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贪官轻判,戏往往要演得"过得去"。吉林磐石市却是连"过得去"都顾不上了。春节前的报道说,磐石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春荣受贿40余万元,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报道称"吉林磐石法院认定受贿官员有‘立功可能’予以轻判",但我无法想象法院会制作一份根据"有立功可能"下判的文书。  相似文献   

2.
现在世界刑事法律的一般发展趋势是废除死刑或者限制死刑,在刚刚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中提到我国要逐步较少适用死刑罪名。提出的适用死刑罪名包括:世界各国死刑罪名的废除和大量削减;我国死刑罪名设置较多,但是死刑使用率不高。通过对"逐步减少"适用与"废除"适用的不同以及对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与"死刑"的不同进行比较,不仅明确了其基本含义,而且明确了这是一个立法问题而非司法问题,进而探究了在我国实现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的现实途径,以期对未来死刑的研究以及司法实践有所促进,以期更好地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3.
我曾写过《幸亏还有死刑》一文,说的是贪官该杀,若不杀贪官,国人将受无穷之害;今日又写《贪官不应速杀》,说的是贪官应该缓杀,若速杀贪官,则不利除贪务尽。时下,在处理贪官案件上有人主张“从重从快”,从重有法律界定,从快则无法律界定。从重从快处理别的案件或许可取,若处理贪官案件则并非策略。贪官不应速杀,不是贪官罪不当杀,不是对贪官重罪轻判,更不是为贪官开脱。杀大贪官,警示官员,匡正风气是完全必要的。速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大贪无可非议,大得人心,然而速杀那些具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大贪就另当别论了。…  相似文献   

4.
懒官当治     
近日听到一件事情,颇发人深省。说的是某基层企业有难,十万火急,赶赴上级机关,恳请主管官员,协调干预。然而这个官员,悠哉游哉,就是不理不睬。基层好话说了几千几万,奈何此官“岿然不动”。情急之下,基层的同志批评了几句。谁知惹得此官拍案而起,说道,不就是没有“马上就办”么,纵然是懒,也比贪强,只要我两袖清风,何愁没有乌纱可戴!这一番“慷慨陈词”,叫人惊诧莫名。“懒官”以贪官为“尺”,得出“懒比贪好”的结论,岂非咄咄怪事! 贪官者,贪赃枉法,营私舞弊,令党心民心深恶痛绝,为党纪国法所不容。贪官必惩,毫无疑问。然而对少数懒官,我们也决计不能姑息容忍。廉政勤政,相辅相成,医一医官场懒病,治一治懒官惰吏,正是今天要切实解决的一个问题。 现在确有那么一些懒官,浑浑噩噩,尸位素  相似文献   

5.
图说万象     
《山西老年》2012,(9):14-14
"我承诺不偷懒、不贪钱、不贪色、不整人……"这是湖南省祁东县县长雷高飞在一份万言述廉书中的几句话。县长的公开承诺一出,立即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法律界人士认为,官员网上"晒承诺"遭网友质疑,折射出的是公众对官员公信力的焦虑。(李宏宇)  相似文献   

6.
刘荒田 《可乐》2011,(2):49-49
说起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他的死和他的哲学一样著名。他在雅典被判死刑后,直到死期逼近,仍面带喜色,大谈哲学。他说,他这一生都是一场戏的预演,这场戏的内容是:上帝善意地把人的灵魂幽禁在"肉体的栅栏"里面,如今它获得释放,将踏进更美好的世界,得到更大的自由。在此,真理和事实均一目了然,不必经"眼睛的格子窗"去窥视——对于一个好人来说,死亡就是这场戏的启幕。  相似文献   

7.
丘生 《中华魂》2014,(21):36-36
活在当下,言论自由,观点纷呈,人们不再像当年那样担心被"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这无疑可喜可贺。但现在一些人说话口没遮拦,相当雷人,真让人怀疑他们的大脑是否还正常。比如,有人说反腐败已经使官员"官不聊生"。眼下官员因为反腐,生活上果真到了饥肠辘辘、朝不保夕、难以生存,"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了吗?写过《康熙大帝》《雍正皇帝》《乾隆皇帝》三部"帝王系列小说"、对历史深有研究的作家二月河予以反驳,他说反腐未到"官不聊生"程度。本人也曾经是一个官场小吏,坦白地说,我认为反腐导致"官不聊生"在理论上是根本不成立的。  相似文献   

