1982年,世界上第一部带有跨国版权法性质的版权公约——《班吉协定》出台,其附件的一部分对民间文化遗产做了规定.目前,在著作权法中对民间艺术作品做了明确规定的主要有突尼斯、智利、玻利维亚等发展中国家.一些民间文化较丰富的发达国家也开始重视研究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5.
本文通过对“三面向版权现象”的法律社会学分析,认为我国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主要经由西方移植建立起来的知识产权制度与我国传统的“重公益、轻私权”的知识产权文化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由此导致了现有知识产权制度的效率低下。作者主张我国在知识产权制度全球化的过程中,在不违背国际法的原则下,制度构建上应充分考虑我国知识产权文化的本土资源。  相似文献   

16.
学习保护知识产权制度的一本好书——《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评介季星如党的十五大明确要求“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山东大学出版社新近出版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一书,以其理论上的系统性、结构上的严谨性、内容上的丰富性以及与实践联系的紧密性而引人注目。...  相似文献   

17.
质疑知识产权之“人格财产一体性”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本文首先运用逻辑分析 ,论证了“人格财产一体性”的权利不可能存在 ,知识产权属于纯粹的财产权。而后通过历史分析 ,揭示了著作人格权渗入知识产权的偶然原因 :1 9世纪的哲学观与美学观认为“作品是人格之外化”。对作品本质的此种诠释受到现代美学观的挑战 ,著作人格权制度面临着双重危机 :作为文化信仰 ,丧失了社会认同的基础 ;作为法律工具 ,对利益的调整缺乏有效性。正本清源之后 ,本文建议 :还原知识产权的财产权本性  相似文献   

18.
民间文学是反映民族不同特征的文化财富。运用版权这个法律武器保护民间文学,调动文学艺术家挖掘、收集、研究、整理我国古代文化遗产,弘扬祖国的文学艺术,振奋民族精神,丰富我国的文化艺术宝库是非常重要的。(一)对民间文学艺术版权保护的必要性。民间文学是各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族人民表现自身和证明其同属一社会群体的媒介。它是我国各族人民艺术才华的结晶,是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重要基  相似文献   

19.
传统“物权—债权”财产区分体制发展到今天,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对财产法律刺度的要求。但是,这一传统理论仍有其现实和理论的合理性,将传统“物权-债权”财产区分体制重构为以“债-物”区分为基础的多样化的开放性的财产法律制度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20.
试论民间文化层面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民间文化”的保护最根本的思考应当是制度保护,只停留在呼吁阶段的保护不能产生实质性的意义。从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角度来说,列入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体系的关键是正视这种知识的存在以及对其知识创新的认知。本文以小传统知识为轴点,认为确认小传统知识的知识创新的客观存在是确立对小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条件。在知识创新的概念之中,不以其主体的社会层次为划分标准,小传统知识不应因为其创新主体属于下层而影响其制度保护。然而,在以往对知识创新的认知和保护过程中,制度却人为地按照知识创新主体的社会层次的不同对知识创新的完成区别对待,仅对精英文化(上层文化)给予重视。对小传统知识认知的欠缺直接导致了知识产权保护在两个层面上的欠缺,即对小传统知识的制度保护和对小传统知识创新的制度保护欠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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