8.
以《唐律》为标志,唐代对天文玄象实行严格控制与禁止的基本政策。特别是在前期,中央政令由于制度力量的保证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因而禁止"私习天文"、"禁藏天文图谶"的政策在民间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执行,这在现存唐人的诸多判文如《家僮视天判》中有生动体现。但是,随着太史局(司天台)的独立及天文机构的扩大,官方天文官员在安史战乱的冲击下出现了欠缺之势,朝廷迫不得已放宽了对天文玄象的控制,乃至向民间征召天文历算人员,这使得唐代的天文政策呈现出很大的弹性和灵活特征。在这种情势下,与天文历算之学的长足发展相适应,唐代社会中盛行着较为浓厚的星占风气。  相似文献   

9.
《江海纵横》2005,(6):30-31
中国的反贪风暴愈刮愈烈,即使是远在西方也能感受到强劲的态势。问题是,随着北京当局反腐力度的增压,贪官的脚步似乎也在加快。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是,在反贪风暴中落马的官员越来越多,涉案官员的级别越来越高,贪官挟款外逃的事例越来越频密。但是外逃的贪官究竟有多少?中国每年有多少黑金外流?有关评估并不确切。至于贪官及其子女在海外的生活形态,国内民众更是一头雾水。  相似文献   

10.
2010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关于取消贪污受贿罪死刑的提议引发了社会大范围的争论,体现了社会各界对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关注。文章回顾了犯罪学史上各个学派对死刑存废的争论和限制或废除死刑的相关国际条约,从贪污受贿罪与一般经济犯罪"四要件"的区别、贪污受贿罪侵犯的法益、死刑的功能等法理学角度和现代民主政治宪政的要求、权责相一致的要求等政治学角度论证了贪污受贿罪死刑存在的正当性,基于心理学的期望理论和成本—收益分析论证了贪污受贿罪死刑存在的有效性和必要性,进而反对贪污受贿罪死刑的废除。现阶段我国贪污受贿罪死刑中存在的问题是不严格执行死刑带来的犯罪行为与惩罚之间必定性的缺失,应提高死刑判决标准并严格执行死刑判决。  相似文献   

11.
乔志峰 《中华魂》2011,(8):33-34
重庆举办官员犯罪展览.公开贪官庭上忏悔.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受贿金额超过1589万元,于2008年底被一审判处死缓.他落马后表示"在房地产规划、开发领域中存在的'潜规则'让我感到害怕".先后担任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相似文献   

12.
张义 《山西老年》2014,(8):12-12
日前,由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之一起的还有另外一份《声明书》。建议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177名学生表示:"黄洋已经去了,如果林森浩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损失太大了。"他们的想法显示出了学生们的纯真和质朴。但朴素的愿望并不会作为法律量刑的标准,恰恰是这份《请求信》,暴露出了法治教育的缺失。  相似文献   

13.
我国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一些法律规定违背了诉讼原理,使死刑复核这一审判程序蒙上了行政化色彩.死刑案件关乎公民的生命,在立法不能废除死刑的现实下,应从程序上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应以审判程序为基点,遵从审判原理,对其进行诉讼化改造.改造的重点是按照诉讼“等腰三角形”模式吸收控辩两方参与程序,保障辩方的辩护权,并对审判组织、期限等问题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14.
游本根 《中华魂》2008,(4):28-28
贪官大都比较狡猾,伪装得好,隐藏得好,又都善于表演,所以最初发现贪官的往往并不是纪委。那么,谁是最初发现贪官的呢?从目前被查处的贪官看,大概有这么几种:一是被群众揭发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尽管贪官们善于伪装,但是总有群众会从他们的衣食住行中发现他们的贪污受贿行为。可以说,现在很多贪官被送上法庭,受到法律的制裁,多是由于群众的举报。  相似文献   

15.
李梅 《中华魂》2014,(12):39-39
正近日,《咬文嚼字》编辑部公布了"2013年度十大语文差错",其中有不少媒体在报道王立军和薄谷开来案件时,都用了"王立军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后,认罪伏法,不上诉"和"涉嫌杀人被公开审判,薄谷开来认罪伏法"等字眼,这里的"伏法"应为"服法",因为王立军和薄谷开来并没有判死刑,更没有执行死刑,他们只是服从法律  相似文献   

16.
在《刽子手之歌》中,诺曼.梅勒对写作技巧的不确定、写作内容的不确定和隐含的创作意向的表征,表明了他与沃尔夫冈.伊瑟尔在其读者批评理论中所提出的"空白"、"否定"和"否定性"这三个不确定性范畴有着紧密的联系。通过对否定性的探索,读者可以揭示出梅勒在对待盲从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对立以及犯罪和法律系统的对立方面的不确定性立场。一方面,梅勒清楚地知道死刑的公正性和重要性,并意图歌颂那些为加里宣判并执行死刑的刽子手们;另一方面,梅勒对加里作为一个智力超群的嬉皮士深表同情,对他的个人主义反抗精神深表赞赏,并意图为加里这个刽子手而放声歌唱。  相似文献   

17.
北宋初年惩贪措施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初 ,太祖、太宗针对官场严重存在的贪污问题 ,采取了卓有成效的治理措施 ,在体制上 ,削夺地方财权 ,限制地方官员无度贪污的条件 ,禁止官员以权经商 ,加强国库管理 ;在监察体系的构建上 ,注重严格选择监察官员 ,建立举报贪官的奖励制度 ,建立独立的审计机构 ;在打击贪污方面 ,从严立法 ,从严执法 ,惩治了一批贪官污吏。其中一些措施是值得认真研究并加以借鉴的。同时北宋初年惩治贪污也有其有限度、不彻底、不全面的局限  相似文献   

18.
論廢除死刑     
今天,我們不可能主張痛苦对被判死刑的人说来具有贖罪的价值。我們只能满足于这种说法:痛苦具有社会保护价值,那末我們整个刑罰制度就应建立在痛苦之上。事实刚相反,近年来我們一直企图在用刑时排除痛苦,使剥夺自由成为罪犯改造并重新做人的机会。过去执行死刑是一种丑恶的公开场面,使现众在心灵上有所儆戒,现在这已成为秘密而不可思议的仪式了。人們之所以要把被判死刑者的痛苦对公众隐藏起来,乃是因为这种痛苦不仅仅是残忍的,而且是无益的。当每一次我們提出证据,说明死刑是没有效用的和无益时,人們总是回答,废除死刑必致鼓励犯罪。当每一次我們証明,在废除死刑的那些国家犯罪事件并没有增加时,人們的答复总是在这些国家死刑已久不适用,結果遂予廢除。那一大群人虽不赞成死刑,但是仍然接受死刑而视为当然。几千年来,人們适用死刑,因为死刑已深入到我們的道德风尚中。以血还血的贖罪思想,极刑是社会和个人借以出怨气的信念都已根深蒂固。因此,我們必须依靠权力本身:立法权和行政权。行政权必須奉行一定的特赦政策,使死刑在我們国家成为廢而不用。  相似文献   

19.
肖仁福的小说创作聚焦机关,正面表现各级官员如何当官,书写他们在常态人生下的人生进退和命运沉浮。他以平常心看待机关和官员,其作品扬弃了清官与贪官、好人与坏人的二元对立模式,真实表现了当代官场作派和官场潜规则。  相似文献   

20.
侯国云 《南都学坛》2006,26(6):79-85
刑法学界在死刑问题上早就形成了存、废两派,但至今两派在论辩中难分胜负。废除派难以回答为什么被害人不可剥夺的生命却被杀人犯剥夺了;也难以回答杀人犯违背了不剥夺他人生命的义务,其自己的生命为什么不可剥夺。保留派用报应理念为死刑辩护已经不合时宜,从遏制力上又拿不出死刑遏制犯罪的实证资料。尽管如此,但我们仍然倾向于废除死刑。并认为,还可补充几点废除死刑的理由:死刑会成为罪行更严重的人毁灭罪证的手段;死刑会成为一派政治力量镇压另一派政治力量的手段;废除死刑可以树立善的榜样;废除死刑能从整体上减少“人为地剥夺生命”的不人道行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